《阿花卖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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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花卖嫁-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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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一家小小的杂货地摊摆了出来,并且在三个月内打开市场,从零售到批发,方圆千里内的几个县城就有客商专门下定单给我们,我们都忙得不亦乐乎,我们用客户订金,买生产资料,再把那个摆地摊一样的杂货辅搬进了屋檐下,买了个五十方的店面作辅子,这在当时当地已经算是上规模的店面。
    这段时间是我过得最充实的、最开心的日子。白天我经营杂货辅,为客人解说我这些产品的功能,晚上我都会想一些新产品出来,绘在纸上。每天除了闭上眼睛之外,我连吃饭、拉屎都在动脑筋,一刻不得清闲。齐佟更忙,因为新设计太多,尺寸或造型也不是一次就能让人满意,他打样都来不及,更别说做批量产品。所以他又收了很多穷人家的少年当学徒,于是我们很快开办了家生产厂,我负责管理和销售,他负责打样和生产。
    齐佟的手艺真的很不错,而且有精益求精的心态,我们的合作很成功,一年之后我们把赚到的钱买了个面向西湖的大宅,还把齐佟的父母也接过来住,可是老人家不习惯背井离乡,没住多久又吵着要回乡,我们只能把他们再送回去,在黄源县老家为他们安置大宅和仆人。
    而齐佟还是跟我一起在杭州生活,两个人住在老大的房子里,一个住东厢一个住西厢,用上十个仆人,日子过得真有点奢侈。
    我们对外以堂姐弟称呼对方,其实他比我大一岁,所谓强“拳”之下出政策,我要他叫我堂姐,他就必须照办!于是当地人都以为我姓齐,二十三岁,然后也都跟着齐佟大老板一起叫我堂姐。
    古代是个男尊女卑的地方,几乎没有一个老板是女的,我当然也不好意思自称老板。不当老板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当我做生意的时候一遇到谈不拢的客户,还可以推说要跟老板商量商量,两个人一个红一个白,反而对生意有帮助,我也乐得让贤。
    一年之后,杂货辅的生意已经做得有声有色,我的工作也闲了很多,因为我不想有太多的新产品,也不想把太过现代的销售模式用在生意上,任何发展都应该适可而止,正所谓树大招风,我不能让某些人知道我在这里,特别是初尘,他有着比我更系统的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一旦我的销售方式太过特别,他就能轻易找到我。
    而我不想跟过去有任何瓜葛。
    西湖一品堂是我一年前在西湖边开的茶馆,不设包厢,全都是大堂雅座,只有在我的专属坐位外隔一排珠帘,以避免遇到一些不想见的人。在这两年时间里,我几乎不喝酒,因为越喝越痛苦,脑子里越会胡思乱想,索性改喝茶。而且开茶馆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信息量多,这里常常可以听到一些社会上的奇闻轶事,也可以了解到人们的日常所需,正所谓需求创造市场,我把这里当成企业信息流的源泉。只要有空闲的时候,我每天下午就会出现在一品堂,坐在自己的专属位置上一个人喝着茶看看帐本,想想工作,听听闲话,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实现了我边工作边娱乐的梦想。
    开店最大的麻烦,就是要应付一些小混混,也就是人称的小太堡,那些不学无术的年青人,三五成群,常常在各个店辅前捣乱以便敲诈一些保护费。我很识相,他们一来就会按时按份交给他们,过节过年,还会请他们一顿,帮他们解解馋。齐佟很不理解,问我为什么要跟这种人混在一起,我说这叫和气生财。后来当我们遇到一些无理取闹的客人时,他们还真有点义气,主动出面帮我们摆平。
    所以我的店也一不小心带了点颜色,黑不黑、灰不灰的,西湖一品堂的名声也就这样在江湖上流传开来,成了江湖人士的集散地。在江湖上混的人往往会慕名而来,一来为了看看西湖美景,二来为了遇到些正好路过的名门大派或名气显赫的侠士,借机会与那些人交交朋友。
    我从来没有显露过武功,也很少跟那些江湖名人攀关系,所以没有人把我当成江湖人士。他们只知道我是西湖一品堂的老板娘,叫堂姐,左手腕上永远都带着铃铛。那铃声清亮无比,每次都是人未出现先闻其声。曾有人问我为什么每天要带着它。我的回答是:想当当大人物,出场之前搞搞排场而已。大家听了以后一笑了之。
    事实上我是有苦说不出,脚上的铃铛一直都取不下来,齐佟说怕把我的脚伤着,只能每天绑上里三层外三层的绷带,可还是盖不住那清亮的铃声,我只能再做一个铃铛套在手上,把脚上那个独特的铃声给盖住,以免让人知道我的秘密。
    在江湖上混的人,什么特别的装饰品都有,我这个饰品造型很普通,所以别人也没有再留意我的这个癖好。
    茶馆的生意有江湖上的朋友撑着,办得越来越欣荣,关于江湖上的传闻,我也听得越来越多。在他们聊天时,我知道李墨已经回月凌宫接掌掌门职务,他的师父扬千塑云游四海去了。我也听说这两年内崆峒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苗掌门知道自己的妻子与他大弟子的丑事后,将他们两人双双杀死于自己剑下,又派人寻回李辰,李辰不但沉冤得雪,而且接掌了崆峒派,成了崆峒派第十六代掌门,而他的师父因无颜面面对世人,从此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崆峒派与月凌宫自他们兄弟接掌以后的一年多内,曾三次联手共同铲除了多个为祸江湖的恶势力群体,为世人称道,而今两大门派在江湖上威名大振,李辰与李墨两兄弟也一跃成名,让我最感到欣慰的是他们兄弟俩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成为真正的好兄弟。
    关于初尘的消息,就更是几乎天天有人谈论。我感觉大家已经把他神化,说他如何奋勇杀敌、如何料事如神、如何调兵遣将、如何把南蛮反贼打得抱头鼠窜,溃不成军。战争已经结束,但是追捕还在继续着,现在是漫长的追捕时期,要把那个反贼的首领杀之而后快,这是朝廷的绝杀令,也是他至今还不能回三河县的原因。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我的信,我只知道我跟他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他现在是民族大英雄,当今天子已经诏告天下,一旦他胜利归来,他就将迎娶天子的皇妹和硕公主,正所谓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差点拿不稳手中的茶杯,茶水撒了自己一身。仿佛他就在身边递给我手巾,可是影子一晃就消失不见。我知道是我主动离开他的,虽然有时候还会幻想他会骑着黑马突然出现在我店门口,但是理智也一遍遍告诉我,没有一个男人可以等一个女人那么久,更何况他有着更好的仕途。
    像他这样的好男人就该拥有让世人羡慕的一切,那是他应得的,所以我真心祝他幸福。
    现在,我认识的人都出人头地了,而我还是那么平凡,我想我天生就是个平凡人,做点小事,找点乐子,轻松过过小日子,当个无拘无束的小老板,上至小官小吏,下至平民百姓,能谈得拢的都是朋友,谈不拢的也不用看颜色,心情淡淡然,生活稳当当,每天还能对着西湖欣赏美景,这也算是完成了我人生的最大目标。
    此生亦无所求。
第六十四章 婚姻大事
           齐佟终身大事最让我操心,他已经二十二岁,可还是不肯相亲,他的爹娘又想着早点抱孙子,把这事全权委托给我。我为他找过多少媒婆、帮他看了多少女孩子的画像,他头都不抬,就一句话:现在没时间。
    话说古代人相亲要什么时间?只要门当户对,相貌对眼,就先抬进门再说,回家吃饭、洗脚,到处是了解的机会,“没时间”这句话简直就是屁话!
    我骂过好多次他,被逼急了,他就会说,他不能让我一个人过。我告诉他,我跟他不一样,一来爹娘不求我传宗接代;二来我太不定性,说不定哪天又去四处流浪了。他听着听着又哭了,一个大男人,还要我递手帕给他,搞得我都不好意思。我只好安慰他说,我也想一辈子留在这里,可是就怕仇家找上门来,到时不得不走。他又问我,我仇家是谁,还叫我去报官。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自问自己从未得罪过任何人,又何来仇人寻仇?
    现在已经两年过去了,我的心情应该舒畅了,生活也够安逸,对以前的恩怨情仇也应该可以一笑了之。我想他们也各有各的事业,关于我的记忆也应该随着时间慢慢淡忘。如果真有相互面对的一天,我也许可以不必再逃,与他们像朋友一样交杯言欢。
    齐佟最怕我发呆,所以每到这时,他也不忍心再问下去。后来我们约法三章,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条件是他必须相亲去,找个满意的姑娘一起过日子。
    每次相亲前,我都会八婆地给他洗脑,说结婚有多好,小孩子有多可爱,家庭有多温暖。但每次回来他都把相亲的女孩子贬得一文不值,到后来我只好举双手投降,两个人很默契地再也不提这类事情。
    齐佟最讨厌的人是杭州的一个大地主,名叫田一筒。田老爷年龄四十一,刚刚开始奔五,脑肥耳大将军肚,是个典型的财主相。除了比较爱算计的小毛病,总体上是个热心肠的人。他生平没什么嗜好,就是每天无所事事,常来我们一品堂喝茶。
    这些都没什么问题,坏就坏在他家里有八个妾室,就缺一正室执掌内务。按他的话说,像他这样一表人才的富家子弟,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品貌端正、秀外慧中的贤妻良母做正堂,而这样的人太难找了,他宁缺毋滥,对择妻一事慎之又慎,一直都在寻寻觅觅中。
    我跟齐佟都知道,自从我们杂货辅开张以来,他就开始在关注我们。自从一品堂开张后,他更是从观察变成套近乎,有空没空就往茶馆跑,只要见我坐在茶馆内,就会擅自跑进我专属的坐位对面坐下,有完没完地聊着他感兴趣、我不感兴趣的话题。所以每次他说得眉飞色舞的时候,我可能已经神游到外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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