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买东西?我们这里只卖包子啊!”店老板一脸难色的嘀咕着,手里却捧着那一万块钱,不知如何是好。
金宗焕进入店内,慢悠悠的踱步,目光在店内扫来扫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这会功夫,谭二姐已经冲着凌小宇已经使了无数个眼色了,真不知那死胖子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懂,这两个老外很危险,要他放下那盘包子快点滚,就真有那么难么?
凌小宇哪管黑人白人,反正自己是来吃包子的。
金宗焕一直走到了凌小宇的桌前,目光突然一亮,说话的声音中竟然掩不住那一丝的兴奋。
“就是它了。”金宗焕突然出手,一把揪住凌小宇的后领,将他从座位上提了起来,随手一掼,凌小宇那接近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竟然被他单手摔了出去,顿时变成了滚地葫芦。
“干什么?”店老板见这怪人居然在自己的店里出手打客人,忍不住怒吼了起来。
那个叫金宗焕的韩国人面无表情的扭头说道:“这张桌子我买了。”
纵然是小人物,也有大脾气。
这个五十多岁的店老板当真是位性情中人,猛的拍起了桌子,大声吼道:“老子开门做生意,在店里打老子的客人就不行!这张桌子老子不卖给你,钱你拿回去。”
这老头的确很有几分做生意的原则,但是更值得称道的是他的头脑。
这两个外国人莫名其妙跑到店里来买桌子,随随便便就甩了一万块出来,那张老桌子肯定有门道,卖给他才是真傻了,一万钱算个逼,当老子没有吗?
老头做了这么多年生意,头脑灵活,心思更是缜密。帮客人出头是顺便,不想卖桌子了才是真。
金宗焕鼻中冷哼了一声,咔、咔、咔、咔四下,伸手将四条桌子腿掰断,然后将桌面扛在肩上,大步朝外走。
店老板急得大叫,刚想阻拦,旁边那个黑人微一晃身,拦在老板面前,巨大的身板将视线遮得严严实实。
“哪有这样强买强卖的!你们是强盗!我要报警。”谭二姐也急了,那块桌板肯定是件宝贝,就这样被两老外抢走,哪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报警?警员在哪里?我可没有看到!”金宗焕冷笑了两声,摇摇头,那种似笑非笑的眼神很值得玩味。
谭二姐心中蓦然一惊,不对!刚才在那边打翻了天,三人一路走来,又在店里呆了这么久,如果警察肯出警,早就应该到了。
一想到这两人有可能已经连警察都搞定了,谭二姐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不敢再吭声。
“等一下!这块破桌板又不是用海南黄花梨做的,你们抢个毛啊!你娘的,这狗杂碎把老子摔得好疼!”一边揉着自己胸口的肥肉,一边用肥厚的身躯堵住华记包子铺门口的胖子,除了凌小宇还能有谁。
“海南黄花梨?”谭二姐和店老板都愣了一愣,不懂那胖小子在说些什么。
韩国人金宗焕听到这个词,蓦然停住了脚步,只是目光中的冷意越来越盛了。
“常在江湖飘,哪里不挨刀。不如我们打个赌吧,我赌你三招之内打不倒我。如果你能打倒我,我就让路。如果你办不到,把那块板放下走人。你们觉得怎么样?”凌小宇脸上笑嘻嘻的说话,心里却寒气直冒,后背全是冷汗。
一看这韩国鬼子的脸色,凌小宇就知道自己瞎蒙竟然蒙中了!真无语。这么大一块海南黄花梨木头,就算是论斤称,至少也值个百来万。这么多钱可是要死人的!今天栽大发了。
凌小宇前阵子研究那块铜佩时查了不少资料,对木材中最贵的海南黄花梨木的介绍也顺便瞧了几眼,哪里晓得乱喊一句竟然蒙中了。
金宗焕此刻有些迟疑,这胖子满嘴江湖,而且刚才又神秘的出现在店内,还占据了那张海南黄花梨木桌吃包子,况且刚刚那一摔并不轻,这胖子居然这么快就站起来了,诸多疑点加在一起,这人看上去就有些可疑了。
第十三回 狭路相逢勇者胜
“难道他是江湖中人?中国人太喜欢扮猪吃老虎,不可不防!”金宗焕眼中闪过一丝疑虑,竟然没有立即破门而出,而是扛着桌板后退了两步。
“约翰,打倒他!”
约翰听到金宗焕的命令,一个大踏步冲上前,借着冲势直接摆腰挥拳,身体、手臂和拳头三点汇成一线,整个人像一颗出膛的炮弹,直奔凌小宇的胖脸。
轰!这一拳才是约翰身为职业拳手的真实水平,不过他也暗自留了三分力,他心底也有些谨慎,中国的猛人实在太多了,万一堵门的这个胖子也是其中之一呢?
一拳到肉!凌小宇只觉得面部像是被只大铁锤正面砸中一样,立刻没了知觉。整个人晃晃悠悠,身体失去了平衡,只听咚的一声,后脑重重的磕在了地上。
“妈的!原来是个菜鸟!装……逼!”约翰愤愤不平的用憋脚汉语骂了一句。
金宗焕也松了一口气,其实以他的眼力,很容易看得出这胖子并没有练过,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仍然让约翰先上去试试。
这胖子面部中拳,后脑着地,至少丢了半条命,已经不可能有威胁了。
店老板张大了嘴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那胖子那么大的块头都被一拳放倒了,自己这老胳膊老腿,只怕人家随便一下子就要了这条老命去。
谭二姐皱着眉头,根本不敢朝胖子倒下的地方看过去,在她而言,这一刻只要这两个煞星快点离自己远远的就好了。
凌小宇此刻晕乎乎的,意识似乎在飞速倒退,无数破碎凌乱的画面闪现在眼前,身体却在作着最本能的反应。最终,一行行汉字竖着跳了出来。
“夫天地之大,以太虚为体。心虚则万有皆备于是矣。
盛服清心,先炼已后度亡,内炼形神,及混沌之初,玄、元、始、三气化生,其本则一。
如欲存身,先须安神,如欲安神,须炼元气。气在身内,神安气悔,气海充盈,心安神定,如安而不散,则身存永年。
随着这些字符的逐渐显现,凌小宇感觉到有一热一凉两道气流游走在自己的体内,经久不息,从头部一直到脚底,最后归于下腹丹田处,行至一周天之后,这两股气竟然自发的形成了一个微妙循环,从此生生不息,运动不止。
黑人拳手的这一拳,令到凌小宇头部受到重创,身体自然而然的开始修习《夺舍诀》中记载的炼神养气之术,也算得上是因祸得福了。
恍恍惚惚之间,一道热流归于心脉,一道凉气上冲头顶,被这股凉气一激,凌小宇就像早上睡到自然醒的人一样,双眼睁开,一下子从地上爬了起来。
“上帝老天爷!他没道理站起来。”约翰像见了鬼似的,瞪圆了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瞧着站在面前的中国胖子。
金宗焕也愣住了,这胖子还是人吗?后脑撞地,发出那么大的声响,他竟然还站得起来?难道他练的是铁头功?而且还是专练后脑的那种!
黑鬼约翰嘴里发出难听的一连串咒骂,他全力挥动着拳头,摆臂打出一连串残影,直奔凌小宇的各处要害。
性命悠关,到了这一刻,凌小宇再没有任何的保留。
“夺舍!”在心底默念法咒的同时,凌小宇的双目中射出了不易觉察的奇光,然而这道带着“观气术”的目光所指的方向却是约翰的身后。
“成了!”凌小宇低头发现自己手里拎着桌板,就知道自己已经换了身体。
抬头正好看见黑鬼约翰一套组合拳,犀利无比的轰击到了凌小宇的身上。
已夺舍了金宗焕身体的凌小宇怒了,亲眼见到人家痛快无比的殴击自己的身体,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出离愤怒的吗?
于是,在谭二姐和华记包子店老板的眼中看到匪夷所思的一幕,那名韩国人突然高举起价值千金的海南花梨木,重重的拍向黑鬼的后脑勺。
约翰的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了这个表情呆滞的中国胖子身上,他对自己拳头的威力很有信心,但是拳头砸到那家伙身上的触感,却令他感到有一丝不安。
“如击败革!”如果硬要从约翰所学的汉语字典里找出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这四个字是最适当的解释。
“这个中国胖子的实力,难道深不可测?”约翰虽然在不停的出拳,却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心念微动,凌小宇分出一半的心神控制自己的**,猛然张开双臂,用力抱住了约翰。
嘭!一声闷响,约翰猝不及防被胖子抱住的同时,后脑感到一阵剧痛,大惊之下扭头回望,看见面孔变得有些扭曲的金宗焕正用力的用那块桌板朝着自己猛拍过来。
“NO!金宗焕,你……害我!”约翰吓得魂飞魄散,他怎么也想不到金宗焕会在背后偷袭自己,而且他很清楚,就算放开了打,自己并不是金宗焕的对手。
约翰一心只想逃命,猛然发力挣开了胖子的怀抱,顾不得眼前,只管紧咬着牙朝前奔去。
砰!又是一记桌板重重的拍在黑鬼的后脑勺上。
“海南黄花梨木就是结实,难怪落到水里都会下沉,拿来敲人实在是太TMD爽了。”
只是难免有点小小的纳闷,这黑鬼的脑袋也忒硬实了点,这么大力敲下去,他居然还能跑!
人家那可是逃命啊!约翰死憋了一口气顶住。要是换了平时,估计来上第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诡异的一幕出现了,金宗焕身法诡异,高走低蹿,一路猛追黑鬼约翰,沉重的桌板一下接一下猛敲在对方的后脑勺上。
一连追出去十多米,连敲了七八下,这才把高大威猛的黑人约翰兄弟敲翻在地,不动弹了。
随手把这块价值千金的桌板扔到地上,凌小宇很随意的回头望了一眼,发觉包子店老头和谭二姐正在同时用一种极其怜悯的眼神看着自己。
原因很简单,他听到身后响起了一阵零碎的脚步声的同时,一大群从七街八巷汇集而来的热血流氓们冲了上来,用数十根铁棍和片刀组成的波浪狠狠的卷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