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使对方采取守势,拒绝接受你的意见。
第13节:把人和事分开(8)
有的放矢。有时,问题不在于交流太少,而在于沟通过多。当双方误解很深或者火气正大时,最好先把一些想法放在心里。有时候,充分表示自己的灵活态度只会增加达成协议的难度。比如,我提出愿意出9万美元买你的房子。我报价后你却说,其实8万美元你就准备出手。这样,这笔买卖就难以做成。如你保持沉默则容易成交。因此,经验之谈是:在做出重要表态前,先弄清楚自己所要表达的意图或想得到的信息,做到有的放矢。
防患于未然
前面所说的方法对于解决认知、情绪、交流方面的问题通常都能奏效。但处理人际问题的最佳时刻则是在问题发生之前。也就是说,要与对方建立个人及组织间的良好关系,以缓冲谈判中的摩擦。这也意味着,在构建谈判策略时,要把人际关系与实质问题分开,避免将个人意识牵扯到实质问题的讨论中来。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结识对方的确很有帮助。人们很容易对一个陌生而抽象的“对方”产生敌意。假如你认识他,情况就不一样了。与同学、同事、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打交道,就完全有别于同陌生人交往。越快与对方熟悉,谈判就越不费力。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也就不再是一件难事。于是艰难的谈判便有了信任的基础。日常沟通变得轻松而随意。一句玩笑、一通闲聊便可轻而易举地缓解紧张气氛。
建立这样的关系应在谈判开始之前。要了解对方,发现他们的好恶,并通过非正式途径与他们接触。比如谈判开始前早到一会儿,利用这段时间相互聊一聊,谈判结束后再逗留片刻。本杰明?富兰克林最喜欢用的技巧便是向对方借本书,这会让对方感到荣幸和满足,认为富兰克林欠他一份情。
对事不对人。如果谈判者在面对面交锋中视彼此为对手,就很难将人际问题同实质问题分开。这样一来,一方针对问题的任何言论都会被对方视为是冲着他们而来。双方互相防备,反应强烈,完全忽略了对方的合法利益。
对谈判各方更为有效的策略是,视彼此为合作者,大家一起冷静地去寻求有利于双方的公平协议。
正像两个落难水手在汪洋大海中的一艘救生筏上为有限的给养发生争吵一样,谈判者一开始容易把对方看成对手,视对方为障碍。但为了生存,两个水手必须把人际问题和客观问题分开。他们必须认定各自的需求,如需要遮蔽、药品、淡水、食物等,进而把满足这些需求当做两个人的共同目标,同时考虑其他共同要解决的问题,如轮流放哨、收集雨水、将救生筏划向岸边等。这两个水手只有并肩协作来处理共同问题,才能协调好利益冲突,获得更多共同利益。对于两名谈判者,道理也是如此。不管我们之间的关系有多么紧张,只要双方联手合作应对共同面临的问题,我们就能更好地协调各自的利益需求。
为了改变对方的态度,变正面交锋为并肩合作,你就得把问题清楚地摆出来:“你看,我们都是律师(外交官、商人、家属等),如果我们不努力满足你们的利益,我们也不可能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反之亦然。让我们一起为满足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努力。”或者,你也可以一开始就以共同解决问题的态度对待谈判,用实际行动影响对方,使之愿意合作。
为了便于谈判,双方最好坐在桌子的同一侧,把合同、地图、白纸或其他能说明问题的材料放在面前。如果相互间已经建立了信任的基础,那就再好不过了。但不管双方的关系多么不牢固,都要努力使谈判成为并肩合作的行为。虽然双方的利益不同、观点各异,又有各自的感情因素掺杂其中,但双方应合作来处理共同的问题。
把人与事分开并不等于一劳永逸,你得持之以恒地去做。其基本方法是:将对方当做有血有肉的人来对待,而不是就事论人。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将在以下三章中详细论述。
第14节: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1)
第三章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
有这样一个例子:两个人在图书馆吵架,一个要把窗户打开,另一个要把窗户关上。他们俩为了窗户应该开多大争执不休,是露条缝、半开还是打开四分之三?没有一种方案能让两人都满意。
这时图书馆管理员走了进来,她问其中一个人为什么要开窗户,回答说:“为了呼吸新鲜空气。”她又问另一个人为什么要关窗户,那人说怕有穿堂风。管理员想了一下,把隔壁房间的一扇窗户敞开了,这样既有了新鲜空气,又避免了穿堂风。
明智的解决办法:协调双方利益而不是立场
刚才的例子在谈判中颇具代表性。表面上看起来,这两个人的问题在于他们的立场发生了冲突。既然双方的目标是在立场上达成共识,自然他们思考和谈论的都是立场——这往往使谈判陷入僵局。
如果管理员只注重他们俩的立场,一个要开窗,一个偏要关窗,她就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她注意到双方的真正利益,是呼吸新鲜空气和避免穿堂风。把立场与利益区别开来很关键。
利益是问题的关键。谈判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双方立场上的冲突,而在于双方需求、愿望、想法乃至恐惧等方面的冲突。谈判方可能会说:
“我正在设法阻止他在隔壁搞房地产开发。”
“我们谈不拢。他的房子开价10万美元,我只能出9。5万美元,多1分都不行。”
但问题的实质是:
“他需要现金,我图个省心。”
换句话说,“他至少需要10万美元与前妻了断,可我告诉过家人,我最多花9。5万美元买房子。”
这样的愿望和顾虑就是利益。利益驱动人的行为,是立场争执背后的动机。你的立场就是你已作的决定,而利益是导致你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
1978年在戴维营草签的埃以和平协定表明,就双方的利益而不是各自的立场进行谈判是十分有益的。自1967年“六日战争”以来,以色列一直占领着埃及的西奈半岛。1978年埃以双方坐下来进行和谈时,各自的立场互不相容。以色列坚持要占有西奈的部分地区,埃及则强烈要求以色列归还西奈的每一寸土地。人们一次次地划分界线,把西奈分给埃及和以色列。埃及决不接受这种妥协,以色列也拒不接受回到1967年以前的状态。
考虑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立场,使谈判有了转机。以色列需要的是安全,他们不想让埃及坦克驻扎在边境,随时有开过来的威胁。埃及的利益则在于主权,西奈半岛自法老时代起就一直是埃及的领土。在被希腊人、罗马人、土耳其人、法国人和英国人统治了几个世纪后,埃及才完全获得国家主权,当然不会轻易向任何外国征服者割让领土。
埃及总统萨达特与以色列总理贝京在戴维营最终达成了一项协议,让埃及拥有西奈半岛的全部主权,同时又保证了以色列的安全。协议把西奈半岛大片区域划为非军事区,埃及的国旗可以在西奈半岛随处飘扬,但埃及坦克则不得靠近以色列。
调和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立场,这种方法之所以奏效有两个原因:首先,每一项利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到满足,人们往往只采取最显而易见的立场。比如,以色列为了满足其安全利益的需要,宣布将保留西奈半岛的部分领土。如果你能从对立的立场背后寻找利益动机,也许就能找到既满足自己的利益,又能满足对方利益的新立场。在西奈半岛问题上,非军事化就是这样一个新立场。
其次,对立的立场背后不止有冲突的利益,还有更多的其他利益,所以,协调利益而不是在立场上妥协也会行之有效。
对立的立场背后既有共同利益,也有相互冲突的利益。我们通常会这样认为:对方的立场与我们的背道而驰,他们的利益也一定与我们的格格不入。如果我们的利益是要保护自己,那对方一定想攻击我们。如果我们希望房租尽可能便宜,对方一定会使劲把房租往高里抬。其实在大多数谈判中,只要仔细考虑潜在的利益需求,就能发现双方共同或可调和的利益要远远多于相互对立的利益。
比如,我们看一下房客和他寻找的房东之间的共同利益:
1。 双方都需要稳定。房东需要稳定的房客,房客需要一个永久住址。
2。 双方都希望房屋得到很好的维护。房客要住在这里,房东希望使房屋增值并提高这栋楼的名声。
第15节: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2)
3。 双方都希望建立良好的关系。房东希望房客按期付房租,房客希望房东有求必应,对房子作必要的修护。
有时双方的利益并不是互相冲突,而只是不同。比如:
1。 房客对涂料过敏,所以他不愿意自己动手刷房子。房东则不愿花钱粉刷所有的房间。
2。 为了保险起见,房东要求房客预付第一个月的房租作为定金,第二天交讫。房客对房间很满意,因此他并不在意何时付这笔钱。
在权衡上述共同和不同利益之后,双方在低房租与高收益方面的分歧似乎就容易解决多了。共同的利益会促使双方签一份长期租约,共同承担改善住房条件的费用,相互提供方便,为建立良好的关系而努力。而解决利益分歧的办法也许是:第二天交付定金,如果房客花钱买涂料,房东负责粉刷。剩下的就是具体的房租问题了,相信房屋租赁市场会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
有时,正是因为存在不同的利益,达成协议才成为可能。你与鞋店老板可能都对钱和鞋子感兴趣,相比之下,他对于50美元的兴趣高于对鞋的兴趣,而你的情况则相反,50美元和鞋比较起来,你更喜欢鞋。买卖就这样做成了。共同利益和不同但互补的利益都可以成为达成明智协议的基础。
如何确定利益?
注重利益而不在立场上纠缠的好处是明显的。但怎么去做呢?立场可能是具体明确的,而它背后的利益却可能不那么明显,不易捉摸,甚至互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