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再告诉你”就溜之大吉了。
后来我只能将那人皮灯笼藏在我的卧室里,每天晚上,当碧油油的火焰燃烧起来的时候,一干亡魂总是在不停地嘶吼哀哭,这迅速锻炼了我的神经。
后来,街头八卦小报说公安机关抓捕的黑社会小头目不知为何将自己吊死在看守所的铁丝网栅栏上,他后背的皮肤不翼而飞。一时间,鬼怪之说纷纷而起,入夜之后街头几乎都没有人经过。
我却大病一场,休了两年学,才回去磕磕绊绊地将高中上完。我一直等着老白过来收那个人皮灯笼呢,结果这一等,就是四年多。
第9章 引魂人
“叮铃铃”手机响了,我掏出来一看,是沐温晴。
“哥,你真不回来啊?章奶奶可担心你了。”
我走出灯笼店,将一屋子的哀哭声关在门里面,才放开捂着话筒的手说:“不回了,你跟奶奶说,我在店里看店,不会出去的。”
“那……好吧。”小丫头有些恋恋不舍地挂了电话。
抬头看了看夜色,已经被商铺高楼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照亮了,热闹的夜开始了,我,也该上工了。
回到店里挑了一个苍白的大灯笼,提着出了门。古城路不是有失踪案吗,不知道,是不是那里已经拥挤着几个迷失的亡魂了。
这灯笼,以人皮所制,叫做引魂灯,灯里的火焰是惨碧色,叫做拘魂焰。据老白说,人皮是天生可以关禁魂魄的东西,就像是人生前魂魄需要人皮包裹的血肉作为载体一样,死后这人皮同样可以关禁魂魄。
我等了老白四年,一直到高中毕业,老白也没有出现。我坚决不愿意去上大学了,就找了个工作打算赚钱养家。可谁知道,衰神好像跟定了我,我去哪工作哪里就出事。
我最开始是在一家印刷厂打工,可就在我值夜班的那一天,印刷厂起了大火,刚刚入库的纸张呼啦啦都燃了起来,火焰冲天的高。当我摸着黑脸膛从火场里出来的时候,人们都以为见了鬼了。我虽然没有损伤,可印刷厂黄了,我也就失业了。
后来,我又去一个餐馆端盘子,刚干了两天,厨房就炸了,幸好是在深夜没伤到人,但本来就不怎么赚钱的餐馆也因此倒闭了,我又一次被扔出了就业者的行列。
再后来,我又去一家洗车场,跟一个来洗车的客人发生了几句口角,那客人一怒之下就开着车将我们的墙撞塌了,那客人开的是大货车!
再再后来,我跟着奶奶去扫大街,一辆载重货车贴着我的肩膀就把我带了出去,虽然我毫发无损,奶奶却再也不敢让我扫街了……
我郁闷了,一个大小伙子让奶奶养活,多丢人啊。
我郁闷着郁闷着,老白就出现了。
老白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摸着白胡子,喘息地说:“哎呀,我搞了个变色衣料的发明,差点把你……”老白意识到自己要说漏嘴,忙尴尬地笑了几声打着哈哈说:“原夜啊,以后你就要承担起引魂人的职责了,等到引够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亡魂,你就可以恢复一身鬼骨,与我并列为仙了……”
“为仙?也做你这样的白胡子老头?”我这才注意到老白今天穿的衣服虽然也是太极练功服,却一会一变颜色,好像有谁在旁边不停地用刷子刷过一般。
“怎么,我这形象不好吗?人间的神话传说里的神仙不都是白胡子老头吗?我花了三天三夜才将我的胡子漂的这么白,牛头都说我很有仙风道骨的范!”老白贼溜溜的眼珠子乱转,得意洋洋。
“我去!”我说,“白胡子老头早就不流行了!”
“什么?”老白大骇,“原夜贤弟,不知现在人间对于神仙的形象都是怎么个形容,我……我作为鬼界最最前沿的时尚大师,竟然落伍了?”
还时尚大师呢!我暗笑一声,看着他的变色衣服,那衣服刚开始还整体变着颜色,现在已经变成五颜六色的了,往往袖子红了,裤腿就绿了,要不就扣子蓝了,领子黑了,几十种颜色好像在这个衣服上争夺地盘一样,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老白见我盯着他的衣服看,尴尬的一脸通红。
“现在的神仙啊,都有一头慕煞人的青丝,每次出场的时候都随风飘呀飘呀,特别有范。还有丝竹伴乐,美女相随,不停地向着空中撒着花瓣,把空气都染得香喷喷的……这叫视觉、嗅觉的双重享受,这样的神仙出场才够气派吗。”我看着老白一脸虚心求教的样子,信口胡诌。
“长发飘飘啊!”老白抓了抓自己“中央部长”的头顶有些为难,“这丝竹配乐什么的好说,可这美女吗……十殿阎罗家那几个小丫头不知道能不能借出来,这个吗……”老白正沉思呢,身上的颜色抢夺地盘打了起来,他一身的衣服突然爆炸,破裂成一片一片的碎片,露出了黝黑黝黑的肌肤。
“啊呀!”老白尴尬无比,又要遁走。我忙上去拽他,问道:“怎样才能收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亡魂?”这凡间的工作我是做不了了,可总不能老呆着宅着吧?恢复我的鬼骨仙力,听起来就是一件蛮有趣的事。
老白已经羞得不知道挡哪里好了,哪里还肯跟我说话,我就抓到了一块衣服碎片。不过老白还算有良心,临走扔给我一把黑色的匕首,匕首把上刻着两个字:夜刃。
咦,难道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我拿着匕首意气风发地比划了半天,猛然想起来,这引魂需要人皮做成的灯笼引魂灯,这人皮哪里来啊,现在可都是火葬,再说,我也不具备盗墓的技能啊。难道,要用自己的皮?我忙呲着牙摇了摇头。
可灯笼还得做,人皮还得找,我逼不得已,只得坐着车到一些远离城市的荒僻的郊外,或者风景区去,指望着好运气碰上个凶杀抛尸的,顺便收点人皮做灯笼。就因为走得太远,我才认识了许多的山精妖怪,要不是老白给我的鬼刃,又给我恢复了一块鬼骨,身上有了冥界的印记,只怕我早就成了那些个妖精的盘中餐啦。
猎食山野中,
餐餐皆辛苦。
心肝脾肺肾,
个个下肚腹。
骨肉血皮脂,
细嚼是大补。
不论男女少,
只要肚子鼓。
据说这是妖界的著名诗人做的一首诗,是为了告诫那些挑食的女妖、小妖们,不要嫌弃这人是肥是瘦,是男是女,吃饱了就得,要知道,这人可是世上最好猎的一种食物了,而且还免去了扒皮拔毛的工序,生吃、煮着吃、烤着吃、涮着吃……一人百吃,可都是美味啊!
当时我听到这首诗的时候,可是结结实实地冒了一身的冷汗。
第10章 收魂夜
我提着引魂灯,咒骂着老白,向古城路走去。
这厮不舍得留给我那个银色的鞭子,除了有做灯笼的“夜刃”是什么都没留给我,害的我只能在夜里捡些个迷失路途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小鬼、弱鬼、迷糊鬼,一旦碰上厉鬼,我都得绕着走。鬼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我这鬼差当得可是真窝囊。
古城路是一条很偏僻的小巷,跟我们学校门口那条巷子差不多,两边几乎没有人家,都是高墙。我们学校那年因为林雨冰二胖刚子连续出事,很快就买下了一个郊区的校区将所有的学生都关起来了,学校原来的那片建筑早就荒废了。
我站在古城路巷口,缩了缩脖子,有点犹豫。这小巷子都没个岔路口的,万一遇上了厉鬼,我跑都没地跑去。可最近迷失在阳界的鬼魂又不多,差不多都走了正常渠道下了幽冥,我已经连着好几个晚上都空手而归了,这里,最起码应该能找到几个孤魂野鬼的。
到底要不要试试呢?
我想了半响,到底跺了跺脚,提着灯笼走进了古城路。
“魂兮,归来,魂兮,归来”我慢慢悠悠地念着招魂诀,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
黑夜里有一点风,打着旋,从我的鼻尖擦过,卷来了一股血腥味,越向前走,那血腥味越重,却不知道,这里面掺杂了几个人的血。
“救命……救命……”墙角上传来一阵微弱的呼救声,我提着灯笼,引燃了拘魂焰,才看清那里贴着墙坐着一个男人,男人二十几岁的样子,文质彬彬的一张脸,看上去很儒雅。他双目圆睁瞪着我,嘴唇开合,嘴角,就是一溜鲜血流了下来。
“救命啊,救命”他好像在无意识地重复着这几个字,手下不停,在敞开的衬衣里摸索了一下,像拉开拉链一样刷地将胸口的肌肤向两侧翻了起来,鲜红的血肉像翻起来的眼皮,露出了里面勃勃跳动的一颗心,心房里的血液一下一下地喷着,男人就一下一下地手脚抽搐着。
他的双手探进伤口,猛地将自己的心给挖了出来,心脏在他的手上还在跳动,鲜血直流,他将心脏填进嘴里,“咯吱,咯吱咯吱,咯吱”咀嚼了起来。他面上的表情似痛苦似满足,一边嚼一边还在重复着:“救命,救命……”他的嘴角,零零碎碎地落下了许多血肉来,将他的唇染得鲜红,看上去有些诡异的妖艳。
我一愣,吃掉自己的心,这怎么,像是九姨太的手笔?
那人还在“咯吱咯吱”地嚼着,一边嚼,一边慢慢笑出来,“哈哈,哈哈,”他的身躯抖动,空落落的胸腔里喷出大把大把的血,他的身子剧烈地痉挛起来,却还在笑着,吃着自己的心。
过了能有5分钟,他不动了。却又在下一刻又抬起头来,对我说:“救命,救命”然后又是剖心,咀嚼……
这是他临死时候的样子,他一直在重复死亡的痛苦,将自己的心活生生地剖出来,填到嘴里去。
还是像九姨太的手笔。
我叹了口气:“死都死了,还眷恋在人间不走干嘛?魂兮,归来,入阴阳轮回,过碧落幽冥,人间,已经不属于你了。”
我将灯笼在那人头顶上一晃,绿色的火焰缠绕出一丝丝烟雾,烟雾如同绳索,将那个亡魂捆缚了起来,吸进了灯笼里。这个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