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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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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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卢文弨曰:“较,音教,明着貌。”
〔四〕赵曦明曰:“后汉书班超传:‘超字仲升,扶风平陵人。使西域,到鄯善,王礼敬甚备,后忽疏懈,召问侍胡曰:“匈奴使来,今安在?”胡具服其状。超乃会其吏士三十六人激怒之,官属皆曰:“今在危亡之地,死生从司马。”超曰:“不入虎|穴,不得虎子。因夜以火劫虏,必大震怖,可尽殄也。”’”
〔五〕续家训、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耶”作“乎”,今从宋本。
后汉书杨由传云:“风吹削肺〔一〕。”此是削札牍之柿耳〔二〕。古者,书误则削之,故左传云“削而投之”是也〔三〕。或即谓札为削,王褒童约〔四〕曰:“书削代牍。”苏竟书云:“昔以摩研编削之才〔五〕。”皆其证也。诗云:“伐木浒浒〔六〕。”毛传云:“浒浒,柿貌也。”史家假借为肝肺字,俗本因是悉作脯腊之脯,〔七〕或为反哺之哺〔八〕。学士因解
〔九〕云:“削哺,是屏障之名。”既无证据,亦为妄矣!此是风角占候耳〔一0〕。风角书〔一一〕曰:“庶人风者,拂地扬尘转削〔一二〕。”若是屏障,何由可转也?
〔一〕续家训及各本“肺”作“胏”,今从宋本。赵曦明曰:“方术传:‘杨由,字哀侯,成都人。有风吹削哺,太守以问由。由对曰:“方当有荐木实者,其色黄赤。”顷之,五官掾献橘数包。’章怀注:‘“哺”当作“胏”。’”案:宋本后汉书李贤注作“‘哺’当作‘■’,音孚废反。”
〔二〕续家训及各本“柿”作“■”,今从宋本。卢文弨曰:“■,说文作■,‘削木札朴也,从木■声,陈、楚谓椟为■,芳吠切。’案:今人皆作‘■’,说文以为赤实果也。”
〔三〕赵曦明曰:“左氏襄廿七年传:‘宋向戌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晋、楚皆许之。既盟,请赏,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圣人以兴,乱人以废,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
〔四〕卢文弨曰:“‘童’,宋本作‘僮’。案:说文:‘童,奴也。僮,幼也。’则俗本作‘童’是,从之。”器案:予所见宋本、海昌沈氏静石楼藏影宋钞本及秦曼青校宋本,“童”不作“僮”,唯鲍本作“僮”耳,翁方纲讥卢氏未见宋本,此又其证矣。
〔五〕赵曦明曰:“后汉书苏竟传:‘竟字伯况,扶风平陵人。建武五年,拜侍中,以病免。初,延岑护军邓仲况拥兵据南阳阴县为寇,而刘歆兄子龚为其谋主,竟与龚书晓之曰:“走昔以摩研编削之才,与国师公从事出入,校定秘书,窃自依依,末由自远。”云云。’”器案:李贤注云:“编,次也。削谓简也。”东观汉记苏竟传正作“摩研编简之才”。
〔六〕诗经小雅伐木文,今本“浒浒”作“许许”。
〔七〕续家训、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无“因是”二字,今从宋本。佩觿上:“削■(一作“柿”)施脯。”原注:“■,芳吠翻。风吹削■,是,作‘脯’,非。”即本之推此文。
〔八〕宋本句末有“字”字。
〔九〕杨由传注引无“解”字。
〔一0〕后汉书郎顗传注:“风角,谓候四方四隅之风,以占吉凶也。”
〔一一〕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风角要占十二卷。’余不胜举。”
〔一二〕杨由传注引作“庶人之风,扬尘转削”。案:益部耆旧传:“文学冷丰持鸡酒以奉由。时有客,不言。客去,丰起,欲取鸡酒,由止之曰:‘向风吹转■,当有持鸡酒来者,度是二人。’丰曰:‘实在外,须客去,乃取耳。’”即此事而异传。
三辅决录〔一〕云:“前队大夫〔二〕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筩〔三〕。”“果”当作魏颗之“颗”〔四〕。北土通呼物一块〔五〕,改为一颗,蒜颗是俗间常语耳。故陈思王鹞雀赋〔六〕曰:“头如果蒜〔七〕,目似擘椒〔八〕。”又道经云:“合口诵经声璅璅,眼中泪出珠子(石果)〔九〕。”其字虽异,其音与义颇同。江南但呼为蒜符,不知谓为颗〔一0〕。学士相承,读为裹结之裹〔一一〕,言盐与蒜共一苞裹〔一二〕,内筩中耳。正史削繁〔一三〕音义又音蒜颗为苦戈反,皆失也〔一四〕。
〔一〕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三辅决录七卷,汉太仆赵岐撰,挚虞注。’”案:书今佚,有张澍、茆泮林辑本。
〔二〕林思进先生曰:“汉书王莽传中:‘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为六队郡,置大夫,职如太守。’”器案:师古注:“队音遂。”又地理志上:“南阳郡,莽曰前队。”汉书王莽传有前队大夫甄阜。又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下:“天汉四年,弘农太守沛范方渠中翁为执金吾。”师古曰:“中读曰仲。”翁、公字亦通;但籍贯年代俱不合,当是另一人。
〔三〕御览九七七引三辅决录:“平陵范氏,南陵旧语曰:‘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筩。’言其廉俭也。”
〔四〕续家训“魏”作“块”。赵曦明曰:“魏颗,晋大夫,见宣十五年左氏传。”郝懿行曰:“果字古有颗音,不须改字。庄子逍遥游篇云:‘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释文云:‘果,徐如字,又苦火反。’是果有颗音也。”器案:郝说是,庄子阙误引文如海本“果”作“颗”,是其证。盖颗亦果声,古通用。
〔五〕颜本、程本、胡本、朱本“土”作“士”。御览引“块”作“段”,无“改”字。朱本注:“块,块同。”赵曦明曰:“音块。”桂馥札朴四曰:“案:汉书贾山传:‘使其后世,曾不得蓬颗蔽冢而托葬焉。’颜注:‘颗谓土块。’”郝懿行曰:“呼物一块为一颗者,汉书贾山传注:‘晋灼曰:“东北人名土块为蓬颗。”师古曰:“颗谓土块,蓬颗言块上生蓬者耳。”’是呼块为颗,北人通语也。颗与块一声之转。”
〔六〕鹞雀赋,续家训作“陈王雀雏赋”,误。赵曦明曰:“说文:‘鹞,挚鸟也。’”卢文弨曰:“此赋,艺文类聚卷九十一载之。”案:又见御览九二八、九六五引。
〔七〕续家训“果蒜”作“蒜果”,御览作“蒜颗”。沈揆曰:“诸本皆作‘雀鹞赋’。”又云:“‘蒜果’者非。”
〔八〕何本、朱本、文津本“擘”作“花”,程本、胡本空白一字,今从宋本。
〔九〕卢文弨曰:“玉篇:‘●,乌火反。’”刘盼遂曰:“按敦煌出土唐写本老子化胡经载老子十六变词云:‘一变之时,生在南方亦如火,出胎堕地独能坐,合口诵经声璅璅,眼中泪出珠子●。父母世间惊怪我,复畏寒冻来结果,身着天衣谨知我。’黄门所云道经,斥老子化胡经而言也。”
〔一0〕续家训无“知”字。
〔一一〕刘盼遂引吴承仕曰:“蒜符之符,殆为误字,既云‘学士读为包裹之裹’,则其音必与裹近,符字从付,绝非其类,以是明之。”
〔一二〕续家训此句作“言盐豉与蒜共苞一裹”,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作“言盐与蒜共一裹苞”,今从宋本。
〔一三〕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正史削繁九十四卷,阮孝绪撰。’”
〔一四〕卢文弨曰:“今人言颗,俱从苦戈切,又言蒜蒲,疑上符字当为‘苻’,苻有蒲音,左传‘萑苻’是也。”案:广韵三十四果:“颗,苦果反。”又左传昭公二十年作“萑蒲”,不作“萑苻”。
有人访吾曰:“魏志蒋济上书云‘弊■之民〔一〕’,是何字也〔二〕?”余应之曰:“意为■即是(危皮)倦之(危皮)耳〔三〕。张揖、吕忱〔四〕并云:‘支傍作刀剑之刀,亦是剞字。’不知蒋氏自造支傍作筋力之力,或借剞字,终当音九伪反〔五〕。”
〔一〕赵曦明曰:“魏志蒋济传:‘济字子通,楚国平阿人。为护军将军,加散骑常侍。景初中,外勤征役,内务宫室,而年谷饥俭,济上疏曰:“今虽有十二州,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农桑者少,衣食者多。今其所急,唯当息耗百姓,不至甚弊;弊■之民,傥有水旱,百万之众,不为国用。”’”
〔二〕续家训及各本无“是”字,今从宋本。
〔三〕宋本原注:“要用字苑云:‘■音九偽反,字亦見埤蒼、廣雅及陳思王集。’”续家訓及各本原注“■”作“●”,無“亦”字及“埤蒼”二字,“集”下有“也”字。卢文弨曰:“●,集韵作■。要用字苑,即葛洪之书。”郝懿行曰:“●音垝,集韻作■,疲極也。”器案:集韵五寘:“■,■,疲极也,或作■。”
〔四〕器案:隋书经籍志:“字林七卷,晋弦令吕忱撰。”史记会注本魏公子传正义:“忱字伯雍,任城人,吕姓,晋弦令,作字林七卷。”字林今有任大椿、陶方琦辑本。
〔五〕郝懿行曰:“玉篇云:‘●同剞,居蚁切,刃曲也。’是●字支傍作刀,与剞字音义俱同之证。”
晋中兴书〔一〕:“太山羊曼,常颓纵任侠〔二〕,饮酒诞节,兖州号为濌伯〔三〕。”此字皆无音训
〔四〕。梁孝元帝常谓吾曰:“由来不识。唯张简宪见教,呼为嚃羹之嚃〔五〕。自尔便遵承之,亦不知所出。”简宪是湘州刺史张缵谥也〔六〕,江南号为硕学。案:法盛世代殊近,当是耆老相传〔七〕;俗间又有濌濌语〔八〕,盖无所不施〔九〕,无所不容之意也〔一0〕。顾野王玉篇〔一一〕误为黑傍沓。顾虽博物〔一二〕,犹出简宪、孝元之下,而二人皆云重边〔一三〕。吾所见数本,并无作黑者。重沓是多饶积厚之意〔一四〕,从黑更无义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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