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动能砸碎筋骨,鞑子的肢体飞上天空,内脏打成肉泥。
如果说面对以往的火铳,他们还有一战之力,可是全新的火铳就是不可战胜的神器,就连最勇敢的鞑子都从心里往外恐惧。
上百个勇士,很快就被吞没,变成了一地的尸体,坚不可摧的三层铠甲都保护不了他们。
“跑!”
念头升起,就像是草原的野草,迅速蔓延,鞑子迅速逃跑。
杜擎连续又砍了好几个,还意犹未尽,可是猛地惊醒。
“弟兄们,跟着我去银行那边!”
士兵们像是一条不可阻挡的狂龙,碾碎一切敢于阻挡的鞑子,当杜擎气喘吁吁冲上了一座土丘。银行就在两百步之外,一群鞑子正在攀爬墙头,向里面杀去。
眼看着防线被冲的七零八落,危在旦夕,杜擎眼珠子都红了。
“弟兄们,杀!”
这一次杜擎没有单枪匹马往前冲,他指挥着火铳手排着整齐的队形,小跑着压上去。
距离鞑子还有一百多步,杜擎大喝:“准备!射击!”
士兵们单膝跪地,只见枪口冒出一阵硝烟,一片鞑子就摔倒在地,狼狈大叫,声音惊动了正在指挥冲杀的达尔泰。
“卑贱的尼堪!”他气得狠狠一跺脚,眼看就拿下银行了,他岂能放弃。急忙挥手,拨出去两百名建奴。
“去,你们阻挡一阵!”
达尔泰贴身的鞑子,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勇气经验都是最顶尖的。他们注意到来的火铳兵气势汹汹,其实人数并不多。
张恪拨给了杜擎五百人,可是一路上分出去不少,还跟在身边的不到三百人。
鞑子看出了这点。顿时就有了底气,火铳虽然厉害,可是必须有足够的火力密度,不然被冲破了阵,火铳比起烧火棍还不如。
鞑子迅速结成了一个三角阵,前面是重甲死兵,后面是弓箭手紧紧相随,为了吸引火力,他们特别集结了十几匹战马。
狠狠抽打,战马被蒙住眼睛。只知道往前冲,枪声响起,火铳手将这些牲畜无情轰倒。可是后面的鞑子也趁机冲了上来。
前排鞑子提着大盾,跑得极快,转眼就冲到了八十步以内,再近一点,只要再近一点,弓箭就能射倒明狗了!
鞑子们如是想到,可是就在奔跑之时。突然枪声响起,瞬间鞑子的眼睛就瞪圆了。
他们根本不敢置信,明军的火铳虽然厉害,可是每逢打仗的时候。身上必须挂着火绳,甚至要提前点燃,这样才能保证顺利点火射击。
可是眼前这些明军身上没有火绳,射击的时候也没有点火动作。可是偏偏一扣扳机,子弹就打了出来。
这些明军神了,他们的手指头能生火不成?
鞑子当然理解不了自生火铳的厉害。只能被子弹击穿大盾,打碎盔甲,成片倒下去。而明军毫不迟疑,开枪之后,立刻后退,枪声再度响起,中间几乎没有停歇。
这就是燧发枪的厉害之处,义州兵的射击速度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区区三排士兵,火力的密度竟然火绳枪的两三倍以上。
别说是步兵,就算是骑兵,也足以把对方轰成渣滓了。
二百多鞑子,还没有冲到六十步以内,就被击毙了六七十人。重甲死兵被杀了个精光,剩下的弓箭手简直跟没有防备的一样,就凭他们身上的皮甲,比起破布强不了多少。
“开火!”
明军迈着整齐的步伐,一边射击,一边向前,步伐坚定,气势如虹。鞑子稍微迟疑一下,就被子弹打成了马蜂窝。
“跑啊!”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残存的鞑子全都不顾一切,掉头就跑。
“主子,大事不好了,咱们也走吧!”有奴才扯了扯达尔泰的衣袖,达尔泰猛地一回头,正好看到自己部下狼狈逃窜的样子,他气得炸了肺。
“饭桶,没用的奴才,我杀了你们!”
任凭他怎么叫喊,都没有作用了,其他的鞑子再也不敢和明军拼了,纷纷向着东边海岸冲去,逃出长生岛。
“完了,都完了!我还有什么脸面见汗王陛下!”
达尔泰说着,举起腰刀,就要自刎。这时候两旁的奴才慌忙扑了上来,抢走腰刀,架起他就跑。
“主子,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快走吧!”
鞑子疯狂逃散,杜擎一马当先,冲到了银行的院墙外面,踏着口子,他一下子跳了进去。
包士卿此时提着宝剑,坐在地上,呼呼喘气。一听脚步声,只当是鞑子冲了进来,他眼中垂泪,举起了宝剑。
“大功未成,只有一死而已!”
“先生且慢!”旁边的士兵急忙喊道:“包先生,是天兵来了!”
包士卿猛抬头,正好看到了杜擎等人,他咧嘴一笑,浑身的力气都跑光了,倒在地上,就昏死过去。
……
“包先生没事吧?”
“启禀少保,安然无恙,只是太过伤神,我给他用了安神的药,睡下了!”吴有性笑着答道。
“嗯,他可是有大功之人啊!”张恪笑着,手里正拿着一份存款清单,满脸都是笑容。
“哈哈哈,奴酋的家底儿都在我这儿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真正杀招
长生岛最近距离大陆只有三百多米,达尔泰被奴才们架着到了岸边,此处已经聚集了无数的鞑子,原本停在这里的几艘小船不知道哪去了。会水的纷纷跳下去逃命,可是鞑子多数都是旱鸭子,看到大海就眼晕。
偏偏这时候,明军追杀上来,他们万般无奈,有的抱着木质盾牌,有的找一截木棍,就像下饺子一样,跳到了冰冷的海水里。
鞑子水性本来就不行,加上海水冰冷刺骨,没有游几步,就纷纷抽筋,像是石头一样沉入海水里。还有人呛了几口苦咸的海水,就昏死过去。
尤其是明军越来越多,很多鞑子连木棒都找不到,就被挤到了海水里,扑腾几下,就丢了小命,眼看着不宽的海峡都被尸体堆满了。
达尔泰被送到了岸边,有几个包衣奴才扔了铠甲,扶着他,拼命向对岸游去。正在游着,还在挣扎之中的鞑子拼命抓着。
众所知周,被淹得差不多的人,哪怕是一根稻草,也会死死抓住。达尔泰就是如此,被几乎昏迷的手爪死死扣住,几乎深入了肉里。
带着一个人岂能游过去,达尔泰发了狠,抽出靴子里的匕首,狠狠砍去,把手腕都砍断了,结果五指和手掌还抓着他。就带着这样的手掌,达尔泰好不容易爬上了对岸。他浑身的力气已经耗光了,可是还不能休息,明军随时都可能到来。
“走,快走!”
他挣扎着爬起,在两个家奴的保护之下,一瘸一点向北方逃去,大约跑出了五里,正巧有一片树林,达尔泰就想钻林子,刚刚跑到了林子边。突然觉得脚下绊倒了什么,虽然一根绳索弹起,他就被放倒地下。紧接着两边冲出士兵,拿着渔网,轻松把达尔泰套在里面,捆成了粽子。
“启禀大人,是第138个了。”
乔福叼着一根枯草棍,摇了摇头:“娘的,鞑子也没本事平常,还以为能跑出来多少呢!弟兄们。跟我去岸边抓鞑子去!”
……
各路明军都进入了收网阶段,于伟良已经杀入了鞑子军营,明文远领着人马搜剿全岛,不放过一个角落。
倒是张恪比较清闲,回到了昔日暂居的密室,先是让手下人烧了一锅热水,他把两只冰凉的脚放在了水中,温热的水温舒服的张恪几乎昏过去。
这时候吴有性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针包。二话不说,连续扎了十几处穴道。
“疼!”
吴有性白了他一眼,说道:“知道疼就好,说明经络没有伤!”
张恪嘿嘿一笑:“吴先生。我是练武的人,又年纪轻轻,没有那么娇气的。”
“扯淡,年轻人就喜欢拿自己身体不当回事!我见过多少领兵打仗的到了晚年一身的病。尤其是辽东苦寒之地,海水的寒冷又胜过一般的水。男人若是脚伤到,寒气入肾。遭罪的不光是你一个人!”
张恪吓了一跳,急忙问道:“还有谁啊?”
“你媳妇呗!”
张恪老脸通红,涉及到了那种事情,哪个男人也不敢大意,急忙说道:“先生,要不你多扎几针,我不怕疼!”
“哼,你当是糖豆啊,老夫还要看看别人去。回头开点驱寒的方子,喝两三天就成。”
吴有性转身离开,张恪靠在椅子上面,总算是放松下来。
抢占长生岛的目的终于达到了,此一战可不光是消灭两千建奴,抢了一百多万两银子。最关键的是建奴要尝试到一种全新的武器攻击了。
盯着木桶里的洗脚水,张恪得意地笑了起来:“老奴,尝尝洗脚水好不好喝吧!”
……
明军出兵抢占长生岛,这个消息迅速传开,第一时间有快船载着信使向京城报捷。
自从营州之战后,朝中清流频频上书,有慷慨激昂者,主张调集枪兵猛将,一举光复辽沈,消灭建奴。
见迟迟没有反应,这些人转而弹劾辽东经略王在晋,指责他带兵数万,靡费无数,而不知进取,老迈昏聩,胆小如鼠,不堪重用。
一番闹腾之下,竟然连天启都吃不准该怎么办了,虽然信任张恪,可是天启也知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恰巧此时大学士孙承宗上书,请求出关巡视辽东。
堂堂帝师出马,天启是信任有加,立刻加封孙承宗督师之职,又压过了经略王在晋。
清贵之极的孙承宗为何要去辽东呢,这还要从东林党的处境说起,虽然东林在张恪手上损失惨重,但是根基尚存。可是由于得罪了魏忠贤,老魏频频下手,东林党的处境很是糟糕。
因此新拜的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就想着缓解东林压力,掌控军方作为奥援,当然背后也有不少东林大佬的运作。
可是老孙还没等出京,长生岛胜利的消息传来。
天启兴奋异常,拿着张恪的奏报,手舞足蹈。
“哈哈哈,张少保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