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中一看,老母已经差不多好了,已是休养时期。女儿也将出院,琴?又由满面愁容而平添喜色了,这益发增加了我的兴奋。
我立刻去看江翊云。他一见我,尚未说话,就从书桌上站起,手执桌机电话同地方法院检察长祁谨奄说话。
他说:“喂!谨奄吗?吴景洲回来了!”
祁答:“很好!明天下午2点,就请他来!”
江翊云挂上电话,才向我寒暄落座。
他说:“明天下午两点,我陪你一块去!”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我被郑控走申协议(5)
因此,易寅村再三要我同他研究去不去问题,当然毋庸研究我立刻允许了他。我们约定了明天午后他来同我到法院。
在当天的晚上,一个朋友谢次洲来看我,转致承办这一案的检察官姓李的意思:要我谅解心照。说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并且是四川同乡。
第二天下午一时,翊云就来了。少少坐了一下,他就要我走,我就与他同车去。
地方法院是旧时的大理院。我们到了门口,警卫挡住了我们,他说:“被传的当事人,不能走大门,要进旁边一个矮门。”
江说:“我是大律师!”
警卫答:“你同了当事人呀!”
我奇怪了,他如何知道我是被告的案中人?这时门口出入的人不少。江翊云相当窘了。却突然进来一个法院的职员,也从外边进来,他知道此地在僵持,他插话了:“这是江总长!可以,可以!请进!请进!”他用手招呼邀着。
卫兵不再拦了,我托福跟着翊云进去,一直到了律师休息室。
“我叫人替你报到。”翊云说:他立刻招呼休息室的茶房,告诉他我的姓名,去了。
一忽就回来,要我进去。翊云也跟着走。到茶房止住了,他说:“您不能去!”翊云停止了,他对我说:“我在此等候你,如果你被扣,我也不出去!你请放心!”
我谢了他往里走,那茶房带着我,下了地道,到一条街子内停住在那里候。许多囚首垢面的人,遗尿遍地,臭不可当,有些地狱的象征了。我不由得想起,我同寅村、玄伯不是一样的官吏吗?那时检察官肯来就询,现在却将我当犯人看待!他们都不肯来,我却这样守法?
我不免愤怒了。但是,当然忍耐着。好在不久,看见来了一个瘦瘦的法官,腋下夹了案卷,走进靠近我的一间小房,他回头将我看了一下。
我想:“这大概就是那姓李的检察官了。”
果然,那房内就传呼了人名,却不是我,有人答应一声,随着进去一个工式的朋友,大约不多几句话,就出来。
接着,我听见了我的姓名,一阵愤怒的意念闪过我的脑神经,我走进那小房,那小房小得只像一间长方形 的候客室,正中有个小讲台,台上两个人:一个检察官,一个书记官并坐着。右手台下,立了一个法警。我立在台下面朝着台上那两个官,已经离门不远。这还是预审庭,也就是侦查庭吧?是不公开的。此外是不是还有旁听的人,我已经记不清。
我没有想到我今日居然站立在犯人的地位?我打量着这上坐的人,他欠了下身,照例地问了我的姓名、年岁、籍贯,然后翻动了他桌上放着的案卷。
我看见那案卷甚长,他很温文地对我说:“此案是最高法院郑检察长告你,大旨是:在×月×日他有一封电报给朱检察官树森,这电报是由你扣了。他告你是‘妨害秘密’,你那天对这个电报是如何处分?”?
“这个电报么?”我说,“是有的,是郑烈打给朱树森的,朱树森是突然受人家的指使,来故宫博物院查案,郑烈给他这个电报时,他离开了原住的长安饭店。这个电报无法投递。但是电报局知道他是来故宫查案,又知道我是故宫博物院的简任秘书,所以送到我家里来托我转交。我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或者以为他还要到故宫来,所以答应了收下来,转给他。这是公事,我当然要呈给院长过目,或者院长知道他的住处,易院长拆阅了。因为是明电,他发现这是妨碍他的,所以他扣了。”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我被郑控走申协议(6)
他说:“原告还告你是诈欺!”
“如何叫诈欺呢?”我问,“既然‘诈欺’,应该还‘取财’吧?”
“因为,”他说,“你允诺了转与朱检察官,你违背了诺言,反而交与易培基!我方才已经问过送报人,他也是这样说。”
“这送报人认识我吗?”我说,“他同我订有契约吗?”
“不!”他说,“他是同你门房接洽的。”
我说:“那他们应该告我的门房,我不能负这个责任!”
他问:“你如何吩咐门房的呢?”
“当时是这样!”我说,“门房拿了这电报给我,说他要求代为转达,我又不知道内容是什么,我认为可能,就接受了。这完全出于一种帮助他的善意,我何尝丝毫诈欺?我何尝用一点手段?岂不是奇谈!”
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问:“还有说在南京电报局抄录两个电报,也是你经手吗?”
“我更奇了!”我答,“我人在北平,如何经手南京的事?”
他问:“这两个电文,你看见吗?”
我答:“看见!”
他问:“如何看见的呢?”
我答:“这天下的人都看见,不是在报上发表了吗?”
他又停顿了,似乎要结束了,又问:“你还有话说吗?”
“没有甚么?”我想了一下,接着说:“就是请特别注意:我将这电报交与易院长,是国家文官服务令叫我交的,因为他是博物院的首长,而这是公事。”
他没有答复,却又问:“你带有钱吗?”
我答:“有!”
“有预备保人吗?”
我说:“有!”
“这个案子,并不重要。”他说,“假使败诉,按照刑法××条,也仅是处3个月以下的徒刑,300元以下的罚金。我想:现在你缴200元保证金,100元铺保。”
我问:“既有保证金,为什么又要铺保?”
他答:“可以这样办的!”?
这时,他将书记官手内录的问答,所谓“自白”或者供词拿给我看,并且说:“你看过了,觉得没有什么,请你签个字。”
我大致看了一遍,一篇“蝇足”小楷真是细于蝇足,随时可以改。只写我的答词,他的问话一概空白。我所答的有力量的重点都没有写上,譬如:我特别提出那文官服务令一段,一个字也没有。
我不禁笑了。我说:“这我如何签字呢?为什么我说的重点都漏了,而检察官的问话又一句都没有写?”
“都是这样!”他轻声说。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我被郑控走申协议(7)
我于是乎明白案子都是这样办的。我踌蹰着不下笔,我想:“这样,何必给我看呢?”
他看见我踌蹰,也有些为难了,他说:“你签了,你就自由了。”
站在我右手的那个法警,忽然开口了,他说:“堂上体恤你!”
我一听这话,不禁甚怒,几乎要咆哮,但是,我忍住,我用北平人的方式,用力地瞪了他一眼。我手上本来拿着笔的却放下了。
检察官顺着我的眼光,也看了一下法警,又回到我脸上,柔和地望着我再说一遍:“请你签一下字,就自由了。”
我忽然想起谢次洲的关照,觉得这位检察官的苦心,我说:“一定要我这样签吗?”
接着,我不等再回答,我签了,也不再看。
他欣然地接过去,回头对那法警说:“你引导吴先生缴保证金再回来。”
于是那法警恭顺地引着路到会计室缴了200元,问他要收条,他说:“要附卷。”也就算了。法警跟了我回到原处,保证人杨心德已经在公案下面打了100元铺保的证书。检察官向我说:“你可以请回去了。”
我向进来的原路走。他又要我回来,又说:“请你走这边的门吧!”
我说:“江律师在等我。”
他说:“你出了这边门再进那大门,就无妨了。”
我只得出了矮门,又走向大门进去。方才阻止我们的门警还在,却向我举枪致敬了。真奇怪!我想:是在演戏。
我回到律师休息室一问,江翊云走了。大概他是知道我一定可以自由,所以不必候了。于是我去看一位顾检察官,他是顾孟余的族叔,我们很好的朋友,在故宫工作的同志。我将今天的问答,向他叙述一遍。
他说:“据我看,你应该无罪。”
我说:“不会!但是,‘官司虽输,跪相不错!’(一种俗语,言派头好也。)”彼此都笑了。
在他客厅上两个茶房,一个是庄思老审计院所用旧役,一个又是我农矿部保管处用过的,都对我恭敬亲切非常。在这一小时间,阶下囚,座上客,一身兼之,真成一梦。我方才彻底了解中华民国的司法!?
可是,我回来之后,相当气愤。
一会,那法警来,一定要见我,门房带他进来,态度大不同了,立正鞠躬,他说:“我替您去对了铺保,现在什么都不生问题了。”
我稍为欠了一下身,吩咐门房:“赏他1元!带下去!”他又鞠了一躬下去。
第二天,江翊云又来告我一桩更加令我啼笑皆非的事情,问我跟共产党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张继一伙说我有通共嫌疑,只是目前证据不足,还在调查中,所以暂不指证。弄得我一头浆糊,不知所云。
我对他说,“君子不党,当初参加国民党,那是因为张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