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兄弟,你不觉得这是难得一见的风景吗?应该好好的欣赏一下,我们可是很少做这么有趣的事。”吞弥笑着回答,他移动的‘千里眼’忽然停住了,过了片刻,他说道:“嘿!有人来了”。
部下立即紧张起来,有人已经擎出了刀枪,吞弥笑道:“别紧张,只有几百人,他们是鞑靼人吧,啊,真是狼狈,他们迎着火头跑过来干吗?”
镜头里,清晰地看到几百名骑士划着弧形,正拼命地想绕过火场,从侧面赶过来。但是火实在烧地太快了,他们避的很是狼狈,每个人都用布巾蒙着脸,却仍被浓烟和灰烬迷的睁不开眼,要不是他们仍紧紧控制着马匹,那马早已落荒而逃了。
“几百人吗?那就不足为虑了,他们不想着灭火或者隔断草原,往这里跑什么?”高丽刀客金村浩疑惑地问道。
吞弥那副奸诈的商人神气一收,冷酷地一笑道:“管他呢,我们在这里没有朋友,凡是能遇到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能杀掉地人都要想办法杀掉。把他们也干掉,再给他们把火烧旺一点。嘿,大家过来,我们好好准备一下”。
这伙狼一般的战士又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很快的,他们又变成了一支悠闲地唱着远方的民歌,行进在大草原上地商贾,迎着那群匆匆而来的骑士走了过去。
行进过来地那支队伍带着一身的硝烟和烟火气冲到了面前,他们的身上、脸上都是草灰,眼睛半睁不睁的,有的人还熏的直流眼泪,尽管大多数人都在拼命地咳嗽着,但他们仍然警觉地握着手中的兵刃,打量着这支行进的队伍。
吞弥等人的胡语和装扮,尤其是商贾队伍中还有几个体态妖娆、大眼妩媚的女人,很快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没有一支队伍会带着女人同行的。
一位首领模样的人走近了来,彬彬有礼地向吞弥问候,并请求给予一些清水,他们需要润一润干渴的喉咙。吞弥很热情地答应了他们,并叫人从驼峰下搬下了水袋,很慷慨地送给这些灰头土脸地骑士。
他们显然刚刚从连绵不断的火场里绕出来。不但奔行之速热血沸腾,而且一路上因为飞灰太呛人,以至憋的都喘不上气儿来。这时有了大量的清水,每个人都尽情地畅饮起来,还有人喝的尽兴,把水往头上、颈上喷洒着,这些体形彪悍的骑士发出一阵阵欢笑。
那位颌下一偻胡须,略为儒雅斯文的首领还没有动口喝上一口,他不动,佐立在他前后的二十余名眼神锐利的汉子便直挺挺地立在马上。虽然一个个呛的满面黑灰,嘴唇干裂,仍是桩子一般,连眼神也不向别处错动一下。
这样尽职地护卫,而且每一个人的身材都象精铁铸就的一般,看得出,只要拔出腰间的长刀,他们个个都是以一当百的好汉。吞弥不由心中暗凛,也暗暗好奇于眼前这个看起来并没有多少王霸之气的首领的身份。
但是不管他是谁。这一战都是在所难免了。从火场里纵马逃出来,他们最想要的东西必然是清水。所以吞弥已经让人在水里事先下了毒,这些武士虽然只有数百人,可是看着那威猛地气势,就是几千人的铁甲队伍也未未及得上。
吞弥等人信奉地是:只要能干掉对手,什么方法最省力。那就用什么办法。卑鄙,是一种赞赏;无耻,也需要本事。能不呈英雄,绝不装大尾巴狼!
看到部下的放肆,那个略显斯文的首领呵呵地笑起来,对吞弥抚胸施礼道:“我的部下太粗鲁了。浪费了这么多的清水,一会儿我会对您做出补偿的”。
吞弥笑道:“没有关系,这草原上处处有河流和海子,我们地水源很快就会得到补充的”。他给那人递过一袋清水,笑道:“你也喝一点吧。真是不幸啊,不知道是雷火还是牧人不小心。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一场火,这一下要烧掉大片的草场了”。
“谢谢!”那人接过水袋,一边旋开木塞,一边笑道:“是啊,我刚刚从火场绕出来,本来是想往北方去的,但是那边燃烧的更猛烈,我们也不知道火场范围有多大,可不敢冒险,嗯,这一下,科尔沁可是损失惨重了”。
他地语气里似乎带着一丝幸灾乐祸,吞弥警觉地望向他,却看到那人旋开了木塞,刚刚把水袋凑到唇边便不动了,一双眼神紧紧盯着他的马身。
吞弥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心中不由一紧
,他太不小心了,马腹侧下还有一团没有刷掉的血迹,包括他的靴子,上边都有血迹。这是无法用宰杀牛羊来托辞的,要知道,常年行走草原地人,他们用一柄巴掌大的小刀屠宰一头羊,直到把整张羊皮剥下来,也不会溅到地上一滴血,怎么会染上靴子?更要命地是,喷在马腹上就更不可能了。
“要不要解释说是路上遇到了马贼?”吞弥思索着,那人已经放下了水袋,手慢慢摸向腰间的佩刀,脸上带着警觉的神情说道:“哦,你们是从西域过来的商人,不知道亦力把里现在的税赋是怎么收的呢?”
吞弥心中一阵苦笑,他做的是无本买卖,他哪会关心吐鲁番那边的税赋是多少?
外表斯文的中年人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吞弥狡狯地左右一扫,然后抬起眼帘,迎上那人的眼神,呵呵地笑了起来。那个首领按着刀,也发出了轻快的笑声。
笑声未歇,两人的肩头同时一动,腰畔的佩刀已经挥出一团光晕,带着“呜”地一阵风声,卷向对方的脑袋。
水袋被抛到空中,不知被谁的刀先一步劈开,如同乍破的银瓶,银亮的水珠洒满长空,交映着彼此寒冽的刀光,铿然一声撞击在一起。
两个人同时喊出一个字:“杀!”
一场混乱的大战在烈火刚刚燃烧过,黑灰如蝶漫天飞舞的草原上爆发了
当车轮般巨大的红日,泛着柔和的红光悬挂在地平线上时,看起来就象是已经走到了天的尽头。然而,那不是天的尽头,却是生命地尽头。
脚下已是一片戈壁。只有零星的草木在晚风中摇曳。吞弥率领着骑队苦苦追杀那支骑兵首领,已经追的他穷余末路。
吞弥并不想赶尽杀绝,留下几个活口去各个部落搬弄是非,对他们是有利的,但是这支数百人的骑兵队伍战力实在是太强悍了,尽管大多数士兵都服下了毒药,而且很快发作失去了战力,但是这个首领仅靠着身边二十几个侍卫的武力,竟然从他两百多人的包围中冲了出去。
吞弥对自已部下的能力了如指掌,他们并不逊色于草原各部的战士。近战能力甚至更强,对方的侍卫这么强悍,那只有一个解释,这队看似普通地骑士队伍,其实个个都是从骁勇善战、以一当百的蒙古健儿之中再三挑选出来的精兵。
那么他们保护的这个领袖,必然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所以宁杀错,勿放过!
亦不剌急急如丧家之犬。拼命鞭打坐骑,他的身后只有两个随从了。
他是天圣可汗的嫡亲孙子。天圣可汗亲手抓到过大明的皇帝;天圣可汗曾经逼得成吉思汗地子孙走投无路;然后到了他手里,却屈辱地向伯颜拱手称臣,甚至被剥夺了大汗的称号。
他地宫殿不许再叫宫殿、他头上的冠缨被迫削断,他在殿中只能跪坐,这一连串的事,都在时刻提醒着他的屈辱。他想重振昔日声威。他想夺回祖父也先的荣耀,他的野心甚至比伯颜更大。
但是火筛实在不是个好地合作火伴,这位蒙郭勒津土黑犬特部的首领太喜欢借刀杀人了,他总是鼓动亦不剌的人与伯颜冲突,而火筛看似一直冲在第一线,却很少和伯颜发生实质性的冲突。这使得亦不剌不得不把目光投向更远的东方,越过伯颜部与朵颜三卫直接取得联系。
孟恩同银琦女王的谈判涉及到两个强大部落地合作,而其间有太多的细节需要商榷,在这战场形势瞬息万变的时候让孟恩把消息越过伯颜部落送来送去的那根本不可能,所以他亲自来了。
这是一次冒险。但是冒险的代价是值得地,成与败。那是从奴隶到帝王的差别,抛头颅洒热血都值得了,何况是一次秘密会唔。
他选择地路线是白衣军和伯颜势力的接壤处,主要经过处于和平之中的科尔沁草原,在敌人的地盘,带的人越少才越不引人注意,他只带了足以以百挡千的一支近身铁卫,来做这趟冒险之旅。但是谁也没想到,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居然栽在这小小的阴沟里。
“他们他们应该是一伙马贼”,亦不剌喘着粗气想。一个拥有部众数十万的大汗,被一伙几百人的马贼追着亡命似的跑亦不剌咧咧嘴,有些想哭。
夕阳欲落,暮色将临,苍茫无垠的草原上,翻滚着绿色的草浪,草浪中数百骑士象是在追赶着即将西下的冉冉落日。
吞弥再一次拉起了弓,锋利的箭簇映着暗红的阳光,犹如淌着鲜血的獠牙。
他狞笑一声,箭透风而出,射向亦不拉。
后翌射日,也是一箭。
吞弥一箭,射下的也是一轮太阳,一个团结着、指挥着瓦剌许许多多部落的唯一领袖。只是,吞弥自已却不知道,他马上要干掉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大人物。
卷十一 南征北战 第458 黄雀
由于女真部的哈喇被杀,朵颜城女王和贵族住处侍卫密布,贵族子侄也不再能得到允许夜间外出,夜市萧条了许多。
天色还不是很晚,许多商旅便不得不提前收摊了。把阿秃儿指挥着手下把剩余的商品装上大车,向朵颜城左的福余卫驻地走去。福余卫此次来了三千多人,驻扎在朵颜城左,自已形成一个部落状的营地。
白音第一天住在朵颜王府,余下的几日就在那达慕会场,反正对他们来说,其实帐蓬扎在哪里都没有区别,都是他们的家。现在朵颜女王勒令所有人全部回到城镇附近各自的部落驻地居住,他也回到了自已的防区。
把阿秃儿是白音的内总管,福余卫在朵颜卫之北,那里的集市和出售毛皮的价格远不如这里昂贵,趁着那达慕大会,白音叫人准备了整整三大车上等的皮毛,现在受刺杀事件影响,考虑到可能将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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