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顶锅盖致歉:昨天考试挂掉了,心情不好,没码字,独自舔伤。先补齐这章,晚点再更一章
☆、第三章 蔷薇
疏月朗朗,我在院前的石桌上点了一盏油灯。
飞蛾振翅而来,决然向光亮冲去,眼前黑影一闪,倒霉的蛾子撞晕在了灯柱上。我赶忙放下手中的书,捡来一片树叶托着蛾子扔到一边。
幸而它运气好,没撞到火花上,幸而它运气好,遇上心情不错的我,将它带到一边。真搞不懂可怜的小虫子为何对光亮如此的热忱,这样不顾一切的行为,也不知靠的是怎么样的勇气,来依托起这份痴傻。
沈易蹲在檐下扎灯笼,一双眸子凝在零散之物上,专注而认真。为了不打扰到他而又满足好奇心,我特地把笔墨纸砚搬到石桌上,对于我的做法,沈易只是扫了我一眼,并未说什么,我非常高兴地开始比比画画,偷偷看看。
我始终将“一门手艺能养活一个人”这句话奉为真理,所以在得知沈易会扎灯笼后,我立刻表现得跃跃欲试,希望从师而学,掌握一门技能。
沈易起初很大方,让我在蹲在一旁观摩,时不时解释几句给我听,比如哪里的竹条要捏弯,哪里的铁片要固牢。可是,还未果多久,他就变得很小气,从嫌弃我问东问西到干脆将我轰到一边,仅仅三天的时间。
其实如此一来,我也没什么损失,不过是将光明正大的学习改为偷偷摸摸的学习罢了。
眼前突然又有黑影晃过,猛地回神却错愕不得,又是那只傻兮兮的飞蛾。
我拿着树叶才把它端起来,它又反身像灯光冲去。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不死心,没见过这个顽固的小东西。看着它与光亮抵死较量的样子,我一口气就将油灯吹灭。
光亮瞬间熄灭,沈易不明所以地问了一句:“怎么了阿姐?”
我拍拍手,开始整理书写过的纸笺:“节能!”
“”沈易表示不懂。
书是用了两个灯笼和三个包子从对街私塾先生那里换来的,每日练习两页,我不求写字如何精妙,只求见字能够辨识。
想到他教我骑马时曾说的那句话——“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人不能总是靠别人,总有一日必须要自力更生”,在邺城的那些日子,我不用担心生计,也不会担心自己不认字,因为这些基本的生存的条件,高长恭已全然帮我解决;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识字也好,赚钱也罢,甚至寻找王仁信,所有的一切都要用耳畔自己的肩膀扛起来。
我想,人总是要学会长大,学会坚强,学会如何孤独的走下去!唯有这样,一切困难才不会打倒你。
“阿姐!”沈易的音量突然拔高,瞬间拉回我的思绪,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被我熄灭的油灯和纸笺,道:“我晨起要出城一趟,若闭城时未回,阿姐就不要为我留门了。”
“出城去哪啊?这么久。”问完话,我便看到沈易的眼神立刻躲闪开:“送灯笼外城有人要灯笼,有些远。”
石桌上的飞蛾扑腾着飞走,我半眯起眼追寻看去,这时沈易又道:“阿姐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
每个人都有不为外人知的秘密,而强迫别人说出秘密的行为委实不厚道。沈易不愿意告诉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再追问,想到他明早起身出城时,我恐怕还在睡梦中,便点头叮嘱他:“一路小心。”
^ ^
护城河旁开满了梅红色的蔷薇花,微风轻轻带过,阵阵花香惹人醉。虽然象征性的提着竹篮,但我绝对没有攀枝折蕊的觉悟,也没有邀人约会的心思,我要做的是跟踪尾随,以及偷听。
日前得知王仁信来幽州的缘故其实是为领军大人即将出嫁的女儿做一套楠木的头饰盒,我便处处留心。
镂空繁复的手艺,以及百年好合的姻缘寄托,所有的要求只有请王仁信出手才会显得上档次。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人们舍弃对金银的憧憬而对木质物件格外钟爱,但这种风尚在幽州确实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能是民族的习惯,也可能是家族的习惯。
总之王仁信的名望越来越高,关于他的传言越来越神。而这样的状况正是我喜闻乐见的,因为只要王仁信的名声响亮起来也就意味着我越发可以容易地找到他,坏一点想,即便找不到他,也能更多的知道关于他的消息。
如此憧憬着,我在歌舞坊穿梭时无意得知,领军封大人的女儿将要到护城河边赏蔷薇,因为约了与他定亲的男子,所以这件小儿女的爱情约会被城里的富家子弟传扬开来。
我在领军大人门口守了两日,终于有幸见到封小姐的真容,于是提前做好准备,策划着在她赏花时来一场偶遇,顺便套出王仁信的下落。
特地将压箱底的湖蓝色的半臂齐胸襦裙找出来穿上,刻意让自己看上去很像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诚然我本就是个小姑娘,但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样子还挺有难度。早晨出门时对着铜镜龇牙咧嘴了半天,也没想到如何扮演,真是伤脑筋。
等了大半天也没见到封小姐的踪迹,更别说他的情哥哥了,好吧,就算他的情哥哥出现了,我也不认识。
我想,若他的情哥哥跟别的姑娘出现,不知道会不会上演一出狗血爱情戏
自小以来,还未见过这么大片的蔷薇花,我发现自从我来到这里后,见到了很多从未见过的花朵,真不知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寻了一片晨露不多的草地,我将竹篮挂在蔷薇枝头,弯腰坐下歇着。竹篮里落着两朵蔷薇花和五片蔷薇叶,做戏做全套,总不能两手空空跟封小姐说“我来折花”,别说她不信,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如此大费周章,其实只为了一个关于王仁信的消息,也许封小姐根本就不知道,我原本想拿些钱财套套领军大人府上侍从的话,可王仁信那样神出鬼没的人,又怎么会让路人甲乙丙知道他行踪呢,所以我不得不将赌注下到了封小姐身上。
等待的过程总是很无聊,而这些日子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无聊,各种蹲踞,各种跟踪,自己都快变成不折不扣的间谍。虽然忙来忙去没太大的收获,不过这总好过于半点线索都没有,起码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用来胡思乱想,用来思念那个人。
阳光明媚,身后是一株粗壮的老槐树,素白的小花精致典雅。
靠着靠着我便觉得眼皮酸涩,上下打架,为了不错过封小姐赏花的时间,我起得很早,收拾妥帖出门走了多半的路程都没见到晨曦爬出来,现在困得顶不住也情有可原。我想,我就稍稍的眯一小会儿,应该无碍大事的吧
我是被人推醒的,睁开眼睛,混混沌沌反应过来自己身居何处时,最先看到的是遮在天边那朵暗黑的乌云。
这世上恐怕再也没什么比睡觉还误事的事情了,黑云压城风雨欲来,封家小姐长了三头六臂现在也已经回家去了!我恨不得痛苦流涕,就这么起了个大早却被一个觉给耽误了,真不知是顾此失彼还是命运不济?
“就要下雨了,姑娘还不尽快赶回家去?”一个轻佻地声音横亘过来,我才想到方才有人推我的肩膀,悲愤的视线将将移过去,鼻子痒了一下,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打到他脸上,登时间,那双琥珀的眼眸闪过冷光。
“抱歉,没忍住”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叫醒我的人居然是不久前在歌舞坊遇到的那个青衫男子,不过现在他的穿着一件牙色长衫,宽大的袖口上竟然染了一片蔷薇色,也不知做了什么。我见过他的真容,他却没见过我的真容,所以我很坦然。
擦了擦自己的鼻子,抬手正要帮他擦脸,被他嫌弃地挡开了:“男女授受不亲!”
讪讪收回手,确实是我欠考虑,以前跟高长恭在一起时从来不避讳什么,以至我都快忘了古代和现代的礼仪要求不尽相同,从今以后,必要多加注意了。
大风吹起衣角绸带,云头越压越低,大有天地合一的气势。我撑着树干站起来,满身愁楚,心里反复着一个念头——没带伞,怎么办?
想到出门时提了一个竹篮,或许可以用来遮遮雨,可竹篮哪去了于是我开始寻篮子。
“你找什么?”
我回头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目瞪口呆的表情,道:“竹篮!一会儿先用来遮雨!”
他摇摇头:“你不用找了,竹篮被封小姐带走了。”
“啊?”
“她来折花,忘记带物具,恰好看见一个空置的竹篮”
我哭笑不得,所以竹篮被封小姐顺手牵羊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我可以打着取竹篮的旗号找亲自上门拜访封小姐了?一个竹篮,一个见面的契机,这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么?一定没有啊!
似乎有哪里不对,我意识到后挑了挑眉问:“你认识封小姐?”
男子不明所以:“如何?”
“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要出嫁了对不对?”他点头,我继续说,“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的头饰盒是巧匠王仁信做的了?”他又点头,我已经眉开眼笑,“那你一定知道王仁信在哪喽?”
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浇落。我顿时傻眼了,这雨怎么说下就下啊,不成落汤鸡都有鬼!
连缀成线的雨水从眼前流动,恰好遗漏掉我站的位置,仰头一看,竟然是把油纸伞,男子弯着嘴角笑道:“不认识。不过,在下还是先送沈姑娘回去吧。”
他竟然有伞?他竟然有伞!
作者有话要说: 囧,上一章标题取重了改过来了。
☆、第四章 不知(上)
日头还在,我从歌舞坊出来,想到沈易不在家里只我一个人,索性直接奔去赵大娘住的院子。
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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