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疼痛骤然消失,他直接将我丢在小榻上。
我立刻弹坐起来,小心翼翼的揉着屁股,瞪了他一眼。幸好冬日铺得厚实,不然屁股可要开花了。
他挨着我坐下,眸中闪过一丝笑:“不装了?”
丢人的事情没有人会笨到自己承认啊!我笑了笑,两手合握搁在腿上,决定誓死耍赖:“嗯装什么呀?”
高长恭的身子突然向我倾来,脸也慢慢拉进,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悄悄缩了一下。仅仅是一下,因为突然意识到,根本没有缩的必要,实话说,就算他真的打算做什么,我也不怕。
他略显粗糙的手指握住我的手腕,一点一点揉捏被铠甲磨红的位置,问道:“疼不疼?”
看着他眼眸中流露出的疼惜,我失神片刻立刻摇头:“不疼!一点也不疼。”
反握住他的手,慢慢拭过他手上因执剑勒马而留下的厚茧,心里一阵一阵地疼:“你呢,疼吗?是每次出去都会这样,还是这次环境格外恶劣,我以前没有发现的”
他没说话,静静地凝视我的眼睛,身前身后的繁华不过是一场烟云,他的眼中只有我,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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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征讨库莫奚,兵分多路追打,缴获牛羊数万头。大军凯旋而归,此时还未进城,高长恭率一队人马先行入城,通知各部官员准备接驾事宜。
他抽空回府实乃向我报平安,停驻片刻,便同高孝珩匆匆离去。
莲洛激动地将府中众人的意思报告给我,今晚要给他准备一顿丰盛的大餐。
我实在不好意思给他们浇一盆凉水,古往今来所有征战取胜后班师回朝的将士,皇帝都会备一场盛宴款待,以慰劳苦。虽然这次是御驾亲征,更家隆重,绝不会有例外。
瞪了一眼高长恭带回来的这只黄嘴灰边,正扎扎巴巴跳来蹦去的小玩意,我又瞄了瞄开始降落的日头,心里没由来得一阵烦躁,如此一来,也不知道他什么才能回来。
“小姐”我回神,恰好看到莲洛的小脸上布满小心翼翼:“不知小姐觉得如何呢?”
“如何?”我顿时茫然了,什么如何,如何什么,她方才都说到什么,我根本就没听到啊!
正在我纠结要如何回答莲洛时,滕郢舟掀开帘子走进来:“今晚什么不需准备,留到明日后日吧,你家殿下今天势必在宫中会宴,即便备好,他也没肚子吃!”
莲洛有些失望,张了张口,轻轻垂首道:“是。”
滕郢舟好奇地盯着桌上十分活跃的小东西问:“这是什么?”
我捅了捅它褐白色的翅膀,猜测起来:“我瞧着像鸽子,长恭不是有一只黑羽白尾的聪明信鸽嘛,估计是找来跟它作伴的。”
滕郢舟也伸出指头,捅了捅它另一边的翅膀:“可那只信鸽很漂亮,你见过这么丑的鸽子吗?”
我诚实地摇摇头:“没有,我只见过刚出壳的小鸡可人家刚出壳时也比它好看啊!”
“小鸽子”扑扇几下一对翅膀,大概还未学会寻找平衡的技巧,径直摔在茶壶脚下。它睁着一双圆溜溜黑乎乎,甚是无辜的的眼睛将我和滕郢舟看了又看,依旧没能站起来。
扶它站起来,未及片刻,它又摔倒了,我无奈地摇摇头:“哎长得难看不是你的错,这么笨可就说不过去了啊!”
然后滕郢舟突然大叫起来:“不对啊小郗!你看它嘴巴带勾,爪子健硕,这哪里是鸽子,分明是鹰啊!”
我一愣,扒拉扒拉它的嘴,凑近几分,褐色的边缘确实有个小勾。
难道这真的是鹰?
高长恭将它交给我并让我照顾它时,我还非常高兴地问一句:“是不是准备养大之后让我炖汤喝?”那时候他的嘴角抽了抽,然后还来不及说什么,就随林旭离开了。
难道他是想跟我说——这是鹰,罕有的动物,不能给你杀了煮汤实话说,我有点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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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中天,一串白挂从枝头坠落,砰然摔出一朵花团,高长恭踏进大门便进到书房。
我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后,立刻拎起圆筒的布包紧随其后跑过去。
红烛的光萦萦绕绕,他已去胄着袍,正伏案书写,神色专注一如此前每次处理公事时的样子。我不想打扰他,放轻脚步慢慢走过去。
轻手轻脚地坐下,直到他放下手中的笔抬头揉了揉眉心,才笑意盈盈地凑过去。
高
长恭看着我置在案上的布包,很是不解。
在他疑惑地注视下,我轻轻揭开布包的盖子,雏鹰睁着黑眼珠滚了几滚,一头扎进我的手心,左磨又蹭。
他笑了笑:“看来它很喜欢你。”
弹一下雏鹰的脑袋将它按下去,我正色道:“可我不喜欢它!”
“为什么?”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它丑一点我确实不会介意,可它太笨了,这么笨的东西我怕我养不好,给养死了怎么办?”
一口气说了一长句话,我赶忙喘了口气,高长恭摸了摸雏鹰的脑袋:“放心吧,只要你比它聪明就一定能养好。”
骗小孩子的我才不会相信:“谁说的?”
“我父亲的父亲的祖父的父亲的姑母的母亲。”
“”
反应了半天,也没搞明白说出这句话的人是谁,这厢晕眩时,高长恭捏着雏鹰的翅膀将它从布包中拿出来,慢慢道:“由你喂养,它将来才会亲近你。鹰类聪敏矫捷,知途辨向,若有一天你独自一人迷路了,它自能带你脱困。”
我霎时愣住,心里盘旋起说不出的感动,从未想到他竟是这样的考虑。他点着雏鹰的后背,将它推到我面前:“何况它只会比你聪明,不会比你笨。”
“”一个走路都会摔跤的玩意,我难道还会比它笨么?
雏鹰跌跌撞撞摔桌案,掉在膝盖上,我伸手拢了拢它惊慌的小身子。这时,高长恭笑的手掌就覆在我的手上:“你是它的主人。”
包裹在他掌心里的是我的手,以及小雏鹰的身子,温暖而安全,我抬起头,深深地看进他的眼眸中,一字一句道:“好,我养它!我要把它养得亲近我同亲近你一样!”
我知道,眼前的这个人事事都在为我着想,知道解决难题的方法,我还有什么理由再给他添乱呢。
这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按照高孝珩所说的去做,借用郑尔菡的身份嫁给他。男儿志,在家国,他有许多事情要计谋,我能做的也只是让他不为我的事情劳心。
至于郑家的所有人,我会亲自感谢他们,感谢他们的慷慨和大度,感谢他们能成全我和高长恭。
作者有话要说: ——有姑娘说,长恭戏份太少了我也发现了。此外,我还有一个重大的发现,没有长恭出场我卡文会卡得很辛苦,一有他,字数刷刷地上去!
——所以,为了我不再这么痛苦,我决定给每章都有他的戏!!怎么样,高不高兴呀?
——一会儿赶明天要交的论文作业,明天一天课,晚上给老师赶稿子,所以周四没办法更新了,姑娘们见谅。
☆、第二十四章 约定(补全)
摊开那卷画轴,郑尔菡的容颜赫然在目。
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决定对不对,但我知道,一旦踏出这一步,已然将自己逼入到两难的境地里。回家和同高长恭一起生活注定处在两个对立的局面,知道自己不可能放弃回家,可我也没办法割舍对他的感情。
仔细地想想,好像做不做决定,我所处的环境都是这个样子,因为我心中之重已经分给他很多了。
烦恼如丝一般缠在心里,搅得心绪上上下下都不得安宁。
我自诩在以前没有认识高长恭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这么大的烦恼。即便是在考试的前一天发烧生病,和邻居家的小姐姐吵架,不过都是一时半刻地不舒坦,过去之后,记忆里已经找不到烦恼的痕迹。
可我知道,正因为他对我来说是与众不同的,所以连带烦恼都始终缠着自己不消失。
抬手逗弄几下昏昏沉睡的小雏鹰,它掀开眼皮转了转眼珠,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大懒虫一只。实话说,我真想像它一样过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没有任何烦恼。
可当烦恼、满足等一切感知都不存在时,一个人的幸福又要靠什么的反应呢?
摸了摸小雏鹰皱巴巴的翅膀,又给它盖一块锦帛,看着它拱了几拱身子,我摇摇头。为什么要羡慕它呢,这么一个只知道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的小傻帽,换做是我一点都不会觉得幸福!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想,这一生,有机会认识高长恭,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老天没能给予我长久停驻于此的时间,也没能给予他百岁的寿命,但我若能与他携手走过哪怕只有十年的风风雨雨,其实都是世间最为难得的幸福。
仿佛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醒悟过来,为什么要将这两件事情放在对立之面来看待呢?离开是离开,嫁给他是嫁给他,我在离开之前为什么不能嫁给他和他一起生活呢?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时空里的时光究竟有多久,甚至没有办法希求天长地久,但我能将自己在这里所有岁月和光景给他一个人,只给他一个人。
即便只有一年,一个月、哪怕是一天,只要我在,便能和他在一起。
时间不长亦不久,所以我才更要争取所拥有的时时刻刻,我知道,这是上天对我唯一的眷顾。
我要嫁给他,这是我的梦想。
虽然已不甚清楚,嫁给他是从何时开始成为生命中最为珍重的一个梦想。可我知道:我想嫁给他!名正言顺地关心他,陪着他,赶走他身边所有的粉红桃花,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的照拂和庇佑。他只是我一人的依靠,而我也只是他一人的温暖。
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