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因工人方面的反对,趋于破裂。李立三本着中共中央的意旨,向虞治卿表示,希望他能
根据十三条,据理力争,坚持到底,并劝告工商学联合会不可与上海总商会分道扬镰。这样,
虞洽卿便获得第一回合的胜利。
这件事曾引起上海总工会内部的严重纠纷。当李立三在总工会代表大会上报告这事的经
过,并要求大会接纳总商会所提十三条时,引起了严重的反对。具有国民党籍的一些工人代
表首先指责李立三事先并未经代表大会的同意,擅自接纳牺牲工人利益的条件。这种议论获
得不少工人代表的支持;甚至一些具有中共党籍的代表也加以附和。于是,在情绪激昂之下,
撤换李立三的呼声四起。李立三面临着这种不易卸责的局面,只好托故先行退席,要求我以
全国总工会代表身份,代他主持这个重要的会议;并声言,他将接受大会的任何决定。
我在会众同意之下,走上主席台,继续领导讨论。我首先指出这样一件重要的事,事先
没有代表大会的认可,即对外让步,手续上是极不合的。我要求代表们就这重要问题的本身,
作平心静气的讨论。幸好我能凭借平日的信誉,使会场空气归于平静。讨论结果,六百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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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代表,一致决定:反对总商会的让步,但为了不损害工商学的联合战线,目前只表示抗议
的态度,并希望总商会能与工商学联合会精诚合作,一致对外。至于原十七条中之第六条所
规定者,乃工人切身利益所关,应期之于本身的长期奋斗。
虞洽卿事实上排除了工商学联合会的反对,根据总商会的十三条,与外人交涉;但同样
遭到外人的拒绝。于是,他便以此为借口,进而采取逐步收缩这一运动的办法。
他首先结束了商人的罢市。六月二十六日,全上海的商店宣告中止罢市。由上海总商会、
工商学联合会和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联合发表一个沉痛的宣言,说明二十六日先行开市及三
个持久的抵制方法,即:一、抵制英国货至五卅案解决为止;二、抵制日本货至日本纱厂案
解决为止;三、以经济援助罢工工人等。
上海商人的复业,使上海的反帝运动开始低落。当时广州发生的沙基惨案和省港大罢工
正轰动一时,国共两党都认为此时不可退缩,反应扩大,但这些主张并未能挽回大商人的妥
协意向。同此,中共也从事实上体会到大商人是不可靠的;同时,深觉单凭上海总工会乃至
整个工人阶级的力量是不够的;而广大的农民又不能很快的发动起来,只有徒呼奈何而已。
就在这个时候,中共中央加重注意它在农民中的工作,也开始注意在军队中的宣传。我在这
时根据中央的决定,摆脱了上海总工会的日常工作,集中精力去处理中共中央各项急待解决
的事。
根据虞洽卿逐步收缩的政策,八月二十五日,日厂罢工渐次复工了。中日间屡经交涉的
结果,日本厂方八月十二日应允撤换枪杀顾正红的原木、川村两个日籍职员、抚恤顾正红家
属一万元,工厂中日人此后不得带武器入厂等条件,还应允俟中国政府颁订工会条例后,承
认工会有代表工人之权。所以有这个有关工会代表权的条件,是由于中国立法方面的缺陷,
才给予日人以借口,真有点使人啼笑皆非。然而商店早已复业了,工人单独罢工,业已旷日
持久,损失重大;日厂工人乃在上海总工会劝导之下,于二十五日按照复工条件复工。
日厂复工之后,这一运动单独对英的色彩也就更为显明;而英人仍是不肯示弱。公共租
界的电厂甚至断绝华资工厂的电力供应,逼使华资工厂无法开工。这一着正打中了中国工商
界的要害,他们不得不表示屈服。乃由总商会与英厂商定,以恢复供给中国厂商电力,乃发
给罢工期内一部分工资作为维持费等七条件;于九月三十日起,陆续复工。至此,英资工厂
的罢工,也宣告结束。
在逐步退却之中,上海总工会即遭受层出不穷的压迫。九月初它被流氓捣毁;九月十八
日又为上海戒严司令邢士廉下令封闭。后来,孙传芳在江浙一带撵走了奉系势力,总工会的
副会长刘华被杀害。坚持这一运动最久的而最有力的上海总工会也因而转入了地下。
老练的英国殖民者用拖延分化手段,解决这个风潮。它只在十二月十三日宣布;准五月
三十日在南京路老闸捕房下令开枪的英籍巡捕麦高云、爱活森二人辞职,并应允在公共租界
工部局增加两名华董,抚恤五卅被杀害者之家属七万五千元(中国方拒绝接受)等条件②,
就轻轻的结束了这一运动。但从此殖民者也不敢再藐视中国的民族运动。
至于中国人民,大多怀着沉重的心情,为五卅运动的失败而悲愤。五卅运动所掀起的反
帝热力,确是保留在那里,在以后的革命运动中,起着重大的发酵作用。
①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是根据一八六八年所订洋径滨设官公审章程设立的。初时只限于华洋互讼事件,
被告如为华人,须由华官审判。后来,外人逐渐侵权,至民国之际,便是华人互讼的事件,也归外人审理了。
会审公廨不受中国法院统属.华人败诉者,无上诉可能。这种极不合理的制度,直到一九二七年一月才经交
涉取消,改由中国司法机关在上海设立临时法院。
②除了这几项而外,最重要的是撤销领事裁判权问题。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二日在北京举行的法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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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强用拖延手段,组织法权调查团,费了近一年的时间,于是年十一月提出报告书,反要求中国先改良司法,
只应允将超越领事裁判权的上海会审公癣制度予以改善,而领事裁判权本身问题,则毫无变动。至于列强用
以利诱北京政府让步的关税问题,列强代表在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北京所召开的关税会议中,也采用敷
衍手段,成立一个承认中国关税自主的议决案,但以中国先行裁撤厘金为条件;而这是北京政府当时力量所
办不到的事。所以可以说北京政府在五附事件的外交上,是毫无结果的。
第十篇 孙中山逝世后的国民党
第一章 国民政府建立的前夕
一九二五年五月间,我为了参加第二次劳动大会,在广州逗留了一个月,有机会了解广
州的政治情况,孙中山逝世后,广州政府的改组势在必行,但也因此种下以后多种纠纷的根
源。
我在该年四月底到达广州,首先会见中共广东区委书记陈延年;他是陈独秀的长子,留
法时期加入中共,一九二四年下半年回国,即任此职;为人老成练达,长于思考。我和他第
一次会面,就觉得他比在北京工作的赵世炎历世较深。
他向我叙述广州的情况,指出广东方面自解决商团事变和东征胜利后,局势经已好转。
但广州政府的政令尚不能通达全省,因各军防区制在作祟;其中尤以杨希闵、刘震寰的滇桂
军,控制着广州市区,包收烟赌税,无所不为。他对广东工农运动也不乐观;右派的机器总
工会仍与左派的广州工人代表会彼此对立;各县地主势力远较农民协会的力量为强大,地主
们到处都筑有碉堡,拥有武装,农民协会被压迫的事层出不穷。
我接着去看当时广州政府最高负责人胡汉民;他在孙先生北上后以大本营秘书长身份,
代理大元帅职务并兼任广东省长。他那时正患口疾,在我们一个多钟头的谈话中,始终没有
深谈到广东的政治。我告诉他一些有关第二次劳动大会的情况,他曾允予协助。胡素喜高谈
阔论,那天却不肯多谈政治,显出他似有郁抑之情。
当时中共中央一直将胡汉民视作中派的领袖,中共在广州的同志则多目他为右派。陈延
年等曾向我指出,胡汉民在孙先生逝世后,即亟欲成为孙先生的正式继承人;但他政策右倾,
拉拢一班落伍军人如杨希闵、刘震寰、范石生等以壮声势;同时与他接近的伍朝枢、古应芬、
傅秉常等人则暗中向香港频送秋波。陈延年等不满意胡这种做法,认为汪精卫、廖仲恺、蒋
介石等人才是支持联俄容共的左派。
汪精卫那时挂着好几个委员的头衔,却没有担任实际职务。他对于解决杨刘和改组国民
政府的事,表现得很积极。我和他会面的时候,他总摆出曾亲受孙先生遗命的样子,向我说
了一套秉承总理遗志继续革命的话。我也在鲍罗庭的寓所遇见他好几次,他老是挟着一个皮
包,来去匆匆,谈到具体问题,又有些讳莫如深;这大概是因为他的大计能否实现,还在未
定之数之故。
当时负担广州财政兼任黄埔军校党代表和国民党中央工人部长的廖仲恺,是广州政府颇
具实权的人,我和他接触较多。我们谈到第二次劳动大会的问题,他老是说他的秘书冯菊波
比他知道得更清楚,他自己则应允对这次大会予以财力的支持。他谈吐坦率亲切,私下告诉
我,他在运用一些非常手段,征搜钱财以资助军需。并表示实在不忍坐视这种状态长期继续
下去。
鲍罗庭在孙中山逝世后,权威日隆。他似是广东要人中最忙的一个,每天去见他的人很
多,陈延年等因事去找鲍罗庭,也要等上一两个钟头。他的办公处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