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五个月的监狱生活
第一章 被捕后第一道鬼门关
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我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即被捕入狱—几乎丧失了生命。这件
事我虽事前获得消息,但疏于戒备。这种对于自身安全大意,而闯了大祸,似也是我充好汉
爱冒险所应得的处罚。
我回到北京的当天(五月二十日)下午,首先晤见李大钊先生,告以扩大会议的经过。
他一面紧张的处理他的事务,一面打断我的话,郑重其事的告诉我,据获悉直系内情的王法
勤先生今天上午通知,北京军警当局已拟定了一张即将逮捕一百多人的黑名单,其中第一名
是李石曾,第二名是他自己,第三名就是我。他表示他正在作必要的准备,要我赶紧回到自
己的住所和办公地点,将文件收拾一下,从速躲藏起来。
他向我说明北京当局将大捕革命党人的事,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国共两党活动的扩张,
反对曹锟贿选,以及打击整个北京政府的言论和行动,早为当局所嫉视。北京的民众运动、
铁路工人过去的罢工和现在的活跃,都被认为是我们这些人干的;而我们又是国民党公布出
来的中央委员。再则五月十五日发生了外交总长顾维钧住宅的炸弹案①,这虽与国共两党毫
无关系,但撷预的当局认为国共两党素来反对顾的对俄政策,因而判定这一炸弹案也是国共
两党所为。于是,大捕革命党人的行动就如箭在弦了。李大钊先生虽催着我去准备一切,但
他根据王法勤的消息,也很镇静的预料总还有两三天的犹豫时间,北京军警才会动手。
我离开李先生的办公室,便到铁路总工会的秘密办公处。我先接见了好几位从各处铁路
来的工人同志,解决了他们来接洽的事务;分别打发他们于当晚或翌晨返回各人原工作的地
方。接着,我才向同事们宣布李大钊先生所说的紧急消息,要各人分别准备。于是各重要职
员们都分途去藏匿;名册和其他重要文件也都运走了;只留下彭永和、李斌两人负责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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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忆》第一册
我回到达教胡同我自己的住所已是晚间十一时了。在这座四合院的公寓中,我们夫妇住
的是两间坐北朝南的正房。我的太太杨子烈是与我在一九二四年二月间新结婚的。她是一九
二一年在武汉加入中共的最初女党员之一,这时她在北京担任《新民国》月刊的校对和发行
工作。我们住两间房,一间是我们的住室,另一间就是这个月刊的发行处。我的太太就经常
在这里办公。在这间办公室里,堆满了各期的《新民国》月刊,以及各种与发行工作有关的
文件。她听了黑名单的消息,一时觉得无从收拾。
这座公寓的南屋住的是高尚德,西屋住的是范鸿杰。他们两位都是中共北京区委委员。
我旋即与他们两位商谈有关黑名单的事。他们已经知道,并已作了必要的准备,但仍暂住在
原处,因为他们用的是假名字,军警不容易发现。他们也预料实行捕人将是两三天以后的事;
到那时再行躲藏不迟。他们主要是为我这个军警心目中的“要犯”担心,希望我明天能够摒
挡一切,离开这个住所。于是我和我太太忙着烧毁重要的名单和信件。可是,我们这两间房
里堆的文件确实太多了,一时清理不完。而且,夜已深了,人也累极了,心理上还相信有明
天可以继续清理,所以在烧了一部分文件后,也就睡了。
谁知这次警探们的行动比我快了一步。第二天天色还没有亮,我的住所和铁路总工会的
办公处同时被大批警探包围。公寓的掌柜来敲我的房门,我从梦中醒来,还以为是预定今早
回去的铁路工人有急事来找我。我打开房门,警探们一涌而上,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
说明原委,便把我和我太太都逮捕了。
警探们在我的房间内翻箱倒筐,检去大批文件。他们的言语态度极其粗野。我太太气得
高声斥责他们是“土匪强盗”没有经过法律手续,便乱捉人,乱拿东西。我悔恨自己的大意,
更深恐牵连到同住的高尚德、范鸿杰两位同志,因即示意我的太太不要再讲,以便早点离开
这里。幸好这次高范两位没有受到牵连。我们被押上一辆囚车,驰往前门外的警察厅侦缉处。
这个侦缉处是北京城内著名黑暗的捉人机关,处长高某是跟随曹锟多年的马弃出身,能
直接向曹进言。他是一个彪形大汉,满脸横肉,谈吐举止粗野不堪。看来,他似乎不识几个
大字,更不懂甚么叫法律;而满面烟容,显然是一个吞云吐雾的老手。副处长姓张,是个六
十开外的老头儿,与高某比较起来,谈吐文雅,容态慈样,倒像一个读书人。那高某把他当
作“绍兴师爷”有点颐指气使;不过对于他的意见,似乎也不得不尊重;大概因为高某自己
实在太无用,不能不依靠张老头儿的笔墨。因为重视我们这个案子,正副两处长亲自来审讯。
与我同时被捕的,除我太太之外,还有驻守铁路总工会的两位干事。彭永和是学生出身,
主管收发工作,为人沉默寡言。李斌是石家庄的铁路工人,在总工会中管理庶务,经常是伙
夫装束。还有《新民国》月刊的主编范体仁也被捕了。我们五人以我的情节最重。他们首先
将一副九斤重的对付死囚的铁镣将我双脚扣住;关在一个侦缉班的屋里。其他四人则分别囚
在别的监房。
审讯由当天正午开始。他们着重问的是有关顾维钧住宅的炸弹案。这件事是我到上海去
以后才发生的。当作礼物被送到顾家去的木盒子,经他的仆人打开后,炸弹虽炸爆炸了,但
遗留下来的有木盒碎片和一些包裹的纸张,以及纸张上所写的字迹。他们就企图从这些木片、
纸张和字迹中找出犯罪的证据。
侦缉处承办这件案子,首先就假定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干的。他们根据这个假定,侦查
的结果,发现我恰恰在此时到上海去了,因而怀疑是我干的。他们伪造了一些木片和纸张,
硬说是在我住房里搜查出来的。他们从我们五人住所中所搜出的文件,去核对炸弹包裹上的
笔迹。
我寄押的房间中住了一组十二个人的侦缉班。这些侦探都能阅读报纸和写简单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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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忆》第一册
似是侦缉队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一班。他们佩带短枪,日夜监视着我,但也与我攀谈,企图找
出我犯罪的一些破绽,特别要我写这样,写那样,那个拿个白纸扇子,要我题字;那个又来
问我某某成语如何写法。但他们这些企图,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他们在第一天就泄露,
在这次搜查中没有发现和炸弹包裹上同样的字迹,使他们甚感苦闷。他们又透露,他们所以
如此热心的侦察,是因为顾维钧出了十万元的赏格来破案。
那天,审问开始时,处长高某首先问我:“这些木片是放在你床下的吗?”我回答说:
“我从来没有这一类的木片。”他又问:“这些纸张是在你桌子抽斗中找出来的,是吗?”我
看了看那些纸张,又回答说:“我抽斗中从来没有这些纸张。”接着,他拿着许多被搜出的文
件,一件一件的问我,是甚么人写的。我都答以“不知道”或者说:“写字的人已签有名字
在上面,你们可以自己看。”
他们这样漫无目标的乱问下去,我有点不耐烦了。我反问他们:“你们问这些不相干的
话,到底是甚么意思?”那个粗野的高某便拍案大叫:“你这个‘乱党’,反正是该死的。现
在又犯了炸弹案,还不快招吗?还要我们费事吗?老实告诉你,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早
点招免得吃苦,你自己瞧着办吧!”
他们企图从我口中逼出有关炸弹案的口供;我却乘机向他们解释,我说明我根本不赞成
暗杀,因而决不会做这类的事。我也告诉他们,不仅我个人如此,国民党和共产党人都是不
赞成暗杀的,黄复生、汪精卫刺摄政王的故事已过时了;我还讥笑他们的假设是走错了道路。
这样审问下去,情况似乎逐渐对我有利了。他们当初怀疑我是在炸弹案发生以后才离开
北京的,但从搜出的文件和我所提出的证据中,证明我离开北京是在炸弹案发生以前约一个
星期。侦缉处虽然伪造了木片纸张等无关重要的证物,但始终无法伪造我和同志们的字迹,
也问不出那里来的炸弹和谁是送炸弹的人。这使他们觉得对付这些社会上有声名的知识分
子,究竟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强加以罪。
但那位高某显然十分热衷于十万元的赏格,没有证据也想打出一些证据出来。他许多次
都大叫要用刑;最严重的一次,是将我勒跪在一堆铁链子上面,大约有半小时之久;跪得我
满头大汗。左右还站着几个法警,拿着很粗的木杠,准备将我的双脚压住,让我尝尝“睬杠
子”的苦刑。我只有咬着牙关,忍着剧痛,一言不发。那高某逼不出口供,不停的恫吓,怒
目高叫:“你这小子,还充好汉。马上一踩杠子,就要你的命了。”
可是,高某的满脸杀气,阻不住他鼻腔中流出的鼻涕;审讯的时间愈长,他愈无法支持;
原来他的鸦片烟瘾愈发愈厉害了。坐在他旁边的那位张副处长便乘机请处长休息,改由他继
续审讯。高某虽然还是满口粗言秽语,却身不由主溜到后面去了。张副处长看他去远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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