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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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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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惯例送馒头去喂石头。     
  账房传来吴秀才气急败坏的声音:“科举第一看的是书法,文章做得再花团锦簇,字不好也会被丢出去。你练了那么久的字,不奢求你分得清颜体和柳体,总该分得出楷书和隶书,行草和行隶的区别吧?真是块油盐不进的石头啊。”     
  “其实我觉得自己写得还可以啊。”石头一手持字帖,一手抓毛笔,愁眉苦脸,继续趴桌子练习鬼画符。     
  “放屁!放屁!”吴秀才给气得斯文尽扫,敲着他的脑袋训斥,“飘逸秀美什么的就算了,我只求你能写得端端正正,拿出去像个字样便好。”     
  我在窗外听着只想笑,石头挂不住面子,趁吴秀才转身之际,拿起张写废的字帖,揉成团,狠狠砸向我的脑袋。     
  我放下馒头,赶紧逃走,不触其逆鳞。     
  没办法,他似乎天生没艺术细胞,琴棋书画皆通六窍。上次尝试跟车出门学采购,帮忙挑的衣料款式让布庄老板眉开眼笑,小王总事差点跳脚,幸好只选了三匹,但所有大姑娘小媳妇都不肯接受那大红大紫的俗气款式,结果便宜我多分了好几尺,刻意做了件紫上衣配绿色裙子,走出去像个茄子,人人见了掩嘴笑,唯石头连声夸好。     
  经过此事,所有人都对石头超凡脱俗的审美能力有了深刻理解。如果他夸谁穿的衣服好看,那人绝对会跑回去换掉所以我每次出门,先去给他看看自己的打扮,他说普通或一般都不宜出门,只有点头大赞后穿出门去,保管丑得万无一失。     
  石头这方面很迟钝,毫无自觉。大家觉得这样下去不太好,可是试图纠正了几次也没多大功效,我则没指望他去做服装设计师或艺术家,干脆放弃。     
  逃回厨房后,厨房管事黄大娘塞给我一个食盒,里面装着碗银耳羹,托我送去给她在临香阁当差的小女儿吃。然后还给了我两个早上剩下的肉包子做好处。     
  临香阁是空置的屋子,虽然挺大,在南宫世家属于冷宫地带,几乎没什么人过去,据说不吉利,大家连提都不肯提。原本在我名单中的三级警戒区域中,后来觉得此处资料太少,危险难测,将其提到了二级禁戒区域。     
  黄大娘的小女儿翠英身子不好,做不得重活,所以被托关系送在那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混日子。     
  我看了一下天色,现在应是南宫冥习书画的时候,估摸危险不大。因不想得罪厨房的当权者,于是接下这个差事,迈着小细腿一路小跑,快去快回。     
  平安到达临香阁,翠英姐姐接过银耳羹,尝了口,抱怨两句太甜,然后赏了我几两银子。     
  我想起此处资料未知,见周围无人,便装出天真孩子面孔,顺口打听:“这个屋子好气派,怎么没人来住?该不会是有鬼吧?”     
  “什么鬼不鬼的?别胡说,”翠英放下碗,笑了起来,“你在外头可别乱说,这屋子是以前南宫夫人住的地方,自夫人不在后便被焕主子封锁了。”     
  我忽然想起原著小说里没有任何提及南宫焕妻子的事情,觉得有点不对劲,再问:“既然是夫人故居,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提这里?”     
  “小孩子怎么那么多问题?”翠英皱起眉头吓唬道,“好奇心别太重,有些东西知道的越少越好,焕主子不准提夫人的事。我们做下人的装着糊涂就好,可别乱嚼舌根,小心传到王大总管耳里,被拖去打板子。”     
  我不想挨打,只好唯唯诺诺应了,不敢继续追问。     
  翠英只吃了小半碗银耳羹,便将剩下的赏了给我:“提醒我娘下次少放点糖,她怎么老是不记得呢?我又不是爱吃糖的小姑娘时候了,甜甜腻腻怎么吃得下?”     
  小丫头吃大姑娘吃剩的东西是常事,但我喜洁,从不吃别人咬过的东西,所以嘴上欢喜应了,出门后便偷偷找了个水沟将剩下的银耳羹倒掉,然后拿着空碗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南宫夫人的事情。     
  刚走到临香阁门口,忽闻一段清清笛声,幽幽从身后传来。     
  我下意识地想回头,忽然想起闲事少理,不要好奇的做人准则,便装作听不见,继续往前走。     
  笛声忽停,换成少年温文尔雅的声音:“小姑娘,请停步。”     
  我听出是小禽兽的声音,心下大惊,越发装没听见,大步流星地往前跑,想快速离开他的视线范围。     
  结果一个东西砸到我脑袋上,不太痛     
  我希望砸过来的是陨石,可是地上躺着个圆滚滚、红艳艳的大枣,枣树在身后五米处,怎么也不可能自动飞落我脑袋上。     
  怎么办?继续装没发现背后有人?我迟疑片刻。     
  又一个大枣飞过来,目标明确,大有不回头就继续的样子。     
  我装不下去了,只好缓缓转身回头。     
  绿叶葱葱,红枣如宝石挂满枝头,南宫冥斜坐树上粗枝,手持碧玉长笛,青衫长袍随风轻飘,双脚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半空调皮晃动,冲着我的小脸笑容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上广州,把我家猥琐的花咪咪送去做太监公公。 
邪恶地笑   
修改错字   
我又算错数了人有七窍,所以石头是通了六窍,感觉错误比较严重,修改伪更一下。 
橘子每天顶多是更一章的,如果同一天出现第二次更新,绝对是伪更修改什么,大家不用进来看的了。         
疑问   
  其实我还抱着一丝侥幸,想装没看见人,结果我看见了传说的轻功     
  南宫冥纵身从树上跃下,衣袂飘飘,袖舞翻飞,姿态如青鸾展翅,掠过树梢,点过草尖,瞬间便立于我面前,剪秋水般的乌亮瞳子里尽是笑意。     
  躲无可躲,避无可避,他移步逼前,我身后再无半分退步。     
  如今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过度惊恐后,我胆子反而肥了,两腿也不抖了,脑子如电脑般快速盘算开来。     
  一切还有转折余地,南宫冥和南宫焕不同,他现在也不过十三岁,或许只是对我感兴趣,未必用情太深。退一万步,就算他现在有龌龊念头,身体也没能力吃肉。所以我不能太害怕,若露出原著林洛儿那种楚楚可怜神态,反而更容易勾起禽□望。     
  南宫冥收起玉笛,先开口了:“我记得你,是李家庄的那个小丫头。听说你进来我家做事,可是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我又不好意思到处和人打听女孩子名字,只好四处留意,今日终于找到了,你在我家过得可好?”     
  我拿出高考时的镇定,发挥稳定地岔开话题:“少主现在不是应去学习书画?怎有空在临香阁练吹笛?”     
  下人过问主人私事,是大忌,重则挨打,轻则挨骂。     
  我故意招主子讨厌,没想到南宫冥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细细解释:“何先生偶染风寒,令我暂歇一日功课,我便来这儿练习前天早上学的新曲,你听着可好?”     
  “我不懂音乐,冥少主是在对牛吹笛。”我的回答超欠扁。     
  “也不是人人都喜欢音乐的,其实我也不喜欢画画,每次上何先生的课都很头疼,”南宫冥俏皮地吐吐舌头,然后低下头,又飞快地用眼角抬起窥了一眼,有点害羞有点期待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身为他家丫鬟,名字这种事稍微打听一下便知道,就算想瞒也瞒不住,我还没脑残到编假名骗自己主子,只好老老实实将“林洛儿”三个字报了出去。     
  南宫冥有点惊诧:“你住李家庄,不是姓李吗?”     
  “我娘姓李,我爹又不是入赘女婿,我自然跟爹姓,少主糊涂了。”和禽兽在一起的时间度日如年,我悲愤地在用藏在裙子里的脚尖在草地上偷画圈圈,偏偏还得无奈回答他的问题。     
  按常理而言,这种说话态度,换了石头非跳起来抓住我的腰,挠得叫救命为止。偏偏南宫冥没半点脾气,不管我口气怎么恶劣,怎么不合规矩,也只是笑着回答:“洛儿妹妹说得是,确实是我欢喜得糊涂了。”     
  “冥主子,你怎可随便管小丫头叫妹妹?太不自重身份了,别害我被管事教训。”我无计可施,终于豁出去了,说话越发惹人讨厌。只期待他拿出点主子样,直接叫人把我拖出去打板子。     
  南宫冥仿佛窒了一下,久久没有回话。     
  我扬扬手里盘子,继续道:“少主没事的话,我还要继续回去干活。”     
  “等等,”南宫冥拦住我,“你现在负责扫台阶?小姑娘家做这个太辛苦了,不如我让总管将你调来我房里侍候吧?”     
  “房里侍候?”我瞪大眼睛,看着他那张禽兽脸,想从上面找出心怀不轨的蛛丝马迹。     
  南宫冥大概察觉我想歪了,瞬间小脸涨得通红,不停摇着手说:“是负责喂鸟扫洒,整理书籍,工作会轻松很多。”     
  我回答:“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干得很快乐,少主费心了。”     
  南宫冥似乎有些失望。     
  忍无可忍,我终于忍不住了:“不过在茶寮一面之缘,你怎么对我那么放心上?”     
  虽然原著林洛儿和南宫冥是第一官配,可是我已经将造型改成那个样子,若还一见钟情,实在太狗血了,除了作者开金手指或他脑残外,没什么可解释的。     
  “不是一面之缘,在茶寮相遇前我就见过你,只是那时候你大概没留意到我”南宫冥正想继续往下说,忽然临香阁门口跑来一个俏丽丫头,警惕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低头柔媚地对南宫冥说,“冥少主,焕主子有事召见。”     
  “洛儿,下次再说。”南宫冥不敢耽搁,匆匆往大禽兽住的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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