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莎莎在自己脑海中勾勒着两方厮杀在一起的画面,只得甩甩头,逼迫自己好好休息休息。
“唉,这几天的一堆事情,我差点就精神分裂了。”
面对着闲情逸致的男战士,童莎莎忍不住吐槽。
“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可以喊我,”淡淡回眸坐在凉亭之中,头顶之上不时有桃花一小块一小块的粉色花瓣飘过,“我可以帮你打120。”
“……”
又消遣她!精神分裂也都是因为联盟里的一堆事情,她容易吗她?
童莎莎瞅着那男战士,真恨不得把他用力一推,然后坠入凉亭百米之下的深水池中,一了百了。
可是,显然不能……郡城战需要他啊!
淡淡回眸靠在亭柱上,依然坐得笔直,如果知道童莎莎不推他下水只是因为他是个超级大肉盾和大炮灰,说不定长腿一伸,直接就把她给踹下去了。
他们所在的凉亭美景,就是某人口中的那个号称只带夫人来的好地方,童莎莎已经数不清在这几天里,来到这里舒缓心情几次了。
不是她叫淡淡回眸一起过来,就是淡淡回眸先到这里等她,总之,美丽的景色确实能让她心情好一些。
而今天,许是联盟的一连串问题终于得到最有效的解决,童莎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竟会觉得莫名的累。
连着大半个月没再出过门的她终于决定——
“等会我去睡个午觉,然后出门逛上一圈,要不我非得憋疯了不可。”
“嗯,这个主意不错。”淡淡回眸表示同意,停顿了一会,又道,“我等会也要出去一下,联盟如果有军情菊花会上我号。”
对于淡淡回眸的做事风格。童莎莎很放心,方方面面都想到了,简直就是滴水不漏。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便各自散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童莎莎还在香甜睡梦中的时候,耳边的手机铃声响起,声音一阵大过一阵。
她迷迷糊糊地从枕头中抬起头来,长发极不安分贴在光滑的脸上,她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一只白嫩嫩的手凭着感觉向铃声响起的方向摸去。
“喂……”应得那叫一个有气无力,她实在支撑不住,头一垂又撞见了软绵绵的枕头中。
“我的衬衫洗好了吗?”
“什么衬衫?”童莎莎无意识嘟囔着,继续要死不死的模样,压根就没听进去任何字眼。
“你说呢。小短腿?”
童莎莎这会儿才眉头一皱,给了点反应,眼睛也些微睁开,完全就是因为听到小短腿三个字本能想反驳,只是她为何会觉得耳熟呢?
脑袋瓜死机了半天的童莎莎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清醒了些,随即而来的却是很不好的预感,再看向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的名字时她呆了半晌之后,脸上才后知后觉地浮起了见到鬼一般的表情。
“于墨?”
事实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她和于墨之间除了八字不合,每次碰面必要先出一糗的坑姐预言。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
童莎莎握着手机举在耳边的姿势维持到于墨说完“我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你”,而后挂了电话之后,她的表情也完成了从目瞪口呆往羞愧难当飞一般的质变。
当然。除了感到羞愧之外,她感觉到了自己的尊严正在被侮辱。
啥叫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等她?难道他不知道,不管是男厕所还是女厕所,对她来说都是一样难堪么?这厮到底是不是借着拿衣服的幌子,顺便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来着?
对,这厮绝对是故意的。所以,他们这辈子是不可能愉快地在一起玩耍了。
既然如此,她更应该赶紧和于墨划清界限,做到真真正正的永远不相见。
带着这样的坚决,童莎莎从床上坐起。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前阵子被她收起来的白衬衫,而后下床,飞快地换了衣服,再匆匆抹了一把脸,就准备找于墨还衣服去了。
背后,有舍友的声音传来。
“莎莎,你这杀气腾腾的,是要去灭口的么?鞋,拖鞋!”
灭口?她倒是想,但是也得看看她能不能打得过人家!
童莎莎顿住步子,一看自己脚上穿的果然是双很俗气的拖鞋,忙转身回宿舍。
总不能太邋遢,平白拉低了自己在于墨面前的气势和品位……说到气势,童莎莎顿悟,自己总不能这样素面朝天的去,很是一点架势也没有。别人不都说了么,输人不输气势,从这里足以说明,这第一眼的气势是多么重要!
于是,为了避免气势有了,反而被拖鞋深深出卖了她的diao丝气质,童莎莎返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换上一双高端上档次的……坡跟鞋,而后一屁股坐回了镜子前,找出了许久未用化妆袋。
想着让男神于墨等太久似乎也不太好,遂,她纠结了几秒之后,终于善良地减少了多道化妆工序,匆匆地描了眼线,润了润唇就直接杀了出去。
可她刚刚冲到门口,却又第二次折返了回来。这回,她动作迅速地拉开衣柜,找出了一条热情洋溢的超短裤,二话不说就换了上去。
于墨你大爷的,让你老喊姐小短腿,今天,姐就让你亮瞎双眼!
102 你可真逗
好在于墨说的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并不局限于她想象中的地方,等她赶到那片景色宜人的学校小花园的时候,一名男生就倚在大树下。男生身材修长,一双大长腿交叠着,配着款式十分简单的白衬衫,唇红齿白,清清爽爽很是顺眼,实在是道很怡人的风景。
男生十分专注地盯着自己的手机,惘然不顾过往的男女生不住投过去的各种异样眼光,仿若陷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头;而恰恰是那一脸的漫不经心,无意之间往外散发着让人不能忽略的高冷气质,最是吸引人。
所以,童莎莎不由在心里揣测,于墨吧,远看着绝对是个不可亵玩焉的男神;可一靠近吧,怎么说呢,她切身体会到的是各种各样的不幸。
或者他们是天生的八字不合,命中注定有她没他,有他就没她的。
童莎莎原本是要霸气测漏地出现在于墨面前,以期达到气势上的绝对优势;可被她忽略掉的是,于墨从来就是个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有多少人的目光集中在他身上她不清楚,可自己若按原计划进行下去,绝对得落个和于墨一起被强势围观的下场。
所以,她决定改变策略。
她先是偷偷摸摸地检查了四周一圈,确定方圆两百米的范围内不会有熟人出现,才提着装白衬衫的袋子鬼鬼祟祟地走过去。
还没走到于墨身旁,他已经懒洋洋地抬起了头,一张帅气逼人的脸就这样现在了众目睽睽之下。
于墨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了朝他走过来的女生身上之后,挑着眉看了看某人露出来的一双细腿,唇角居然勾起了一道笑痕。
“果然腿短的人走路比较慢是吗?蜗牛从你宿舍爬过来都不用半天。”
胡扯,蜗牛从她那四楼的宿舍爬到这边来肯定不止半天!童莎莎心里如是想着,可是她也知道于墨这是在说她速度太慢,让他等太久了。她如果反驳就显得太没眼力介了。
只是这厮居然又再次提到腿短的字眼,她的明明是一双又细又长的腿好么?他肯定是故意的!
童莎莎如此安慰自己,即便如此,她还是气鼓鼓地瞪着眼前笑得很欠扁的男生。
可毕竟是自己迟到在先。说什么都有些理亏,童莎莎决定不多计较,什么腿短什么蜗牛的,她就当幻听,幻听……
童莎莎无视,和于墨往里走了走,确定足够偏僻了,她才把装衣服的袋子递到他跟前。
“你的衣服。”
于墨伸出一只手接了过去,干净白皙,修长好看。只是。此刻给她留下不错印象的手掌从袋子里拿出被她叠得十分整齐的白衬衫,这里翻翻,那里摸摸,还特别查看了衣服领口和袖口,童莎莎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
她瞪圆了双眼。
“你这是在检查我的劳动成果?”
童莎莎怒了。士可杀不可辱啊!身为女生,洗衣服是本能技能,岂可被一个男生如此怀疑自己的水平?
于墨笑,瞥了她一眼,并没有说话,只是继续翻起白衬衫来,完全无视童莎莎那气鼓鼓的小脸。到最后。他还是赞赏地点了点头。
“不错,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那是必须的!于墨的赞许让童莎莎的心情好上了不少,连她自己都觉得气势上升了一个层次,所以,她终于可以很骄傲地回了一个字:“哼!”
简直就是牛逼轰轰。
于墨简单利落地把衣服对折了两下就收进了袋子里,尽管那手法惨不忍睹。让童莎莎很有把衣服抢过来收拾的冲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于墨的一举一动,透出了与生俱来的优雅,让惊讶的童莎莎也不禁在心里给他点了个赞。
完事后。于墨自然地迈开了长腿,很是干净的声音,“走吧!”
童莎莎嗯了一声,乖乖跟着走,走上了好一会,她才猛然察觉到不对来。话说,她好像只是来归还衣服的而已……
“不是,你这是要带我去哪?”
这么一说完,童莎莎又觉得这样不足以表现出她的真实想法——她要回宿舍,于是,她又补上了一句,“我还有点事,要不我就……”
可惜,于墨没给她机会把要开溜的说辞给说出口的机会,他不过是轻轻一瞥,一句话就堵住了她的后路。
“你还记不记得上次欠我的那顿饭?”
“……”
横竖总是要还的,趁还衬衫的时候把欠的饭也一起还了,还省掉一次见面的机会,那敢情是最好的,简直就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是,当她和于墨坐定在古色古香的餐厅二人座位上时,童莎莎一摸自己空空的口袋,简直就想直接哭出来了。
钱包放在包包里,而包包就躺在她那张软绵绵的床上……没带钱包怎么破?跑单吗?刚好她今天穿的超短裤很轻便,坡跟鞋也好走,很适合跑路;还是默默地跟店家老板坦白情况,然后被留下来刷盘子抵饭钱?
可一看这家店不低的品味和装潢,一顿饭下来估计也不是啥小数目,这得刷到什么时候来着?童莎莎越想越是绝望。
都怪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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