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带院子的房子,种些花草,每天晒着太阳,喝喝茶,溜溜狗,和邻居闲聊这样就足以简单淳朴的让人心神往之。
“一些年之后,我要跟你去山下人迹稀少的小镇生活。清晨爬到高山巅顶,下山去集市买蔬菜水果。烹煮打扫,午后读一本书。晚上在杏花树下清酒,聊天,直到月色和露水清凉。在梦中,行至岩凤尾蕨茂盛的空空山谷,鸟声清脆,树上种子崩裂一起在树下疲累而眠。醒来时,我尚年少,你未老。”
这段安妮宝贝的文字,在无数个难以入眠的日子里成了莫笑颜的一点精神寄托。
一遍一遍密密麻麻的写在纸上,仿若是想通过笔尖把它们刻在骨子里,不厌其烦地感受这段文字所带来的那一份淡然的幸福。
这便是莫笑颜曾经的梦,梦想着去过小隐在山林的闲云野鹤生活。
那里山清水秀、快递直达、2兆宽带、再加上一个相爱的男人,简直就是世外桃源般的完美世界。
当然,那个相爱的男人她曾经也幻想过会是顾先生,可事实证明,这真的只能是个梦。
那个可以陪着她过着寄情于山水平淡日子的男人,永远也不会是他。
秦清曾说过:顾仁注定是要大隐于市朝的,颜颜,你们有着天差地别的距离。
现在想来,原来一直都是自己没有看清那一切。
固执的喜欢着自己眼里的那个人,以为那个人就是自己认为的那般模样。
认为他会喜欢的他便会喜欢,慢慢地,成为了执念,而那个人的内心世界和他的千变万化,却都没有看见。
一个对喜欢的对象都没有看清楚的盲目爱情,注定是个悲剧。
莫笑颜在古镇里不紧不缓地逛着,白族的民居建筑十分精美,飞檐翘角,还有象征着吉祥、福禄与安康的照壁,堪称白族民居的精美艺术品。
路上偶然擦肩而过的年轻姑娘,穿着白族传统的服饰,梳着辫子,头饰叠成长条形盖于头上,红色的绳子绕辫挽上,形成上为龙马角,下为龙凤尾的格局,左侧一条缨穗垂于耳畔,随风飘扬,颇有“风摆杨柳枝,白雪映霞红”的风韵。
大理虽然是个旅游城市,但由于白族人民世代居住在这里,所以特有的地方民族氛围还是很浓郁的。
哪怕游人来了走了,过客无数,但这个历史悠久的古镇却仍是处处散发着其纯真质朴的味道。
白天迎着五彩缤纷的阳光游洱海,闲散步行于双廊喜洲。
饿了就在路边随手买了大理着名的乳扇、奇妙的饵块、香酥的粑粑来吃,渴了就喝回味甘甜的梅子酒。
到了夜晚在洋人街的小酒吧里听着歌手低沉吟唱,简单的吉他声和着干净的声音,喃喃发泄着悲伤的怀旧或是兴奋快乐的情绪。
在夜半时这样听着,随性哼着,似乎很容易就想起了时光。
倦了累了才踏月而归,路上偶遇小猫两三只,璀璨发亮的眼眸毫不怕人,喵喵着匆忙消失在夜色中。
深夜有些凉,莫笑颜裹了裹身上刚买的披肩,重重的呼出了一口气。
不自主的抬头看了看天空,繁星点点如碎钻般闪烁在天际,一阵风吹过,又都变成了盈泪。
北京是看不到星星的,想来也许是星星也不愿去那样不纯粹的地方吧。
湿湿的凉意让她开始瑟瑟发抖,不作他想,快步回到客栈,爬床入眠。
而就在她进入房间后,一个高大的人影也悄然尾随的出现在了客栈。
目光紧锁在她的房间,看屋里的灯光亮了又灭了,他却一直伫立不动。
客栈老板崔哥一开门看见的就是这个景象,院子里站着个一动不动的黑影,月光微弱,看不清面孔。
他这心里有点发颤,虽说1米85的大个,身形够壮,是个小偷贼人什么的倒不怕,可就怕是不知道的什么邪性东西。
但要说盘下这客栈也有几个年头了,还从未遇见过什么不干不净的事啊。
何况手上一直戴着在西藏开光加持的佛珠,一般什么脏东西的应该能震住吧。
这样一想心里好歹是定了定,壮了壮胆子吼了声:“谁站院子里呢?是在咱们家住店的不?”
黑影似乎被崔哥的大嗓门给吼回了神,扭头朝向他那出了声:“哥,是我,安沐阳。”
“哎呀~是小阳啊~”崔哥哈哈笑着迎了出来,“你到了怎么也不说声,傻站在院子里干嘛呢你,吓得哥还以为这大半夜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了呢,快,快,进屋去,我和你嫂子就等着你呢。”
手上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就把人拖进了屋。
崔嫂看向来人,笑盈盈的倒了杯热茶给他,从上到下大大方方的把他仔细打量了一遍,罢了才开口:“你小子几年没见,是越来越俊了啊,要迷死多少姑娘才肯罢休啊。”
安沐阳喝着热茶,笑了笑还没来得及回话,崔哥就又蹦了出来,瞪了自己媳妇一眼,心想你个沉迷美色的婆娘,还不回屋睡觉去。
崔嫂见此也不怒,反而笑得更为开心,放下茶壶盈盈地回了屋,留下空间让他们哥两好好叙旧。
崔哥这大男子心理充分得到了满足,笑呵呵地一屁股坐下,说:“你小子怎么突然就杀来了,不是说到这有工作,办完就回北京的嘛,怎么又变卦留下了,这可不像你这两年工作狂的作风啊。”
安沐阳放下茶杯,也不回答,抬起头瞟了眼里屋,嘿嘿笑着调侃道:“哥,你和嫂子的感情更好了,连这茶也泡的越来越地道了。”
想当初风风火火的崔嫂可是对家务一窍不通啊,看这架势,现在宛如是贤妻一枚了。
崔哥一愣,脸微微有些红,挠挠头傻兮兮地嘿嘿笑了,“自从那年我们就盘了这客栈,在大理住下了。嘿,这些你都知道”他下意识地搓了搓手,有些害怕提起当年的事。
再抬头看向安沐阳,觉得媳妇说的没错,这小子还真是越来越帅了,比以前多了不少的沉稳和亲和。
想当年那个一起到处飘荡的大男生,还是个反骨叛逆、狂傲不羁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呢。这人啊,终归是要长大的。
“也有两年了吧那次是真吓坏我老婆了,后来将近一年,她还经常会被噩梦吓醒,醒了就抱着我大哭,连哭带捶,还真下死手往狠了捶。哎,我那心啊就一抽一抽地疼。从那时起,就下定决心要踏踏实实的过安稳日子了,再不能像以前那样混账了。”
“以前是不知道珍惜,让她跟着我受了不少罪,你说我这样的人能有我媳妇这样待我,我还求什么啊,为了她能睡上好觉是比什么都重要”
没想到这些话能从崔哥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嘴里说出来,安沐阳微微动容,眼睛里有着什么点点亮着,映着灯光五色琉璃。
沉默了片刻,方才执起茶杯,温温润润地说:“那以茶代酒,祝你们白头偕老!”
崔哥闻言咧开嘴笑得豪气万分:“干!”
青瓷叮当相碰,似如浓酒般一饮而尽。
“说正经的,这次是有什么事?你这两年除了工作出差,可没再出来瞎晃过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跟哥说。”
崔哥信心十足得拍了拍胸脯,“哥在这大理也小混了两年,还是多少认识些朋友的。”
安沐阳点点头,对着他呵呵一笑,知道他并不是吹牛,是说真的。别看他一副莽夫的架势,但为人爽快仗义,走到哪朋友也没缺过。
只不过早年为了这性子也吃过暗亏,被以为是朋友的“朋友”出卖过、也利用过。
幸好后来有了崔嫂这个聪明美艳的贤内助,看不过去他这般把真心喂给了白眼狼,为他把着关,于是误交伪君子的事才不再发生。
说起认识他们的时候,这两人还未结婚。
崔哥总觉得自己有满腔热血应该多出去走走,多看看祖国的山川河流,不该过早的被儿女私情捆绑住。
成天嚎着自由的空气是多么的让人愉悦啊愉悦,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的精彩啊精彩,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点:老子他妈的还没玩够。
崔嫂更是个心气儿高的主,从小就被大人们夸奖说这是个是集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姑娘,追她的人没一个连也有两个排。
可她却跌破了众人眼镜,放着斯文型的、公子哥型的、知识型的都不要,偏偏看上了崔哥这么个傻大个。
并且这傻大个还不感恩戴德死心塌地地宠着她,反倒嫌她碍手碍脚!
于是在一个月高风黑之夜,瞒着家人拿了几件衣服,倔强着跟着他开始了流浪。
住过残破的房屋,睡过车上,吃过最难以下咽的食物,风吹日晒半个月不洗澡也试过。
本以为她坚持不了多久就会回家的,哪知道这倔强的姑娘二话不说全忍了。
看着昔日那个娇生惯养水灵灵的姑娘跟着自己吃苦,变得黑黑瘦瘦。崔哥渐渐感觉到了自己的自私,头一次觉得所谓的游走也不是那么的自由,什么豪情万丈全变成了她那日渐消瘦的身形。
可是一旦习惯了在路上的人,就很难轻易地停下来。
真正让崔哥决定安定下来的是两年前的车祸,到医院时他的心跳已经停止了。
崔嫂不顾自己一身的伤,咬着牙在急诊室,玩命的阻止了所有让她去外面等的要求,强硬的执意留在里面。看着医生护士忙做一团,他却依旧一点生命体征都没有。
撑着身体拖了一地的血走到手术台边,握住他的手,冰冷地说:“你敢死,我就立刻找人替我收尸,明年今天就是你和我的忌日!”
这些都是崔哥被抢救下来以后,小护士一边抹泪一边告诉他的。
当时安沐阳也在
世上的姻缘也许真的就是天注定。
老天为善良的人选了一个最适合的伴侣,哪怕性格迥然,哪怕外貌看来是多么的大相迳庭,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