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爱,你随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先爱,你随意- 第2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能看到我?”等等诧异地问。
  我恍然大悟,很多人都说,小孩子是经常能看到灵魂的。
  我说等等,我们走吧,被人发现很难为情的。
  “你们是死神么?来带走我妈妈的么!”韩念突然就哭了:“别带走她好么?她真的好辛苦的。我一直劝她给我找个爸爸回来,可是她说没有哪个男人真能受得了我这个儿子呜呜呜,你们要带就带我走吧。
  我妈需要有个好男人来爱”
  我承认我看韩千洛的儿子真的很不顺眼,比我家等等差远了。
  可是他很懂事,简直跟人参成精了似的,还没过三周岁生日呢就已经这么难搞了
  真是什么人生什么鬼。
  后来姚夕醒了,问儿子在跟谁说话呢。
  小男孩什么都没说,径自爬回了自己的小床。
  姚夕坐起身来,擦着额头上的冷汗,目光直直得盯着前方。
  我很紧张,就好像她能看见我一样。
  后来她只是对着空气微微笑了笑,什么话也没说。
  我从她身边穿过去,却只能留下一丝风吹乱了她鬓角的发。我想问她,有没有梦到过我,但说出的话比蚊鸣的声波还低压。
  我看到她突然抱着膝盖哭了,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她说一句话,几乎击溃了我残缺不全的三魂七魄。
  她说,沈钦君,你走吧
  她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我在
  我扑上去想抱住她,给她哪怕一丝一毫的体温。我想流下一颗眼泪,给她哪怕一点一滴的光明。
  我想告诉她,我很想她。
  可我终究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一次一次在她身边萦绕着诡异而凉爽的风,像个吊着威亚的马戏团小丑,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让你看清诡异笑容面具下的悲伤。
  “你走吧!我很好,我已经忘了那些噩梦,也渐渐地学着笑着来回忆你。”姚夕赤着脚跳下地,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呼喊:“我从不后悔爱上你,从不后悔给你生了等等,从不后悔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刻,拥在你怀里。
  我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守候和保护了,你走吧。
  沈钦君,谢谢你给我一段念念不忘的青春岁月,谢谢你给我一片痛不欲生的花底淤伤。
  你走了,我才会放心大胆地生活,放心大胆地爱!
  但我会永远记得你,永远永远记得你!”
  “爸爸,”等等飘在半空中看我:“你哭了?”
  我说你看错了,我只是在放松眼睛。
  “鬼不是没有眼泪么?”
  “谁说的。”我轻松释出一口气:“人的眼泪代表执着,鬼的眼泪代表爱和重生。
  流不出眼泪的鬼,没办法转世为人呢。”
  “所以爸爸要走了?”等等无奈地表示说:“可是我哭不出来,怎么才能跟你一起走呢?”
  我看了看她一脸懵懂又无辜的小表情,迸发出前世今生的第一次腹黑——拎起小丫头的腰,扒开她的小裙子,我照着她小屁股狠狠打了一巴掌:“哭不哭?”
  “哇啊——”
  唉,要投胎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牵着等等的小手往前走:“看到了么,前面那道光。我们一起走进去。”
  “然后呢,下辈子我还要做你女儿么?”
  “你想不想?”
  “不要,我要做爸爸的小情人~”
  那道光包围了我们全身,渐行渐远的距离,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姚夕站在原地,被雨后的朝阳沐浴了全身。
  仿佛十四岁那年偶然经过的长廊里,遭遇的那位已经与钢琴融为一体的白衣女孩。
  她身上的魅力,夺去了午后暖阳的一切眷顾——
  也塑成了,我这一生无怨无悔的情劫。

☆、番外三 骗尽多情是戏文,骗过天下是忠贞——记程风雨

  首先,我要澄清一点,韩千洛口中的处男——指的是善于处理各种棘手事件的男人,简称‘处男’ 
  就酱紫。你们爱信不信
  三年前,我辞去了警职。用半颗心经营事业,用半只眼洞悉世尘。
  看尽物是人已非,繁华散落心不随。
  我这样的人,其实早就封闭了自我幸福的可能。把一切都描得又轻又淡,不入眼也不入心。
  有次韩千洛跟我说:“明霞已经死了多少年了,就是投胎也会打酱油了。你准备什么时候才放下?”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放下呢?
  从她扬着脸在我怀里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放得下她归尘归土的身躯,却早已扣住她弥留不尽的灵魂。
  人人都会因失去而悲伤逆流,因执着而痛不欲生。不过是把自己空空没有着落的念想硬生生从消失的人身上抽离掉,不习惯罢了。
  而我始终觉得。明霞一直都在。所以我的爱情从没落空。
  人如其名的俏警花,像明媚的光芒下吻上云朵的一片霞彩。
  我也曾以为这世上最好的爱不过就是彼此多看了一眼,多走了遍心——爱就爱了,不爱就散了。那些矫情的人们没什么事总瞎闹什么啊,贱的真是。
  可我忘了人是会死的尤其是警察这个高危职业。
  我觉得我的爱情观多健康啊,跟韩千洛和黎安娜那种奇葩简直不是一个level。
  如果一切按照最美好的轨迹走下去,我也想用双手解开她英气逼人的警服扣子,再为她蒙上纯洁的婚纱,最后像个傻逼一样去宠爱她一生一世。
  可是为什么偏偏我爱的人一声不响地就死了呢?
  Fu**k…the…god!
  我是警察,所以无法像韩千洛一样执着于复仇。
  我爱的女人站在她最自豪的岗位前沿以身殉职,我本该为她骄傲。
  但我必须要为此做些什么,比如说——
  换一种生活方式来隐藏悲伤,聚集一些同样绝望的人,彻底铲除那个犯罪大毒瘤。
  S市特大活体器官走私案。牵一发动全身的罪恶滋长在看不到的迷雾里。
  我力排众议,主动申请了比卧底还要辛苦的任务。
  我组成了一支特案组,亲自挑选了那些让人大跌眼镜的成员,一时间,沸沸扬扬众说纷纭,洋溢在整个警局自上到下的所有体系。
  那年我只有二十四岁。
  最意气风发满怀热忱的年纪里,还没开始成长,就已经成熟了。
  我想,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书。教会你在应该说爱的时候,一刻都不能等。
  后来我问韩千洛,你后不后悔没有早点锁住姚夕?在她十九岁的美好年纪里,如果你像王子一样降临,也许所有的事都不一样了。
  “后悔但那又能怎样?阿珏出事了。难道我还有心情去泡妞么!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而已。”他的回答很实在,很坦诚。
  一点都没错。
  爱情之所以值得万古长青地歌颂,正是因为它们常常虚无到缥缈,脆弱到不堪一击。
  有时只是一个念头。一个眼神。一个转瞬即逝地擦身。
  如果没捕捉下去的,就连影子都没了。
  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最后抱着明霞的时候——我居然还喊她明队长。
  好吧,我承认她比我大六岁。一心铺就的事业让她流产过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聚少离多的丈夫。
  所以只有我能相信韩千洛是真心爱着姚夕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的。人都说物以类聚,我明明就比他重口多了。
  说起我的特案组,我认为我今生所做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曾经像我一样绝望的人聚集在了一起。
  我跟韩千洛说,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组建信任不一定要靠心机,也可以依靠人格魅力。
  那些最可靠的左膀右臂,从来都不是胁迫架起来的。
  他却说,我连人格都不健全,谈什么魅力
  第一次见到莫绿菲的时候她身陷一处暗娼会所,被她赌博酗酒的继父卖进来的。
  那年她才刚刚二十岁。
  她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身上都是伤,胸前的校服上还别着一枚讽刺的校徽。
  她端着半个敲碎的啤酒瓶子,山猫一样的大眼睛在惊恐之余又桀骜又决绝。
  大有谁敢碰她一下,她就同归于尽的架势。
  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走。条件是,我会把那个整天虐待你的继父送进暗无天日的监狱。
  她同意了。
  于是我送她去了一处颇负盛名的保镖专业学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锐的嗅觉和对人脸识别的能力都是为我所用的关键。
  我选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见到张远的时候,他在酒吧厅里买醉。
  几个小时前,他刑满释放,孑然一身后才发现还是监狱里更好。
  我问他:“不想找你的前妻复仇么?”
  他曾是金融界的骄子,是站在金钱顶端运筹帷幄的天才。却因为有了外遇的妻子跟情夫的勾结,以经济犯罪类涉嫌内幕交易的罪名将他陷害至此。
  不仅带走了他全部家当,还偷偷打掉了他三个月大的孩子。
  我说我是警察,可以用最正义最崇高的手段让你堂堂正正地笑着看他们哭——条件是,用你的才华和能力,为我做事。
  我在少管所里第一次见到何明天,那年他才十四岁。清清瘦瘦的,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视镜。
  父母离异的打击让这个本来就内向的男孩变得更加腼腆寡言,除了疯狂沉迷在计算机的数字世界里,他没有任何与外界的交集。
  也许他只是对某家商业银行的内部系统进行了一次‘老朋友’式的交流,却在无形中损毁了人家十几个亿。
  他是个歪才,决不能被埋没在这里。
  我说你愿意跟我走么?我会给你最好的机会,用最正确的法则和最有效的交流方式,让你尽情地留在那个只有严谨逻辑的世界里。
  我在地下黑拳场找到白龙,特种兵出身的他半年多前从战场下来。大概是遭遇了太多血腥和死亡,历练出了一颗暴力冷血的心。
  退役后的他被诊断为间歇暴力狂躁的轻度抑郁症,使他无法与人健康正常地合作相处。
  我说,我要怎样做,你才愿意跟我走。
  他说除非我能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