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过来了,又让那些大夫们看,都说你已经不行了,该准备后事。大哥就让人去布置,我不肯,就和大哥吵起来了,再然后,你就醒了。
这么说,不是秋明他们救的我,那会是谁呢?如果我没记错,昏迷中确实有人给我喂过药,而且现在我口中还残留着药汁的味道,应该不是梦。
是谁呢?怎么救的我?
见我精神很好的样子,秋明又让那些大夫们挨个给我切脉,确定我已经没大碍,只要休养几天就能完全恢复后,才彻底放下心来,一挥手,放了那些大夫们回去
跟大夫们一样欢天喜地的,还有之前跪在地上鬼哭狼嚎的那几个女子。后来我才知道,那些女子都是在‘红叶轩’伺候的,秋明将我的中毒迁怒于她们,说是她们照顾不周,我才会出事,并说若我有事,要她们跟着到地底下赔罪。
那时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我刚醒来时,一个个哭的伤心无比,原来是在哭自己啊。
等屋子里的一干人等都散尽了,裴英开始盘问我解毒的事情,我只说一直在昏迷,所以什么都不知道。裴英明显不相信我的话,却并没有多问,只嘱咐我多休息,就独自走了。
而小家伙和秋明可就没这么爽快了,一个训,一个骂,说我闲着没事干吗要去招惹那蛇,直说的我脑袋都要埋到被子里了。唉,还真是不体谅我这个病人
在我大彻大悟的痛哭流涕着表示要痛改前非后,两人才收起了气焰,边嚷着肚子饿了要去吃饭,边拍拍屁股走人了。
独自在屋子里待了一会后,我也感觉有些饿了,而那秋明明摆着不把我当病人看,连个照顾的丫鬟都没留,我只能从温暖的被窝里挪出来,自己去厨房找东西吃
往厨房走的路上,正遇到陈伯匆匆而来。当他看清是我后,明显吓了一跳,虽然他立马就摆上了慈祥的笑容,可刚看见我的一刹那,他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你怎么还没死。
对,就是‘你怎么还没死’。而且,那双有些浑浊的眼睛里透出的,除了惊讶外,还有着失落。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可我却是看的清清楚楚。
顿时我心里是郁闷至极。实在不明白这老人家怎么就这么讨厌我呢,讨厌到希望我死。
虽然心里难受,我并没有揭破,而是维持着笑容和他打了招呼,淡淡聊了几句。
一聊之下,我更是又气又闷。你道这陈伯如此急匆匆是干什么去了?竟然是去棺材铺给我定棺材去了!
狠啊,我还没断气呢,棺材都给我弄好了。若是我没有及时醒过来,指不定就给活埋了。想想就一身冷汗
因着这件事,我对陈伯的芥蒂更是深了。后来有回他老人家也病了,我就问他要不要先让棺材铺的人过来量下尺寸,不然怕来不及赶出成品来,并非常热心的问他喜欢什么木材的,直把他个小小的风寒气成了肺炎。
后来我也有些后悔了,觉得对个老人家出手,太过分了点,可一想到这老头巴不得我死,心里的罪恶感就一下子降低了。
说来也怪,这寒夕蛇的毒发作的快,去的也快。傍晚时才清醒过来,我第二日就完全恢复了精神。可惜小家伙还是担心我,硬是让我休养了好几天,人参燕窝什么的照着三餐上,直吃的我红光满面鼻血流不停才罢休。
此时早过了和秋明商定的十日期限,由于这突生的变故,我在王府过了几天纯粹的米虫生活。不知为何,经过此事后,原本就不待见我的王府下人们,此时更是变本加厉,面对我时满眼的鄙夷之色,只碍于裴乾的面子,所以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在这种群体压力下,任我脸皮再厚也有些承受不住了,于是便寻思着响应党和人民的号召,搬出王府,自力更生。
正当我踌躇满志的准备去和秋明摆事实、讲道理,好要回那一两银子的卖身契时,要找的人却主动跑来了我住的地方,‘刷’的从袖中掏出卖身契,然后‘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留下一句“这几日暂住这里,三日后以福王府使节的贴身小厮身份随使者去云国”,便扬长而去。
将卖身契置于烛焰上,亲眼看着它化为灰烬后,我才安下心来。
日落时分,小家伙来了。
依例灌下一盅银耳燕窝后,和小家伙谈起使者之事,才知我中毒那日使者突然来访,就是与秋明商议回国的具体行程。
使者团将于三日后——即八月初十的清晨离开燕城,大约半月后到达云国都城汉京。此次福王府会派使节随行,到达汉京后便代表福王向云国国君正式提亲。待婚事定下后,福王府的使节再随红叶公主的送嫁队伍一同回凌国。
大体算了算,就算事情进展顺利,我们这一去一回也至少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时间长短我是无所谓的,反正本就是无根的野草,没有眷恋,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可让我比较郁闷的是,福王府所派的使节,竟然是裴英!换句话说,我要和裴英朝夕相处两个多月,且是以裴英的贴身小厮的身份。阿门,给我块豆腐撞死算了。
郁闷了一会,我开始开导自己:跟着裴英也算不错,怎么说平常也是一温和帅哥,若秋明派陈伯那老家伙去,我恐怕是更惨。这么想着,心下便舒服了许多。
接下来的三天,便是在一通忙乱中度过的。
秋明遣了人来教我基本礼节和贴身小厮应做的事情,乾儿忙活着给我收拾行李,而近来不太往来的裴英也常跑来‘红叶轩’,美名其曰“培养感情”,说是为接下来两个多月的相处打好基础,顺便让我对此次的出使有个大致的了解。
八月初十清晨,天将明未明,一夜兴奋无眠的我扮作小厮,带着一大堆的行李,随着云国的使团离开了燕城,开始了出使汉京的漫漫之旅。
为了保证行进速度,队伍的所有人员不是骑马便是坐车。按照规矩,身为小厮的我只能骑马,可惜本人天生胆小,让我骑马不如让马骑我,结果最终是我和我的行李占据了裴英的马车,而裴英则骑着马跟在一旁。
其实之前小裴乾也曾打算教我骑马来着,当时我也是满怀信心的去了,可一站到那高大的马跟前,就彻底没了底气。需知我这人不是一般的胆小,初中时学自行车,因为怕摔到,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还只是学会了‘骑’,不会上车下车,被全家人戏称为“重点保护动物——大熊猫”,而完全学会自行车则是在上了大学以后。而且,每逢人多或过马路时,我必是推车而过的。有此辉煌的历史,学骑马的事情就不用考虑了
此次出行的时间过长,为免与孟宏羽失去联系,我特地带上了联络用的信鸽。
初出燕城时走的是官道,所以路况平坦,马车也不太颠簸,我舒舒服服的坐在宽敞的马车里,撩起帘子看着外面的美景,倒也是十分惬意。
可惜这种惬意没持续多久。虽然马车已经是非常平稳了,可有着‘无所不晕’美称的我还是开始晕车了,头晕恶心,喉咙里像堵了东西般难受。
因为没有晕车药,整个队伍又不能因我而减缓速度,我只能强忍着。强烈的不适感让我一点也吃不下午饭,因此我只能饿着肚子坚持了一天。
暮蔼时分,队伍在平阳城停下了。
平阳城也是凌国较富强的一个城。这里的城主早已提前接到了消息,因此当浩浩荡荡的队伍刚到达平阳城时,城主已经带了下属官员在城门口迎接。
一进城,云国太子和裴英等人就随着平阳官员赴宴了,而我们这些侍从下人则被带到了公馆,收拾行李及房间。
将至深夜时,赴宴的人们才姗姗而归。
裴英推门而入时,我正在对着依蝶给我的那封信发呆。听见开门声,我忙将纸条收好,上前迎住已有几分醉意的裴英。
许是喝的多了些,裴英的步伐略有些踉跄,我赶忙搀住他的胳臂,将他扶到桌边坐下,沏了杯热茶。
昏黄的烛光下,裴英的脸色苍白,眼神也有些涣散,我不禁开口道:“若是不愿喝,就少喝点吧,酒毕竟是伤身的东西。”
轻啜一口热茶,裴英抬头瞟了我一眼,淡笑道:“你这丫头什么时候也开始尊师重道了,知道关心师父我了”,略顿了顿,又继续道,“你现在的身份可是我的贴身小厮,像今天这种宴会,你该是跟去贴身伺候的,怎么就自己跑了。”
我皱眉嘟嘴道:“我才不跟着呢。你们吃着我看着,本来我就晕车没吃午饭,若再站上半晚上,怕是要晕在那里了。”
薄薄的唇轻抿微勾,裴英自拎起茶壶续了水,无奈道:“就知你这丫头扮不好贴身小厮,只可怜了我,凡事只能亲力而为了。”
“谁说的,你看我这不巴巴的在你屋里等你回来么,够尽职尽责的了”,我理直气壮道。
裴英轻挑眉,嘴角勾起挑衅的笑:“那好,尽职尽责是么?出去打盆水来,主子我要休息了。”
伸手指向墙角的铜盆和水壶:“喏,早备好了,冷热随君任选。”
裴英一怔,眼中笑意渐浓,“那端过来吧,伺候我浴足。”
啊,让我给你洗脚?想的倒美!我鄙夷道:“你又没缺手缺脚的,自己不会洗么?”虽然我现在是贴身小厮,可帮别人洗脚丫子这种事不行不行,反正我是做不来。
身边的人“扑哧”一笑,“怎么,刚才不还说自己尽职尽责么?罢了罢了,知道你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明儿个还要赶一天路呢。”
我轻吁一口气,又试探性问道:“要不,我再叫别的下人来伺候?”
裴英微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你不是说了么,我又不是缺手缺脚的,自己来就是了。”
我尴尬的笑笑,正准备离开,裴英又低声道:“虽然你这小厮的身份是假扮的,可在外人面前,戏还是要做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