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中的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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匣中的失乐-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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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要写呀!先别说这个,从诫律问题开始吧!如果太多会令人烦腻,所以还是以十项左右最适当。”

“我赞成,这样最好,为了推理竞赛而订的诫律。”

“没问题!那最初就是那条诫律了,亦即,诡计必须是古今中外的小说里未曾使用过的全新方法。或许全新很困难,但各位都是侦探小说专家,就任凭个人的经验与良心了。第二是,希望解决的方法具有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说服力。”根户提议。

羽仁也补充,“恩,是应该这样。尤其是那种刻意经营而且勉强解题的小说也令人作呕。所以第三项应该就是,解决的内容必须有趣,也就是说,有趣非常重要。”

他小心冀翼地撩高机细的头发,热切地强调有趣这项重点。

仓野当然不甘认输。“那我也提出意见好了。行凶手法必须是凶手反覆思考、仔细演练拟定而成,因为这是侦探小说的精髓,若只是偶发事件而成为命案现场,那就令人受不了。这正好也是为了曳间!曳间并非单纯由于偶发事件而被杀害。关于杀人的计划性,希望各位谨记在心……我们之所以举办推理竞赛,是因为在我们这些侦探里躲了杀人凶手,而且凶手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大好人……这么说虽然有些失礼,但至少让人料想不到凶恶的杀人者戴了一副面具,潜伏在我们这些怎么想都不可能在现实中杀人的一群人当中,所以这是大前提!这种人会犯下杀人罪行,不可能使用一般的诡计。雏子,例如假定妳打算杀害某人……妳会怎么做?自认为是侦探小说通的各位,绝对会使用前所未有、经过反覆拟定的诡计吧?”

“那是当然!目标一定是任何名侦探也无法识破的完全犯罪。”雏子眨动大眼睛的双眼皮,既可爱又可怕,让人连想到未来女中豪杰的模样。

“就是这么回事!所以,严禁触及偶发之类的题材。还有一点,就是第五项,暂且定为并无共犯,因为有共犯的杀人事件很无趣!”

说到这里,霍南德从黄色暗影中探头出来,揶揄似地打岔道..“讨厌偶发事件的人或许只有仓野吧!不过这样一来就越来越困难了。以侦探小说而论,的确是理想的条件,但现实的命案是否一切都能这么圆满?”

“若非如此,那曳间的死就毫无意义了,不是吗?若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倒不如像真沼所说的,一开始就不必进行什么推理竞赛了。或者霍南德,你脑子里已有的推理违反了这些诫律?”

“不,不是这样,我并非特别有异议。”霍南德摇摇手,那姿态在黄色翳影中,令人联想到催眠术师的动作。

这时仓野忽然想到,在阳光照射不到的海底深处挥手,看起来应该就是如此吧!他也是第一次发现受到不可思议的幻觉侵扰,而这个房间彷彿正在不知不觉中沉入了海底。

他记得会听过所谓的“七海”,是以色泽而区分。黄海是哪里的海?所谓与红海一样,具有海洋不应该会有的色泽的海,究竟是什么样子?所谓的黑海,海水真的是漆黑的吗?

——这个房间感觉上就像黄色的海洋。

仓野再度感受到浩瀚却又无从捉摸的不祥预感。他看了一眼酷似水底景象映现彩虹的娃娃眼珠,或许这些全都是被投影在这些娃娃视网膜上的情境!却也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会像这样毫无抵抗地接受了沉人海底般的幻觉。

如果是这样的话……

如果是剪影世界中发生的事,或许还能挽回。

但霍南德完全不知道仓野正想着这些,只是缓缓说出:“若是这种诫律,我也想加上一项。现在已经有五项,所以应该算是第六项了,也就是……”他忽然露出奇妙的笑容,“不,算了,还是稍后再说,就当做是最后的第十项诫律吧!因为,这与其他诫律有所下同。”

“喔?到底是什么?反正排在最后也好,怎样都无所谓。那接下来该轮到我了。”忍不住抢到说话主导权的布濑立刻接着说:“十诫,其六,不可有烦琐的不在场证明诡计.刚才羽仁也已说过,但我最讨厌那种囉里巴嗦的诡计小说。我当然知道你们想说什么。但想要登门拜访别人家时,一定会找出最短的距离,以便节省时间,对吧?但那仅侷限于日常生活,至于小说上的喜好则截然不同。若是事件都已经解决了,却还无法立刻让人认同,从内心发出‘啊,原来如此’赞叹的琐碎不在场证明诡计,尽管认同构思的辛劳,却毕竟无法让人觉得有趣。”

“非常赞成!”羽仁很难得赞成布濑的意见。

“这应该是嗜好的方向不同吧!那我也来提出一项,十诫,其七,不只是诡计,导致行凶的动机也必须是前所未有。”奈尔兹说。

仓野接着道:“没错,我竟然也忘了这一点,动机当然也是问题。那么,第八就是,动机需要具备充分的必要性。”

“好像愈来愈可怕了,简直让事件的解决成了定型诗一般……而且,这项诫律还不仅只是俳句或短歌,而是能够与汉诗的平仄相匹敌。”羽仁叹息似地在一旁说。

雏子似乎害怕这样下去自己会失去出场的机会,“我也补充一点……应该是第九项了吧?那就是,每一种解决方式必须带有某种暗示。虽然这是根据我的侦探小说观点,但杰出的侦探小说一定具备不可思议的暗示,也就足说,如果改变观点,这部侦探小说本身就是一种寓言……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无法流畅表达,所以对于暗示可以由阅读者自行解释。不过,至少必须将这一点列入考虑……”

对于忽然含糊结束的雏子之书,布濑接道:“不,这是到目前为止最独特的意见,也才能够让这些诫律本身包含某种暗示……恩,我非常赞成!接下来,最后的第十项应该是由霍南德提出了吧?虽说与其他诫律不同……”说着,他下巴朝向霍南德,上下动了动。

“所谓的不同,重点在于并非加诸侦探身上的诫律,也就是对于可能潜伏在我们之中的杀人者的诫律。当然,前面九项也是杀人者必须承担的诫律,但却只有这一项是无法要求侦探,只能限制杀人者承担的诫律,基于这样的意义,我要呼吁凶手,也就是……”说到这里,霍南德深吸一口气,眼神浮现奇妙的兴奋表情,坚定地接着说:“犯行必须是连续杀人!”

一开始,众人无法理解其中意义,剎时鸦雀无声,等到发觉那是教唆嫌犯连续杀人,原有的沉默更因为加上了某种意义而更加沉重了。

“怎么样,仓野?依你的论点,势必非如此不可了。换句话说,若是理想的杀人凶手,绝对必须连续杀人。”

被点名的仓野,露出苦涩的表情,舔着嘴唇。

羽仁轮流注视这两个人,出声为仓野解围。“但那应该是所谓‘理想的’吧?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若以动机为重点,很难想像有什么人会无端杀害好几个人吧!”

但霍南德紧抿双唇,“当然,那是依动机种类而有所不同,依熙羽仁的说法,或许嫌犯正磨着尖牙静静等待下一位被害者。毕竟,最初的杀人才经过三天,也许明天,不,或许是现在,在这里就会发生第二起命案……正因为如此,我才会把‘或许会发生’,改为‘必须发生’。换句话说,这是送给凶手的荆冠!一旦犯下杀人案,就不得不接受这种咒缚。没错,凶嫌必须持续采取行动……当然,站在侦探的立场,则必须在发生第二、第三起命案之前追查出凶手,这样才有意义。在这种意义之下,自然也成了侦探的诫律……呵呵,感觉好像在高谈阔论。但我要表达的就是这些。奈尔玆……”

“恩?”奈尔玆回头,大伙儿立刻看到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孔在(黄色房间)里面对面。

“关于《如何打造密室》,你既然决定要继续写下去,那么,现实中已经发生的事件,就得依照事实从曳间被杀害的部分开始写起,你认为如何?”

“我当然是这么打算的。”

“恩,若是这样,奈尔玆,你就与其他的侦探不同,必须多承担一项诫律了。明白吧?也就是在你的小说中,必须写先写下现实中未来会发生的情节。”霍南德进一步说明。

他的声音在房间四周反弹,然后交会于虚空中的一点。那是美妙的凝视!然后,像旋紧的发条慢慢松开似的,奈尔兹正想开口之际,霍南德再次以严肃的语气说话了。

“奈尔玆,那就是你必须戴上的荆冠!有了这条鞭子,你写起来应该也比较容易吧!也就是将凶于的意图加上现实情节,预先封入瓮中,而且必须纳入将来理应会发生的所有事件。”

“这些我都知道!”奈尔玆忽然大声回应,“这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你以为我没考虑到这些就想动笔吗?”说完,猛力转身背对我们,将懊恼的脸垂靠在交抱的双臂上。

这时,根户不得不劝阻。“你还是像喜欢闹别扭的小学生,兄弟俩还是别吵架吧!”

“我没打算吵架。”霍南德说着,呼一口气,变换翘起的二郎腿。

此刻,仓野似乎又看到了什么。黑暗的影子,绸缎般光泽流动的头发、漆黑乌亮的瞳眸、鲜红的嘴唇、从贴身黑色T恤毫不吝惜伸出的手、展现不可思议交错的棉织牛仔裤,以及灰色的野地高统靴。

仓野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其中的什么吸引了自己的视线!

高统靴底似乎沾到了什么,随着腿部动作规则地摇晃,也恰似钟摆在仓野眼里规则地摇晃。

似乎出现在谁的书谈中。仓野持续想着这些事,茫然地凝视霍南德。

10。颠倒的杀人

“可是……”奈尔玆开口,但立刻又停住了,或许是因为月亮的缘故。

红色、血红色的月亮,如朱红色料突然滴在黑色纯墨中的怪月亮。只有忧郁的月晕像褪色的男人皮肤般透明,朦胧的月影渗透似地扩展开来。

满月。

奈尔玆与仓野紧挨着走在又长又暗的街底。可能是在“黄色房间”时的热气尚未消去,奈尔玆两颊仍是发烫的。这件事,一直以来就刺痛着仓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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