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的脑子比什么都清醒,因为桌上已经有了6包空的雀巢咖啡袋。王清的目标出现了,一身洁白的制服加上走路时高跟鞋和地面的碰撞生和王清的心跳声,形成了恐怖气氛中的节奏……。
不错,她便是蒋颖,走向了太平间,王清把自己的高跟鞋脱了下来,蹑手蹑脚的跟在后面。这时,王清很清楚的听到了“喀嚓,喀嚓,喀嚓”的声音,像是龃嚼声。为了解脱自己的王清不顾一切的冲了进去,打开了近在咫尺的灯,看见了极为恐怖的一幕:自己的姐姐正在吃着死人的头,手上
还有一只手,那手上赫然有一块红色胶布缠着,那只流着脑浆和鲜血的人头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啊,那不就是那个鬼吗?‘姐姐早以回头,流着血的嘴笑着说:“帮我保密吧……”
王清的姐姐蒋颖是医院里的护士长,妹妹刚从医学院毕业,经过姐姐的推荐,就进了这家医院实习,一切也很顺利,就这样一个月的试用期过去了,王清理所当然的捧住了这碗饭。
一个阴雨天的晚上,又轮到了李清值班,她爬在桌上,无聊的看着一些杂志,听着WALKMAN中的流行歌曲,这时她隐隐约约看到一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由于灯光的关系,王清只看到他脸色惨白,左手上有一块红色的胶
布贴着,但看不清上面的字。王清刚看到此人就已心慌,在看看他的身后不到20米处就是太平间,已经是浑身直冒冷汗:“你……你是……谁?”那男子突然浑身喷血,凄惨的说道:“不要相信你姐姐……”王清看了,吓得哇的喊了起来,眼一睁就醒了,‘哦,原来是一个梦啊‘但她还是充
满好奇的向太平间忘了一眼,这是太平间的门打开了,王清又一次尖叫起来,但出来的并不是那位男子,而是她的姐姐蒋颖,王清不顾一切的跑到姐姐怀里向她哭诉刚才的一切,姐姐笑着说:“没事的,没事的。”扶着王清回到了传达室,这时王清定睛一看,看到姐姐洁白的制服上赫然流着一些血浆,问道:“姐,你刚才去太平间做什么?身上还有血?”姐姐带
着不自然的笑,说道:“啊,我去为手术室取材料呢!”“是……什么……材料?”王清以是一只惊弓之鸟。“人的心呗,没什么好怕的。”姐姐一边擦着血渍一边说道。王清这时已经又一次入睡了,就这样那位男子又出现了,情况和上次一样,只是说着’不要相信你姐姐‘,王清每天夜里都要做到这个梦。
非常害怕的跑到了商厦里逛,想分散注意力,这时,一位老道模样的人走
到王清面前,看了看王清,说道:“这位施主你这几天是不是被鬼缠身了?”王清像看到救星一样拼命的说:“是啊,是啊!请先生救救我吧!”老道很平静的说道:“我已经看到他了”“谁?”王清慌张的问
到。“就是缠着你的那个鬼,但放心他不会伤害你的,我已经看出他的心思了,如果你要摆脱他只有靠自己。”“啊?我……我能做什么呢?”
“他有没有和你说过什么?”“啊!有的。他说要我小心我姐姐”“恩,那你就得小心你姐姐了,当你知道你姐姐的秘密后,他自然会离开你的!”老道说着,便扬长而去……。
王清回到医院时已是晚上,这时王清心里已经觉得没什么好怕的了,因为她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查询姐姐的秘密。王清回到传达室时,蒋颖已经在那儿等着了,笑着说:“去那儿了,小心被院长开除啊。”“啊……
我去买东西去了”王清比较放松的说道。“那好,早点休息,别太认真了,呵呵。”王清应了一下,就坐下开始工作了。12点了,王清这时的脑
子比什么都清醒,因为桌上已经有了6包空的雀巢咖啡袋。王清的目标出现了,一身洁白的制服加上走路时高跟鞋和地面的碰撞生和王清的心跳声,形成了恐怖气氛中的节奏……。
不错,她便是蒋颖,走向了太平间,王清把自己的高跟鞋脱了下来,蹑手蹑脚的跟在后面。这时,王清很清楚的听到了“喀嚓,喀嚓,喀嚓”的声音,像是龃嚼声。为了解脱自己的王清不顾一切的冲了进去,打开了近在
咫尺的灯,看见了极为恐怖的一幕:自己的姐姐正在吃着死人的头,手上还有一只手,那手上赫然有一块红色胶布缠着,那只流着脑浆和鲜血的人头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啊,那不就是那个鬼吗?‘姐姐早以回头,流着血的嘴笑着说:“帮我保密吧……”
第三十四篇 孽缘(上)
安婷又在闹了。
但我已下定决心不再理她了。
她要闹,由她闹去。
我偏不相信她真的舍得去死。
她以前也是这个样子,动辄就闹自杀,寻死觅活的哭哭啼啼,非搞到我精神崩溃不罢休。她那戏剧性的自杀演出,诸如吃十颗八颗的安眠药,在腕上割上浅浅一刀,关上窗户开煤气……结果当然都没有死去。
起初是我不会让她死,后来是她自己也不会让自己真的死掉,只是,老用自杀这招来要挟我,她不腻,我都厌了。
不但厌,且很憎。
这实在是爱情的致命伤,可是,却仍然不是我们份手的导火线。我绝又、不是一个见异思迁,贪新忘旧的男人。虽则我对安婷的爱,已逐日的淡褪、消失,剩下的也仅仅是一种责任感,也就是这他妈的责任感,叫我忍忍忍忍忍忍继续和她同居下去。
开始和安婷来往的时候,我确实有和她结婚的欲望和冲动。
那时我是爱她的。
噢不,形容贴切一些,应该是我非常非常的爱她。
我爱她,爱到一个地步,对她千依百顺,她的话,我视为圣旨;她一皱眉头,我惊慌失措;她一下令,我万死不辞;她一个微笑,我粉身碎骨。
我爱安婷,连命都可以不要。
她也几乎要了我的命。
不过这是后来的事。
说回以前我初识她的那段日子:我是在一间会计公司做帐的,办公室在二楼,楼下是间西饼店,安婷就在西饼店当收银员。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饼干和蛋糕,所以楼下的西饼店开张营业了整整半年久,我都没进去光顾过,一次都没有,也因此错过认识安婷的机会。直至有一天,住在第一花园的姐姐摇了个电话到公司来,叫我下班后上她家去吃饭,说是庆贺小外甥的三岁生辰,我答应了,下班时便准备去买份玩具什么的礼物,待下楼来,才晓得下着倾盆大雨,于是就站在西饼店门前避雨。因见橱窗里摆满各式各样精致的蛋糕,心念一动,便推开西饼店门,门推处,我先还没闻到浓浓的饼香,已经瞧见立于收银机处的一张俏脸。
那晚上在姐姐家,我嗒然若失,心不在焉。坐立不安,对着送给小外甥的生日蛋糕发愣,脑海尽浮动着伊人收钱的那一双匀称的手,有一种柔软的美。我二十五岁的人,还是生平头一遭失眠。伊令我神不知所在,魂不知所在。
第二天,我便展开追求的攻势。
一日一束红玫魂,一束十二枝。因为十二枝代表爱慕。
我足足送了半年,直至安婷示意停止,说是不如把买玫瑰花的钱省下给她作零用,我的玫瑰花攻势才告一段落。当然,在我送花送到第九天,安婷便赴约了。第一次约会,我带她到联邦酒店的旋转餐厅吃西餐,后来送她回家,她跟我说了再见转身就要进屋时,却被我拉了回来,拥她入怀,吻了她,在那芬芳的夜色里。如此约会了第三个月,安婷便已经是我的人,她把她的初夜给了我。那晚,我把整张脸伏在她的肩膀上,脸颊在那里轻轻揉搓着,无限的依恋,我向她求婚,她没拒绝,却也没答应。但她表示不妨先同居一段日子。原本两人都是租房住的,既共赋同居,我索性掏出一笔积蓄,付了头期款项,然后又向银行贷款,在姐姐所住的第一花园买了二套房,又装修一番,便开始与她双栖双宿。
我们同居了整整三年。
头一年,快活如神仙。
后来的两年,唉??
都是我宠坏了她。
所以稍有不顺她意的时候,她便“发烂渣”了。
她发起脾气来,简直不可思议,摔化妆品,砸镜子,诚属小儿科,最恐怖的是闹自杀的时候。往往,为了一丁点的芝麻小事,她便用死来威胁我:
例如有一回,早上出门时答应晚上陪她看七点半场的电影,但因为会计公司临时加班,待回到家已是一点了,刚踏进屋里,便吓得我魂飞魄散,但见她一边流泪一边用我的剃刀正准备备朝手腕处割下,若我迟回一分钟,后果可不堪设想。
那次,我赔尽小心,另加一枚珍珠戒指,才叫她破涕转笑。
又有一次,小外甥上门来玩,不慎打破了她一瓶香水,她不由分说便是送上两记耳光,我气不过,讲了她两句,当下地便把自己锁在冲凉房里,久久没有声响。我慌了,撞开门,已见她服下半杯的肥皂水,结果送去洗胃。这以后,我再也不敢讲她一句的不是。
还有一次,我如常的到西饼店去接她放工,但是店里的人却说她有事先走了,那晚上她过了深夜十二点钟才回来,害我等得又累又气又饿,却压抑着不发作,只是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跟她说:“这么夜才回来,去了哪里呀?走私呵?”
她的反应是满脸涨红,大吼一声,随手抓了桌上一把水果刀,便朝胸口要刺下:“你不信我,我死给你看!”
吓得我:“我信!我信!”她这才放下刀子,带着一抹阴笑冷冷地看着我。
安婷的自杀花招,三天五天耍一次,起初的确叫我心惊胆跳,日子久了,便已麻木,表面上仍哄她,心底早识穿她的把戏。
老实说,后来的那两年同居日子,我烦都烦死,可是她那戏剧性的自杀演出,仍乐此不疲地闹下去。搞到有时面对她,心里便老是起疙瘩,索性拿份报纸溜进厕所避静。是的,也只有那段坐在马桶上看报的时间,千头万绪的烦恼才澄静下来。
唉,如果不是与她有了肉体关系,因而有了责任,我可要把她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