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崔妍说出了一个很大的秘密,整个炎黄之血,只有她和胡夏知道的秘密!
“你和苍狼密不可分对吗?曾经的杀手界总是称呼你们为狼和狐狸,两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在一起对吗?不管敌人想要对付你们中的谁,都等于同时对付两个人,而锋殇就和你们的情况一样!”崔妍叹息道。
血狐愣了很久,突然瞪大了眼睛,难怪胡夏一心捧起他,因为只有两个同级的高手,才有资格向锋殇挑战,但这可能吗?这秘密为何从未有人发现过?
血狐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杀手界的某个传说,no1锋殇是这世上最神奇的杀手,他可以与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点,刺杀两个完全不同的任务目标。
或许血狐明白了什么,这也就是那晚锋殇和我在公园谈话时,几乎还能同时在炎黄之血的基地里会见血狐的原因,可这点谁也没有发现过,因为太不可思议了。
杀手界真是个匪夷所思的世界啊,从我的重生之谜,到锋殇隐藏了多年的秘密
“明白了就跟我回去吧,等你的实力达到锋殇,或是你姐夫的水准之后,就是我们计划的真正开启!”崔妍柔声道,血狐点了点头。
那天,秋山信一直看着血狐和崔妍的聊天,临走时,他告诉血狐一句话:“你是个很值得一交的朋友,因为你很重感情,但就是因为你太重感情了,所以你很容易被人利用,一切小心,如果有什么麻烦,就来非洲找我。”
那天,也是崔妍第一次知道秋山信和血狐做了朋友,然后女人满脸惊喜的想要邀请秋山信一同加入他们的计划,不过
秋山信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崔妍,表情非常之阴冷,让女人连打了好几个寒颤。
医院的病床上,周俊杰呆呆的坐着,表情萎靡,他怀中抱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夏小希,一张是我,这是他最重要的两个人,如今却都失去了。
夏小希死了,这是周俊杰最爱的女人,曾几何时,周俊杰的生活很**,甚至有些和林天义类似,所以他们才会成为酒肉朋友,可遇到夏小希之后,他彻彻底底的改变了。
他爱极了这个女孩,为了她,他可以放弃这世上所有的美女,只求她一生相伴,可她却离开了他。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是什么?不是一对情侣双双殉情,而是一个死去了,另一个留下了,因为留下的那人将生无可恋。
其实周俊杰还有一个精神寄托,就是我这个他最最疼爱最最珍惜的弟弟,可连我都消失了,两个多月了,毫无音讯。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其实神色非常的古怪,可惜因为情况紧急,周俊杰并没有发现不妥,他始终觉得我只是太伤心了,所以表情有些呆滞。
其实他现在又何尝不是?两个月了,他都没有踏出病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哪里,还应该去找谁,这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都不在了。
我消失了,夏小希死了,原本还应该有个父亲周国强的,但
周俊杰可以勉强原谅周国强侵吞周国豪对财产,虽然痛恨这父亲的所作所为,甚至厌恶,但好歹是父亲,可当他下令朝自己开枪,为了杀掉周羽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是周俊杰的死那一刻,周俊杰真的死心了。
周国强在之后,曾找过他好几次,哀求他的原谅,无微不至的照顾了他许久,毕竟失去了安妮后,他就这么一个传宗接代的儿子了,着实很怕周俊杰真的和他脱离父子关系。
可周俊杰的回答却很坚决:“你杀了我两个最重要的人,你让我怎么还能叫你一声父亲?放弃吧”
这句话,我曾对轩皓霆说过,只是周俊杰的语气比我更坚决,表情更是咬牙切齿,恨意更深,但也从那天之后,周俊杰就彻底颓废了。
甚至他让刘恒宇都不要再跟着他了,因为他没有目标,生无可恋,还有什么可保护的?
刘恒宇伤的很重,就像我说的,他身手几乎废了,一只手从今以后再不能负重,一只脚永远是一瘸一拐的,周俊杰给了他一大笔钱回乡休养,这虽然无法弥补刘恒宇的创伤,却也让他无比的感动。
“杰少,我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我是跟粗人,也不懂得怎么劝你,但我今天把这话放在这,不管何时你需要我了,只要你不嫌弃我是个废人,刘恒宇随时回来跟你!”
因为提携,所以报答,这种事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值一提,比如周国强,但对刘恒宇来说却无比重要,他永远记得自己倒在血泊中,陷入泥潭里,是周俊杰一手把他拎出来的,所以这份报答,他也会持续永久。
刘恒宇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黎军了,有些事他劝不了,但他知道黎军一定可以,因为棋还没下完呢。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九章 :卤味店外
浑浑噩噩的人日子过的特别快,就像我,记得刚到这里时还穿着短袖t恤,一转眼街上的人就都穿线衫了,再一转眼
“哪个王八蛋偷老子刚买的新羽绒服?小心穿了长虱子!”一声怒吼传遍了整个小区。
由于我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偷衣服就会长虱子,所以根本没有理睬他,笑眯眯的坐在马路边上,没羞没臊的将那羽绒服裹的严严实实,真暖和呀。
我并不是很介意新旧,准确的说是不太明白有什么区别,但总觉得这件深紫色的羽绒服穿在身上很舒服,而且很漂亮,所以整整一天我的心情都很好。
不知道为何,今天街上的人特别多,似乎在庆祝些什么,我小心翼翼的穿梭在人群中,尽量不和任何人有接触,我始终有些怕生。
其实他们也不乐意接近我,可能因为我脸上实在很脏,头发也很杂乱,几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其中一个还捏着鼻子骂了几句。
我皱了皱眉,总觉得她这样不好,让我很不喜欢,而且我并不明白自己何时招惹她了,走在同一条马路上罢了,有必要出口成脏吗?
算了,这些天我发现,有的人就是很喜欢爆粗口骂人,总觉得这世上的人都对不起他,一点小事就破口大骂,似乎想要发泄什么。
我就不喜欢这样,我比较喜欢坐在马路边看着这些人,看他们骂的起劲,我也会笑的很开心,是笑他们很愚蠢吗?其实我也不明白。
当然,也有人和他们不同,很温柔,很体贴,还很善良,比如前几天就有个卖葱的大婶,因为我经常在菜市场门口陪她蹲着,所以请我吃了几个大肉包子,还送了我一盒饼干。
那饼干好漂亮,我舍不得吃,那大婶不算漂亮,但人很好,我很喜欢她,可惜她不是经常来卖葱,因为说很忙,要码字,虽然我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了,挤来挤去的很不舒服,我郁闷之余就朝回走去,朝那所小学。
我已经不住在公园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我在这待久了之后发现那小学里有一件旧教室是空着没有人的,干脆就搬了进去,又从小区里摸了一条棉被当床铺,可惜没有枕头,幸好隔壁街上有卖毛绒玩具的店铺,我悄悄进去拿了个很大的泰迪熊抱着睡,倒也舒坦。
肚子又有些饿了,我又溜达到了那家经常光顾的卤味店,可惜,大门关着,看看日头都快中午了,不明白老板大叔为何没起床。
等待的时间总是最难熬的,让人很不喜欢,不过只要想着那美味的叉烧肉和烤鸡翅,我心中就一阵美美的,脸上也始终挂着微笑。
不知道何时,天空开始飘散雪花了,我想着一会能吃的饱饱,然后就能回去好好的睡上一觉了,最近学校里的孩子都不见了,似乎因为放假,虽然这让我有些寂寞,但也算安静,再不用每天六点就起床悄悄离开了。
今天真的很奇怪,我蹲在路边一直等到太阳偏西,卤味店的大门都没有打开,对面的点心铺也是一样,体会着那肚子里咕噜噜的难受感,我着实很想把那锁撬开溜进去,但
上次我饿极了,撬过一回,那什么防盗锁在我手中似乎很容易打开,虽然不知道为何,然而那次,我却被老板大叔足足骂了好几天都不敢再去,从此以后就再不敢撬了。
老板大叔似乎知道我经常去拿他的卤味,曾想过要抓住我,但我跑的太快,他就只得作罢,而且天长日久了之后,我发现他最近总喜欢把一些卤味放在靠窗口的地方,有时还有几个馒头和包子,还有时是一些煎饼卷着很好吃的酸辣菜。
可能他是怕我走进去会弄脏地板吧,也可能是他人其实挺好的。
“咦?今天老板没开门吗?”一声疑惑响起,我愣愣的扭过头,路灯下站着个很好看的女人,是我来到这里后见过最好看的,她是在问我?
“唔”我点了点头,却缩着身子后退了一步,这是我的习惯,我知道美女大多不喜欢我靠近她们,会挨骂的。
“可惜。”女人皱着脸叹了口气,我抿着唇发了会呆,她叹息的模样好美,而且给我一种很特殊的感觉,虽然不明白特殊在何处,是因为她肚子是高高鼓起的么?
可惜,我的头发遮住了脸,她没有看清我的样子,也可惜,我不太敢跟生人多说话,她都没有听出我的声音,更可惜,我今晚始终要饿肚子了,她也是吧?
女人扭过头晃晃悠悠的走了,扶着腰,她肚子真的好大,似乎很累的模样,我想去帮她却又不敢,我知道这是怀孕了,肚子里有小宝宝才会变大的。
女人走了几步突然停下了,扭过头疑惑的看了看我,忽的俨然一笑,从包包里摸出了一个小袋子朝我挥了挥手,然后挂在了路边栏杆上。
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不过却很好奇那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她走远后就立刻跑了过去,打开了看了看。
那里面装着好多可爱的小蛋糕,满是奶油,还镶嵌着红彤彤的樱桃,我只看了一眼就流口水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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