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陵怔住了。眼前这个留着妇人发髻的女子,前一刻还期期艾艾梨花带雨柔弱无比的女子,此刻竟那么明亮,那么耀眼,那么自信!人,真的可以逆转时光,重新来过的吗?这个世界,真的有魔法吗?是自己低估了她还是从来就没看懂过她?!
他突然想不通了。
第六章
入夜。银装素裹的整个城,更显静谧。三九虽过,却风雪不断。今年注定是个寒冬,特别冷,又特别长。
但凡正常人,在这连续下了几日大雪之后的最寒冷的夜里,都会窝在自家或豪华或简单但对主人而言都一样温暖的家里,享受着炉火和热腾腾的晚餐,而绝不会在这样滴水成冰的冰天雪地里,再到处乱晃。
特别是年关将近。商人游子们该回家的,有家的,也都回家了。
所以,所有客栈酒家的生意都显得格外的萧条。
更别提这个不起眼的小巷里巴掌大的鸡毛小店了。
穷人们本就最怕寒冷,最不愿意在最冷的天气出门,所以,卖着粗粝饮食,拥有三五间简陋至极的客房的小店,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一个陌生的客人。
孙驼子叹了口气。
整个店里,除了一个多月前就入住的那个奇怪的客人之外,就只有他这个掌柜的而已。那位客人的要求一向很简单。在帮他准备好了千年不变的晚餐和酒之后,他便决定打烊了。
刚关上咯吱乱响的木板门,甚至连围裙都还没有解下,他竟然听到了轻轻的有节奏的叩门声。
“这时候还会有什么人?”孙驼子喃喃自语着,就要去应门。
他是掌柜的,任何时候他都欢迎任何给得起钱的客人。而且,听这节奏,来者应该是个懂礼貌的人。或许是个落魄的书生呢?他孙驼子没读过几年书,所以分外的对读书人敬佩。——就比如,他那位后院里的客人。永远都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温和模样。
孙驼子打开了门。他的脸上开始溢出了职业的笑容。
然而,在他定睛之后,看清了来人,他的眼睛便一下子瞪得老大老大。他开始颤抖,从手,到嘴唇,到胸口,到他的驼背,甚至,包括腿肚子。
这当然不是来人夹带的寒风所致。
他的表情不是害怕,而是惊喜。意外的大大的惊喜。是激动,难以言表的极度激动。
他显然死都没有想到敲门的会是这么个人。
他浑浊的眼睛里似乎有泪花在闪烁。
他开始笑。欢喜的笑。
他开始说话了。连声音都在颤抖,“公子”
按道理说,这样一个人,是不该出现在这么卑贱阴暗的地方的。适合他的地方,应该是豪宅大院,楼台亭榭,加上歌儿舞女,好山好水。他本来是为享受世上最奢华的享受而生的一个人。何况,他本也就是热衷于热闹的一个人。
这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男人。
他穿着绯红色的风氅,腰系玉带,足蹬裘靴,长身而立,自有一派让人无法逼视的贵气。
且不管他身上让人挪不开眼的珠玉软裘,但就他美若好女的桃花双眸,玉面朱唇,便有着说不尽的风流俊俏,都足以让普天下的女人全部酥软了去。
孙驼子知道他也不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十多年过去,这位当初的少年,也早已而立。
孙驼子一向很少抱怨。然而在这样的夜里,在破旧老店昏黄的灯光下,孙驼子却想抱怨了。他抱怨岁月。他突然觉得这看起来对每个人都应该最公平的岁月,其实也是很不公平的。
他自己比十多年前分别的时候,皱纹不知道添了多少道,背也不知道更驼了多少分,力气也小了不少。可是,眼前这个男人,却偏偏还是如十七八年岁时的光景,生生的没有丝毫改变。
他的眼神还是那么风流。他的面容还是那么俊美。
如果非得说有什么改变,恐怕是这双眼睛。
这双十年前顾盼生辉的桃花眼,十年后少了几分邪气,少了几分不安分,少了几分轻薄,更多了几分温和,厚重和柔和。
这当然是偏心的岁月赠与这个奇男子的丰厚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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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驼子关上了门,再转身时,那男子已经在一条破旧的凳子上坐下了,微笑的看着他。
孙驼子不由得暗叹。
这该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只是这条毫不起眼的破旧凳子,被他这样闲适的坐着,竟恰似虎皮软椅一样的尊贵。
——他虽知道他后院的客人也是非同凡响之人,然而这两个男人,却是完全不同的。
那个人,给人温暖,亲近的感觉。而眼前这个人,却让人无法直视,有种天然的霸气,让人不自觉的胆寒。尽管,他只是淡淡的在微笑。
孙驼子单膝跪地,双手抱拳,无比恭敬的对眼前这个年轻他足足少了至少二十多岁的男人施礼,“见过王公子!”
这个年轻的男人,正是十年前隐去的王怜花。
听说他和沈浪伉俪一起出海,过上了远离江湖的隐居日子,只是他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寒夜出现在自己的店里呢?孙驼子想不明白。
他很想问这些年他过的好不好,想问问他此次涉足江湖的目的是什么,想知道他为什么比十年前归隐时似乎穿着更显繁华只是,他不敢问。因为,这个人,是王怜花。当日的洛阳公子,这个当日让人闻风丧胆的枭雄宗主。
“你过得好吗?”
孙驼子想问的话,却不曾想被王怜花先问了出来。孙驼子一颤,受宠若惊。这五个字,如此温和的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对象竟是名不见经传的自己,这让他如何不震惊?
他本以为天底下配得上王怜花说这出这五个字的就只有沈浪一人而已。
“很好。”两个字一出,孙驼子的泪终于流下。
王怜花笑了,环视四周,道,“能守住清苦这么多年,只为了你对我的承诺,天底下也只有你了。”
“若没有公子当初的救命之恩,还会有如今的孙驼子吗?”孙驼子的声音更加颤抖。
王怜花笑笑,“你且起来。就算是我救过你的命,现在你也还清了。我来,只是要告诉你,你可以回家了。这十多年,你总算平安渡过了,也该回去看看你的家人了。”
孙驼子一惊,“那书”
王怜花轻笑,“你既然可以回家了,就说明那书,已经不需要你费心了。”
“公子的意思是”
“书,我本意是要托付给李寻欢的。既然现在的李园已经变成兴云庄,林姑娘变成了龙夫人,那这书,自然就不可能再交给林诗音保管了。她自顾已然不暇,就算有再多的高手辅助,她依然保护不了这本书。何况,此书对林诗音而言,只是灾难,却毫无用处。我当日送书给李寻欢的期望,在她十年前隐瞒李寻欢,并嫁给龙啸云的时候,就已经是泡影了。只是,我一直未回来海内,不知道这些变故。现在,龙啸云已然疯狂,这本书如若再放在林诗音的手里,难保将来不会惹得江湖腥风血雨,不得安宁!当日我交给李寻欢,就因此书太邪,怕落入奸邪之人之手。现在,我必须把这本书拿回来,以免铸成大祸!”
这些,孙驼子岂能不知?但他依然默默的守在这里,无非就是完成一个承诺。只要书还在兴云庄一天,他就必须守在兴云庄一天。这是比他的生命还要重的使命。其他的,他管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现在,王怜花回来了。他拿走了这本书。想来他也是落寞的。惊才绝艳的王怜花,竟也有一身才学无人可传的窘迫。看来,这《怜花宝鉴》,势必是要失传了。不知是江湖的幸,还是不幸。但对整个人类来说,那必然是一大憾事。
别的不说,但就这“生死人,肉白骨”的绝世医术,真的就要从此绝迹了么?!
孙驼子觉得很可惜。
正因为连他都觉得可惜,他能想到,王怜花此刻,心底一定是痛苦的。想他原本淡然的心,重返痛苦,孙驼子也不免觉的有些心酸和无奈。
这世道,人心大坏啊。
“公子说的是。公子想必已经见过龙夫人,要回此书了?”
王怜花微笑,“是。的确见过林姑娘。但我没有直接要回这本书,而是换了它。”
“换了它?”孙驼子不解了。
“的确是换了它。”王怜花依旧淡笑,“林姑娘也是个个性傲气之人,我自然不能直言要回此书,恐会伤了她仅存的骄傲。我只是换了本书。留下的,是本同样珍贵的医书。这算是对她的报答。我相信林姑娘这十多年来一直遵守对我的另一部分承诺,妥善保管着这本书。尽管没有交给李寻欢,却也从未任何人看过,包括她自己。现在,就算是我换了这本书,她也必然不知。”
孙驼子奇道,“公子又怎知龙夫人不,林姑娘,从未看过此书呢?”
王怜花大笑,“若是她看过此书,林诗音还会是如今的林诗音么?”
孙驼子不说话了。林诗音再淡然,也是个江湖中人。
无论任何江湖中人,只要翻开了《怜花宝鉴》的第一页,都再也无法放手。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欲望。就算林诗音无意于武功一章,那么,医书呢?易容呢?星相呢?
林诗音也不是完人。她也有弱点。她最大的弱点,就是她的儿子。为了她的儿子,她当然什么都愿意做。别说是擅自偷看王怜花留下的书,就算是赔上了性命,她也是毫无怨言的。因为,她是一个母亲。
可以想象,如果她看过《怜花宝鉴》,龙小云,恐怕就不是如今的病秧子模样而毫无起色了。如果她看过《怜花宝鉴》,那书中散发出的股股欲望之火,难保不会逐步的燃烧了她,焚毁了她,涅槃了她。——和她心中的渴望与邪念一起,幻化成强大的力量。
那么,林诗音,必将走向另一条路。至少,她不会终日困顿在孤寂的小楼里,形影相吊,孤苦认命。
她不是冰人。她有爱,有情,也有恨。这都是人最可怕的弱点。这些弱点,都足以被《怜花宝鉴》所煽动,然后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