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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雨歇微凉时
作者:卢小乔
他是举足轻重的邬氏大总裁。
她是人微言轻的前台小职员。
他拉住她的手指,低低的,哀求的,几乎带着恐慌的:“我爱你。”
她喃喃道:“能这样被你爱上,享受你给的情爱与荣光,我很幸福,真的。当我很老很老的时候,请让我只记得你的好,让我走吧。”
标签: 都市 青春 台言 总裁 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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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楔子:忘了她吧(一)
半夜,风雨肆虐,雷鸣交加。古宅凄冷深广,在漆黑的夜色里黑黝黝的耸立,阴冷而孤寂。天光大亮,推开窗,却已是阳光明媚,金光倾泻如水。
世蓉慵懒的躺在古榕树繁茂的树冠下,随手翻着一本泛黄的英文小说,时光就像凝固的麦芽糖,变得坚硬无味。可是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她对时光这个东西就不再抱有任何念想。
“姨奶奶!”
世蓉抬起头,看见清婉秀丽的佳人如纸片般柔弱的站在眼前,心中不禁一阵心疼,忙叫了新雇的仆人罗凌桑搬来她房里的软藤椅子,让女人坐下,道:“林珑,你怎么出来了,也不多加件衣裳,要是冻着了可怎么好?”
罗凌桑见身形虚弱、小腹微隆的林珑要坐下,忙过去扶了一把。她的手指纤细修长,皮肤白得似透明一般,握在凌桑手臂上,浅浅的透着青筋。
林珑语气平静道:“整日里呆在房间,怪闷的,出来透透气!”又抬头对凌桑嫣然一笑,道:“凌桑,劳烦你去我房里将放在床上的绿色编织袋子拿过来。”
凌桑忙谦谨的应了,虽来虞家不久,但这里的规矩她早就有所耳闻。虞家本是宗家大族,现如今虽已败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规矩排场都还在的。
虞园一直保留着明清时期的建筑,只有夫人现在常住的小楼是民国建的,虽然陈旧,却最是儒雅大气。凌桑平日里很少进出林珑的房,除了往青花瓷瓶里插些新鲜的花朵,或者夫人有什么吩咐要传达的时候,她才会来。
林珑的房间很大,地上铺着深红的厚地毯,踩着上面软软的,行步无声。房间的窗帘拉得严实,亮着一盏民国时的德国壁灯,泛着晕黄的浅光。凌桑闻见一股清新的百合香,沁人心脾。她拿起素粉丝绸床罩上的绿色编织袋,看见袋子下搁着一张照片,不忍多看了一眼。
那是一张彩色的合影,女人一看就是林珑,温婉和煦,盈盈浅笑。男人穿着黑色的夹克,十分面熟,好似在哪里见过,男人眉宇间透着英武和霸气,抿唇而笑,看上去极为幸福。房门忽然被风吹得咯吱一响,凌桑回过神,忙放下照片,退了出去。
凌桑走进院子时,看见两人均没言语,只有温煦的阳光薄薄的照在两人周身,泛起一丝微凉。不知何故,她总觉有一股无以形容的悲凉之意。
她将袋子递给林珑,林珑抬起苍白的脸,客气道:“谢谢。”她下意识的摇摇头,又笑了笑,转身对世蓉道:“夫人,燕窝粥已经煲好了,要不要现在端过来?”世蓉素来不吃早饭,本没想着要吃,但林珑现在怀着孩子,时觉饥饿,便道:“给林小姐也盛一碗来。”
凌桑转身的时候,正好看见林珑从袋子里拿出一团深蓝的毛线衫,她也没敢多看,就往厨房走去。端着燕窝粥回来时,世蓉的颈上已围了一条深蓝的围巾,她怔怔的想,原来不是毛线衫而是围巾。凌桑以为两人都要在院子里喝粥,正要摆布,不料林珑却站起身道:“我有些累了,先去补个觉,等午饭再吃。”说完便盈盈起身,颈项的银色坠子也随了身体荡漾,在阳光下闪过一丝光彩,像记忆里的时光。
☆、02、楔子:忘了她吧(二)
第二日,凌桑拿了一大束新鲜的百合往世蓉房里走,却在门口碰见面目冰冷的林珑拖着一口大皮箱,她的脸越发苍白了,几乎不带一丝血色。
凌桑惊道:“林小姐,你这是要去哪里?”
林珑却道:“我要走了,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以后就烦你好好照顾姨奶奶了。”凌桑忙道:“林小姐客气了,要不要我帮你抬箱子?。”林珑摇了摇头,道:“不必了。”说完,便拖着沉重的大皮箱一步一步往大门去。
凌桑知道主人家的事不让知道的千万不要去问。她转身看着远去的背影,心中不懂为何明明是如此虚弱温和的人,背影却会这样决裂而孤冷,似乎带着清辉。
下午的时候,凌桑打扫林珑的房间,发现上午看到的照片就放在茶几上,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遗落的。她小心的拾起来,收在床头梨花柜的第一格,想着或许某天林珑想起来还要回来拿。刚拾掇完,凌桑听见两声汽车的鸣笛,想是有客人来了,忙关了房门退出去。
还未到大厅,凌桑就听见一声怒吼:“林珑,你给我出来!”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恨意,似乎要将人吞噬掉。这时,世蓉沧桑老态的声音响起:“钢钢,你这是何苦呢?她已经走了!”
凌桑走到大厅,只见四五个大汗涌在门口,另有一个高大冷峻的男人站在屋中与世蓉对峙。他的眼神里含着愤怒、失望、后悔、无助,满脸疲惫不堪,风尘仆仆。凌桑一愣,她认得这个男人,就是林珑房里,照片上那个穿黑夹克的男人。
男人道:“我不信!定是你把她藏起来了。”又低声下气哀求道:“姨奶奶,求求您告诉我,林珑现在在哪里?”
世蓉道:“她一个大活人,要是不想躲你,我能把她藏哪里去?”声音又低落了几分,劝慰道:“算了吧,你有你的邬氏大业,她有她的平常小日子,你们身份悬殊,都有自己不肯舍去的东西,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孩子,忘了她吧。”
男人却执拗道:“我不信!”又忽然发狂似的往里面冲,吓得凌桑往旁侧一躲,才不至被他迎面撞上。他搜索了每一层楼,踢开了每一个房间,却是一无所获。他比刚来时更加暴戾凶狠,眼神似要杀人般冷漠。
他紧紧抓住穿黑西装男人的衣领,怒道:“你不是说,她在这吗?人呢!!!她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看我怎么剐了你!”
黑西装男人苦着脸道:“邬少,对不起,是我没办妥当。我一得到消息,就告诉您了,我们急急忙忙赶来,却不想,还是让她离开了。”
凌桑心神一惊,这才意识到,眼前的男人竟然是邬少!呼风唤雨的邬氏总裁邬承钢!
邬少恨恨的松开黑西装男人的衣领,又一脚将放在厅里的香檀茶几踹个底朝天,茶杯瓜果掉了一地,凌桑吓了半死,忙偷偷退到一旁,冷眼旁观。
记忆回到一年前吧。
☆、03、一块牛排在那里要卖几万块
清早,熙熙攘攘的人流车流将整个s城塞得拥挤饱满,尘土飞扬。匆忙的上班族从车流中疾步穿过,面无表情。林珑轻启红唇吸着豆浆,踩着细细的棕色高跟款款的往前走,肩上红色皮包的流苏吊坠也随着步子一甩一甩。
她将一头乌黑的秀发高高挽起,又架了一副黑框的超大号眼镜,脖子上挂着细细的红绳上有块翡翠的玉,低低的藏在白色衬衫里。她抬头望了望不远处直入云霄的高楼,猝不及防的被日光灼了一下眼。她慌忙侧过头去,将手里剩下的小半杯豆浆的呈半抛物线扔进锈迹斑斑的垃圾桶里。
在电梯里的时候,她又打开手机看了一眼短信,是城隍路虹岛大厦19搂新外语培训中心没错,职位是行政文员兼前台接待,最最轻松无聊的那种工作。
可是也最最安全,最最不引人注目。
还好,他答应过她,二个月后,她就会获得自由,还有银行卡里的一百万。一百万对他来说应该并不算什么吧,可是对林珑来说,却决定着她后半辈子该怎样生活。
第一天上班,比她早几月来公司的前台小谢告诉她许多事,但也不过是几点上班,记得打卡,报销要找哪位老总签字如此这般。林珑在一边默默听着,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他警告过她,一定要低调再低调,千万不能惹事。
要不是她再三争取,只怕他连班都不会让她上。
林珑正收拾着文件夹时,小谢忽然“哇”的笑了一声。林珑好奇的望过去,不经意的问:“怎么啦,这么开心!”小谢眉飞色舞道:“邬少,你认识不?就是那个金融界的富二代,据说他家的财产有好几千个亿呢!”林珑一眼瞥过去,小谢手里紧攒这一本娱乐杂志,封面正是邬承钢,他仍是那样神情冷清的站在那里,还偏偏就是有那么多人买他的帐。
真是不懂,又不是歌手演员,怎么上的娱乐头条。
林珑推了推眼镜,道:“有听说过。”小谢继续泡沫横飞的说:“他是我的偶像耶,长得帅,又有钱,而且还是哈佛的高材生。据说现在的邬氏企业,大半江山都是他打出来的哦。”林珑埋头低低笑了两声以示回应,脑海里扬起邬少嘴角飞扬的脸。
忙碌了一天,到了傍晚时分,终于下班了。夕阳从楼顶巨大广告牌的缝隙里倾泻而下,透过树枝照得林珑一脸的细碎。她站在离公寓不远的十字路口等着,陈晟准时开着邬少那辆红色迈巴赫风驰电掣而来。
陈晟是邬家的资历很老的理事,他身着深灰色西装,文质彬彬,神情冷峻。他下车先毕恭毕敬喊了一声:“林小姐好。”弄得林珑不大好意思,忙道:“你好。”他微微一笑,帮林珑打开车门,又一手挡住车顶。
这一次,邬少要带她去吃s城最贵的西餐,据说,一块牛排在那里要卖几万块。林珑忍不住吐槽,这哪里是吃牛排,明明就是吃金子嘛。
☆、04、那女人是谁?
车停在名叫“最回忆”的餐厅门口,林珑透过车窗看见邬少面无表情站在那里,穿着一件深色窄领的深色西服配着白色衬衫,领口松松的挎着,双手懒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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