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龙骄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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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龙骄雄- 第6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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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马文还是看清楚了艾修鲁法特露出肌肤的理由。在艾修鲁法特身上,出现了大块的红色斑点。不,不能说斑点,而是一个个红色的大疮。
    这个是
    作为混沌巫师,特别是作为一个奸奇的巫师,和纳垢的部下做过足够多次对头的人,他当然看到过此类场面。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艾修鲁法特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
    艾修鲁法特中的诅咒,或者说罗金拼死使用出来的魔法诅咒,并不是那种迅速致命型的疾病。这是一种侵蚀型的疾病,一般被人叫做“猩红斑”。先是从皮肤开始,出现那种很微小的斑点,接着这些斑点会逐步长大,不断的侵蚀肌肤,变成红色大疮。不过这远不是结束,而只是一个开始,因为接下去就会从皮肤开始,透过肌肉向内脏侵蚀,直至最后让那个受害者在极度痛苦中断气。
    表面上是如此,但是实际上这是魔法诅咒引发的疾病,也就是说,疾病的根源在于魔法诅咒,而不在于皮肤。如果受害者在发现自己身上的变化之后硬把自己的皮肤割掉也没有任何意义。疾病依然发作,将人类的皮肤、肌肉和脏器逐步侵蚀。
    至于治疗的方法好吧,实际上确实有着对抗这种疾病的方法。这个方法也很简单,那就是敬拜纳垢,成为纳垢的使徒。这样,瘟疫之父自然会慷慨的把自己的力量分享给自己的使徒,疾病依然存在,但是却再也不会对人产生致命的效果了。
    众所周知,纳垢的宠儿身上无不满身恶疾。假如弄张名单,列出一个受宠的纳垢使者身上到底有多少种疾病,那张名单恐怕需要好几页白纸。但是那些纳垢的宠儿们照样活蹦乱跳的,到处孜孜不倦的传播疫病,以荣耀纳垢之名。
    “这个”马文迟疑了一下。和他想的不太一样,但是谁知道罗金当时打的什么鬼主意?人人都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这一点他也是深有体会。假如他过去没什么体会,至少也在和罗金打交道的过程中体会到了。
    当然了,要说施法失败什么更不用说的,哪怕是天才也难以避免的。
    “你知道对不对?”艾修鲁法特问道。“你早就知道那个罗金死的时候会下这种恶毒的诅咒那一天你也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马文一声不吭,心里却是早就转过了一百个念头。转瞬之间,他计较已定。
    这个艾修鲁法特已经是死定了,纳垢的诅咒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不过,似乎还有足够的时间,让他能够在艾修鲁法特身上榨出最后一份利益来。
    “我真的不知道。”马文的脸上浮现出一幅极其真诚,极其诚恳的表情,“很抱歉。我也没料到他居然会用自杀的方式使用这种丧心病狂的诅咒”
    “哼!”艾修鲁法特用力的哼了一声,表示自己根本不相信马文所说的话。“告诉我该怎么治疗?”艾修鲁法特厉声喝道。
    马文当然不会说这病无法治疗,唯一的方法就是成为纳垢的使徒。他露出了沉思的神色,然后提议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找到对抗诅咒的办法。
    艾修鲁法特虽然很不乐意,但是却也没奈何,只能答应下来。不过他同时也威胁,如果不能治好他的病,那么什么契约、协议的,统统作废。
    马文的身影消失之后,艾修鲁法特才松了一口气。他将魔法定位的装置藏好,然后掀起自己的衣服,检查一番。在他身上,有着用颜料画出来的一个个红色脓疮——好吧,比起表演技艺来,他对于自己的绘画水平更加没自信。这也是为什么他只给马文看一眼的缘故。只要时间稍长,那位混沌巫师或许就会看出,这些红色大疮全部是用颜料画在身上的。

第三百十五节 恶毒
    第三百一十五节恶毒
    萨加斯是这一天稍后得到相关消息的。前面已经说过,她现在和帕里住在一起。而帕里正在养伤中——像所有那些娇贵的富贵子弟一样,为了减少伤口疼痛的折磨,帕里经常饮用掺着罂粟的牛奶。这种饮料对于伤口恢复没有任何帮助,但是却能有效的减少伤口的疼痛。当然,它的副作用也很明显,那就是头脑昏沉,让人睡觉的时间远比清醒的时间长。
    所以,这种饮料的使用频率并不很高。或者说,在正常的情况下它总是被很有节制的使用的。不过,帕里这种情况并不是正常情况。因为这种饮料是萨加斯调制的。
    马文的虚像出现在萨加斯面前的时候,和帕里只是隔着一堵墙而已。
    根据约定,奸奇巫师将自己从艾修鲁法特那里得到的情报和萨加斯分享。其实这方面,奸奇的信徒倒是向来言而有信。前面说过,只要奸奇的巫师没有一刀捅死你的把握,他们通常就不会对你下刀子。他们对于说谎是如此的精通,反而使得他们绝不会去撒那些可以被轻易拆穿的谎言。
    “你说艾修鲁法特身上可是不对啊,这种猩红斑并不是那种依靠自爆才能做到的”萨加斯有点犹豫。混沌的内斗可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实际上,混沌部落之间的内战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萨加斯自然对纳垢巫师的手段有足够的经验。
    “罗金的新发明吧。”马文耸耸肩。“他总是能组合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反正你知道,这个魔法能够让人在痛苦的折磨中慢慢死去,要说也很符合罗金临死之时的期望。”
    “我觉得有古怪”萨加斯依然有所犹豫。
    “无论如何,如果是猩红斑,那么我们艾修鲁法特阁下的死期还有两个月?不,不能这么理解,在他意识到自己的恶疾无药可医之前,最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马文说道。“这一个月时间很宝贵,我们可以废物利用!”
    “废物利用?”
    “一个很快要死的人是没有价值当然也没有威胁的。萨加斯,或许,我们可以达成进一步的盟约?”
    “哼。”萨加斯冷冷的哼了一声,但是神色却情不自禁的为之一变。奸奇巫师的礼物永远带有尖刺,但是偏偏他又会让你无法抗拒。“很遗憾,我不这么认为。”
    “现在有一个大好机会,对你对我都是如此。想想看,萨加斯,你现在是大家公认的色孽的宠儿,只要有一个合适的机会,你就能登上混沌领主的宝座”
    马文注意到萨加斯很明显的皱了皱眉头。“混的领主?我蒙受的神恩不差于任何一个混沌领主”萨加斯冷冷的回答。
    马文、萨加斯,甚至还有死去的罗金。他们都算得上混沌领主,但是这个“混沌领主”的意思并不是指他们依靠力量控制着一块混沌的土地,不是指他们拥有稳固的基地、领土和部落之类,而是指他们得到神宠。具体点说,这个“混沌领主”的真实意思是“和混沌领主一个档次的人物”,更接近于一种尊称。他们拥有一小批部下,拥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能诸神青眼有加,哪怕面对真正的混沌领主,他们也可以平起平坐。实际上,只要有一个契机,他们就能够登高一呼,聚集组织起一支军队,打下一片土地——然后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名副其实的混沌领主。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干掉一个已经失去神明宠爱的混沌领主,然后取而代之。不过第二种方式就非得得到诸神首肯才行了。不幸,诸神并不经常采用这种方式,他们不喜欢这种轻松登上高位的方式,而更喜欢群雄逐鹿,然后由最强者脱颖而出。
    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这个“混沌领主”称呼还是名不副实的。他们已经有了资格,还缺乏其他的一些硬件:军队、部众、还有土地。
    相反,血牙领主的“混沌领主”身份却是名副其实,丝毫不虚的。他将白堡作为领地,已经聚集了一支完全服从于他,受他命令的部队。有了自己的地盘,自己的军队,再加上支持他的神,在实力为尊的混沌世界里,他的发言权明显就被那些理论上和他平起平坐的人大上一些。因为如此,他才能轻易的成为混沌军团的指挥官,马文、萨加斯还有罗金都只能作为他的部下。
    “但是,成为一个混沌领主不是更好吗?”马文暗示。“除了类似我这样的魔法师,很少有人对此不感兴趣的。”
    混沌的晋升是残酷的。从混沌战士成为混沌神选战士,从混沌神选战士成为混沌冠军,从混沌冠军成为混沌领主,从混沌领主成为名副其实的混沌领主,然后是成为神眷者,最后升魔。每一步都意味着一个飞跃,意味着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甚至有时候,不管多大的努力和代价都不能让你跨过前方的深渊。
    虽然确实有很多天赋异禀幸运儿以飞速晋升,甚至跨越式的晋升,到处都传说某个混沌战士战场上表演优异,然后三下两下成为了神明认可的冠军武士。但是那些只是个例,九成九的混沌信徒都在这条晋升之路上某个节点前止步。
    “有这样的好机会的话,你估计是留着自己用的吧。”萨加斯冷冷的说道。
    “这个我可以向奸奇发誓,我对成为一个真正的混沌领主不感兴趣。”马文很认真的说道。以奸奇的名义发誓到底有没有效力暂且质疑,但是肯说出这样的话来,多少添加了一点真实性。
    但是,马文自己知道自己没有说谎。他也确实没有说谎。现在的马文,表面上是一个混沌巫师领主,实际上他已经是一个神眷者了。他确实已经对这个地位不感兴趣——因为他已经跨越了这个难以攀爬的阶梯,走到了更高的位置上。
    “好吧,说来听听。”萨加斯懒洋洋的说道。
    “其实很简单,就是取代血牙领主。”马文说道。“利用我们的艾修鲁法特伯爵”
    “我怕他打不过血牙领主。”
    “哦,我也同样这么认为。”马文赞同道。“如果他们两个公平的来打一场不管是单兵格斗还是率军交战,我都会把赌注压在血牙领主获胜这一边的。但是,这个事情的前提是‘公平’,不是吗?如果不公平的战斗,那结果就很有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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