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天生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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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天生禽兽-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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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光晕将他的全身牢牢地罩住了。

  “妈的,太棒了!马家小舅子真不愧是八大家族的嫡系子弟,一出手便是无属性的极品飞剑,这下小爷的‘火灵蓝光’可以光荣地下岗了,而且这小子竟然是水属性的上位超灵兽,这元神可是大补呀!田家孽畜屁股底下的那件宝贝似乎也不错,应该是土属性的上品灵器了。吃软饭吃到这个份上,这小子也算不亏了。”

  大少爷看着马家小舅子放出来的家伙,颇有些喜出望外,极品灵器级别无属性的飞剑,对这位一直为不能将“火灵蓝光”收入体内与元神同炼而感到十分遗憾的无耻之徒来说,简直是圣母玛利亚播下的福音嘛,何况还有一头额外的上位超灵兽的元神给他进补,上辈子买彩票中五百万,估计也就这感觉了。

  天生此刻是高兴了,可空中的何白衣与何家长孙的脸色却是无比的难看,齐刷刷地泛出一层死灰。极品灵器,兄妹两人尽管没有用过,却是见过、摸过、也玩过,对于这个级别的法宝所能产生的灵气波动十分熟悉。突然之间,发现眼前这死人妖手中的法宝竟然达到了灵器的最高级别,两人如何能不骇然失色?

  何白衣这下终于开始后悔了,后悔刚才没有听从水月寒的建议,何家长孙也开始后悔,后悔今天怎么就自告奋勇地出来办这趟差事,后悔出门之前怎么就没有翻翻老黄历,看看是不是不宜出行。

  然而,世间事本就是如此,生灵,不管是人还是兽,不管是普通人还是修炼者,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总是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一不小心到了面临绝境之时,方才开始后悔,可惜此时后悔,已是莫及呀!

  马家小舅子根本不给两人使用传讯灵符的机会,为了尽快回去陪她孤独的田郎,上来就全力出手,一个闪身到了两兄妹身畔,剑随心动,两道白光过处,何家兄妹毫无还手之力,在血脉、实力、法宝皆都相差不止一个档次的情况下,抵抗是徒劳的。

  何白衣刚刚拿出来的传讯灵符,尚未来得及输入讯息,即被马家小舅子极品灵器上的锋芒击成了一滩粉末,小美人自己亦被打昏了过去。若非何白衣正是他田郎此行的最大目标,南昆仑第一美人极有可能在对方的一击之下非死即伤。

  他的哥哥、何家的长孙、手持上品灵器的上位超灵兽便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何公子引以为傲的金辉剑,仅仅接下了马家小舅子如疾风暴雨般的一十二剑,立刻失去了原有的耀眼光芒,剑身之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裂纹,上品灵器彻彻底底地报废了。

  这柄金辉剑,要说还有什么用处的话,可能也就是法宝的基本材料,回炉之后,或许能够做点讨女孩子喜欢的小饰物,除此之外,恐怕是别无他用了。

  失去了随身法宝的何家公子面对着手持极品灵器的马家小舅子,东躲西逃,着实是狼狈不堪,本来作为飞禽类的上位灵兽,他还能依靠先天的速度优势逃离现场,可人家田家“媳妇”的本体是上位超灵兽中的独角飞马,何家公子这么一拼速度,不啻于关公门前耍大刀,没坚持几分钟便被“奴家”收了元神,一命呜呼了。

  却说这水月寒的确聪明无比,眼见事不可为,悄悄给自己的师门传了个讯息之后,开始便起了逃跑之心,奈何,马家小舅子一显速度之后,她立马死了这条心了。

  但是,不逃跑并不说明不想活命,不逃跑并不说明没有别的办法。看到了马家小舅子动手之前对田公子的态度,水大美人直觉这田公子极有可能是只软脚蟹,与其去和厉害的人妖拼命,倒不如狮子挑软的捏,抓住人妖的“田郎”当人质,或许尚有一线生机。

  “围魏救赵”,水大美人的策略是正确的。然而,她却忽略了实力上的差距,田公子虽然不喜修炼,却好歹有玄级前中期的实力,血脉比起水月寒也不差,护身法宝更是上品灵器,面对着手持中品灵器级飞剑的大美人,进攻不足,防守却是有余,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水月寒无法速战速决,情势对于飞云庄一方的三人来说就极端地不利了。

  很快,白衣小美人扑倒在地、昏迷不醒,何家长孙更是肉身毁灭、元神遭擒,水大美人却面对着比龟甲类兽修更要难缠的田家大公子毫无办法,十成真元的全力攻击,打在人家上品灵器级别的护身法宝之上,伤害指数估计也就每下百分之一,硬要耗到田大公子支撑不住,估计连黄花菜都凉了。

  一向坚强的水大美女眼中开始泛出绝望的神色,马家小舅子的注意力已经转到他的田郎身上了,水月寒的命运着实堪忧!

  “哪个王八蛋如此大胆,竟敢到黑森林大地盘上来打秋风,是不是嫌自己身上的法宝太多,没人来抢呀!”

  俗话说:人未到,声先道。可这黑森林大少爷办事,讲究的是声未到,法宝先到。等到他的音声传入众位生灵的耳中之时,闷棍估计也打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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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九十三章死不当太监

  (起4M点4M中4M文4M网更新时间:2007…11…25 17:31:00  本章字数:3122)

  果不其然,当马家小舅子听到声音的时候,黑森林大少爷的极品灵器“收魂铃”,早已将一片紫色的光芒,洒向了田家“媳妇”的顶门。不过,这田家孽畜的“奴家”,不愧为上位超灵兽,手中的白色飞剑同样不是烧火棍,依靠着本身的真元和法宝的灵力,牢牢抵御着元神“出窍”的“诱惑”。

  倘若黑森林大少爷今天来的是一个人,又或者某位喜欢打闷棍的无耻之徒没有其他后手,这场战斗最大的可能就是比拼双方真元的浑厚程度。若是马家小舅子更胜一筹的话,最后定能脱出“收魂铃”的束缚,远遁而去,反之,他的元神则必然成为黑森林大少爷腹中的美餐。

  不过,黑森林的大少爷向来不打无把握之仗,对于这种硬拼、硬耗的纯粹力气活更是缺乏兴趣。所以,当他刚开始与马家小舅子进入相持阶段之时,他那伶俐的干儿子——小悟空,收到了干爹的指示,立马从储物戒指中冒了出来,挥舞着他的“如意金箍棒”,龇牙咧嘴、嬉皮笑脸地朝着马家小舅子走了过去

  看着手提着威猛的大棒子、一步步朝自己走来的可爱小毛孩,田家的“小媳妇”娇媚的脸上神情瞬间变得十分古怪。如何形容呢?对了,准确地说,那是一种想哭都哭不出来的郁闷。

  人家黑森林大少爷是神兽的后裔,双方品级血脉上的差距不可弥补,手中家伙之性能威力比起马家小舅子的飞剑是有过之而无比及,兼有特殊效用,单单抵御这元神之上的牵扯之力,已让死人妖集中了全部的真元和心神,倘若稍一分神,恐怕就是形神俱灭的下场。

  此时此刻,马家小舅子哪里还有余力来应付小悟空手中的大棒子呢?

  如果换一种形式的大棒子,说不定他会很乐意承受,因为悟空手中的东西明显比他“田郎”胯下的东西来的威武、硬实,绝对让人心动。奈何,二者材质不同,田公子的棒子是肉做的,小悟空的棒子是南荒铁木炼制的,功用当然大不相同。

  尽管马家小舅子具有“我爱一条柴”的特殊癖好,对所有又粗又长棍棒类的物体皆有浓厚的兴趣,但凡事总有例外的时候,大棒子并不是个个都“可爱”的,特别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用了一条错误的棒子,结果就更不好说了。

  “啊”

  手起棍落,学会了干爹五成阴损的小悟空,上来就一棍子打在了田家小媳妇的胯下。混小子真会选地方,他不会也像那何家公子一样,对人妖胯下有没有家伙保持着强烈的好奇心?事实证明,东西还是在的,只是人家不喜欢用。

  但是不喜欢用,并不表示打上去就不疼,下体受到重击的感觉,没办法防御的上位超灵兽同普通雄性生物的感觉是一样的。那一声痛苦的嚎叫,证明了悟空“洞察力”有了他干爹六成的水准。眼光毒,下手更毒!

  “啊”

  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马家小舅子甚至连死的心都有了。如果悟空可以停手,如果大少爷能够放他一马,他觉得自己都能够彻底抛弃心爱的“田郎”,强行扭转性取向,从下一刻开始就从被人插的角色转化成插人的角色。

  他很想对着黑森林大少爷和小悟空发下毒誓:如果能够人生重来一次的话,他一定好好珍惜胯下的“凶器”,充分而持久地运用这种与生俱来的“法宝”,绝不将他打入“冷宫”,闲置不用。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此言诚不虚也!

  其实,刚才马家小舅子一看出来见义勇为的“英雄”,居然是自己大姐夫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去招惹的白家嫡系子弟。那一身诡异到了彻底没有痕迹的气息,果真是假冒不了了。要说以前他对姐夫的话仍然存着两三分疑虑的话,如今亲眼所见之下,他已经百分之一百地相信了。

  现在相信有甚鸟用,谁让你这个死人妖与自己的奸夫“郎情妾意”之下,突然被奸情的热度冲昏了脑袋,大大咧咧地跑到黑森林附近来劫持美色,况且这美色之中尚有天生钟情的对象。

  其实这马家小舅子倒真有点冤枉了!现在所处之地,明明还在腾格里大草原之内,跟黑森林着实扯不上关系。但人家大少爷说是,那就是了。即使是南腾格里大草原的忽仑城主在此,不仅不会责怪大少爷越权,反而会郑重声明:从今天起,这座山头划入云罗山的地界。

  而且,他根本就不知道两位美女与黑森林大少爷的关系,否则如何会跑到这里来捋虎须呢?所谓不知者不罪嘛。

  然而,他今天想得再多,心里摆出的理由再充分,仍然改变不了受虐而死的命运。因为黑森林大少爷看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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