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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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别跑-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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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小屋搬来了一家人,是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女儿。我一直在屋里,看着小女孩长大,渐渐的,心里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我想那就是人家常常说的爱吧。

    女孩,不,应该说是女人了,她找到了自己的爱人,我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在心里默默的祝福她。

    有一天,女人哭着回来,哭得很伤心。我实在忍不住下去碰了碰她,没想到居然可以碰触得到,我开心透了。可是女人却吓了一大跳。

    在我跟她好说歹说了四五天之后,她才相信我是住在她们家的幽灵。

    我跟她成了好朋友,她告诉我她跟她的爱人分开了,因为男人的家里是贵族,而女人只是平民,他们没有未来。

    我一直陪着她度过了最伤心的时候,她为了感谢我,特意去请教一些老人关于幽灵的事。后来她打听到可以让幽灵附身在树上,与树结合,这样幽灵就可以存在得久一点,也不会被死神带走。

    虽然很想跟她说死神不肯带我走,即使没有东西附身也不会有事,可是看到她眼中的担心与执着,我还是听她的话,附身在树上。

    我们无话不谈,我告诉她我以前看过的美景、趣事,而她则教我做一些有趣的小手工艺品。

    一天,她回来了,十分高兴,因为她的爱人为了她排除万难,让家人答应他们两个的婚事,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我每天看着他们甜甜蜜蜜的一起谈话、吃饭、逛街等,她并不想把我介绍给她的未婚夫,她怕别人把她当成女巫烧死。

    看着她一天比一天幸福,我则一天比一天沉默。我觉得心里开始变得空荡荡,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

    终于到了他们结婚的那一天,天气很好,我只是待在屋子里,没有去参加她的婚礼。听说,就连国王陛下也会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依附在树上,静静的望向他们举行婚礼的那个方向,心里有点空,不过还是诚心的祝福他们。

    突然间,街上的人开始骚动,好像是说有人刺杀国王,有很多人受伤。

    我吓到了,马上以灵体的方式去到他们举行婚礼的地方,看到一个男人在跟刺客对战,我知道那是她的爱人,今天的新郎。看到刺客不敌男人,向男人洒毒药,如果男人死了,她会很伤心吧。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挡在了他的前面,毒药洒在了我的身上,她发出一声尖叫,扑向了男人,完全没有看到我。

    我只好一个人自己艰辛往回走。我已经和树同化了,伤了我,树也一起伤了。回到小屋,看到树已经被毒药毁了一半。呆呆的看着树一会儿,我亲手把树砍了下来,感觉根本就是在砍着自己。我把树完好的部分,做了一个面具。面具是白色的底色,边框都用金银两色配搭描绘,一点都不会觉得庸俗,反而给人一种高雅的感觉,,面具只是半脸的,在右脸上镶嵌着一只紫晶蝴蝶,让华贵的面具增添一点魅惑。

    我想这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做完了以后,我就陷入了沉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当我一睁开眼睛,我发现我重生了,我变成了一个小婴儿,可能因为我曾经跟树同化过,我体内的木属性魔法特别充沛,而且我还可以与树交流。不过树一般都很沉默,所以我们不会经常聊天。

    后来,我遇到小卡他们,被小卡骗在店里做员工。一开始,由于我从小到大都是木木的表情,小卡他们都叫我木头。

    有一次,我看到了那个面具,那个用我是本命树做的面具,小卡说那是一位有名的贵族夫人一生中最宝贝的面具,每一次的化妆舞会都会戴上它,即使是临死都要拿着它,我在他们面前痛哭了一场,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们。从那以后,他们只叫我小树。

    因为从那天起,我开始学会了笑,学会了哭,学会了抱怨,学会了怀念,不再是一根面无表情的木头。

    每次看到面具还会想起她,可是已经不会再伤心,也不会再寂寞,因为我有七位知心的朋友,相信我会一直记着她,因为它曾经是我生命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者:这是来源于我某天的梦境,希望小树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亲爱的,别跑 外篇 月下流萤
章节字数:2306 更新时间:09…08…24 13:34
    “对了,勒安德,你们的森林为什么不叫精灵之森,而叫萤火之森啊?”在为精灵长老勒安德抽血的小树乐斯在找话题,转移病人的注意力。

    “啊,那是因为我们的森林到了夏天,晚上就会有很多萤火从,十分漂亮,即使天上的繁星也比不上,根本就不用水晶来照亮。(精灵族的晚上一般是用一种特别的会在晚上自己发光的水晶来照明。)我们通常会在夏天最热的那一天进行夏祭,在无数的萤火虫的萤火照耀之下,跳出我们精灵族传统的祭祀舞蹈,向自然之主祈祷和平、快乐。”勒安德似乎是明白乐斯的好意,也就顺着话题说开来。

    “咦,真的?我们的小镇附近也有一个地方,在仲夏夜晚会有很多的萤火虫,我们曾经去看过一次,真的好漂亮。可惜萤火虫怕人,不可以置身于它们之中,不如一定会更加的迷人,好想试试,可惜。。。”乐斯也想起了他们住的小镇附近也有美丽的萤火夜景。

    “呵呵,在我们森林的萤火虫是不怕人的,你甚至可以大胆置身于它们之中,与它们一起起舞,碰触它们。”勒安德笑呵呵的自豪的说出自家森林的萤火虫的大胆和乖巧。

    “真的吗?我也好像跟萤火虫一起跳舞,可是。。。好像还要一段时间才会有萤火虫。。。。。。”乐斯失望的垂下脑袋。

    “其实我们森林萤火虫比外面的萤火虫要早很多出现,就在前几天就已经有萤火虫了,你今晚就可以跟它们一起跳舞了。”勒安德告诉乐斯这个好消息。

    “咦咦,真的吗?你没骗我?太好了,今晚可以去看萤火虫。我去告诉其他人这个好消息。”乐斯说着,就拿着装着勒安德的血的瓶子跑出去,找卡兰斯他们,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完全不管他后面想叫住他的勒安德。

    “嗯?今晚有萤火虫?真好,萤火之森的萤火虫是很出名的。”卡兰斯跟小凤凰和小银龙小云在研究着那块从湖底捞上来的绿翡翠,就看到乐斯跑来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萤火虫?”小凤凰歪着小脑袋,用稚嫩的声音问着。

    “嗯,是一种很漂亮的种子,在晚上会发光哦,到了晚上,这里会有很多的萤火虫,照得整个森林都像是现在发光一样,很好看的。”卡兰斯以哄小孩的语气来跟小凤凰说话,其实小凤凰就是小孩子,按凤凰的年龄来算,他只是一个小宝宝,应该好好照顾。

    ——————————————时间被乐斯用肉肉给收买溜走了—————————

    晚上,但天上的银月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森林里的萤火虫好像是收到了信号似的,很快的就亮起萤火来,不是一次全部一起亮,而是慢慢的,一部分一部分的开始亮,当你走到一边安静的看萤火虫飞舞的美景时,突然,你的身边就会亮起更多的萤火,给你一个惊喜。

    只见有点幽暗的森林开始亮起点点亮光,开始的时候很少很分散,只有几只萤火虫在飞舞,闪烁的黄绿色荧光是萤火虫互相交流的工具,然后其他的萤火虫也收到信息,夏夜来临。其他的萤火虫也开始亮起萤火,一亮一灭的聊着天,互相呼应。当银月当空之时,月亮只是纳闷的看着完全感觉不到自己美丽银光的森林,每年的夏天都是如此,周围的星星也开始互相安慰,安慰他们其实是比那些萤火虫更多更亮的,虽然在那个森林的种族在夏天都不会再赞美他们的美丽。

    “哇哇,好漂亮。”乐斯还真的跑到萤火虫之间,试着大胆的伸手去碰触那些美丽的萤火虫,平时就不怕人的萤火虫好奇的看着开心的乐斯,感觉到他心中看见它们的欣喜和对它们的喜欢还有善意,也开心的围绕着乐斯飞舞,有的,甚至还大胆的飞到乐斯的头发上,黑色中闪烁着墨绿光芒的长发在萤火虫的衬托之下,恍如清新的绿竹。

    小火焰裴焰抱着煜的腰,两个人在点点萤火的映照下,静静的相互拥抱着,感受着这一难得的美景,觉得能够在这么美丽的景色之下,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心里满满的,暖暖的,觉得幸福极了。

    卡兰斯拿着一块晶石,运起力量,不断的将眼前的美景摄入晶石之中,留作纪念,这还是裴焰教的,他说他们的世界有种东西叫作。。。好像是叫作相机吧。听说可以用来拍下很多人和物,还可以做成一张张的纸样,让人们各自保存,非常神奇。不过,试了很久,找到了这种方法,将人和物的影像摄进晶石里,想看的时候,只要向晶石输入一点力量,就可以把保存在晶石里的画面虚空展现在眼前,十分方便。当然就连乐斯的傻样和那堆老是甜蜜蜜的情侣也被他摄下来了,回去让大家看看。嗯。。。不过,小风在哪里?

    心里正想着,就听到小风安德拉和库赛亚的声音传来,趁他们不备,把他们一个无赖,一个凶恶的影像摄下来,哎呀,亲下去了,一定要摄下。(有点狗仔队的感觉,汗。)

    “小卡,你也去玩吧,我给你摄下影像。”一旁刚刚被摄下在如此迷人场景还是一脸酷酷的小刹里纳斯发现了卡兰斯的偷拍,就对卡兰斯是说,让他也去玩。

    “嗯嗯,好啊,要把我拍得漂亮一些。”卡兰斯当然是乐意之极的把晶石塞在里纳斯手里就疯去了,里纳斯在那里捕捉卡兰斯的神韵。

    “嘻嘻,好漂亮好好玩,小刹多拍一点让没来的人看看。”乐斯跟宝宝在玩着,“奇怪,精灵族好像没什么人在玩?”

    “他们习惯了吧。”库赛亚猜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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