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装傻,“管家不是大户人家才有的。我的爹爹是谁?”
普伯伯的脸色红涨,不知所言道:“小姐,如果你全忘记了,老奴也不想强迫你记起,你只需知道,你姓爱新觉罗,名叫棉暖。清虽然覆灭,可你还是名副其实的格格。爱新觉罗家的格格!!”
当他说出“爱新觉罗家的格格”时,我的心底一阵抽噎,胃也痉挛地痛,仿佛有另一种力量在我身体里呼啸,奔腾。有一种语言呼之欲出,然而嗓子却干涩地奇痒,无法吐出一个音节,只能断续道:“爱新觉罗?那究竟是什么姓。”
“什么?”普伯伯震怒,“小姐,你连这个也忘记了?!”
我只得无奈地点头。
他道:“也许是命中注定,失忆就代表一个新的开始。小姐,你记住,你是格格,大清的格格。”
现在不是民国的天下吗?普伯伯为什么反复重复我是大清的格格。难道大清也和我们的朝代一样,有皇帝、有皇后、有妃嫔、有亲王大臣?
我们的皇帝姓赵,那,大清的皇帝应该就姓爱新觉罗了吧。我自己在心里以此类推,我“爹爹”是皇帝的兄弟了?可是普伯伯不是说清朝不存在了,也就是说亡国了,那我现在的身份不是很尴尬?
“老伯,现在是什么朝代?”我继续问,希望能打探出我想要的消息。
他道:“没有什么朝代,现在是民国的天下,封建君主专制已经结束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起来。”
我无法一时间消化那么多的名词,只是傻愣愣地点头,道:“老伯,也就是说我以前是格格?”
他也很无奈道:“可以这么说,不过现在没有什么格格,大家都是平民。但是你在老奴的心中永远的都是。”
“那你这一身装束是?”终于问出心中所想的。
他整了整衣服,颇有自豪道:“这是中山装,孙大总统经常穿,所以也就流行起来。”
我问道:“孙大总统?这又是什么官啊。”
“小姐,看来你几乎忘记了一切!”他皱皱眉头,坐在桌子旁,似要讲述一个绵长的故事,“那年你一个人跑出去玩,掉进湖水里,多亏了孙总统的部下救你,孙总统还把你送回了王府邸。虽然孙总统领导里了辛亥革命,可老爷心中还是敬重他的。老爷虽然是满清贵族,可终看不下去最后名存无实的统治。”
说到最后,普伯伯忍不住热泪盈眶。
从他的叙述里回神的,天已大亮。
见他有要走了,我问他:“普伯伯,那爹爹现在住在哪里?”
他叹叹气,无可奈何道:“老爷带领最后的兵力去周家村,从此便杳无音讯。我们被迫从王府搬出来。老爷其实不想去那里,可是,那是他答应摄政王的最后一件事,摄政王和周家村似有宿怨。老爷念摄政王待他不薄,便去了。”
宿怨,宿怨那是怎样的仇恨呢,需要全村剿灭?
“周家村有多少人口?”我还是不忍问出。
普伯伯看着我,一字一句道:“足有三百人。”
我遥望窗外,心下悲凉,周家村三百人顷刻间全无,这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让普伯伯口中的摄政王如此恨之入骨?任谁在知道了这样的惨事之后,都无法安之如素。
可能在普伯伯心中,对大清还是又爱又恨的吧
于是我们俩就这样静坐着,时光在遥想中飞逝。可我的肚子却在这是“咕嘟咕嘟”响起。
普伯伯赶紧起身,道:“是老奴的疏忽,老奴这就去给小姐买早点。”
我对这位白发飘飘,精神矍铄的老人顿生好感,是他救了,是他告诉我一切事情,而此刻,他又如此谦卑。
我看着他略显疲惫的眼神,心生温暖,在这个不一样的时代,终有人真心关心我。不管是否有其他原因,我都如此欣喜、愉悦。
“普伯伯,若你愿意,以后不要自称‘老奴’,于我而言,你施以极大恩惠,谈什么主子奴才呢。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亲人。找到爹爹后,你还是我的亲人。”我坚定看着他,“永远都是!”
他扶着我的肩,倏忽间放手,道:“小姐你以前是桀骜不驯的,连老爷也管不住,如今却这般听话,真叫老奴欣喜!”我微微“哼”一声,他看我一眼,赶紧改口,“是我,是我。不是老奴。小姐恕罪,以后一定慢慢改去。”
我“哧哧”笑出,心情从未有过的平静,玩心大气,拽着普伯伯的衣袖,撒娇道:“普伯伯最好的,今日带人家出去吃早饭吧。好吗?好吗?”怕他不答应,我加重语气,笑脸皱成一团,“普伯伯”
他却冷生声道:“这点,恕我不能答应,现在天下才共和,尚有些混乱。地痞、流氓、平民鱼目混杂,伤到小姐便不好了。”他的面色稍缓,安慰我道,“不如等到三月吧。三月时局基本平复,到时春暖花开,我一定带你出去踏青。怎么样?”
我知他是为我安全着想,便唯唯诺诺点头。心道:看时机溜出去吧。
他走至门口,把门轻轻带上,过会又探回头道:“小姐若饿了,那个柜子里有剩下的一点桃酥,先吃点填饱肚子,老奴稍后就回来。”说完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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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宛若新生②
畴昔,我才回神,意识到普伯伯又唤自己“老奴”了。摇摇头,娉婷走到柜子前,打开柜子,里面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手帕包着一些东西,我猜想就是那个了,伸手拿出,端详手帕上的绣花。
绣线是嫣红色的,红得触目惊心。绣的是一对恩爱的鸳鸯。可能因为绣工娴熟,水面上的鸳鸯仿佛真的活灵活现在水中自由自在地嬉戏、玩耍。整幅绣品比例和谐,料子实属上品。我心里嘀咕,这究竟是谁的手帕呢,料子这么柔软,定是大家闺秀的。
用手触摸这柔软的锦布,心下恍惚。什么东西自心中拔节而出,愈演愈烈
眼前不断浮现:一个姣好容颜的女子,和一个男子高大颀长相拥的背影。西边的落日映衬着二人如火如荼的呢喃私语。
那种悸痛感一波波朝我袭来
我勉强扶着桌子挪动脚步,跌坐在床帏间。
头重得像熟透的西瓜,一股脑扑到枕头上,迷迷糊糊间,又听见来时的那个声音
——“安暖,你终于还是来了。”
“你是谁?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与其在那是朝代生不如死地苟活下去,不如来到这个全新的时代,帮我完成未完的理想。”
“我凭什么帮你!!”
——“呵呵,好天真的女孩。既然来了这里,便由不得你选择,你记住,现在我们的灵魂已经合为一体,而你的身体遗留在那个时代,已经被火烧了,你回不去了。我们只能共生在这具身体里。当然,你完成了我的愿望,我自然会把身体让给你。”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我是真正的爱新觉罗棉暖。在周家村昏死过去后,灵魂漂浮在身体上方,后来就在天际中里看到了你。”
“你长得和我一样?”
——“也许就是宿命。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暂时共生在身体里。”
“能让我想起以前的事情吗?不然我无法帮助你。”
——“你肯合作是很好的事,至于那些记忆,我会慢慢告诉你。来到熟悉的地方,遇见熟悉的人,回忆便会回来。你不必着急。”
——“你好好休息,千万别糟蹋了这具身体。”
猛然坐起来。
刚才的对话余音缭绕,那女子的声音冷得让人绝望,可绝望中又透出一丝希望。她是真的的爱新觉罗棉暖,我的灵魂只不过依附在她的身体里罢了。可是,她为什么会灵魂出窍呢?
太多的疑问在我心中纠结,于无形中浸透我的思绪。
是她招我来的吗?
可她为什么不还我全部的记忆。
是那些记忆不堪回首吗?
门被推开,普伯伯拿着热腾腾的早点进来。似乎有包子,还有,还有几根长长的,好像是
我张口就问:“普伯伯,这个长条是什么?”
他更加诧异地望着我,不可置信道:“小姐,你连这个也不认识?”说完放下手中的早点,急急来到我身边,有些悲戚道,“小姐,我怎么感觉你仿佛,仿佛”
我怕他怀疑我的身份,赶紧自圆其说道:“普伯伯,我真的感觉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至少在我醒来之后,一切宛若新生。我重新开始,忘记过去的身份,以及这个时代的一切特征。”我握着他的手,“普伯伯,你害怕那些接踵而来的挑战,你会一直陪着我吧。”我加重语气,道,“于我而言,我是新生的生命!”
他抹去眼角横流的泪水,坚定道:“小姐,你变了好多,你愿意重新开始,老奴自然是高兴的。你放心,在民国的路上,老奴一直陪伴你,不会让你受到一丝一毫的损伤。”他拿出一根长条,道,“小姐,这是油条,很好吃的,你尝一尝。”
冻得让人发僵的屋内,一个被普伯伯称作“油条”的早点递到我手边,我接过,热乎乎的。
温暖得有些熨烫的温度传来,我眯起眼睛,用嘴巴呼呼地吹气。享受瞬间的宁静。
“小姐,你的习惯没变。”他的眼睛闪现出亮光,回忆道,“记得老奴第一次递油条给你,你也是这样的反映,一模一样。”他重复,“一模一样。”
我拿起油条,咬了一口,道:“很好吃呢。”郑重看着他道,“记忆可以失去,可习惯却一辈子挥之不去。普伯伯,我还是原来的我,可是却重生了。”
他点头,“这样的小姐,老奴喜欢。我一开始还总是担心你醒来时会怎样的大哭大闹。”
“以前的我很吵?”我惊异。
他笑笑,颇为无奈道:“是啊,整个王府的家丁都被你整过,不是追着一只猫咪跑,就是追着天上的小鸟去。所以他们看见小姐你,吓得腿都发抖,想跑得远远的,却担心你去和老爷告状。可能因为老爷对你的溺爱,所以你一旦爱起来便奋不顾身。”他拨弄着桌前的手帕,道,“你看,小姐你虽然贪玩,却是出名的心灵手巧,蕙质兰心。这个手帕就是小姐你的杰作,你拿着这个帕子去找老爷,可老爷已经去了周家村,你就孤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