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虽然没有多高的身份,但盛唐军方自然对出手援助的宗门弟子不会吝啬,尤其是这次登上大顶山损失惨重的宗门弟子们。
两女的不期而遇,发生在这个清晨堆积如山的粮食仓中,这里有堆积如山的大葱,有高高垒砌的米袋,只是空气中弥漫着的是淡淡的辛辣味道。
江秋看见王洛菡的第一眼,没有回避,而是微微一福。
王洛菡的回应是微微一笑。她开口道:“这么早,看来你的师弟师妹们有口服了。”
江秋没想到,那在大顶山上宛如仙女下凡一般,似不再这世间的女子竟然如此没有架子,微微一愣后道:“张小刀怕是也有口服了。”
王洛菡听出这女子怕是与自家相公相熟,便道:“不如一起?”
江秋没有回避,而是点了点头道:“好啊。”
两女行走在阴凉的粮仓内,也不见有多生疏,一番交谈下很快便熟络了起来。
“听说小刀有个朋友很爱吃大葱,不知要是他见到这大葱山是何等表情。”
说着王洛菡轻点了一指。垒砌在最上方的一捆大葱便落了下来,她挑了一根还算新鲜的转过头来道:“你也来一根,这根新鲜。”
江秋接过大葱,有些扭捏的道:“王姑娘,有件事情不知当问不当问。”
王洛菡落落大方道:“但讲无妨。”
“不知你与小刀何时相识?”
王洛菡本以为江秋只是忍不住八卦,便也不遮掩道:“很小的时候。”
“哦。”江秋平淡的答道。
王洛菡本就聪颖,大家又都是女人,如果江秋只是八卦的话不应该是这个反应,而应该继续兴致勃勃的问下去。她黛眉一挑问道:“你呢,你和小刀什么时候认识的?”
“在灵隐县的时候。”
“那也很早了。”王洛菡又问道:“那大牛哥,和法义,想必你都见过。”
“恩。是见过。“
王洛菡向前走着,看到了新鲜的番茄,随手抄起放入菜袋里,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喜欢他?”
江秋脚步僵硬了下来。王洛菡说这这句话时神色风轻云淡,但言辞之中却犀利至极。
江秋开始后悔与王洛菡一起搭伴挑菜,王洛菡回过头来淡淡一笑。道:“看你神色,想必是喜欢了。”
江秋想说些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
王洛菡道:“无妨,不必紧张,像你这样的女子喜欢小刀是件不错的事儿,这证明我的眼光还不错。”
王洛菡戳穿了这一事实后,并未对江秋产生任何敌意,而是落落大方的举止实在让江秋不知所措。
江秋看着王洛菡继续走着,拿起了几颗土豆道:“这土豆也不错,应该是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很新鲜。”更加心慌意乱。
深吸了一口气,江秋鼓足了勇气道:“王姑娘,你为何可以表现的如此淡然?”
王洛菡将土豆收入囊中,转过头来看着江秋微微一笑道:“想必他也不会讨厌你,应该也会有一点点喜欢你。”
江秋簇起眉头,不知该如何说话。
王洛菡又道:“但喜欢与爱始终是两回事。”
江秋问道:“所以你一点也不担心?”
王洛菡明亮的双眸向上看去,似在思考,然后缓缓道:“如果你是爱张小刀,我恐怕会有一些担心,但仅仅是喜欢,我何必担心?”
江秋深思了片刻,虽然觉得这个问题问王洛菡有些奇怪,但还是问道:“如何算爱?”
王洛菡不在意的道:“爱,在我看来就是十分之二的喜欢,十分之三的习惯,十分之五的常年相伴。”
“简单来说便是常年喜欢着对方将喜欢他变成习惯再经过常年的相伴,才可能产生出的珍贵情感。”
江秋沉默了下来,道了声:“我明白了。”
王洛菡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道:“得快些了,不然一会他该饿得慌了。”
江秋在这一瞬,看着王洛菡继续挑菜的身影,终于明白她与王洛菡差的太多,不是身份,不是境界,更不是样貌,而是她在爱着张小刀,她则是喜欢着张小刀,如此云泥之别,其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王洛菡的厨艺一向极佳,勉强能挥动右臂的张小刀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一脸满足,时不时两人便会抬起头对视着傻笑起来。
生活,便是粗茶淡饭,平平淡淡。
如果让张小刀自己选择的话,他很愿意与她这样厮守一生。
只是,以王洛菡的背景身份自然不可能平庸一生,如今的张小刀也不再是灵隐县的杀猪少年,而是先生的二弟子,盛唐年青一代生命最盛的修行者。
王洛菡并没有讲述与江秋偶遇的事情,因为这在她看来没有任何必要,他们的感情浑然天成,自然无坚不摧。
吃完饭菜的张小刀满足的拍了拍肚子,然后便被王洛菡扶上了床榻上,两人偶尔会开口,偶尔会沉默,自然而然。
日上三竿时,二皇子唐启年与陈鱼翔来到了峡谷内的军营之中,便直奔张小刀所在的营帐。
大顶山一战之后,张小刀的媳妇名声远扬,虽然多数人不知其姓名,但无疑传言之中的王洛菡便是九天玄女,神奇的无以复加。
唐启年掀开营帐时,正见王洛菡坐在床榻之上与张小刀说着闲话,只看她背影便知绝代风华,不由得感叹到张小刀命好。
陈鱼翔则不同,作为盛唐十大供奉之一,他知道的秘闻自然比年幼皇子多的多,不等皇子开口,他便揖手恭敬道:“在下陈鱼翔,见过圣女。”
张小刀至此方才算明白,看来王洛菡背后的师门虽然隐世,但无疑无论是盛唐的顶端人物还是西域与大荒,都明白其分量,这分量怕是有些沉甸。
王洛菡揖手,见过二皇子与陈鱼翔。
只是她并不以神门圣女的身份自居,而是以张小刀的媳妇所自居,竟然沏茶伺候,弄的陈鱼翔一脸尴尬的有些不知所措。
张小刀轻声道:“无妨,我媳妇,你能不能自然点,陈老头。”
陈鱼翔表情郁闷,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小刀,我算是服了你了。”
唐启年年幼,不知神门为何物,与张小刀差不多都处于一个不知者不畏的状况,想起正事,便是那纤纤玉手递过来的茶杯,他便也理所应当的笑纳了。
“徐庆将军已经刺穿青冥峡,不日中州五万援军将抵达于此。”
“好消息,看来那所谓的侠军,离死不远了。”
“侠军本就不再盛唐眼中,小刀,你还记得我们出行的目的吗?”。
“冬祭?”
唐启年点了点头道:“青州边军有祭奠的习惯,义军暴乱,邵东华没出一兵一卒,我们总是要去讨要个说法。”
张小刀沉默了下来,想起了不久前唐胤龙与先生让他捎去的话,问道:“青州边军有多少人?”
“十五万!”陈鱼翔轻声道。
“盛唐大军三万,后援五万,总共不过八万人,如果他真的叛了,我们便这样去,岂不是羊入虎口。”
“父皇也不想让我去。”
“什么叫也不想?”
“便是模棱两可的态度。”
“何解?”
“父皇只说,我已成人,要有一些决断。”
“那殿下的意思是去?”
“千军万马又如何?莫非边军便不是盛唐的兵,他们敢于对我亮出刀锋?”
张小刀沉默了下来,过了片刻道:“如果陛下非要去的话,我陪陛下去。”
陈鱼翔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看着两个年轻人,一边有些忧心,却又感到庆幸,盛唐有这二人,未来可期。
一直没有说话的王洛菡将热腾腾的茶水为三人一一填满道:“我可保殿下安全。”
陈鱼翔苦笑,张小刀大笑!(未完待续)
第174章 张小刀的幸福生活
午时的光束格外炙热,将平原上的泥土蒸发的没有一丝水分,马蹄的铁掌狠狠的踩在泥土中,一路尘土飞扬。
飞扬的尘土偶尔会被染到血渍,然后迅速下坠,继而被后续的马蹄狠狠的踩在泥土之中,然后它们会被阳光蒸发出水分,继续干燥干枯,只是表体却变了颜色,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盛唐铁骑的人数不多,但在这平原之上却无人可敌。
军队养马有讲究,对骑马的人讲究更多,盛唐铁骑全身身披重甲,马儿与军士皆是如此,除了一双眸子露外,铁骑更像是钢铁怪兽。
这种盔甲对于马儿要求极高,不要说侠军,即便是擅长驯马的大荒也没有能力将其组成建制部队,这天下间也只有盛唐敢于如此,可以如此!
所以,昨夜徐庆笃定的认为只要铁骑踏过城墙废墟,青冥峡之战必胜。
事实证明,当这些钢铁怪兽杀戮机器冲进侠军拿着简陋兵器的士兵身边时,侠军除了绝望什么也做不了。
侠军本是复周会鼎力支持,吕轻崖一手打造而成,可却因为时间太短,造成了没有任何底蕴的先天缺陷。
当铁骑刮起一道黑色旋风时,侠军招募的士兵们心胆俱裂,那还有一丝的抵抗心理,不败便真的怪了。
冲出青冥峡之后,铁骑一路尘土飞扬,从不留所谓俘虏,这是盛唐铁骑的规矩,是他们对待敌人的态度。
一颗颗头颅鲜血飞扬,一具具尸体软绵倒下,侠军上下看着冰冷的黑色影子,只差没有跪在地上去舔马蹄。
青冥峡的侠军,便这样被彻底杀的一路丢盔卸甲,直至龙眼城下。他们惊骇的发现一同逃回龙眼城的侠军将士不过千人,再看那在城下拉了无数马粪的盛唐铁骑,只觉得那马粪似乎都透露着杀气,让他们全身颤栗。
张小刀也在全身颤栗,他并不是得知了铁骑已一路杀至龙眼城下,而是因为体内的感受让他颤栗。
柔和的元气滋养着他千疮百孔的奇经八脉,这种感受微痒,微爽。
以至于他如今的表情,让坐在她身边的王洛菡感觉似乎张小刀又想到了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王洛菡此行一共带了九粒不起眼的药丸,张小刀一个人吃下了五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