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让人感到意外,”德尔瑞喃喃地说,“早该想到这一点了。他住在哪里?”
“晨边高地,离河边一个街区。”那个探员把地址记在纸条上,举得高高的递给德尔瑞。德尔瑞匆匆奔过去接过纸条。“我知道那片地方,很荒凉,有一大堆吸毒者。”
另一个探员正在把这个地址输入电脑终端。“好的,检查房屋契约……这是幢老房子,所有权登记在一家银行名下。他一定是租来的。”
“你需要人质救援小组吗?”一个探员隔着人声嘈杂的房间大声问道,“我和匡提科联系上了。”
“没时间了,”德尔瑞宣布,“就用这里的特警小组吧,叫他们准备出发。”
萨克斯问:“那下一个人质怎么办?”
“什么下一个人质?”
“他已经抓到下一个人了。他知道我们已经找到线索一两个小时,因此他肯定布置好了新的人质现场。”
“目前没有任何人失踪的报告,”德尔瑞说,“即使他真的抓了人,十有八九也可能关在他家里。”
“不,他不会这样做。”
“为什么?”
“因为他们会留下太多的物证。”她说,“林肯·莱姆说他一定有个安全屋。”
“好吧,那我们就先逮住他,再让他说出人质藏在哪里。”
旁边一位探员插嘴说:“我们说服人的本事高得很。”
“我们走吧,”德尔瑞叫道,“来,各位伙计,让我们对这位阿米利亚·萨克斯警官表示感谢,是她发现并采下了那枚指纹。”
她脸红了,红得发烫,连她自己都能感觉到。她觉得很难为情,但就是忍不住要面红耳赤。她低下头,注意到自己的鞋子上有几道奇怪的线条。她眯起眼睛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的鞋子上还套着勘察现场时绑上的橡皮筋。
当她抬起头来,发现满屋子的调查局探员都在一脸严肃地检查着自己的武器,陆续朝门口走去。当他们回头望向她时,她感觉,他们的眼神与伐木工人打量木材的目光毫无二致。
第十九章
一九一一年,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一年的三月二十五日,数百名年轻女工正在曼哈顿下城区格林尼治村的一家服装加工厂里勤劳工作着。这一带有许多类似的加工厂,而且有一个很难听的绰号——血汗工厂。
这些工厂的老板只顾一味地追逐金钱,不愿为手下的女工提供任何基本设施,甚至连奴隶应享有的工作条件都做不到。老板不信任这些女工,也丝毫没有考虑她们会在上班时间突然着急上厕所,便把剪裁房和缝纫房的大门关闭,还上了锁。
集骨者开车回到他住的地方。他经过一辆警车,但眼睛始终注视着正前方,所以那些警察根本没有留意他。
在灾难发生的那天,大火从八楼开始蔓延,不出几分钟整个工厂就变成一片火海。厂里的女工想要逃命,却因大门被锁住而无法脱身。许多人被烧死在里面,而更多人,有的身上还燃着火苗,是从一百英尺高的高处跃下,摔死在坚硬无比的鹅卵石地面上。
在这场“三角牌服装厂”的大火中,共有一百四十六人死于非命。然而警方在清点尸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位名叫埃斯特·威拉伯的女子。有好几位目击者都亲眼看到她从八楼的窗户跳了出去。所有跳楼的人都摔死了,埃斯特没有理由会奇迹般地幸免于难。所有遇难者的尸体都排列在街上供家人指认,只有可怜的埃斯特小姐的遗体不知去向。
于是,尸体被人盗走的流言开始产生,人们纷纷谣传当时有名男子背了一大捆东西逃走。这一传闻令警方大为震怒,居然有人盗尸,亵渎无辜年轻少女的遗体,他们随即全力展开追缉。
几星期后,警方的勤奋工作终于有了收获。两名格林尼治村的居民向警方报告说,火灾当时他们的确看见有名男子肩上扛了一捆“像地毯一样”的东西逃离现场。警方顺藤摸瓜,沿着这条线索一路追踪到西城,在走访了当地的一些住户后,他们发现这名嫌疑犯的特征与负案在逃的詹姆斯·施奈德十分吻合。
警方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最后把目标锁定在地狱厨房某条街巷内一幢破旧的住宅,离六十街的牲畜交易市场不远。他们一进入这条小巷,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他现在正在经过的地方,就是当年发生大火的“三角牌服装厂”的旧址——也许是潜意识驱使他把车开到了这里。当年工厂所在的那座名为“艾什大楼”的建筑物——名字很讽刺【注】——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这里已经属于纽约大学的一部分。岁月如梭……如果此时看到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工,拖着火花和黑烟坠落,像雪片一样摔死在他周围,集骨者也一点儿不会感到惊讶。
【注】:英文中艾什大楼(Asch Building)的名字与灰烬(Ash)同音。
警方冲进施奈德的住宅,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即使是他们中间历练多年的老警察,也不禁为之骇然失色。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埃斯特·威拉伯的尸体——也许叫骨骸更确切些。施奈德果真从火灾现场偷来尸体,并且慢慢地剥除了她的皮肉,使用的手法骇人听闻,难以描述。
在对这座令人恶心的住宅进行彻底搜查后,警方又在地下室的旁边找到一个隐秘的房间,里面堆满了肌肉已被剥离干净的白骨。
一名警察在施奈德的床下找到一本日记,里面详尽记载了这个变态狂魔的犯罪历程。“骨头,”施奈德写道:“是人类最终的核心。它不会变化,不会欺骗,不会退缩。一旦我们外表的肌肉腐烂朽败之后,那些人种上的缺憾,那些性别上的弱点,都会被烧去或煮掉。我们是——全部都是——珍贵的骨头。骨头不会说谎,它是不朽的。”
在这本疯狂的日记中,记录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实验,都是他寻找到的清除被害人骨头上的肌肉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他尝试过用水煮、用火烧、用碱水熬、绑在野地里供动物啃食,以及浸泡在水里。
不过,有一种方式是他最喜爱的。“我的结论是,这种方式最好。”他在接下来的日记中写道,“只需把尸体埋在土里,让大自然去做那些沉闷单调的工作。这是最耗费时间的做法,却也是最不会散发引人注意的气味的做法。虽然我无法肯定地说出理由,但我特别喜欢在生物体还活着的时候掩埋他们。”
在警方发现的隐秘房间里,至少有三具尸体是处于这种状况。从这几位可怜的被害人张开的手臂和惊惶的面容可以看出,当施奈德将最后一锹泥土盖到他们头上的时候,这些人都还活着。
正是这些残忍的手段激发了小报记者们的灵感,送给施奈德一个流传千古的绰号——集骨者。
他继续开车向前,思绪又回到后备箱里的那个女人——埃斯特·威拉伯的身上。她的胳膊肘很瘦,锁骨也像小鸟翅膀一样纤细。他踩动油门,让出租车加速往前冲,甚至冒险闯了两个红灯。他已经迫不及待,一刻也不能再等了。
“我不累。”莱姆厉声说。
“管你累不累,你都需要休息了。”
“不,我还要再来一杯。”
几个黑色的手提箱靠着墙边排成一排,等待二十区的警察帮助把它们运回资源组。梅尔·库柏抱着一台装有显微镜的箱子先下楼去了,朗·塞林托仍然坐在那把藤椅上,但已不大开口说话。很明显的是,林肯·莱姆没有丝毫醉意。
托马斯说:“我敢肯定你的血压已经过高了,你需要休息。”
“我需要喝酒。”
让阿米莉亚·萨克斯滚到一边去吧,莱姆心想。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她。
“你该放弃了,酒精不会对你有任何好处。”
是啊,我正准备放弃了,莱姆在心里暗自答话。永远放弃,就在下星期一。不会再有什么十二阶段计划,只要一个步骤就可以完成。
“再给我倒一杯酒。”他命令道。
其实他已经不想喝了。
“不行。”
“快去给我倒酒,现在就去!”莱姆吼叫起来。
“门儿也没有。”
“朗,能劳驾你给我倒杯酒吗?”
“我……”
托马斯说:“他不能再喝了。每次他喝到这个分上,就会让人受不了。我们没必要迁就他。”
“你敢不听我的话?我可以把你开除。”
“你开除啊!”
“你藐视残疾人士!我可以控告你。朗,把他抓起来。”
“林肯——”塞林托试图安抚他。
“把他抓走!”
塞林托被他恶狠狠的口气吓住了。
“喂,老兄,你能不能放松点?”塞林托说。
“噢,天啊!”莱姆突然呻吟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塞林托忙问:“怎么了?”托马斯没说话,在一旁仔细观察莱姆的脸色。
“我的肝。”莱姆脸上露出狡诈的坏笑,“我可能肝硬化了。”
托马斯转过身,气恼地说:“我再也不想忍受这种无聊的玩笑了,行吗?”
“不行。这绝对……不行。”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我们没多少时间了。”
阿米莉亚·萨克斯走进房间,眼睛望着空荡荡的桌子。莱姆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正淌着口水,顿时火冒三丈。因为被她看到自己流口水,因为他还穿着那件特意为她换上的傻乎乎的白衬衫,还因为他已打定主意要独自一人,永远孤寂,永远待在无知无觉、波澜不兴的黑暗之中。在那里他就是君王,不止是一天,而是永恒的君王。
口水弄得莱姆有些发痒。他扭动已经发酸的颈部肌肉,想把粘在嘴唇上的唾液甩掉。托马斯赶快上前,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替莱姆擦拭嘴唇和下巴。
“萨克斯警官,”托马斯说,“欢迎你回来。你的样子简直美极了,真奇怪我们先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她没戴帽子,深蓝色制服的领口也没扣好,一头火红的长发披垂在肩上。如果取下一根放在对比式显微镜下,任何人都会一眼认出这是谁的头发。
“是梅尔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