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叫道:“你怎么了?”
萨克斯尽量稳定情绪,用颤抖的手把手枪拿稳,杰里·班克斯也端着手枪飞奔过来,但一到这边就停住了。萨克斯从地上爬起来,两人一起望着他们眼前的东西。
“哇!”班克斯低声说。
“是蛇……嗯,是蛇的骨头。”萨克斯对莱姆说,“是响尾蛇。他妈的。”她收起格洛克手枪,“架在一块板子上。”
“蛇?有意思。”莱姆的语气充满好奇。
“是啊,真有意思。”萨克斯咕哝道。她戴上乳胶手套,提起这盘成一团的骨架,把它翻过来。“变态。”
“什么?”
“板子下面有标签,我猜,是销售这东西的商店地址,百老汇六〇四号。”
莱姆说:“我会叫哈迪男孩去查一查。我们找到了什么?告诉我线索的事。”
线索就放在那条蛇骨的下面,装在一个袋子里。她再次蹲下身,把手伸向那个袋子,心脏怦怦跳个不停。
“有一捆火柴。”萨克斯说。
“好,也许他想纵火。上面印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不过染上点东西。很像凡士林,只是比凡士林臭。”
“很好,萨克斯。在无法确定证物是什么的时候,常常需要闻一下,这样会比较精确。”
她弯腰凑上去。“呸……”
“这样形容太不精确了。”
“好像是硫磺。”
“也许是硝酸盐,有爆炸性。它是蓝色的吗?”
“不是,是透明的胶状物质。”
“就算这东西会爆炸,我想它也是次等爆炸物,性能稳定的那种。还有别的吗?”
“又有一张纸片,上面有东西。”
“有什么,萨克斯?他的名字?地址?还是电子邮件信箱?”
“看上去好像是从杂志上撕下来的,上面有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像是建筑物的一部分,但看不清是哪一座建筑。下面还有一个日期:一九〇六年五月二十日。”
“五二〇〇六,说不定这是密码,或是谁家的门牌号。我要好好琢磨琢磨。还有别的吗?”
“没了。”
她能听到他的叹气声。“好吧,那就回来吧,萨克斯。现在几点了?天啊,快凌晨一点了,这些年来我还没这么晚睡过。赶快回来,让我们看看你的新发现。”
在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中,下东区是整个曼哈顿保存旧貌最多的地区。
当然,过去的许多东西已经不见了。那绵延起伏的田园,约翰·汉考克【注】和其他早期政府名人坚固的住宅,辽阔的淡水湖“德柯莱特”——这个德文名字后来被错误地转译为“聚集地”,反倒更贴切地符合了这个日后污染得极其严重的池塘,还有那臭名昭著的“五点区”——在十九世纪初,那里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单是一座简易的出租公寓,比如现已破败的“地狱之门”,一年发生的凶杀案就多达两三百件。
【注】: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1737…1793),美国政治家,独立战争领袖,他曾于1775…1777年任大陆会议主席,是《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人,后来任马萨诸塞州第九任州长。
不过,仍然有数以千计的老建筑保留至今——十九世纪的出租公寓,殖民时期的木头房屋,联邦政府早期兴建的砖头住宅,巴洛克风格的礼拜堂,以及几座由奢侈腐败的国会议员费尔南多·伍德下令修建的埃及式公共建筑。这些建筑物有的已经废弃,正面长满了野草,地板被迸生出的树苗挣裂,但也有许多仍在使用中:这里是腐败的坦慕尼协会的所在地,是推车小贩和血汗工厂【注】聚集的地方,这里有“亨利街社会福利之家”,有明斯基的讽刺画和恶名昭彰的意大利哥摩拉——犹太黑手党。像这样一个曾孳生出如此众多的社会制度的地区,想让它完全消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注】:指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劳动条件恶劣、残酷剥削工人的小工厂。
载着那个孤弱的女人和她年幼的女儿,集骨者正开着出租车朝这个地区驶去。
在察觉到警察已经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后,詹姆斯·施奈德又像蛇一样浮出地表,在这城市众多的出租公寓寻觅藏身之地——当然这纯属推断。他找到适当的住所,并在那里潜伏了好几个月。
在驾车回家的途中,集骨者看见围绕在他身边的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曼哈顿,不是韩国料理、雾蒙蒙的面包铺、成人录像出租点和空荡荡的时装店,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戴着圆筒高帽的男人,穿着沙沙作响的硬毛布衬裙、衣服的缝边和袖口都沾有街道的垃圾脏污的女人,畜力拉动的单座四轮马车和货车。空气里弥漫着甲烷的气味,时而令人愉悦,时而令人厌恶。
但是,他心中挥赶不去的邪念驱使他再度开始犯案。不久,他便从巢穴中出来,寻找下一个无辜的良善市民。这一次,他盯上了一个刚到这个城市读大学的年轻人。
车子穿行在臭名昭著的第十八区,这里一度有五万多居民,分别挤在一千幢老旧的廉价公寓里。大多数人一想到十九世纪,就会联想到棕褐色——这是因为老照片的缘故。但是,这种联想是错误的。旧日的曼哈顿全是石头的颜色,在呛人的工业烟尘、昂贵的油漆涂料和亮度不足的街灯衬托下,整个城市处处显得灰暗昏黄。
施奈德悄悄跟在那个年轻人后面,就在他准备下手攻击的时候,命运之神终于良心发现。两名警察恰好路过,他们一眼就认出施奈德,就地展开了追捕。施奈德向东逃窜,奔上在这一事件前两年才完工、堪称工程界一大奇迹的曼哈顿大桥。然而,他跑到大桥中央就停住了,因为从大桥那端的布鲁克林区,也有三名警察正迎面向他跑来。他们是听见警笛哨音,以及曼哈顿同僚们的鸣枪示警,匆匆赶来支援的。
也许是天意,施奈德今天刚好没带武器。在警方的包围下,他爬上大桥的钢索。他冲着桥上的警察破口大骂,责怪他们毁掉了他的一生。他越骂越凶,当警察逐渐向他逼近时,他纵身一跃,从钢索上直接跳进哈得孙河中。一星期后,一位领航员在福利岛岸边靠近地狱之门的地方发现了他的尸体。尸体的皮肉已经所剩无几,螃蟹和乌龟辛苦工作了很久,才把施奈德的尸体净化成一堆他向来珍爱、迷恋的骨头。
他把出租车转进那条空旷的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东范布里沃特街,停在房子正前面。他先检查他离开时绑在门下的两条脏绳子,以确定没有人进来过。一阵突如其来的骚动把他吓了一跳,他又听到那群野狗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看到它们黄浊的眼睛、茶色的牙齿,以及遍布疤痕和肿疮的身体。他把手伸向手枪,但它们突然转身,狺狺狂吠着,追逐着巷内的野猫或老鼠而去。
他向炽热的人行道望了望,没看到任何人影,这才打开车库的挂锁,回到车上,把出租车开进车库,停在那辆福特轿车旁边。
在恶魔施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然而,施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著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他停了停,擦掉嘴角的汗水。滑雪头套弄得他有点刺痒。他把那个女人和小女孩拉出后备箱,推到车库里。那女人力气很大,拼命挣扎,他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她们一一铐好。
“混蛋!”她大骂,“不要碰我女儿!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
他紧紧抱住她,在她嘴上贴上胶带。然后把小女孩的嘴也给贴上。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他拉她们到地下室,把那个女人重重地推倒在地,又让她女儿躺到她身边。他用晾衣绳绕住手铐捆到墙壁上,然后转身上楼。
他从出租车后座取出她的黄色背包,又从后备箱里取出手提箱,推开一扇镶有螺钉的木门,进入这幢房子的客厅。他正打算把它们推到角落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对这两件猎物的来历产生了好奇。他在一幅壁画前坐下来——壁画上有一名屠夫,一手冷静地提着刀子,另一只手抓着一块厚厚的牛肉。
他先检查行李上的姓名牌。卡罗尔·甘兹。卡罗尔,为什么不叫卡罗,还多了一个“尔”?他想不通。手提箱里除了衣服以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翻检背包,很快找到了现金,大概有四五千块。他把钱放回背包带拉锁的隔层中。
背包里还有十几样儿童玩具:一个洋娃娃、一盒水彩、一包橡皮泥、一个土豆脑袋玩偶。里面还有一台价格不菲的CD随身听,五六张CD和一台索尼旅行报时收音机。
他翻检出几张照片,都是卡罗尔和女儿的合影。那个女人在大多数照片中的神情都十分忧伤,只有少数几张稍稍开心一点。不过,尽管她戴着结婚戒指,却没有见到她和丈夫的合影。有不少照片是这对母女和另一对夫妇合拍的——一个是穿着旧式老奶奶衣服的胖女人,另一个是穿着法兰绒衬衫、满脸胡子的秃头老者。
集骨者长时间地凝视着照片上的小女孩。
可怜的玛吉·奥康纳的命运最为悲惨。这是个瘦小的女孩,年仅八岁。警方推断,她是不小心撞见了正在处理尸体的威廉·施奈德,才惨遭不幸。
这女孩住在恶名昭彰的地狱厨房,此地是这座城市的贫民区,街上随处可见动物的死尸。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出门拔一些马毛,这是当地孩子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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