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劫 作者:黄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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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劫 作者:黄晓阳- 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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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同、市检的检察长吴建新、副检察长邵东风。这是临时会议,没有人排位,但大家的位置,竟然丝毫不错。
  赵德良坐下来,唐小舟立即将他的茶杯端过来,并且将笔记本摊在他的面前,然后坐在一边做记录。赵德良说,临时把大家召到这里来碰个头,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情况。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同志,可能还不知道,怎么样?雍州市里的同志,是不是先介绍一下?
  李福同看了看身边的彭清源。彭清源说,福同同志,你比较了解,你来介绍吧。
  李福同摊开面前的笔记本,说,那好,由我来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今天下午到晚上,市纪委执行了四宗逮捕
  他的话音未落,在座诸位便开始小声议论起来。这些人都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他们很清楚执法程序。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负责党纪案件的督查。逮捕属于司法行为,根本不在纪委的职权范围之内。纪委只是在查明双规对象犯罪事实之后,才会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然后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纪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配合。
  赵德良轻轻咳嗽一声,会场顿时静下来。李福同继续他的介绍,被执行人分别叫陆敏、陆澄、张云峰、陶向阳。陆敏和张云峰分别是本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兆元房地产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陆敏还是省电视台娱乐频道总监黎兆平的妻子。陆澄是陆敏的长兄,陶向阳是省电视台职工,黎兆平的司机。执行人是市纪委,签证人是市纪委副书记龙晓鹏。这四宗逮捕分两批进行,先逮捕的是张云峰和陶向阳,时间在今天下午三点前后。第一批两宗逮捕执行后,龙晓鹏要求执行第二批,这时,执行人中的一名科长对逮捕程序心存疑虑,打电话向审批部门查询,市检察院的审批处室才知道此事,并且证实,这四宗逮捕,并未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我们因此怀疑存在程序问题。
  赵德良问,你们怀疑?为什么是怀疑?
  李福同说,我们之所以是怀疑而不是确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件事今天才发生,相关的调查,还来不及。第二,有关逮捕的程序比较复杂,我们一时很难判断有关程序,是否存在问题。
  赵德良说,到底怎么个复杂法?你们谁说说看。
  雍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建新说,我简单地说一说逮捕的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逮捕需要经过立案、侦查、确证、报捕、审批、签证、执行这样一个过程。也就是说,一宗逮捕的执行,最初需要有关部门立案然后侦查,取得确凿证据之后,再由办案部门报捕,也就是申请逮捕。申请文件以及相关案卷,必须一并递交给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有专门机构对案件进行复核、审理之后,决定批捕还是不批。个别特殊的案件,必须由检委会讨论决定是否逮捕。某些特殊的案件,检察院或者法院,也可以自行报捕和批捕。法院有执行权,但检察院没有。检察院报捕和批捕案件的执行,必须交由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逮捕文件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然后由执行机关执行。这是最初的程序,后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这一套程序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后来国家加大了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检察院将侦查机构单列成立了反贪局以后,矛盾就更加突出。比如反贪局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可能涉及公安局领导,这类案件,如果由反贪局侦办,却需要公安局报捕和执行,就不太现实。还有一些特殊的职务犯罪行为,实际是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侦办,也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报捕,如果再由公安部门执行,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鉴于这类客观事实,报捕和执行两项权力,下放到了检察院的反贪局。具体到今天的四宗逮捕,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取得同级检察机关的审批手续。但是,目前还难以确定,逮捕程序不合法。
  赵德良说,为什么不能确定?
  吴建新说,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显然是不合法的。这也是我们怀疑程序有问题的原因。不过,因为案件涉及到黎兆平双规案,情况比较特殊,所以,我们无法排除其他可能。
  赵德良问,情况特殊在哪里?
  李福同说,特殊在这不是一起市纪委的案子,而是一起上级交办的案子。
  赵德良再问,上级交办是怎么回事?
  李福同解释说,双规案,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案件。实际上,它的侦办程序,并不是按照刑事案来进行的,而是按党纪案来进行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双规案极其特殊。检察院和公安局,都属于政府机构,无权执行党纪案,有权执行党纪的,只能是党的纪律检查部门,也就是各级纪委。这也就是说,执行双规案,必须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而不是检察院。检察院的反贪局,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办权,但没有双规权。另一方面,反贪案越来越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人员有限,某些时候,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将某些案件委托下级纪检机关调查,或者委托反贪局侦查。具体到黎兆平双规案,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市纪委的案子。黎兆平被执行双规后,我们确实了解过情况,龙晓鹏表示,这是上面交办的案件。既然是上级交办案件,那么,今天的逮捕,就不排除一种可能,同样是上级交办。
  赵德良说,听了半天,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黎兆平案,并不是市纪委要办的案子,而是上级交办的案子。那么,你告诉我,所谓上级交办,指的是哪个上级?
  李福同说,这种可能性比较多,具体来说,有可能是省纪委交办,有可能是中纪委交办。这要看具体的授权委托来自哪一级部门。
  赵德良说,今天,省市两级纪委和检察院的负责人都在这里。你们告诉我,这件案子,是谁交办的?
  赵德良见没有人回答,便一个一个地问,先问省纪委的梅尚玲。
  梅尚玲说,据她所知,省纪委没有立这个案,何况,黎兆平只是一名处级干部,案情也并不复杂,据说涉及一笔五十万元的汇款。这样的案子,通常会委托反贪局侦办,除非怀疑有其他贪腐行为,否则,可能直接由反贪局审查终结,然后向省纪委报备,不太可能双规。如果情节更轻一些,甚至直接由广电局纪检组查办。
  赵德良接着又问省检察院的薛有天检察长,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这个案子。省反贪局的洪逸斌局长,也不知道这一案件。
  赵德良此时有些恼火了,但还是努力地克制着自己,问道,那你们告诉我,是否有一种可能,由中纪委或者高检直接委托雍州市纪委侦办?
  梅尚玲说,如果中纪委要将案子交办,肯定会通过省纪委来完成。如果案子特殊,中纪委可能委托更下一级部门。但这种委托,也不可能是秘密委托的。中纪委委托秘密调查的可能有,那一定是重大案件,比如涉及级别非常高的领导干部。但这种秘密调查,一旦进入双规程序,就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因此可以肯定,若是中纪委交办的双规案,肯定会办理相应的交办手续,我们不可能不知道。
  薛有天也说,我打听了一下,黎兆平案的涉案金额是五十万。一个涉案金额五十万的案件,高检的通常做法,是将相关材料转发下来。这种方式,可以说是转交或者转批,而不存在交办的可能。这是其一。其二,高检如果转批案件,也不太可能转给纪检部门,而是会直接转给下级检察机构。
  赵德良真有点按捺不住了,用手在面前的桌上敲了几下,说,那好,你们谁告诉我,你们都没有立案,也没有交办。这个案子,为什么立了?人为什么抓了?
  彭清源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某位领导交办?
  在座的好几个人同时说,完全有这种可能。
  赵德良说,既然是某个领导交办,而整个江南省的相关部门,又完全不清楚这件事,那么,就存在一种可能,这是一起私案而不是公案。他再次敲了敲面前的桌子,语气颇有些严厉地说,同志们哪,你们好好想一想。如果说,这是一起公案,那么,为什么至今没有人敢站出来说,案子是自己交办的?如果是一起私案,问题的性质就严重了。我们党和国家的执法机构,竟然会成为某个人的执法机构,这是什么?是**的江南省,还是某个人的江南省?你们都是神圣的执法者,执掌神圣的国家法器。难道说,在你们的权力范围之内,竟然真的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你们却一无所知?这件事,让我汗毛直竖,寝食难安。上次,省委开会,我在会上放了一炮。我为什么要放这一炮?因为我觉得我们江南省有些事情就是怪,办事不讲程序,只讲关系讲权力。当时,我建议省纪委和省政法委组织一个联合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执法程序大检查。半个多月过去了,这样一个检查组,竟然组织不起来。既然全省的检查组织不起来,那么,我们能不能针对具体的案件进行检查?你们刚才也都说了,具体到我们现在研究的案件,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也可能不存在问题,那么,你们这些执法部门的最高长官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彭清源说,我看,可以由省检牵头,组织一个调查组,对我们刚才谈到的各种疑问,进行全面调查。
  赵德良说,省检牵头也可以,但我个人觉得,规格低了。为什么这样说?我怀疑这样一起各执法部门都摸不清方向的案件背后,会有极其严重的职务犯罪。我看,就由尚玲同志牵头,省市纪检部门以及省市检察部门,都派人参加,组织精干的力量,对这一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尚玲同志,你看怎么样?
  梅尚玲说,我听赵书记的。
  赵德良从面前的文件夹中翻出一份文件,拿在手里,说,那好,这件事,就这样定了。具体怎么做,由尚玲同志安排。我的意见是,今晚回去后,你们研究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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