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罗杰说。他举目四望,希望在其它树上也找到这些可爱的动物。
“看那些树没用,”哈尔道,“考拉熊只吃桉树叶。”
“它可真够小的——真是只熊吗?”
“不是。只是因为像熊,才这样叫的。”
“‘考拉’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喝水的动物’。”
“但是,它肯定要喝水的,动物必须喝水啊。”
“考拉不喝。它可以从露水和桉树叶中得到足够的水分。能得到它,爸爸一定会高兴的,他特别地提出过要捉考拉。”
“你看好袋鼠,”罗杰说,“我得给‘熊熊’来一顿美餐。”
罗杰集中了最大、水分最足的桉树叶喂考拉,他和这只动物间的隔膜消除了。由于数百年以来,考拉的后代们始终受到人类的偏爱,未曾受过伤害,所以“熊熊”立刻就和罗杰和睦相处了,并爬到罗杰的肩头。考拉如同一大团绒球,带着它并不难,它也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向,不过为了预防万一,罗杰还是用手抓住考拉的小手。
他们又抓到了几只动物,分别放入4位猎人的口袋。
有一只是袋蝠,不过是个幼蝠,飞行技术很差,而且年幼无知,没有能力掌握飞行技术。待它长大之后,它会像松鼠或飞狐似的穿梭滑翔于树丛之间。这只小家伙恰好掉到了柏格面前,被当场擒获。
尽管它还年幼,可其袋中已有一只小蝠,小得难以想象,小生命才仅有四分之一呎长。
现在他们获得了三种长有袋子的动物——袋鼠、考拉、袋蝠。
“我忘了,”罗杰说,“长有口袋的动物学名是怎么说来着?”
“有袋动物,”哈尔说,“这又有一只,叫袋熊。”
袋熊很好逮,它慢而且柔,不在乎人们的摆弄,被放进口袋,也没什么反应。
这个上午看来是专门用来捕猎有袋动物了。下一只猎物是袋鼦,帕瓦以他土著人特有的敏锐嗅觉闻到它的味,并从地面的树叶堆中找到了它。它长着一身可爱的毛,长长的尾巴,大大圆圆的眼睛。
“我们给它烤了——味道可美了。”
“这只就别烤了——爸爸特地要我们抓一只袋鼦的。”
另一只有袋动物——袋狸——是罗杰发现的,它身体大小像兔子,长着长长的、健壮的后腿和尖尖的爪子,那鼻子就像猪鼻子一样。
捕获有袋动物的工作结束了。下一只俘虏是食火鸡,它能长成5呎高的个子,像鸵鸟一样勇敢,可对人有危险。它长有一个大冠子,头顶门隆起,泛出浓浓的蓝、紫、绯红色。它已学会像成熟的食火鸡那样喉鸣、吼叫、喷鼻息,并用全力前踢后踹。它眼睛露出凶光,爪子如尖针咄咄逼人。
“我们刚抓了飞行动物,”哈尔说,“现在我们捉的是行走的鸟。”
“食火鸡不会飞吗?”
“还会飞呢?”哈尔说,“它像鸵鸟一样,身体沉重,双翼又短,没法飞。”
这次捕猎十分成功,但最令人惊喜的是捕到一只新几内亚之外的动物。它歇坐在树权上,吃着果子。
“真是运气,”哈尔惊喜道,“是只猩猩。”
“我原来以为它们寄居在婆罗洲。”罗杰道。
“是的,它们住在那儿。但是从婆罗洲载运动物的船只在新几内亚的港湾停船休息时,有些猩猩伺机逃掉了。虽然为数不多,但它成倍繁衍,新几内亚可以像婆罗洲一样成为它们的家园。它们喜爱森林——实际上,‘猩猩’的原意为‘林中者。”
这只动物的反应跟人一样——它丝毫不惧怕面前的人们。
它从树权上滑下,站起身,6呎高的个头,乱蓬蓬的红褐色头发又厚又密,脸孔呈深黄色。
但是最令人惊异的,是宫足球般大小的巨掌和难以置信的长臂。虽然它笔直地站立,但手指却触及地面。当它举起手臂向外伸直时,其长度达8呎。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臂膀,”罗杰说,“我可不要让它用长臂抱我。”
“往上看,”哈尔说,“那是它的树房子。我们刚刚看过与大地为伍的鸟,现在又看到了以树为家的兽。它可以在枝与枝、树与树之间随意摆荡,比人的行速快得多。对于体重200多磅的动物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它还长着胡须,”罗杰道,“双下巴,就像一个老人。”
“在某些方面,它比黑猩猩和大猩猩更接近人类,”哈尔说,“它的头脑构造更接近于人。”
罗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木瓜,伸手递过去。那只猩猩毫无怯意地走上前,接过木瓜,咕哝了一句,也许是猩猩语言的“谢谢你”。它吃了一口木瓜,随后看着四位猎人,好像有意入伙似的。
“它或许很孤单吧,”哈尔说,“也许它朋友不多,看看它会不会与我们相处好。”
哈尔轻轻向地面伸出手去,拉住猩猩的大手,帕瓦拉着另一只,一齐向村庄走去,罗杰和柏格牵着袋鼠尾随其后。这只新颖奇怪的队伍在村民中掀起了一阵波动。特得船长乘小艇上岸,把整个动物园搬到了船上。
特得船长特别欣赏猩猩。
“这可是罕见动物,”他说,“它值多少钱?”
“一、两万元之间吧,不过,我想爸爸会保留它一段时间,它也许会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
25、鲨鱼之扰
次日,柏格来到船上,带来了恶讯。罗杰在舷梯旁一见到柏格就意识到某些不妙,他的好友双眼红肿,显然是哭泣所致。
“什么事,柏格?”
“我妹妹——死了。”
哈尔走过来,“我好像听你在说你妹妹的事,她怎么了?”
“她在河里游水时被鲨鱼吃了。”
“你敢肯定是鲨鱼?”
“它全身除了头后部以外都是白色的——你们管那部分叫鳍,鳍是黑的。个儿很大,有船这么大,嘴巴有船舱门那么大。”
“听你说的情况像是白巨鲨,”哈尔说,“人们叫它‘白死神’,是所有鲨鱼种类中最坏的。我去看看——也许你妹妹并没有死,是给吓晕了,她在哪?”
“没影了。”
“怎么会没影了?”
“在鲨鱼肚子里。”
特得船长在旁听到后说,“这种事难以置信,”他说,“肯定是别的什么动物,鲨鱼生活在海洋里,不到河里来。”
“我还是相信他说的,”哈尔道,“你了解大海,特得,但是你对河流可能还不熟悉。鲨鱼可以到亚马孙河上游2000多哩的地方,到过恒河,袭扰过河滩上面的游泳者,也出没于淡水湖,比如尼加拉瓜湖。”
“真是胡扯,”船长说,“眼见为实,不亲眼看见,我可不信。”
“嗯,你就会信了,往船那边看。”
老水手望去,果真看见了——一只如潜水艇大的物体显现出来,除露出水面的一块黑色外,周身上下呈白色。
“我得把它带回去,这肯定是只‘白死神’,澳大利亚的老百姓叫它‘食人魔王’,是鲨鱼中最凶蛮的,体重超过三吨。不过,我不太相信它能活生生地吞下12岁的孩子。”
“据说,白巨鲨曾吞下过一只马,”哈尔说,“快提起精神,船长,它正在咬你的船呢,非咬出个洞不可。”
“我必须制止它。”船长跑下升降梯,随后端着一只步枪上来。他举枪瞄准射击,子弹从鲨鱼盔甲般的皮上划过,呼啸着飞过村边的小树。
“不许再开枪,”哈尔说,“你这样是杀不死鲨鱼而要打死人的。我去找件武器。”
哈尔找来一种名叫致命针的武器,它外观像只注射用的针头,但要大得多。针里面装满了士的宁,用枪发射,它能穿透鲨鱼坚硬的表皮。通常被射进体内的毒液在30秒内就可杀死一只大鱼。
毒针被射入鲨鱼的肋腹部,30秒钟已过,毫无结果。1分钟、5分钟、10分钟过去了,不见任何效应。
岸边汇集了一大群村民,男人们有的带着弓箭,一支支离弦的箭像雨点般飞向他们的仇敌。庞大的鲨鱼毫不介意,有些箭被弹走了,大多数的箭只插入一两时深,立在鲨鱼身上,宛如箭猪身上的箭刺。
莫罗——最高大、最勇敢的男人,他体魄健壮,身高近7呎,这时握着一杆尖矛走近水边,人群欢呼着,一拥上前。毫无疑问,他们的英雄是能够战胜这只魔鬼的。
莫罗没有站在岸边向鲨鱼投掷尖矛,而是勇敢地嘡水下河,走到几乎与鲨鱼面对面的位置。此时,他举起右臂,发达的肌肉在他褐色的皮肤下隆起,用尽全部力量将尖矛向野兽的额头掷去。虽然,尖矛比箭插入得深些,但却没有对身躲庞大的鲨鱼产生丝毫摇撼。尖矛立在额头上,像传说中的独角兽。
莫罗回身向岸边走去,但由于行动不够及时。鲨鱼将尾巴嗖地一甩,将莫罗拦腰击倒,用巨大的三角牙齿插入莫罗的肉体,要将莫罗吞下。
大卫曾经战胜过歌利亚。可是眼下,三吨重的歌利亚面对的是渺小可怜的百磅重的大卫。为失去妹妹而痛苦的柏格,深感有责任与杀人王拼杀。
“把你们的硬斧借给我好吗?”柏格问哈尔。哈尔明白他指的是存放在船上的钢斧。
“可以,”哈尔说,“但是,你拿它干什么?”
“去杀死鲨鱼。”
“你疯了,如果你们最棒的勇士都办不到,你又怎样干掉鲨鱼呢?”
“我必须去试试。”
“但是,你以为鲨鱼会一动不动,让你砍死吗?”
“是的,我想它准会死的——不过不是你想的那种办法。你能借我斧子吗?然后,再给我一大块生肉。”
哈尔钦佩这孩子的勇气,把他要的东西交给他。
令哈尔惊讶的是柏格这孩子没有走向鲨鱼,而是向河上游走去,游过一段短短的距离,到达一块仅露出水面不足一呎的岩石,他倚石而立,河水没过他的两膝,只见他一只手紧握利斧,另一只手提着生肉,他在等候着。
与此同时,有一个人躺在下游一个小水湾的岸边,神志不清,他就是凯格斯。原来,在“白死神”去村庄的路上,曾经拜访过凯格斯,食物的味道吸引它来到船边。为了能进入厨房,它把船的龙骨撞了一个大窟窿,正当它探头而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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