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体好点了吗?”
林可儿满是关心的问道。
“早好了,没事。”
白慕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身边的心爱女人毫不犹豫回答道。
林可儿瞪了白慕一眼。
“你那天晚上吓死我了,答应我,以后不准再这样吓人了好嘛,你都睡了一个多周了,你要是不醒过来,我怎么办?”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可儿眸子里写满了难过和担忧。
白慕哈哈一笑。
“我现在这不是好好的么了,哎呀,放心啦,我没什么事的,你看,我这不好好的么。”
白慕坐起来,还伸展了下胳膊。
“腰不痛,腿不酸,我现在一口气能上五层楼呢,一夜可以和你大战八百回合呢。”
听到这句话。
躺在一旁的林可儿,顿时一脸的嗔怒。
“你个流氓,恐怕就是因为脸皮厚才长寿!”
白慕睡了一个多周,最后才醒了过来,在这期间,林可儿简直吓坏了,阿紫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醒来之后,白慕告诉了林可儿所有的所有,关于自己一切的事情,那些林可儿不懂的事情。
此时此刻。
白慕看了一眼身边另一侧的周钰鹏。
周钰鹏也是一幅慵懒的模样躺在那里。
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这个年轻的少年,比以前,少了一分稚气,多了一分厚重,准确的说,是掩藏在慵懒眸光下的杀气。
周钰鹏显然也活了下来,并且活的更加旺盛,跟以前的生活,较之更加精彩。
没有人知道,那一夜,并不止白慕一人,并不是白慕一个人将敌人全部杀光的,周钰鹏,杀了三十七人,并且全部都是跟自己同阶,或者比自己更强的家伙。
“真舒服啊,好想就这样一天懒洋洋的舒舒服服的过日子啊。”
周钰鹏晒着太阳,忍不住眯着眼睛说道。
白慕听到这句话微微一笑。
“看你一幅小老头的模样,怎么了?经历过这次,现在明白活着就要趁早享受了?”
“是啊,不早早的享受一下,什么时候真的挂了,那可不好玩了。”
远处的阿紫,穿着小泳衣,跑来跑去,看起来灵动可爱到了极点,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接下来的几天之内。
白慕几人,在迪拜又舒舒服服的玩了几圈。
白慕也好好的放松了一下,吃一吃,逛一逛,买一买,玩一玩,做一做,快乐的时光让人满是惬意。
就在即将离开的时候。
刑天看起来显然这个假期也过得挺不错,没少在外面玩,皮肤都晒黑了,来到了白慕的面前。
“白先生,听说这几天您身体不太好,没事吧。”
“没事,小问题,已经好了,谢谢关心。”
“这接近三个周,玩的还算开心吧,给你的钱花完了没?没花完继续去花。”
“唔,这个,白先生,我,我折腾完了。”
“那就好。”
“白先生,您要找的那个卢冷轩,我已经找到了。”
“嗯,好的。”
“您看什么时候过去?”
“就这会儿吧,明天就回华夏了。”
“嗯,好的,白先生,请跟我来。”
第247章 卢冷轩
刑天走在前面,带着路。
一个虽然不漂亮,但是五官端正还算是可以的女性向导也走在前面。
白慕则是跟着两人的身后。
许久后。
来到了迪拜的一处工地。
这里有着无数工人正顶着烈日炎炎干活。
迪拜是一个非常绚丽的城市,但说到底,所有的摩天大楼,都是由钱砸起来的。
所有的钱,又是建立在人的活动之上。
白慕看着那些工人,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可怕的时代。
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好在,大多数人一出生,没有战争,没有颠沛流离,一出生就算不是小资或者富裕,也起码可以保证温饱,或者是小康家庭。
但是坏,就坏在这是一个物质的时代,大多数人没有信仰,只为了那个字而奋斗,钱。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中考,高考,考个好大学,公务员考试,其实不管干什么,说到底,真的都只是为了赚钱。
而此时此刻。
白慕看着这些为了生活而顶着炎炎烈日工作的华夏民工们,其实心里有点心疼。
倒不是说白慕是一个圣母,只是白慕在这一刻,总会忍不住思考,人活一辈子到底为了什么,为了车子,房子?为了钱?
白慕摆了摆手。
刑天顿时便满是尊敬的站到了一边,女向导更是恭恭敬敬的站到了远处。
白慕走到了一个民工的身旁。
这是一个非常结实的家伙。
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留着一头精干的短发。
他的皮肤满是黝黑。
他的神情显得十分认真。
仿佛没有看到此时此刻走到他身边的白慕一样。
白慕看着这个家伙。
说话了。
“我这次来,是为你来的。”
白慕开门见山。
如果让无数人知道,一定会好奇,大名鼎鼎的白慕,跑到迪拜,竟然是为一个民工而来。
刑天和女向导都是一脸认真的看着这一幕,看向白慕的眼眸满是敬畏,看向那个民工的眸子,满是好奇。
那个民工没有说话。
仿佛无视了白慕的存在,只是瞥了白慕一眼,继续推起一车沙子,走在工地上。
白慕跟了上去。
看着这个结实的男人说道。
“你何苦为难自己?”
男人没有说话,继续在工地上忙活了起来。
“冷轩,我第一次认识你的时候,你是一个非常让我佩服的人,你不能这样活着,你明白吗?”
白慕在大理的那三年。
认识了一个叫卢冷轩的男人。
当时的白慕,还只是一个灵雾境下境的修者,而那个叫卢冷轩的男人,就已经是灵雾境上境,便是面前这个民工。
如果让无数人知道,一定会好奇,一个好几年前便是灵雾境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迪拜这座城市,当一个民工?
卢冷轩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他是一个黑人。
黑皮肤的人。
他的祖母,是替人煮虾的,如果你看不懂这句话,那我可以仔细翻译,他的祖母,是一个奴仆,在有钱人的家里,当一个厨子兼服务员。
他的奶奶,也是替人煮虾的。
他的妈妈,依旧是替人煮虾的。
从二十世纪一十年代起,卢冷轩的家族,经历了米国的南北战争,什么是南北战争?便是关于种族歧视而引发的内战。
黑人,一直在世界上,地位都很敏感,他们被人看不起,他们被人嘲笑了好几百年,他们替那些白人,替那些有钱人,做了好几百年的奴隶。
他们用鞭子抽他们,他们可以随意的打骂他们,等等等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说白了,只是因为他们比那些黑人,更有钱,更有权。
到了卢冷轩的这一代。
卢冷轩的妈妈,当初从非洲被卖到米国,又从米国卖到印度。
在新世纪,二十一世纪的初期,卢冷轩从一个贵族的园林里,跑了出来。
他实在忍受不了那种猪狗不如的日子。
后来一枪,打死了那个活在旧世纪里的“高贵”贵族。
从印度跑到了华夏,在那三年里。
被白慕遇到。
那一年,卢冷轩三十岁,三十岁的卢冷轩,在做赏金猎人。
那一年,白慕遇到卢冷轩,冲着这个健硕的黑人男子问道。
“嘿,哥们,你的一身本领,从哪里学来的?”
卢冷轩说。
“有个老头教给我的。”
“他教你修道?”
当时的白慕很疑问,第一次看见一个神秘的黑人男子,比自己境界还要高,传说中的杀手,传说中的赏金猎人。
“他为什么教你修道?”
“我不知道,我当初以为,他教我修道是因为对我寄予了信念。”
“后来,我觉得他只是因为可怜。”
卢冷轩是一个黑人,一个华夏的老头教会了他修道,教会了他怎么用枪。
把元力注入到热兵器中使用。
白慕等人用刀,卢冷轩用枪,简直华丽到不可多言。
用枪射击出附带着强大元力的子弹。
简单来说,一个老头把他从世世代代的奴隶生活中拯救出来了。
卢冷轩一直认为,那个老头是对自己抱着信念,抱着人人平等,抱着诸多大道理而救自己的。
年轻时候的卢冷轩,把自己幻想成英雄。
就像米国大片中的那些黑人一样,有的成为了英雄。
成为了虽然是黑人,但依旧活的精彩,活的惊天动地,甚至可以成为奥马巴似的英雄。
卢冷轩一直都做着赏金猎人,劫富济贫,去拯救那些生活在苦难之中的同胞们,比如说和自己一样都是黑皮肤的人。
但是有一天,那个教会他修道的老头对他说。
“卢冷轩,你真把自己当成英雄了?我只是一直把你当成工具,可以利用的工具,我教会你修道,教会你把元力附魔在子弹上,只是因为,你可以替我赢得很多俗世中的东西,比如说,金钱,比如说,权势,但是你看看你,你都干了些什么?去当英雄?当豪侠?妈的,老子教会你这些,就是让你去逞英雄的?”
“知道吗?老子教会你这些东西,还不都是因为你可怜,你个长得这么丑的黑狗,他吗的,你还不去替我多挣点钱?我教你修道,就是让你挣了钱去给那些穷人的?艹!”
当时的卢冷轩,听到这些话之后。
内心的那座大厦崩塌了。
内心的信仰,消逝了。
卢冷轩在那一刻,对整个世界都绝望了。
后来,他杀了他的师父,杀了那个教会他修道的华夏老头,杀了那个给他起了一个华夏名字卢冷轩的老头。
然后,开始浪迹天涯,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使用半分元力,那个老头教会他的,他宁可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