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男人送她的。
他说:你是这世界上唯一没有手机的人,以后我会打电话给你。
但是,他从未打过电话。
他根本没给她打过一次电话。
自始自终,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
新电池的电量耗完之后,她也从未充电,以至于,这手机从此再也不曾开机过。
曲存姿和姜月明小姐的婚讯,铺天盖地。
娱乐版各大头条连篇累牍,不厌其烦地报道婚礼细节。什么婚纱是意大利顶级设计师定制的;诸如酒席定在最豪华的大酒楼,鲍鱼都是N多头,酒是哪一年的珍品红酒当然,人们最最关心的是财产问题。
曲宅迎娶千亿新娘,新娘所得如何?
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曲先生允诺,婚后半数家产归新娘子。
全城沸腾。
娱乐八卦版的帖子如潮水一般。热心八友,一一盘算,曲家物业如何,产业如何,在福布斯排行版上,产业多少
哦哦哦哦,不得了,如果获得一半的产业。
天啦,这将是多少?
姜月明,将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之一。
尤其让人不敢置信的是,姜月明又不是黄花大闺女,她是个离婚女人。
第一嫁也是豪门。再嫁,是更大的豪门。
豪门垮了,她再接再厉,居然嫁得比第一次更好十倍。
如此运气,天下女人谁不艳羡?
她一时间,成了女人们的楷模。
如一个哲人所说,杀一个人,你会成为罪犯;杀一百万人,你会成为国王;杀尽天下人,你会成为众人仰慕的大神。
女人,何尝不是如此?
做凡夫俗子的小三,那是下贱。
如果你做大人物的小三,那便是风流人物,名垂青史。
都是追求金钱。但李小宝令人鄙视。姜月明让人崇拜。
第101章 决裂一耳光10
在人们的议论声里,婚礼一天天近了。
曲存姿没有放下手上的工作。他并不需要操心这个婚礼,婚礼有整个团队策划,他只需要等着做新郎就成了。
但是,他不安。
不知为何,婚礼越是接近,越是不安。
也没有预料之中的兴奋。
相反,他隐隐地恐惧。
自己也不知道恐惧什么。
跟他想象中差得太远了:无数次,无数个夜晚,他做梦都梦见那一刻:如果能和姜月明结婚,自己将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想着交换戒指,天长地久的那一刻,呵,该是何等样的让人心醉?但是,真的此刻即将到来,却为什么一点也不觉得心醉?
只是埋头工作。
忽然觉得工作很多很重要也很有乐趣:必须珍惜现有的一切。纵然是二世祖,老头子一声令下,自己也可能再次一无所有——如果一无所有了,明月,她还会这样留在自己身边吗?他不知怎地,竟然想到这个问题,心内一阵一阵的颤抖。
就连那些向来不看好他的董事们,也异口同声说他变了。这个放浪形骸的公子哥儿,一收心,果然不同凡响。
还是女人有办法。
爱情的力量大于一切。他们一致认定,这是姜月明小姐的功劳。
如果能让一个浪子变成一个杰出青年,那么,就算她是个再婚妇人,他们也不反对。
婚礼出奇的顺利。没有半点阻碍。美中不足的是老爷子依旧没有露面,甚至连电话也没有打一个。虽然外界不知实情,可圈内的人物总是暗地里议论纷纷:曲家的独生爱子结婚,老爷子居然无动于衷,这是什么意思?
那天下班,他听得高跟鞋清脆的声音。
他没起身,等门被推开。
是月明。
她换了装。
是一袭湖绿色的晚礼服。
脖子上衬一条同色系的丝巾,将她的优雅华丽,一览无余。
她摇曳走过来,脸上挂着微笑,温柔得不像是一个真人。
他的呼吸忽然停了一下。
不敢置信自己的好运。
“存姿”
她站在他面前。
“你你找我?”
“我接你下班。”
她挽起他的手,亲昵温存,形如夫妻。
他才想起来,他们马上要结婚了。
他桌上堆着厚厚的一叠文件,她随意看一眼。
“这些都是最新的业务”
他给她介绍。
她笑得极其灿烂,轻描淡写:“我又看不懂,别告诉我”
“月明”
那一开口的风情,袭人的香气,几乎让他陶醉得不能自拔。
忽然,整个世界都小了。
小得只剩下她一个人。
心里,眼里,再也容不下别的任何东西。
“月明我把这个送给你”
他拿出文件给她看。
她还是若无其事:“别看了,走,我们去吃饭”
他爱极了她这样的云淡风轻,月明不爱钱,是真的不爱——至少绝不会因为钱,出卖自己的肉体。
她是一个为爱情而出生的女人,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洁。
难道,他不正是因此而热爱她?
相反,当李小宝看了同样的文件说看不懂的时候,他便觉得她蠢笨。只是个淘金文盲而已。也罢,那小萝莉,没准她初中都没念毕业呢。
不慕世俗跟不懂世俗,那是两回事。
前者是境界。
至于后者,根本就是一头猪。
第102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1
那一夜,姜月明素手弹琴。
钢琴是曲存姿从国外运回来的,价值40万美金。
落梅轩里飘满钢琴的音符,就像是一个个精灵,在这样华丽的仲夏夜漫天地游荡。曲存姿记得那么清楚,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便弹琴。
湖绿色的晚礼服,光滑而高雅的脖颈,仙鹤一般亭亭玉立的姿态。她从舞池回来,坐在钢琴边,一曲乐音,震动全场?
谁说美女都是绣花枕头?她是真的色艺双全。
她的钢琴水平,完全是音乐家级别的。演技,也是一流的。甚至于她的那种文艺范儿她出版的那些畅销自传散文集
他那时候,不敢相信世界上有如此完美的女人。
套用一句话:比她漂亮的没有她有才,比她有才的绝对没有她漂亮这句话,前半句绝对是错的,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女人能够比她漂亮了。
她成了他心目中独一无二的绝色佳人。
他记得,那一次的晚宴,她是绝对的核心,绝对的焦点,无数人排队等着跟她共舞,为此,乐队把每一支曲子都控制在两分钟以内。
他曲存姿也是排了好久才排到。
一握住她的手,他便听得心里嗡嗡作响,一个声音在大肆地呐喊:是了,这就是了,就是这个女人——她是我这一生最最理想的伴侣,是我少年时代就开始寻找的梦中女郎。我一定要得到她。
事隔多年,迂回婉转,他才终于品尝了独占花魁的滋味。
这是他多年渴慕的场景。
辛苦打拼的男人回家,饭菜可口,妻子美艳。他小憩,她弹琴。
神仙眷侣。
他最想要的那个女人,终于可以朝朝暮暮,天天面对。
欣赏万遍也不会厌倦。
但是,此时他只觉得疲倦。繁重的工作,婚礼的操劳,心不在焉的恐惧他都觉得压力很大。
琴声停了。
她站起来,抿嘴笑,伸出手,无声的手势。
刹那间,芳华绝代。
他明白了。她向他邀舞。
他站起来,搂着她的腰肢,配合她的节奏,二人共舞。
一度,他拥着她跳舞到天明
一度,这样的腰肢搂着,他觉得自己已经是神仙了。不不不,给神仙也不做了。
这一日,他同样如此——仿佛不觉得自己是神仙,就对不起往昔那么长,那么长的疯狂和期待了
千方百计得到的绝代珍品呵。
难道不该小心翼翼吗??
他跳舞,居然走错了步伐,踩了她一下。
但是,他自己没有察觉。
恍恍惚惚的。
心境,不知是何时开始改变的。
慢慢地,他陷入了假寐。
琴声还在飘荡,成了最最逢时的催眠曲。
恍惚中,他忽然听到有人唱歌:
别人丈夫乖又乖,
我家丈夫呆又呆。
站起像个树墩墩
坐起像个火烧岩
太阳落土四山银
这号屋里难安身
但愿天火烧瓦屋,
但愿猛虎咬男人。
斑鸠叫来要天晴,
乌鸦叫来要死人。
死人就死我丈夫,
死了丈夫好出门
他的脸色无比苍白。
“存姿存姿存姿”
他悚然心惊。
清醒过来,不知道她已经叫了他多少声。
(因为大家积极写书评,所以晚上加更一章,大伙儿继续)
第103章 死了男人好出门2
一杯香浓普洱递上来,一张娇美如花的脸。
他喝一口。脸上重新带了笑容。
良辰美景,娇妻相伴,这一幕,他不知渴望了多少年。
如今,总算得偿所愿。别无所求,对吧?
必须要满足呵。他满足地叹息一声,将她的腰肢搂住。
她的身上永远那么香,那么甜。四十厘米的小腰,永远让男人荷尔蒙冲动,迅速提升。
但是,她的手还是凉的。在仲夏夜,她的手依旧沁人。他想,这莫非就是古人所说的: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那是男人们羡慕的极品女人。从苏东坡起,男人们就好这一口了。
可是,有一个女人的手不是这样,随时随地,一年四季,都是温暖柔软的,尤其是她的身子,腻腻的,滚烫的,大冬天摸上去的时候,都不用带烤火炉
他忽然死命摇头。
自己胡思乱想什么?为什么会想起这些东西?
幸福!现在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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