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右侧房间处,高军敲了敲门,一个清丽的声音,道:“进来吧。”
两人推门进了房间,宋开第一眼便看到了房间正中央处的一本十分古旧的巨大书本——《古兰经》。
这是一间豪华的套房,不过面积却是比较小,就如同缩小版的总统套房一样。
房间窗口处,一个女子赤着脚站在羊皮地毯上,正凝神看着窗外。
这女子很白,穿着一身宽松的吊带白纱裙,如同高傲的女王,俯视着自己的王国。
宋开有些惊讶,盯着那个女人的背影,随即小声的向高军问道:“她就是你们老总?也太年轻了吧。”
那窗台处的女子听到开门声,缓缓转过头来,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睿智的眼睛,脸蛋十分白皙,而且从外表来看,这女子不过三十岁左右。
宋开见到这女子面容,不禁惊讶道:“是你?”
原来这女子正是飞机上坐在宋开身旁的那女子。
女子朝着宋开微微点了点头,道:“我叫杨彩兰。”
宋开道:“我叫宋开,我可真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碰到你!”
杨彩兰想了想,然后稍稍打量了一下宋开,道:“刚才的事情,我从摄像头都看到了,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如果成功的话,你的那两位朋友可以直接当选。”
宋开立马回答道:“好!一言为定!我答应你!”宋开知道孟月和程星很重视这次的比赛,所以根本没问帮什么忙。
杨彩兰点了点头,对着高军挥挥手,道:“你去处理其他事情吧,我和宋开要出去一趟,给我留辆车。”
“是,董事长,”高军恭敬的退了出去。
宋开砸吧砸吧嘴,缓步走到那本巨大的古兰经面前,刚想伸手,杨彩兰却是冷声说道:“不许碰!”
宋开停下了手,也不生气,道:“你是回族?”
杨彩兰赤着脚朝里屋走去,道:“我是伊斯兰人。”
宋开笑道:“那不都一样吗?回族都是信仰伊斯兰教的。”
杨彩兰哼了一声。
宋开无奈一笑,走向窗台,看向拥挤的香港,“说吧,什么事?”
第五十二章 香山会馆
“你在这里等等我,我换身衣服。”杨彩兰说着,走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
宋开有些疑惑,然后看向窗外,从这里看下去,半个香港都在视线里,直接往下看去,我去,有点头晕,地上的人简直就像蟑螂般大小。
很快,杨彩兰便从里间走了出来,她已换上了一身精炼的灰色职业装,齐膝的一步裙下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腿,盈盈一握的腰肢上穿着一身刚刚合身的女式马甲西装,小巧的西服下包裹出一对浑圆的山峰。
白皙的皮肤配上灰色的职业装,干练中透着三份俏媚。
宋开不禁眼前一亮,问道:“你这是要干什么去?”
杨彩兰瞥了宋开一眼,道:“走吧,你答应要帮我一个忙的。”
宋开点了点头,道:“只是还不知道具体的内容。”
杨彩兰踩上一双黑玛瑙般的高跟鞋,道:“只是陪着我去吃一顿饭,谈一笔生意罢了。”
说完,杨彩兰便哒哒的朝着门外行去。
宋开只好跟了上去。
两个人一起上了电梯,电梯垂直而下,直接到了车库。
杨彩兰的车是一辆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宋开上了车,杨彩兰便一踩油门,朝着九龙区外快速驶去,在车上的时候,她拿出蓝牙耳机,说了几句英文,便挂断了。
“我们去哪?”宋开感觉这车有些压抑,不由挪动了一下身体,问道,周围行人的目光看向自己,有点像看小白脸的感觉,不过,能做这个女人的小白脸,那也是很不错的吧。
“香山会馆。”杨彩兰双眼看着前方,简短的回答道。
宋开没听说过,便也不再发问。
过了一会,宋开看了这车的后视镜一眼,不觉皱了皱眉头,道:“有人在跟踪我们。是辆黑色的路虎,妈的,还是一辆改装过的美军专用路虎。这跟踪也太明显了!”
杨彩兰却是镇定自若的道:“那是我的保镖。另外,请你不要说脏话。”
宋开“哦”了一声,道:“你的保镖可真有钱。”
杨彩兰不理会宋开,红色的保时捷跑车一阵风般转了个弯,朝着一片起伏的郊区跑去。
香山会馆的名头对一般人来说并不是很大,但是久混香港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会馆。这个地方,不是你交了钱就能进入的。
很快,保时捷在一个毫不起眼的山庄处停了下来,从外表来看,这只是九龙香山脚下一家普通的农户而已。
保时捷后的那辆改装过的路虎也停了下来,很快从车上走下两个人,两个异常强壮之人,而且竟然是黑人。
宋开看了这两人一眼,对杨彩兰道:“你这保镖还是外国货?”
杨彩兰瞪了宋开一眼,道:“他们是美国人,是从黑影陆战队中退役下来的军人。另外,他们可是能听得懂国语的。”
宋开又看了眼那两名保镖胸前的肌肉,不觉有些好笑,不过这两个人腰间所缠的,应该都是些比较犀利的热武器。
杨彩兰看了看前方的庄园,道:“就是这里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了。”
宋开“啊?”了一声,随即苦笑道:“这就是你说的帮忙?”
杨彩兰点了点头,然后伸手用胳膊缠住宋开的手臂,道:“我们进去吧。”
这杨彩兰的动作很小心,宋开几乎一点柔软也没碰到,实在有些可惜。
两个人走进了这家农户,两位黑人保镖紧随其后。
走进这庄园的大门,宋开才发现了其中的不同,只见庄园内除了一排排的枫树外,竟然还有从姑苏市太湖运送过来的太湖石,太湖石堆砌成壮观的假山,亦有那波光粼粼、水波清灵的湖泊,湖中所养的,亦是极其名贵的双尾红金鱼。
宋开四个人刚进入这庄园,一个穿着女仆装的少女便匆匆跑了出来,朝着杨彩兰道:“杨总,我们凌总已等候多时了。”
杨彩兰点了点头,身体悄悄朝着宋开靠的更近了,二人便肩并肩,往庄园里的一个厢房行去。
宋开隐约间明白杨彩兰的意图,他无奈的一笑,只好陪着杨彩兰将这戏演下去。
厢房从外观来看只是普通的房间,青石铺成的小道,木头做成的门,石瓦堆砌的房顶。
然而走到近处,宋开才发现,这屋子的造价是多么昂贵,那木头并非是普通的梧桐木,而是石香木所建。石香木的价格很高,坚硬如石,却又能够散发香味,祛除蚊虫。
中间处,沉香木做成的大门上,雕刻着一幅幅的花鸟人物图,这些图画虽然比划简单,但是寥寥几笔却是将其中人物花鸟的神韵,勾勒的明明白白,一看便知出自大师的手笔。
而房屋之上的瓦砾虽然表面看来是石瓦所建,但仔细看去,这些瓦砾竟然与紫禁城中所用瓦块一般无二,无论是形体大小,还是那形状质地,甚至瓦块周围的金丝线都一模一样。
推开那厢房之门,房间内的装修风格和房间外完全不同,房间外是低调的奢华,而房间内的装修则可以用珠光宝气来形容了。
这是间很大的屋子,足以容纳数千人,房间的正中央处挂着一个水晶吊灯,水晶吊灯呈圆形,周长足有二十米,算得上是个庞然大物。
吊脚杯、西洋镜、大壁炉,而在这些西洋饰物的旁边,还堆放着古董花瓶,雕刻木桌,文房四宝等等中式物品。
可见这房间的主人要么雅兴非常高,学冠中西,要么就是个爆发户,把所有的风格都照搬进来,不懂分辨。很显然,这房间的主人属于前者,因为宋开已经看到了这个人,一个非常优雅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是从房间的一个侧门处走进来的,他身上穿着灰黄色的盘龙唐长袍,脚上则是灰色的千层底布靴,头发略长,整齐的披在脑勺后面,整个人看起来虽然优雅而复古,但是其中的霸气却显露无疑。
而在中年人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佝偻的老人,虽然老人身形十分矮小,穿着也很低调,但是宋开一下子便感觉到,这人是个高手,真正的高手!
随即,宋开的眉头猛地一缩,他的视线扫过老人和那优雅中年人的胸前,他们的胸前是一个圆形的尺子,里面一刀一剑交叉,形成一个类似于五芒星的图案,这个图案,宋开也认得,正是洪门的新图标。
洪门传承很久,前身是白莲教、天地会一类的组织,到了现在,洪门已经可以用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来说明它组织的庞大了,而洪门的标志,也改成了刀剑与圆规这样的标志,寓意是说,在规矩之内,不介意使用刀剑武力来解决事端。
宋开的眼睛眯了起来,他曾听自己的师父孟山,说过一些华夏国传闻,其中就有洪门的传闻,洪门起源很早,现在盘踞在香港和台湾地区,行事说不上好坏,但是其影响力和真正的实力,绝对是亚洲第一帮派!
孟山的师父,也就是宋开的师祖,就是死在了洪门高人的手中!所以孟山在给宋开说起洪门的时候,总是带着一副仇恨的语气,这也让宋开从很小的时候心中就恨上了洪门。
只是还不清楚,杨彩兰与这洪门二人是什么关系。
那中年人看到杨彩兰和宋开臂挽着臂,只是微微笑了一笑,然后便微微躬身,对杨彩兰道:“亲爱的杨小姐,我已恭候多时,请随我来吧。”
杨彩兰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便抱着宋开的手臂,跟随在中年人身后而去。
宋开有种被无视的感觉,不过这中年人身后的老人却是没有忽视宋开的存在,那老人的眼睛只是在两名黑人保镖的身上一扫而过,便定格在宋开身上。他总觉的宋开身上,有种很淡却又很实质的杀气,但是仔细感应,杀气又消失了。
这老人看了宋开两眼,随即便自行摇了摇头,他根本不相信宋开这个看起来有点土包子的青年能够拥有如此高明的杀气,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