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或是那个整天关在囚室似的小屋里,敲电脑的人,他和他们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呢?当朋友们聚在一起,欢度周五、周六夜晚的时刻,正是里克森工作最繁忙的时刻。因为在这个时刻,歹徒们多蠢蠢欲动,暴力、犯罪就像未关上水龙头的自来水一样,喷泄而出。
警察是异类生物。每当他下班后和别人聚在一起,人们总想打听他的工作情况。当警察就像穿了一件没上拉链的裤子;也像一个人的肤『色』一样。如果你是黑人或棕『色』人种,那么,从出生到死亡那一刻,你就一直是黑人或棕『色』人,当警察就是这么回事。
有时,当他在与乔伊丝做爱时,他脑子里却在幻想着别的女人。结婚二十年了,最香的东西也会变臭了。噢,他爱妻子。从许多方面来看,她曾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但是那种激情不复存在了。他俩都意识到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青春也一去不返。岁月留给他们的只是衰老、死亡。过去,他从未想过他会这么惨。前三个月,他一直在告诫自己别灰心丧气,可是希望却在慢慢溜走。
昨晚上,他竟梦到自己和拉萝…桑德斯通在一起。
他坐起身,拍了一下大腿。都是那些可恶的『色』情照片使他想入非非,现在,他必须终止这股思绪。当他看到尤丽的照片时,他想象自己看到的是拉萝。
他再也不想看那些照片了。
拉萝…桑德斯通才不会看上他这样的人。他可不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是法官,属于上等阶层,又是个漂亮女人。他从来都不善于和女人打交道。除了乔伊丝之外,他没和别的女人认真约会过。
约会,想到这个字眼,他就先畏惧三分。如果乔伊丝不马上回家,他就不得不开始寻觅一个能和他消磨时光、能和他偶尔做做爱的人。他就要四十岁了。可他还没死。他是个男人,一个有正常需求的男人。现在的女人是不会随随便便就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睡觉的,更何况,还有那些四处施虐的疾病的威胁。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单身女人寻觅的是:保险金、饭票、有一厚叠支票的男人和豪华的汽车。他没法请她们喝酒吃饭,因为他既没这笔钱也没时间。
史蒂芬从厨房里探出头,叫道:“爸,布雷萧的电话是小布雷萧。”
里克森叹了口气,让思绪回到现实。“告诉他,我已经下班了。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就等到明天。”
史蒂芬缩回头,里克森点起雪茄。他在手指上滚动着雪茄,心想,他烟抽得太多了。连他自己对雪茄也开始感到讨厌了。
过了一会儿,史蒂芬又探出头,耸耸肩说:“有要紧事,这是他说的。”
“不,他在骗你。这个小笨蛋只想让我接电话。我要杀了他我真的要杀了他。”
里克森一步一拖地走过起居室,低着头看地毯上的斑点,地毯上有几处都已磨光『露』白了。他暗自思量:这就是生活。
里克森对着话筒大叫道:“布雷萧,如果没什么要紧事,我劝你还是拿出手枪,瞄准脑袋。”
布雷萧在电话另一端十分激动,直喘粗气,“我有,我有”
一口唾『液』把里克森口中的雪茄冲滑到了厨房地板上。“妈的,快说,是谁,在哪里?”
史蒂芬弯腰拣起雪茄,不满地大叫:“爸爸,真讨厌,我们今天刚拖过地。”
布雷肃说:“帕克…卡明斯!郡司法行政局的人几分钟前发现了他。在一辆车里等等是他的车——一辆红『色』卡梅罗车。我在无线总台里。他们正在传述这个消息。”他顿了一下,里克森能听到话筒里传来接线员的声音,以及在现场的人的回答声。
“他脑袋上挨了一枪。救护人员马上就到,可是,他们确认他已死了。”
里克森大声地问:“布雷萧,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如果我不知道该赶往何处,我屁事也干不成。”
“等一会儿”听筒里传来更多的吵杂声。“圣塔安娜第一大街靠近几个院落的一栋公寓的停车场。警官也不知地址,他是这么说的。”
“我来。”如果布雷萧没有说错的话,他所说的地方正是拉萝…桑德斯通住的那条街。“查清确切地址,然后在无线电话机里告诉我。”
当里克森挂上电话时,史蒂芬一边用一块擦碗布擦手,一边问:“他真的有要紧事?”
“是的。”里克森急步向门口走去,突然,他又转过身,走到两个儿子面前,匆匆拥抱他俩。“今晚,你们别等我,看来得花很长时间。”
他们俩不约而同地说:“爸爸,注意安全。”
“我会注意的。”没多大功夫,里克森已坐在车内,把车子倒出车道。
“海风公寓”的停车场被围上了黄带子,设上了路障,周围停满了警车。
里克森跳下车,连车门都来不及关,他向停在不远处的红『色』卡梅罗车跑去。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向前,挡住了他的去路。“兄弟,站住,这是个犯罪现场。”
里克森冷笑一声,抽出识别证,把它别在腰带上,又低头看看外衣是否敞着。“你们发现了什么?谁是这儿的头?”
“托马斯警官,就在那儿。”
托马斯是个大块头,大约六英尺五英寸高或者还要高些。他这么年轻当了警官实在不多见。他身上长满了横肉,都快成了一个圆球。他淡黄『色』的头发剪理得十分整洁,此时,他站在车旁看着别人在忙碌着。车门开着,几位从医检办公室和郡司法犯罪试验室赶来的工作人员,正忙着给尸体拍照,在车子周围搜查证据。帕克坐在驾驶座上,头靠在椅背上,左耳上方有个几公分宽的子弹洞。鲜血从洞口涌出,流过脖子,滴到白『色』衬衫上。现在,血迹大部分已凝固。他瞪着眼,嘴也吃惊地张开着。从他的脸部表情看,里克森相信,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击中的。所以他的脸上将永远带着这种吃惊的表情。
托马斯也和里克森想法一样,“他没料到会有这一手,对吧?”
“你确信是他吗?”
警官朝旁边一摇头,“这是他的车,站在那边的家伙就是他的假释代理人。他认出了他,假释办公室离这儿只有五分钟的路。”
“你掌握了什么情况?”
“谁知道?在车内和在身上有五花八门的指纹,谁知道是谁的指纹?凶手也许并没有进车内。看,”他指着车门说:“驾驶座上的车窗被摇下来了,凶手可能就站在这儿,扣动了板机。”托马斯取出一包香烟,递一支给里克森。里克森挥手谢绝了。
“还有什么?”
警官冲手下的一位警察叫:“喂,史坦利,把你从车行李箱里发现的东西拿给这位警官看看。”
两人一起走到人行道上,那儿有一堆像是卡明斯的东西。这些东西原来都放在一个大塑胶袋里,现在被摊在人行道上的一块防水帆布上。
史坦利戴着手套,翻拣着:“瞧,我们发现了几件内衣——绝对没洗过——几件从 j…c 彭妮店里买来的白衬衫,是这家店的牌子。还有这些。”他大笑着从小盒子里拽出些东西。
“避孕套?”
“是的。他没想到没死于爱滋病却死于非命。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嗯?”
围观的人都放声大笑起来,只有里克森没笑,他觉得眼前的情况没什么好笑的。
帕克…卡明斯只是条小鱼,他的身后有大鱼,杀死他的人是深知这些的。
“有目击者吗?”
史坦利说:“那边的那个小个子女人就是。她住在楼上的公寓里,正好俯视停车场。”
里克森感到晚上吃下去的饭菜涌上喉咙,他用力把它们咽下去。如果她看到了凶手,那么,要不了几小时就可以破案了。他激动地问:“那么”
“她离这儿挺远,而且,车子又被树遮得若隐若现。大约两个小时前,她看到有两个人在车里。她说不上来,他们是否呆在车里或下过车。”史坦利的嘴唇往上翘了翘,“她正在拉窗帘,无意中往楼下看了一眼,看到了卡梅罗车。她看到旁边还停着另一辆车,她认出这辆车不是这儿房客的,而且,在今天之前,她也从未见过卡明斯的这辆卡梅罗车。真是凶杀的绝好地点,嗯?”
里克森抬头看着树,“是的,那么另一辆车呢?”
“她认为另一辆车是绿『色』的奔驰汽车或是一辆蓝『色』的德制宝马车,或者是黑『色』的福特车。”他看着里克森,嚼了一下口香糖。“明白了?”
里克森说:“是的。她听到枪声了吗?”
史坦利把口香糖吐到水泥地上,说:“是的,她听到了一点响声,还以为是汽车熄火声。一个孩子看到车子引擎还起动着,这家伙坐在车内,头上有个弹眼,就向我们报了警。那时,凶手已逃走了。我们运气好,还有人向我们报警。这儿的人不愿意卷入这类事中。”
这些都是没多大价值的情报,里克森感到十分失望。这个『妇』女是个糟透了的见证人。有许多人都是这样。他曾处理过一宗凶杀案,人们就站在离被害者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可他们就是回忆不起来什么情况。
加州,众所周知的空降场。
“他的口袋和钱包里有什么?”
“运气不好,什么也没有。他钱包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一张五点的纸牌。如果他曾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肯定是被人搜走了。不知是凶手还是附近贪婪的人拿的。脑袋上中了一枪的人不会对小偷构成威胁的。”
“小口径枪?”
“弹道很小估计是的。”
托马斯又走到车边,把烟灰弹到旁边的草地上。他看到里克森,就向他点点头,让他过去。“我们正在取车胎压痕,”说着,他低头看着一组正忙碌着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凶手安排他们在这儿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