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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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骨刀-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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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江湖人只是受了百花门的胁迫,并没有为恶呀!就是对百花门下,也该要顾恤一二,不可赶尽杀绝!”
  叶如倩道:“那些江湖人还情有可愿,可是百花门下的爪牙,却无一善类,尤其是那些秋风杀手,个个都已失去了人性,完全以杀人为目的,留着只会害人!”
  叶逢甲道:“当然,遇上那种人,我也不会客气的!”
  王刚道:“岳父放心好了,哪些人该恕,哪些人该杀,小婿会有分寸的!”
  叶逢甲拉着樊飘零走了,王刚却陷入了深思。
  騠骑营的干探们果然很有点办法,樊飘零追击的蒙面人虽然混入人群中失去了踪迹,但是却没有漏过他们的眼睛。
  他们乔装成货贩,混在人群中,反而能盯紧每一个人,交替跟踪,牢牢地咬紧不放。而且他们很快地打听出消息,那个人姓叶,叫叶维善。
  据说在外面有很大的生意,他自己间或出门,但他的手下伙计却常常来往各地,替他带回了用不完的银子。
  叶维善是地方上公认的大善人,济老恤贫,每年冬天一定设厂施粥,布施寒衣,使无数穷人乞儿,得免冻馁之苦,逢有什么公益善举,修桥补路,他从不落人后,簿子拿上门,写下的捐款,一定是最多的一笔。
  不过叶维善人也很精明,真正做善事,他不落人后,但是谁要想欺骗他,却也不是那么容易。
  曾经有几个无聊混混,假借善举为名,上门去骗钱,立刻被他拆穿了,派家人捆起来送到衙门里关了起来。
  叶大善人还精于医术,每逢初一十五,必在天生堂药局施诊,替穷人看病,不但不收诊金,连抓药都记他的账,不取分文。
  而他的医道精,除非是必死之绝症,否则大小毛病,到他的手中无不妙手成春。
  京师有许多穷人家都供着他的长生禄位。
  这是一个天大的大好人。
  王刚接到了报告后,不禁有啼笑皆非之感,这样的一个人,会是祸毒天下的百花门主吗?
  邱光超也道:“巨奸大恶之人,必然有良善的伪装,人们才不知其恶,照他的种种掩护来看,他倒非常有可能是那魔头,而且今天正是十五,是他到天生堂就诊之日,所以他才会出现在天生堂中。”
  叶如倩道:“干探们不会盯错人的!”
  王刚苦笑道:“问题在怎么去证明他是百花门主,照他目前的身份,是不能随便把他抓起来的!”
  邱光超道:“这倒是,没有确切的证据,这个人倒是抓不得,否则京师的穷人会把騠骑营掀过来的。
  他在京师虽然不是官宦显贵,却极具人缘,交游也极广,王公卿相,无不待若上宾,我在酬酢之间,也见过他几次,到处都很受尊敬。”
  王刚道:“那只有盯紧他再说了,慢慢收齐证据!”
  邱光超道:“恐怕也不容易,不管他到哪里,他是叶大善人,就不能动他,除非是抓到他直接害人的证据,或者亲手杀人的事实。
  但百花门主从不亲手杀人的,他交游广阔,经常出入官府之家,我们也不能把他到过的人家都列入侦查的对象。”
  王刚道:“狐狸之所以为狐狸,就是因为他有一条难以掩饰的尾巴,只要他是百花门主,他就会有露出马脚的时候。
  目前动不了他,但是我们可以缩小侦查范围,盯紧其他的人,削弱他的爪牙,总有一天能逼出他的原形的!”
  这是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一时别无良策,只好先将就着做了。
  回到了卧室,王刚一反常例地带了壶酒和碟花生米,在房中仍然邀叶如倩小酌,虽然他也和叶如倩聊天,但总掩不住脸上的深思。
  叶如倩知道他是为百花门的问题烦恼着,也不去撩拨他,只是笑着道:“今天才算是我们真正的良宵呢,难道你打算如此虚度吗?”
  王刚突然放下酒杯,紧紧地抱着她道:“对!我们不该虚度良宵的,趁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该多爱一点!”
  叶如倩奇怪地道:“听你这样子说,倒像我们相聚不长,难以白头似的!”
  王刚叹了口气道:“这正是我最担心的事!”
  叶如倩打了他一下道:“看你还是个大男人,怎么比我还想不开,如此多愁善感,我们已经成了夫妇,难道还有什么力量能把我们分开吗?”
  王刚道:“世事不可预测,但愿我的推想是错的,否则我真不敢想像那种结果!”
  “你又有什么新的推想了?”
  “如倩,不是我不告诉你,实在是我自己也没有弄出个头绪来,不知道如何解说才能使你明白。
  反正目前我们把注意力放在这位叶大善人身上绝不会错,他纵然不是百花门主,也必是他的一个重要化身!”
  叶如倩也知道王刚的脾气了,一件事他若是不肯说,再问也是多余的。
  她更明白,王刚不是存心要骗自己,只是他为人处事十分慎重,一件事若没有十足确切的证据,他是绝不肯妄加定论的。
  她不但深爱着这个男人,而且也尊敬这个男人,尊重他的一切,所以她除了以无比的热情来报答他的爱抚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不过,在欢爱中,她发觉王刚有一点反常,那就是他的热情也比往常为烈,一次又一次,他似乎永无满足,也似乎没有明天了。
  不过,这种热情却是她所欢迎的,她是一个年轻、成熟而又学过武的女人,体力远较一般女子充沛,对于欢爱,她有着极佳的胃口,再多也不嫌的。
  何况王刚又是个非常懂得爱的男人,健壮又每次不使女人失望的那种男人。
  第二天,由于夜来贪欢,两个人都起得迟了一些。
  好在他们的爱巢是侯府中的一个独立的小院,除了拨给他们使唤的仆妇和丫头,没有别的人,也不会有人去打搅他们。
  用过中饭,王刚就出门去了。
  他接洽公务的时候,叶如倩是不参加的,虽然她现在已经有了一份副都统领的聘书,可以直接参与公事,调度人员了,但是叶如倩知道那只是护国候的一番人情,让她在面子上好看,也多领一份薪俸而已。
  她这位副都统领是做不了什么的,王刚所属的人员她都不认识,也不了解各人的身份掩护,根本无从指挥起。
  事实上,这是个独立的部门,除了王刚之外,连邱光超也不清楚有多少属员,以及是哪些人。
  不过,她在家中也并不无聊,她要替王刚缝缝补补,缝制一些内衣裤等。
  王刚的外相虽给人粗豪之感,实际却是很细心的人,也很爱干净,衣服换得很勤,以前浆洗缝制的工作,都是王刚自己做,而且做得很好。
  叶如倩并不会做这些,但是她却把这种工作要了过来。
  她说大男人不能这么没出息,自己浆洗缝补,当光棍时没关系,有了老婆,再做那些事就惹人笑话了。
  尤其是她这做女人的,更会受人批评。
  叶如倩起初做得并不好,但很快就学会了,而且做得很起劲,她从来没有想到会替一个男人做这些事的。
  不过她做得很有兴趣,因为她的一针一线中都注入了爱情。
  凡事在爱情的滋润下,都会变得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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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杀人灭口
 
  王刚此刻却实在太对不起她,他在一家最大的妓院中,搂着两个最红的妓女胡调,陪着他的是京兆尹的班房班头,一个叫小雷公的雷声远,还有辖下的两名干探,一个叫于七,一个叫赵九。
  他们霸住了两个最红的歌妓,一个叫月月红,一个叫西施,他们也不是真正的耽迷于酒色,只是为了工作需要。
  因为叶大善人叶维善在院中欢宴兵部尚书孙正为的公子孙尚可。他们是存心来别别苗头的。
  孙尚可是京师有名的花花公子,在京师,仗着老子的官势,风云不可一世,不过做不出什么大恶事,最多爱打个架闹闹事而已。
  京师究竟是有王法的地方,护国侯铁面无私,所领的騠骑营对维持纪律,更是不遗余力,办起事来不避权贵,谁都要避一下,不去惹上他们的。
  在平时,小雷公是不敢惹孙尚可的,今天却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跟孙公子分庭抗礼了。
  霸住了月月红和西施,硬是不准转局。
  孙公子叫鸨儿来叫了几次,这边不肯放人,鸨儿也没办法,不怕官,只怕管,京兆尹班房是直接管着他们的。
  孙公子得罪了,最多少个豪客而已,京师却多的是豪客,不在乎多一个少一个。开罪了雷公,却可以叫他们的妓院关门。
  所以妓院里只有向孙公子连声道罪。
  尽管鸨儿们赔尽小心,孙公子却感到面子上下不来了。
  今天是他二十六岁的生日,亲在不言寿,他也没有做生日的兴趣,邀了几个好朋友,只想热闹一下。
  难得是叶大善士也来参加了,而且抢着要做东,大家才到这家丽春院来,粉头们叫了一大堆,但最出色的两个却没有来到。
  月月红是孙公子的相知,而西施刚来不久,色艺俱佳,孙公子打算替叶大善士拉拢一下,事前拍下胸膛,吹了半天的大话。这时居然叫不到人,也够他窝囊的。
  越想越不是滋味,终于忍不住,跑了过来,一脚踢开了门帘,看见是雷公,倒是微微一怔。
  他是认识雷公的,平时闹了事,雷公对他也颇为关照,多少有点人情,还不好意思上去揍人。
  他只是冷笑道:“好啊!雷公,我说是谁来扫我的脸皮呢?原来是你这位大班头啊!我今天过生日,还托人请了你呢,你不赏光也罢了,却存心来拆我的台,你是什么意思?”
  雷声远也不像平时那么对他客气了,冷冷地道:“孙公子,雷某没有你这么清闲,我是吃公事饭的,而且这份差事,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得出勤,今天雷某有公事,只好谢绝你的盛邀!”
  “什么,你的公事就是在窑子里吃花酒!”
  “孙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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