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什么因溺爱养成的坏习惯。阿弗纳第一次去她父母家时,用错了一个词,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前一天晚上他们刚刚在他们都认识的一个朋友家认识,他没有记住她的名字。她的小表弟给他开了门。
“你是?”
“呃,呃……公主在家吗?”
除了她的外貌之外,用这个词来描述肖莎娜并不合适。公主?那个小孩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差点把门砰地关上了。幸运的是,肖莎娜这时正好从楼上下来,阿弗纳才没有碰一鼻子灰。
她盼着他会带她去看一场电影呢,但他却不得不在当天晚上回到部队里。他刚刚入伍,不想一开始就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管她公主不公主呢。
“你今晚必须回去吗?”她问他。“其他的人星期天才回去。”
“在我的部队里,今晚就得回去。”
“那好吧,我们散散步吧。”
就这样,他们去散步。那时她还不满十八岁,但是她已经非常清楚,别再问他什么问题了。在以色列,谈到部队里的事情时,人们不再往下问。肖莎娜当然也不问。以后也一次没问。
从他们第一次约会开始,只要他有一两天假期,他们就这样,平均每个月散一次步,看一场电影。假定一年十次,四年就是四十次。二十次散步,二十场电影。星期五搭便车回到雷霍沃特的母亲家中时,一般是在晚上十一点或者午夜。“喂,妈,我回来了。”把乌兹冲锋枪朝墙边一靠,把衣服一挂,倒头就睡。
但是,现在差不多三年过去了,要考虑未来了。有一条路比较简单,而且在他的大多数朋友看来,这条路似乎比较自然。这条路正好在阿弗纳现在站立的这个酷热难当、尘土飞扬的拐角处。他在这个拐角处等那趟破旧的、摇摇晃晃的公共汽车。肖莎娜的叔叔准备给他们借些钱,在这里的一块空地上建一栋房子。有什么比这更简单的呢?阿弗纳和肖莎娜的友谊已经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或者说,二十次散步和二十场电影的考验。她很快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书。至于他嘛,他至少有在部队服役的背景。许多幸福的婚姻都是建立在不那么光明的前途之上的。
但是,他们还没有背上“法兰克福”这个负担。法兰克福是一座不可思议的城市。
法兰克福是阿弗纳一个人的负担。肖莎娜是个地地道道的以色列人,四代都是以色列人。虽然她也有欧洲的背景,但是这对她来说毫无意义。二十一年来,她从来没有闻到过神秘、幽暗、仙境般的森林在两天雨水的浇灌之后散发出来的浓烈的香味。对她来说,雪只是个单词而已。也许只有少数几个幸运的孩子才能在特别寒冷的冬天在耶路撒冷的山上见到那么几个小时。但是她从来没有见到过,也从来没有见到过一座超过二十年历史的城镇。当然,这座城镇实际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她跟阿弗纳不一样。
1959年,也就是阿弗纳刚刚十二岁时发生的事情,让他既高兴又不安。这种感觉难以用言语来描述。它非常真实,比电影巨星约翰·韦恩给他的感觉还要强烈。不能把这种感觉当作一个纯粹的幻想。这种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也许他的父母决定带着他和他的弟弟贝尔去看望住在法兰克福的外公时,也没有料到这一点。
阿弗纳来自欧洲又怎么样呢?他是个以色列人,一个中东的孩子,第一批从地球的四个角落聚集在这里的流浪汉的宝贵成果。为什么他不能待在巴勒斯坦的家里?尽管他的父母还怀有一点点乡愁,对中东的情趣和口味还有一些不适应,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传统还有一些稍纵即逝的记忆,但为什么阿弗纳也会有这些感觉呢?确实,大多数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没有这些感觉。然而,事实证明,阿弗纳与众不同。
这次度假跟其他假期没什么区别。它是专门为阿弗纳安排的,虽然开始的时候他是最没兴趣的。美国是一回事,可是德国根本唤不起他的任何想象。恰恰相反,德国是一个纳粹分子老是屠杀犹太人的地方,难道不是吗?可是现在,为什么阿弗纳连见都没有见过的外公要他们去那里?
然而,让他感到吃惊的是,1959年的夏天,阿弗纳发现生活中他喜爱的一切——包括他从没见过的不知道自己会喜欢的那些东西——仿佛由一个魔术师汇集在了一个城市,展现在他面前,让他吃惊不已。后来,他回到以色列以后,想把法兰克福描述给他的一些朋友听,可是描述不出来。它是一个梦,一个奇迹,不可言传。
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就想象一座比特拉维夫大得多的城市吧。在这座城市里,一切整洁有序,大街上没有摩肩接踵的人群。而且一切都高高大大,忙忙碌碌,街上有最亮的霓虹灯和无数的汽车。阿弗纳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汽车,跟美国差不多。没有半途而废的楼房,没有成堆的砖块,没有一堆堆的泥巴,没有上面搁着木板的排水沟。
他们刚在法兰克福待了一个星期的时候,外公给了阿弗纳一个包裹。里面是一台晶体管收音机。一台晶体管收音机!并不是阿弗纳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存在,他记得自己曾在一本美国杂志上见过它的照片,而是外公把这个东西递给他时就像递个苹果一样。这给他一种全新的感受。在以色列,只有总理本·古里安才能收到这样的礼物!
然而,法兰克福奇迹一个最重要的部分还是“空气”。
多少年后阿弗纳仍然用这个词来描述它。不是“气候”,而是“空气”。阿弗纳喜欢的气候还是以色列的——阳光、蓝天。即使他在部队里才学会游泳,他也喜欢地中海阿什杜德的海滩。他的确喜欢温暖的气候,而不喜欢寒冷的气候。所以不是“气候”,而是“空气”。
对阿弗纳来说,法兰克福的空气里存在着某些东西,如活泼、干净、舒缓和健康。或者说缺乏某些东西,如沉重、潮湿、压抑和险恶。他后来才知道,不仅仅是法兰克福,北欧城市如阿姆斯特丹和巴黎的空气都是这样。伦敦和美国的空气也是这样。
“我们来这里你高不高兴?”在法兰克福待了大约一个星期以后,他的父亲这样问他。“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我喜欢。”
父亲只是笑,但母亲听见他的回答之后,心情有些复杂。
“记住,”有一次,她对阿弗纳非常突兀地说,口气也比平时严厉得多。“你见到的大街上的那些人曾经想把你父亲的家人和我的家人斩尽杀绝。”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父亲说。
“我只是想提醒一下他。”
阿弗纳不需要别人提醒。在雷霍沃特的学校里,几乎没有一天、没有一节课不讲“纳粹大屠杀”之类的。但是,阿弗纳仍然喜欢法兰克福——正如他喜欢其他欧洲城市一样。
在他们计划飞回以色列的那天,命运发生了转折。它向阿弗纳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大事件是如何取决于小事件的。如果不是浴室里的水垢的话,阿弗纳是不会在法兰克福再待十个月的。他不会在那里上学,不会像一个本地人那样说德语,也不会与一个富家子弟安德雷斯做朋友。他的命运将会发生截然不同的转变。
当时他们听到呼的一声,然后就看见外公坐在地上,摇着头,像蛇那样发出痛苦惊讶的嘶嘶声。他在水垢上滑倒了。虽然只是脚踝扭断了——但他们不能去机场而撇下老人不管。阿弗纳的父母决定留下来。孩子们这一年可以在法兰克福上学,他们则留下来照看外公,直到他康复。
奇怪的是,虽然外公是母亲的父亲,但难以做出这个决定的却是母亲。留在法兰克福,父亲似乎非常高兴。阿弗纳呢——当然,他简直欣喜若狂了,他有他想留下来的理由——父亲不介意永远留在法兰克福。
“我们就这样待下去吧。”一天,阿弗纳偶然听见父亲对母亲这样说。那时他们已经在外公房子外的拐角处租了一套公寓,阿弗纳也已经上了一个多月的学了。
“你一定是疯了。”
“为什么?”父亲诧异地问道。“我是无论如何要到处走走的,你和孩子……”
“我不跟你讨论这个。”
她过去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那时也没有,今后也不会。对母亲来说,即使离开以色列去度假都是一种堕落,一种罪过。让她在以色列以外安家,抚养孩子——在德国,在其他任何地方—一都是不可思议的。在其他方面她是一个无忧无虑、风趣幽默的女人——甚至喜欢恶作剧。阿弗纳继承了这一点——母亲的爱国主义是认真的。只要话题一转到以色列,她生动活泼的脸上就变成僵硬的平静,冰冷得毋庸置疑。以色列是一种启示,一种超越对与错的知识,一种超越好与恶的信任。
为此,阿弗纳仰慕她。
问题是,阿弗纳也仰慕他的父亲。在这方面,父亲不像母亲。谁知道他爱不爱国?他只是耸耸肩,开开玩笑。很多年以后,阿弗纳才知道他的父亲愿意为他的国家做到哪一步。
阿弗纳不知道他的父亲靠什么谋生。他可能是在做进出口业务,不管这个进出口业务意味着什么,但他的上班时间总是没有规律。他总是要在外面奔波,在阿弗纳的记忆中,最长的一次是九个月。
待在法兰克福,还有一件事很好,父亲不用外出奔波了。他当然必须工作,与餐馆和咖啡厅里的人见面,有时也在街口的拐角处与他们见面。曾经有一阵,他甚至让阿弗纳跟他一起去见他们。他们悠闲地开着车,从埃斯舍氏姆这个宁静的郊区,一直开到闹市区,然后绕过皇帝大街或者歌德广场,直到父亲看见他要见的那个人。他把车停下来,让阿弗纳在一旁等着,然后走上前去和他交谈几句。有时候父亲会把一个信封递给那个人。阿弗纳注意到,那个人总是要紧张兮兮地环顾四周,然后才紧张地把信封放进衣袋里。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