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打开了,信是这样写的:
阿杰,你是个好人(晕,怎么又是这句话)。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有这个感觉。随着我们之间交往的加深,我也越来越明白,你还是个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男人。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随着互相的了解,我们之间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了。我们两人的性格、两个人的价值观念的差异是那样的巨大。我们两个似乎应该是两个世界的人,你喜欢淡泊,而我喜欢繁华。你认为开心就好,而我却认为满足需求才是最大的快乐。
我知道你努力地改变自己是为了迎合我的喜好,但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却在不知不觉中被进一步地放大。我也试着等待,但是你的脚步却老是那样的迟缓,让我无法更耐心地等待。
我知道这些努力让你十分的痛苦,其实我又何尝不痛苦呢!
我喜欢京城的繁华,想要有个自己的家,有漂亮的大房子,有个年轻有为的丈夫,喜欢受人尊敬,受人敬仰。但是你却永远让我看不到希望。
这个时候,南望北出现了。他的家世显赫,他的年轻有为,以及他狂热的爱情攻势都让我对你的信心在不断地动摇。
我这次的遭遇我知道你会来救我,但我首先想到的却是他而且出现的也是他。
女人就像一朵花期短暂的小花,我不想在漫长的等待中悄然的枯萎,所以我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他。
写这封信,我只想求得你的原谅,希望你能为我的将来着想。不是有人说过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她快乐吗?希望你能潇洒地对我放开手,我不奢望你对我的祝福,但我希望你能快乐。
祝一切好运!
胡云字
看着这封信,阿杰的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只觉得整个人酸酸的,眼睛里不争气地流出了两行灼热的液体。
回想起以前那一幕幕开心的场景,耳中似乎传来了当时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阿杰只觉得自己的心好痛,胸腔一阵急促的抽动,嗓子一甜,一大团火热鲜红的液体喷射而出,手中的白色信纸也变得血红血红。
“老大,你怎么了啊?你可别吓我啊!”在一旁不知道为什么的胖子,看着满口是血的阿杰顿时变得手足无措起来。
“大哥,大哥,你快进来啊!老大他吐血了,你快啊!”
闻讯而来的戈德看到满身是血的阿杰,顿时也吓得手忙脚乱起来,也顾不上埋怨胖子了,赶紧让胖子出去找医生。
倒是刚刚吐了血的阿杰满脸从容地拦住了两人。
“你们先别忙,我刚刚吐这一口血,现在反而感觉轻松了很多。
“我这病一般的那些祭师们也看不好,还是靠古医才行。你们等一下去赵大哥医馆留个话,请他回来后与我联络,估计也就他才能治。
还有,你们去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就回驻地去,留下几个能干点的军官,让他们把新扩的士兵给带过来。”
“大哥,那你的身体?”
“还是在这里多休息几天吧!”
“不用了,这个伤心地我想快点离开。我累了。”阿杰缓缓地说道。
第二天,众人便打点了行装,回自己的驻地去了。
那一年,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凄凉地离开了那座伤心的城市,带走了满腹的悲伤和一身的伤。但是,我却没有想到,这让我错过了那座城市历史上最大的混乱,也在无意间躲过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了。
——摘自《金色帝国回忆录》
作者:金色的J
七月的帝都,日日艳阳高照。一连数十天的晴好天气,让整个莱利城热得就像是一只巨大的火炉,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一股股无处消散的热量。
在这种天气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不用干活,整天在凉水中泡着,凉爽的地方躲着,原本那繁华的大街上也显得行人稀少,只是多了几分寂寥。
“豪客来”菜馆其实真的很少有豪客来,来这里的大都是些市井平民。而“豪客来”也不是什么高级场所,它只是京城那大大小小数百间饭庄、酒楼中的一家不大的饭馆。原本并无什么特色的它,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生意却是好得出奇。这不,它的老板孙有财正在柜台前,捂着嘴偷笑呢!
孙老板这几天晚上每每都会在梦里笑醒,这十多天来的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般,“豪客来”由原来的那籍籍无名不上档次、随时都可能关门倒闭的小饭馆,一下成了京城中生意最红火的菜馆。“小孟这小子还真有一手啊!”
小孟是这家酒店厨房里的一个帮工,平时看起来不声不响的,冬天说要把冰放在地窖中时还不觉得怎样,想不到在这个夏天里就着那不知从哪儿学来的什么火锅,喝着那带着冰渣的碎冰水,生意居然会有这么好,看来忙完了这阵得给他发个红包好好奖励一番。
“啊!这不是荣少爷嘛,是哪阵风把您吹来了啊!”老板就是老板,老远就看到了这一带专收保护费的混混头子“青皮”花荣。
花荣他们一共四人,一进来也不多说话,只是双眼四处地看着,众人识得此人是这一带的混混头子,一个个也不敢多看,纷纷低下头自顾吃着东西,原本喧闹的饭馆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起来。
“你老这是?”孙老板心想:“这保护费不是刚缴嘛!”
“废话,来这儿当然是吃东西了,你想我们来干什么啊!”花荣并未开口,旁边的小弟开骂道。
孙老板望了一眼,到处是人的大厅,“还好,还有几张空桌子。”他小心地望了一眼花荣,却发现他的目光正注视着远处的一张方桌。
那是一张四人方桌,由于靠近过道,不时会有弄堂风吹过,显然是个好座位。
花荣的三个手下很快地向那里移动着。
桌子前面只有一位三十来岁的客人,个子不高,瘦瘦小小的,面朝门口坐着,一张带着点惶恐的脸埋得低低的,额头上渗着不少不知是热还是怕的汗珠子。
“啪!”花荣的三个手下六只手一齐拍在餐桌上,震得桌上的碗、筷、汤勺四处飞扬。这个男人一阵手忙脚乱地扶住面前的碗筷,一张诚惶诚恐的脸上,一双无神的眼,惊恐地望着面前三人。
“啊!兄弟,不好意思啊!您帮个忙,往这桌挪挪。”于是在孙老板机灵的表演下,小个子男人被移到旁边的桌上继续用餐,而花荣也心满意足地坐上了那个凉风徐徐的好位子。
林怀义作为一个帝国一级上将,以他的身份原本是不会来这种小饭店吃饭的,但是他这个人却有一个很大的毛病,那就是嘴馋。京城里哪儿有了什么新鲜的菜式,他一定会早早赶来尝个新鲜。
“那什么,小李啊!你回去告诉夫人,说我不回去吃午饭了,一会儿过来接我。”
“是,大人。”
“还有你,怎么傻愣愣的,你们老板怎么教你的?去,把马牵后面去。”
“这家店怎么这么小啊!”林怀义进门看着满是人的店堂,不由皱起了眉头。
“哎呦,这位官爷,您头一次来吧!”孙老板一看这位的装扮,这气势就知道是位有来头的大人物。
“嗯。”刘怀义只觉得这里闷得慌。
“哈哈,这位官爷,不知在哪儿高就啊?”商人就是这样,爱打听。
“老子是禁卫军统领,林怀义!”林怀义实在是热得受不了,三两下把身上厚重的军服脱了下来,一把丢给孙老板:“快点,给老子找个凉快点的位子,热死人了。”
“啊,是、是、是。”孙老板把手上军服交给伙计。
“今天什么好日子,来的都是难缠的主。”孙老板正忙着给林怀义找位子呢,却发现这位大人已经自己在找了。
“晕,还真会挑,怎么也挑这张啊!”孙老板发现这位林大人似乎看中了那个花荣正坐着的通风位置:“这可麻烦大了。”
林怀义跨着军人特有的大步子,三两步就走到了花荣他们的桌前,抬眼看了一下正吃着的四人,四人不由自主停下了手中的筷子,看了眼林怀义。
“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东西啊!”一个手下似乎受不了有人盯着吃东西,一下便骂开了。
林怀义也不回骂,只是不声不响地从远处搬来一张椅子,重重地放在桌边,整个人反坐着,一动不动地看着四人。
花荣的两个手下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却被花荣在桌子底下拉住了裤腿,便怏怏地坐了下去。
花荣看了一眼如同枯佛一般坐着的林怀义,又看看一边惊呆了的老板,慢慢地站了起来,不声不响地拿起了桌上的酒瓶转身走向隔壁的桌子,双眼却不住地瞪着林怀义那双不以为然的眼睛。
“咚”一声响,花荣的手下把手中的碗重重地放在这边的桌上,桌子上本来就没什么人,一下子四散而去,只有那个倒霉的小个子男人刚刚换到了这张桌上,还没吃上几口,却又担惊受怕了起来。
“快快快。”孙老板赶紧招呼几个伙计清理桌子,清出了刚刚的那张桌子给林怀义,又把旁边的桌子清出来给花荣,而那位可怜的老兄又被移到了另一张桌上。
林怀义敞开衣襟露出了他那毛茸茸的胸膛,把脚搁在凳脚上开心地吃着。
倒霉的小个子男人默默地低着头在一边桌上可怜地吃着。
而花荣他们四个也不多作声,也在旁边桌上不声不响地吃着,发出呼呼的吃东西声。
吃了一小会,花荣抬头擦了一把从额头流下的汗水,默默地看了一眼桌上的其他三人,三人会意地默默起身离去,只留下花荣在这儿继续默默地吃着。
吃了一会儿,林怀义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他妈的,这什么店啊。”(估计是他金贵的肠胃不适应那些冰水),便起身去店后的茅房了。
花荣突然抬头看一眼林怀义的背影,在他的眼中似乎包含着什么东西。
“杀人啦,杀死人啦,一声刺耳的尖叫声从店外传来,只见一个刚刚出门的客人提着裤子,失魂落魄地冲了进来,“快啊,前面街口有两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