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掰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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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掰弯我-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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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眼神里有一种沈煦从小看到大的东西。
  轻蔑。
  从小他就被人拿来和万辰进行比较,而比较的结果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眼神。
  所有人都说万辰是个好孩子,是沈煦你永远也比不上的好孩子。
  沈煦火了,迈开大步跑回家,把书包扔地上,那些他厌恶透顶的书本掉了出来,他狠命踩着,直到把它们踩得稀巴烂。
  他知道他不是读书的料,那些之乎者也,那些数学符号,那些英语单词,他一个也看不懂。
  既然这样,干脆不要学了。
  他就是个笨蛋,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和万辰不在一个世界的笨蛋。
  而他,可以有另一条路可以走的,不是吗?
  只要和万辰不同,他也可以活得精彩的。
  只要他,不认输,绝不认输,他也可以把沈煦这个名字,叫得响亮。
  沈煦、煦子、煦哥……
  他缓缓睁开眼,看着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李达,看着拼命挣扎不甘落泪的王棋,看着瑟缩在角落不住发抖的张杭,看着一脸奸笑的蚊子。
  看着,被人踩在脚底,狼狈不堪的自己。
  心里,被压着的那团火终于点燃。
  他不知从哪冒出的力气,使他挣脱压制着他的男人,两手紧紧抓着金毛的小腿,从喉咙里发出歇斯底里的怒吼。
  他将金毛摔在了地上。
  气氛在瞬间凝滞。
  他用仅剩的一只好眼怒视着面前凶神恶煞的一群人,用力攥紧拳头,尽量挺直脊背。
  他要站着,站着打赢这些瞧不起他的人。
  在他沈煦的字典里,绝对没有输。
  他要让他的名字,被所有人,叫得响亮,响亮……
  沈煦。
    
    
    5、救人

  沈煦睁开眼时天刚蒙蒙亮。
  他有多久没有醒那么早了?
  每天打游戏逛论坛看电视搞到凌晨一两点,上午九十点四宝牌闹钟尽忠尽职地叫醒他。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
  沈煦从床上爬起来,简单洗漱过后出了门。
  许是太早,四宝还没起来。
  沈煦没有坐公车,而是沿着T市的主路慢悠悠的一直往前走。
  这是座三线城市,三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古城,刚来到时他没想过要在这里定居。
  是路迁的一句话让他做了这样的决定。
  他说:“沈煦,从这里到那个人的地方,是二十个小时的距离,还不够远吗?”
  沈煦听了他的话,留了下来。
  他以为这距离够远了,却没想城市发展太过迅速。火车也由原来的K和T变成了现在的D和G,距离拉近到8个小时,4个小时。更甚者坐飞机也就两个多小时。
  沈煦一度烦恼这种距离的接近,后来,他觉得自己矫情了,也就不再多想。
  T市还是很适合居住的,气候温和,空气湿润。
  沈煦最不能接受的是这里的饮食,秉承了苏菜的特点,偏淡偏甜,让沈煦这种彻头彻尾的北方孩子抓急得紧。
  最开始那段时间,他常和路迁一起到处寻摸着重口的北方菜。
  刀削面、板面、羊肉泡馍,剁椒鱼头、辣子鸡、炒肝、卤煮,他们几乎跑遍了T市的大街小巷。
  再后来,路迁不能陪着他了。他就渐渐学着吃这里的菜。
  这才发现,原来,习惯也是可以养成的。
  他现在天天和四宝一块吃饭,遇到心情好的时候,他也会上街买点菜自己做着吃。
  四宝的几个姐姐住得都不算远,对四宝好得那叫没话说。
  知道四宝和他关系好后,姐姐们每次来都会稍带着给他些好东西。
  他比四宝大三岁,姐姐们便拉着他的糙手,温柔慈祥地说:“麻烦照顾我们家四宝了。”
  沈煦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十几分钟的路程,便到了一个小的菜市场,他直奔卖排骨的大爷那去。
  大爷姓张,老伴五年前去世了,儿女都在外地,沈煦家的肉和排骨都在他这儿买,认识多年了大爷和他熟得紧。
  给他剁好排骨,大爷探头上前,笑呵呵地问他,上次见面那姑娘怎么样啊?
  沈煦眉头紧皱,这大爷别的都好,就是老想着给他做媒,头疼。
  沈煦点点头,“不错,配您正好。”
  大爷横眉竖目,“没大没小的,说什么呢!”
  沈煦这几年跟着四宝一起见过不少姑娘,有说给他的,有说给四宝的,可不论给谁,都是亲兄弟齐上阵。
  沈煦说:这是我弟弟,他没工作脑子还有点不好,唉,没办法,以后我就是结了婚也得带着他,得养一辈子。
  四宝说:这是我哥,三十岁了连个正经工作也没有,将来他结婚了我不但得养他还得养他老婆、孩子一大家。
  哪个姑娘听了这话不得跑。
  沈煦是个GAY可以理解,可四宝,你凑哪门子热闹?!
  四宝嘿嘿笑两声:我不想结那么早的婚,我一个人还没玩够呢!等过了三十五再考虑吧!
  于是,这两难兄难弟继续搭伙“过日子”
  回到家的时候四宝店门已经开了,沈煦把排骨炖上后来到他店里和他杀两盘棋。
  四宝:我二姐后天过来。
  沈煦:你三姐上星期不是才走嘛!
  四宝:她们就是太不放心我,你说我都二十七了,她们怎么还能以为我才七岁呢!
  沈煦:你要不以后都别结婚了,这大姑姐三天两头的踹门,谁家小媳妇受得了!你干脆做个sister boy得了,简称SB!
  四宝:滚!
  吃了午饭四宝要睡雷打不动的午觉,沈煦回了屋在电脑前窝着打游戏逛逛论坛。
  他看到了一篇挺火的帖子,据说是楼主的真人真事,讲述他和他的初恋故事。
  网上这样的帖子太多了,可这个人写的不知怎么的就特别合他胃口。
  初恋是高中时的同学,两个人交情很好,楼主一直没敢表白,就这样默默地爱了好几年。
  上了大学后,两个人距离远了,可还是常有联系,楼主想着等大学毕业他还是没找女朋友就表白。
  可惜他们上了大三那年,同学找了个当地的女朋友。
  毕业以后楼主还在断断续续写着和他同学的小故事,有时候是一通电话,有时候是一次聚餐。
  楼主说,等哪天收到他的喜帖,自己,就真的死心了。
  看完以后,沈煦干了件非常蛋/疼的事。
  他加了楼主的QQ,发了两个字:你好。
  干完他就后悔了,这在干嘛呀,饥渴到上网钓男人了?还钓个痴心不二的情种?SB!
  幸好楼主没回他,关了电脑后他回床补眠去了。
  迷迷糊糊间,好似又听到了那带点急切的声音。
  沈煦……沈煦……
  沈煦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摇摇痛到快裂开的脑袋,竖起耳朵。
  沈煦。
  不是幻听,有人来找他了!
  金毛他们回过头,只见不远处跑来十几个手持棒球棍的人,为首的那人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表情凝重。
  金毛拍拍屁股上的灰,没好气问道,“你们干嘛的?知道我是谁吗?”
  白衬衫上前一步,下巴微抬显出几分傲气,“知道,强哥,我是万辰。今儿炳哥让我来带几个小弟回去,您不会为难我吧!”
  金毛眼睛眯起,“你是万辰?”他当然知道李炳军有个得力助手叫万辰,只是一直没见过。听说和沈煦一样也是初三,当初李炳军想拉拢沈煦时,被拒了。狂妄的小子说是要靠自己的能力混到老大。如果沈煦说他是沈煦,金毛信,初三小子就该是这样莽撞、好强,不知天高地厚。可万辰说他是万辰,金毛还真不太信。
  这小子冷静老成得哪像是初三,说他大三都有人信!
  金毛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除了那张脸稍嫌年轻外,他周身上下找不出一点初三的痕迹。
  “我怎么没听炳子说要带人回去,你小子蒙我哪!”
  万辰嘴角扯出淡淡的笑,“强哥,不管你答不答应,今儿这人我是带定了,您要是不信,回头找炳哥问问。”
  万辰双手垂在身侧,沉稳冷静的气度,配着脸上淡淡的表情,语气不卑不亢,却压得金毛可话可驳。
  金毛真是小看了这家伙。
  带了这么多人来,再拿炳子压他,连面子也不用给了。
  “万辰,”金毛拿手指指着他,“你小子别太狂,小心夜路走多了摔坑里。”
  万辰:“谢谢强哥提醒,”抬眼朝沈煦望去,“你能走吗?”
  沈煦完全没预想到这种突发状况,一度傻愣在那里,直到万辰问他话,才回过神来。
  他不太情愿地“嗯”了一声。
  万辰说:“那就走吧,带着你那些朋友。”
  金毛再有意见,也不好多说。李炳军虽然只有高三,但和社会上那些有点本事的混混处得不错,下手够狠,金毛多少还是怵他的。
  再加上看万辰那样,如果他说个不字,那些带家伙的手下真有可能冲上来。
  到时候吃亏的还得是自己。
  沈煦一瘸一拐的走去王棋身边给他解了鞋带,张杭在一边呜呜地直叫,王棋恨恨地说:“煦子,别管他。”
  沈煦想了想还是给他解了,轻声说一句,“滚。”
  王棋和沈煦一起架着李达,走到万辰身边时,沈煦转过头来看了看他。
  心里,很不是滋味。
  送走了李达和王棋,万辰和沈煦沉默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沈煦身上有伤,走得很慢,有时候疼劲上来,他得坐路边休息一会。
  这时万辰也不说话,也不先走,只站在一边等着他。
  沈煦虽然想让他先走,可身体这样,能不能走回家还不好说,有个人陪着最起码他疼晕过去能帮着叫叫人。
  走到拐角路口,万辰开了口,“这边。”
  沈煦疑惑地看看他,再看看回家的方向,挨打的人是自己,怎么他倒糊涂起来了。
  “家在,这边。”沈煦好心提醒。
  万辰说:“不回家,去医院。”
  沈煦警惕地瞪着他,“去什么,医院,我不去!”
  万辰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又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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