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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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回避-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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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
  几秒钟后,卧室门被踹开,张坚强拎着一个啤酒瓶子跑了进来。
  接过酒瓶,我先是把手上的血抹在瓶子上,然后找了张纸点燃塞到瓶子里面,而后将瓶口对准厉鬼。瓶内燃烧的火焰瞬间耗尽里面的氧气,而外面的氧气往里汇聚,形成一股吸力,瞬间就将厉鬼给吸了进去。
  紧接着,我从床单上撕下一块布条,塞在瓶口,将雄精滴在瓶口上。如此一来,那厉鬼就算恢复过来,也难以逃脱这简易的镇魂瓶。讨丸余划。
  一切搞定,我让张坚强拿着瓶子先回去,我则房门锁上,然后给王局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善后。毕竟这种事儿,万一被邻居发现,一旦上了新闻报纸,影响肯定特别大。到时候王局迫于压力,必然要找个替死鬼把这个锅背下来。
  所以,于其做这种缺德事,倒不如先把这事给按住,把影响降到最低。
  王局也知道,今晚这事儿,有没有我,那出轨男都死定了,所以答应的很痛快。
  等我回到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距离斗尸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时间紧迫,我不敢耽搁,先是把行尸引入卧室,然后让张坚强和季当千找一些床单窗帘,把屋子的四面墙和天棚地板全部盖住,再往上面撒一些石灰。如此一来,那厉鬼就算是从瓶子里出来,也无处可逃。
  最后,屋子里只留下我和行尸。准备就绪,我将行尸脑袋上的黑布摘下,捏开它的嘴,拔掉瓶口的塞子,直接把瓶口塞进它嘴里。那厉鬼从瓶子里出来,自然而然要往行尸体内跑。等瓶子里的‘浑浊之气’,也就是厉鬼完全消失,我以最快的动作扔掉瓶子,把行尸的嘴封住。
  从外面把大澡盆搬进来,里面蓄满水,让行尸躺进去。
  水是阴气最重要的承载体,也是通灵的媒介之一。养尸时,最忌讳的就是让尸体碰到水,而我现在反其道而行之,就是让行尸和厉鬼相互融合。
  一开始行尸没什么反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水里开始不断冒出白色的气体,像是烧开了一样。几分钟后,行尸猛然睁开眼睛,一双眼球变成摄人心魄的血红色,跟它对视的时候能感受到无边的怨念。
  与此同时,他干瘪的身体也开始疯长,眨眼功夫就变得圆润起来。而且身上的白毛颜色越来越重,最后竟然变成了黑色!
  这是我第一次炼尸,我没想到附魂的反应这么强烈,竟然让一具白毛行尸,愣是变成了黑毛!而我的道行,远不能控制黑毛!尽管我已经尽最大能力,强行压制黑毛,但它的胳膊还是缓缓举了起来,非常的‘不听话’。
  而且我越发感觉胸口发闷,阴气不断往体内侵入,而就在我即将控制不了它的时候。房门突然被守在外面的张坚强一脚踹开,下一秒,甄甫玉不顾香灰和石灰的震慑,义无反顾的冲了进来,强行上了我的身。
  甄甫玉虽然对我的阳气没有半点帮助,但对阴气的亲和力却特别强,尽管我体内的阴气越来越多,但在甄甫玉的帮助下,却并未让我直接猝死。而且随着阴气吸收的越来越大,我对黑毛的控制力也越来越强。
  眼瞅着它高高举起的手缓缓放了下去,我这才松了口气,在脑海里问甄甫玉:“你怎么知道我快控制不了它了?”
  甄甫玉淡然一笑:“相公你想要控制它,首先要跟它二者之间产生一种联系。同理,甫玉跟相公的练习比它可强的多,无论相公发生了什么,甫玉都可以第一时间知道。”
  原来是这样,有甄甫玉陪在左右,我感觉莫名的安心。只是,问题也随之而来,我必须在甄甫玉的帮助下才能控制住黑毛,而甄甫玉在我体内停留的时间越长,对我的伤害也就越大。此时距离斗尸还有半个小时,再加上斗尸的过程,至少也得一个多小时。
  这一个小时,足够甄甫玉把我给妨死了。

☆、第122章 斗尸

  无论以前,还是现在,或是将来,时间二字对我都是异常重要。但老天爷就是喜欢给我出难题,甄甫玉离开我的身体。我就控制不了黑毛。不离开,就会对我的身体造成非常大的副作用。最严重可能当场猝死。
  这似乎是老天爷对我的警告,不要做力不能及的事情。
  而就在我骑虎难下之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吆喝声:“乖徒弟,在家吗?”
  听到这声音,我和张坚强同时一愣。季当千不知道我在青市发生了什么,一脸疑惑道:“你师傅张玉修不是早死了吗?难不成回魂了?”
  我叹了口气:“哎,一言难尽。”
  虽然我特别讨厌卞老头,但不得不说,卞老头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有本事的。此时此刻,他的突然到来,倒是有点雪中送炭的味道,我赶紧让张坚强把他带进来。与之前一样,卞老头身上还是穿着那件破囚服,肮脏邋遢,跟乞丐没什么两样。他进来也就算了,还捎带着引进来几只苍蝇,嗡嗡直响,烦人得很。
  瞧了瞧屋内的石灰和香灰,又看了一眼黑毛。根本不用我开口,卞老头就知道我干了什么。脸上挂着一抹坏笑:“你整天说我心术不正,看起来,你也好不到哪去。连凶尸都炼出来了。说,是不是有什么好买卖?要不然咱俩合伙一起干?”
  我啐了一口,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卞老头出奇的淡定。只是随口说了一句:“我当是什么事儿呢,原来是跟同行结下梁子了。别的话我也就不说了,你可一定要赢,别给我丢脸。”
  我心里一阵郁闷,没好气道:“我连控制都控制不了,还赢个屁啊。”
  卞老头掏了掏耳朵,脸上挂着一抹活该的表情:“谁让你半路跑了,要是跟我学到现在,别说是黑毛,就算是老雕,你也能控制得住。”
  这老家伙的脸皮之厚,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当初究竟是我半路撂挑子跑了,还是他倒腾点钱就出去享受逍遥?当然了,这些事儿我都懒得跟他掰扯,像他这种人,就算是当面知道自己做错了,一扭脸就忘到九霄云外,以后该怎么缺德还怎么缺德。
  我越看他越烦:“你到底来干什么?”
  刚才还一脸傲气的卞老头,脸色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搓着手,嘿嘿傻笑:“好徒弟,借我五百块钱呗?我先把临街大排档的帐还上,那小老板以前是混社会的,说是再不还他钱,要卸我一条腿。你人心看你师父,下半辈子拄着拐棍?”
  我就纳了闷了,卞老头在青市是出了名的二皮脸,不光穷,而且经常吃白食。那些摊主究竟是脑子有坑,还是神经短路了?怎么每次被坑完了,还赊账给他?
  虽然烦躁,但是转念一想,我却又计上心头,冲卞老头说道:“借你钱可以,你先帮我把这黑毛镇住。”
  卞老头没有半点犹豫:“这好说。”说着话,他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黄符纸,往凶尸脑门上一贴,拍了拍手:“欧了。”
  我尝试着解开控制,结果黑毛一动不动,像是雕像一样。刚才让我焦头烂额的难题,没想到被卞老头这么轻松的解决了,心里不禁感慨,以卞老头的能耐,要是用在正道上,现在不说是富翁,也至少奔小康了。
  这话我跟他说过不止一次,可每次他都不耐烦的摆摆手:“我都一把年纪了,还上哪门子的进,混一天是一天。”
  碰上这种奇葩思维,着急是没用的,我也懒得再管他,塞给他五百块钱把他给打发走也就是了。
  虽然现在夜已深,但带着一个凶尸招摇过市还是不妥的,为了掩人耳目,我找了件大衣给它披上,再找块黑布把脸抱住,乍一看之下像是从中东过来的‘mu’斯林。一切搞定,我便带着他前往约定地点。
  我本以为,这是我和林荣之间的对决,结果到了一看,现场居然聚集着不少人,大部分都是永记茶楼见到的那些人,其中还有不少年轻人,估计是来‘观摩’的各门各派的大弟子,这也算是为‘天龙大会’预热了。
  林荣早就到了,双手抱胸,正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身边还跟着上次见到的那三个男人。
  “赵文军,你比约定时间迟到了五分钟,要是再不来,我还以为你临阵脱逃了呢。”林荣眼神戏谑,似乎根本没把我当成对手。倒也是,他们是‘专业’养尸人,像我这种门外汉,自然是很难引起重视。
  现场之所以来了这么多人,主要是沾了天龙大会的光。
  见我来了,原本平静的现场,立刻产生一阵骚动。那些上了年纪的前辈,当着晚辈的面,冲我指指点点,似乎压根就没料到我真的会赴约。
  有几个大嗓门的,明明是在说悄悄话,但声音却大的周围所有人都能听见。
  “等会儿都学着点,林荣虽然年纪轻轻,但师承郑元庭,能耐不俗。”
  “对对对,都学着点,看看人家这尸是怎么养的,要是能学个一招半式,受用一生。”
  “对了,你们知道这个赵文军是什么来头吗?”
  “不太清楚,脸生,没见过,估计是从哪个山沟里蹦出来的野仙吧。”
  现场虽然没有人戳我脊梁骨,但从字里行间也听得出,没人把我当回事儿。反观林荣,仗着郑元庭的威风,颇有几分万众瞩目的味道。至于这个郑元庭,但看外表,绝对是个高知识分子,可他斯文的外表下,却透着无尽的野心,必然是个狠茬子。
  在我的注视下,郑元庭迈着稳重的步伐,缓缓走到我面前,脸上挂着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表情,似冷非冷,似热非热:“小哥,我给过你机会,为什么还要往坑里跳?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在郑元庭身上感受到莫大的压力,说实话有些心虚,但事已至此,我已经没有退缩的机会了。我深吸一口气,稳了稳心神,笑道:“郑前辈,王局的事儿说不清,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我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跟你明讲,王局的队我站定了。”
  我本以为郑元庭会发怒,结果他却发出一声轻笑:“呵呵,有点魄力。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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