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河心里发冷,嘴上却带着若疏若离的微笑,跟着南黎辰一起出了办公室,两人慢慢的走进了电梯。
“穆河哥,你说的那个朋友,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啊?”南黎辰撇撇嘴,狂妄的说:“丑女我不要!女汉子也不要!GAY不要!不会做美食,不会整理房间,不会做糕点的也不要!对了,还要会养藏獒,否则我都不要!”
所谓助理,自然就是贴身照顾自己日常生活的人,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南黎辰对于助理的标准可真不是一般的高。偏偏南黎辰自己又是个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富二代,啥也不会亲自动手做。
这也是为什么南黎辰他大哥过不了三天便要为他再找一个助理的原因。如果不尽快给他再找个助理,向来邋遢慵懒,却又无比洁癖的南黎辰没人照料生活,他可能会死在自己的狗窝里!
“知道了……”穆河无奈的点点头。
唉,真的不知道南黎辰身为一个身价尊贵的当红明星,他这奇葩的性格究竟是怎么样出来的,难道豪门世家的公子真的就这么纨绔吗?
刚刚送南黎辰离开野魅,手机铃声便在夜里响起。穆河掏出一看,立刻喜上眉梢,“阿默,下车了吗?恭喜回归s市,你现在就来X街找我吧,我已经帮你找了一份工作。”
仗着是夜色朦胧的时候,跟踪拍照的狗仔们可能不会知道自己的行踪,南黎辰大胆的开着自己的黑色劳斯莱斯在热闹的街道上狂奔。
一排排的霓虹灯发出耀眼的亮光,照着四周的商店和房屋。打开车窗让大风从两旁灌进车里,戴着墨镜遮住自己的脸,将车里的摇滚乐开到最大的声量,这是南黎辰最享受的时刻。
南黎辰在街上炫车技般飙车许久,突然,眼角的余光望见对面一家旅馆门口,走出了一个男子消瘦的正面身影。
这张脸……
南黎辰漂亮的桃花眼蓦然一眯,轻轻的踩刹,将车停在了路边。
南黎辰从车里出来,仔细的在四周找寻着刚刚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可繁华喧嚣的夜城市人来人往,并没有他要找的那个人。
南黎辰愣了一下,良久才嗤之一笑,觉得自己大概是眼花了。那个讨人厌的家伙早就在六年前离开了s市,怎么还会在这里出现呢?
转身,南黎辰又坐回车里,伸手将音乐从劲爆的摇滚调到了优美的抒情乐。静静的听了一阵子,南黎辰叹口气。夜太漫长了,他还是去找个女人吧。
沈默是晚上八点下火车到的S市,不对,其实对于他,应该说是回S市才对。
望着如今的S市人来车往,繁华似锦,沈默抬抬眼睛,举头望着发出朦胧光晕的一排排霓虹路灯,心里突然生出无限的涩然。
他终于又回到了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这里曾有他许多的童年记忆,少年欢乐,青年梦想,可是对于现在已经三十岁的他而已,却因为六年前的那件事,变的太陌生。
沈默,男,今年三十岁,刚从外地回到S市,暂无工作,身上仅有少得可怜的积蓄,如果他再不找个工作挣点钱,估计他连明天租房子的钱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沈默抿着嘴无奈的苦笑。
果然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想他曾经是BJ大学的毕业生又如何?没有家世和背景,在这个拼爹乃至拼干爹的年代,家在小县城,父母只是普通工薪辈的他根本就什么也不是。
叹口气,沈默不再让自己多想,拦了一辆出租车便到了幼时发小叫他去的地方。远远的他望见了一座名为野魅的高级会所,自己要找的人正等在门口。
沈默走了过去,还未开口,穆河已经看到了他,迎上来,两人轻轻的抱了一下肩。
“阿默,欢迎回家。”
沈默点点头,“多谢。”
穆河望了望六年不见的好友,只见他身体瘦削,已经是深秋的季节还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文沉稳,可是因为抿着嘴不苟言笑,却给人十分闷重的感觉。
穆河不知道六年前,沈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然会一声不响的就离开了S市,从此六年都没有消息。就连他作为他的唯一死党,都是上个月才接到他要回家的消息。
可是看沈默如今沉的如一潭古井的老成模样,不是亲身经历了不要般的事,根本就不会这个样子。
这还是他记忆里那个最会读书,最聪明,最喜欢谈天说笑的小伙伴吗?穆河心里不好受,走上前伸出手紧紧的抱住好友。
“兄弟,我已经给你找了份工作,你放开点,什么都过去了。”大力的拍着沈默的肩膀,穆河在他耳边如此说。
沈默身体一愣,反抱了一下穆河,随后就将他推开,“你给我找的是什么工作?”
“助理。”身旁突然传来一个男子阴沉的嗓音。
穆河一回头就看到了南耀飞,微怔后弯弯腰,“老板也出来了。”
说完就微笑着对沈默说,“阿默,这是我们老板,也是这次要招你当助理的人。”
南耀飞望着穆河对沈默说话时的温言柔语,再想想他在自己面前一句句疏离的老板,一次次故作敬意的尊礼,心里便如养了一头兽,恼怒随之而起。
因为野魅的特殊性质,穆河并没有将沈默带进去,而为了让南耀飞对沈默放心,又必须让南耀飞仔细的对沈默进行了解,也算是一个面试吧。
所以在一家咖啡馆,南耀飞坐在一边,盯着另一边并排挨着坐在一起的沈默和穆河,突然淡淡的问道:“ 沈先生原是S市的本地人?”
“是的,不过家里只是在小县城而已。”沈默如实相告,神情温润,眼神静柔。
南耀飞点点头,继续说道:“沈先生,我是要招你当我手下一名艺人的贴身助理,所以不得不对你的背景有所了解,还请你如实相告。”
他手里竟然有艺人?
沈默有些疑惑南耀飞的来历,不过看他穿着一身名牌,气质尊贵,看的车也是极为昂贵的法拉利,沈默又相信了他的说法。
但是对于穆河是怎么跟这样的有钱人认识的,沈默就不了解了。
“这是理所应当的。”摇摇头,沈默淡淡的说:“南老板请不用客气,但凡您问的,我都会知无不言。”
其实南耀飞开头问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比如沈默会做些什么,会不会做饭,会不会照顾人,会不会整理房间加喂养藏獒等。
偏偏普通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自小因为爸妈要忙着上班,沈默很早就是自己照顾自己,所以对于南耀飞说的那些问题,他都会做,根本就不在话下。
可是说到那个藏獒,沈默就有些疑惑了。
“我家里原来也养过藏獒,所以对于它也不怕,南老板,难道我要助理的那位先生,家里也养了藏獒?”
南耀飞与穆河对视一眼,点点头,很不自在的咳咳两声,“这位艺人性格有些……特殊,而且脾气也有些不好,以后还要沈先生多多包容。”
“南老板太客气了。”沈默没有多想。
“沈先生各个方面都合格,明天你就可以来上班了,我会让小穆接你到上班地点,但是有些话,我不得不提前对你说好。”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爱你们爱你么~~~
☆、恨死了他
“请说。”沈默听到了南耀飞对穆河亲密的称呼,心里微微有些惊讶,但是不多嘴、不多想一向是他最大的优点。
“因为你的工作是贴身助理,再加上艺人的身份比较特殊,所以还要麻烦沈先生不要自己另住,得跟自己要照顾的艺人住在一起,可以吗?”
沈默微微有些惊讶,他还并不知道他要当谁的助理,相互间也不认识,他们明天就要住在一个屋檐下?
但是一想到自己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若是他还另外去租房子的话,生活的确会过得比较困难。沈默点点头,“好,那么请问南先生,我要住在哪里?”
“你要随着艺人住在他家,照顾艺人整天的生活,若是艺人要外出演出,你身为助理也要随行。”南耀飞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资料,“这是合同,沈先生请看看,若是没问题就签了吧,明日一早九点就可以来上班了。”
沈默将合同仔细的看了一遍,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南耀飞来头真的不小,他手下不但有一家不知道是干什么的野魅,他竟然还是一家著名的娱乐公司天河的幕后老板。
合同上把工作信息都写的很清楚,沈默身为助理,必须与自己的老板同住,照顾他的一切生活上的一切日常起居。除非是公司将他开除,否则在一年的时间内,沈默不准自己辞职。
虽然对于这一条规定感到有些不合理,但是看到最后的月工资栏写着五位数字,沈默点点头,接过穆河递过来的笔,在这份合同上飞快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南耀飞满意的笑了,伸出手来,“那么就请沈先生做好准备,收拾一下,明早来J街大道12号楼上班吧。”
解决了工作问题,沈默平静的脸上总算是有了一丝的笑意。
第二天,穆河果然一大早就来到沈默暂时定的旅馆,带着沈默的东西来到一座工作大楼。
穆河告诉沈默,这里就是他要工作的地方。沈默抬头望了望公司外观碧绿的落地窗,点点头,说了声好。
穆河没再多说话,直接领着沈默从电梯到了天河娱乐公司的最顶层,经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一间隔着玻璃的大房间门外。
“阿默,你要照顾的艺人就在这间工作室里,他是歌星,有时候会有些难伺候,你忍着点。”
穆河不放心的叮嘱一番,见沈默点头应允才回头,正准备敲门时,只听工作室里头传来一个玻璃杯砸落在地的声音,发出重重的声响。
接着就有一个男子的怒吼:“我说了我练歌的时候不喝咖啡不喝咖啡,你怎么搞得!”
穆河叹口气,对已经皱起眉头的沈默讪笑着解释:“这个……艺人嘛,总是要保持艺术灵感的,一旦找不到总会容易脾气暴躁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