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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政府体制的实际运作来看,把它称为“专制政治”并不准确,也不公正,它会使人误入歧途。这种体制实际是简单纯粹的家长制统治。所以可以确切地说,孝道是土生土长的唯一的中国人的宗教。
表面看来皇帝的权力似乎是绝对地无边无际,但事实上不是那么一回事。皇帝就像每个家庭中专断的大家长,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多不少,恰如其分。宗法制观念是理解中国整个政治制度的最重要的一块敲门砖,是这一体制中最基本的理论依据。在中国,老百姓的不满往往不是由于官府专制和干涉过多,而是由于官府对他们漠不关心,过问太少。
在评判官吏的政绩和才能表现方面,人们享有高度独立的言论自由。这种普遍民主的精神在一般西方人看来是一个最典型的畸形物,因为他们找不到打开中国政治体制这个谜团的钥匙(《真正的中国佬》中的《中国人的政府》)。
看来,不但一百年前的外国人打不开这个谜团,现代中国人也迷惑于其中了,而这个迷惑不是从别处,正是从那些外国人那里来的。
让各位难以释怀的是,是你知道许多中国历史上黑暗的“故事”,却不知道中国传统政治的“理儿”;也不知道,那些“事儿”与“理儿”虽然对立,却是同时存在的两回事,不应该拿那些“事儿”废了相应的“理儿”。就拿西方来说,在二十世纪出现了多少无比黑暗的事儿,从德国,到俄国,到中国,……那都是从西方传出的吧,你可曾同样地分析过那些西方的理儿?
一个老外对十九世纪中国政治的切近观察
我们后世人读史,一般都是从文字史料出发,可是,材料是“死”的,赶不上“活”的切身观察。不管记录中存在怎样的问题,让我们还是看看那些“口述历史”,看看“当事人”曾经是怎么说的吧:
中国人对官府的苛捐杂税和贪污腐化、歪曲正义的事情可以不置一词(更谈不上反抗),默默忍耐。实际上中国的民众绝不是感情迟钝、呆头呆脑,像有人所宣称的那样。他们一般也不是由于惧怕官府,或为躲避惩罚才忍受欺压。对待地方官,他们绝对没有像对皇帝那样谨言慎语,而会很自由大胆地指责和批评他们。对一般比较温和的敲诈勒索,他们不会起来反抗,除非确信反抗能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实惠。但地方官的行为太过分时,他们就会立即作出反应。
清朝的地方官员一般要履行三种职责,他要负责维持一方的安定,要负责收取或减免朝廷的捐税,另外,他还要保证百姓对他毫无怨言,彼此相安无事。任何人如果忽视了这一点,伤害了百姓的感情或者激起了民愤,或迟或早他一定要倒霉。无疑,公众舆论对规范各级官员的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遇到这种情况,中国百姓有他们独特的处事方式,一方面他们克制和忍耐,一方面也有他们成功的抵制方式,并由此取得辉煌的胜利(《真正的中国佬》中的《中国的官与民》)。
于是,何天爵先生又举出一个例子,以证实这一番道理,并告诉我们,中国的老百姓在什么时候、使用什么方式来发挥他们的作用。
这不是很有趣吗?
如果“歪批三国”,说中国的老百姓装作软弱,诱使地方官(或他的对立面)犯错误,作出过分的举动(在他的故事里是税收一涨再涨),这,该算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啥子个历史观点
《读书》上有文章提出:在中国一个半世纪的历史中,一言以蔽之,“国家建构”蔚为主纲,成为通常所说的“中国问题”的核心所在。而此刻中国,正处在由传统伦理文明秩序向现代法律文明秩序的转型之中,是为这一进程的收尾阶段。东西方各大文明都曾经历了从“宗教文明秩序”、“伦理文明秩序”到“法律文明秩序”的进程,中国似乎不脱此径(许章润:《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载《读书》2010年第9期)。
在另外一篇文章里,周有光也有类似的提法,他说:人类的思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神学思维”,都是迷信;第二个阶段是“玄学思维”,是讲信仰;第三个阶段是“科学思维”,讲究实证,三种思维全不一样(周有光:《今日中国的大学与大学教育》,载《读书》2010年第10期)。
这些个“历史观点”,这些个“顺序”,在我看来,真有点莫名其妙。而且,都是照搬外国(没一个是“中国中心观”)。其中一文还说:不讲民主,不就成君主吗?——各位看看,是否“驴唇不对马嘴”?——我想,有些人恐怕永远明白不了,我们中国可能是有着完全不同的一条道路的。并非这些乱七八糟的“老古板”。
照我说来,“将来有一天”,中国就会走上一个既非“专制”,又非“民主”,而是“回归传统”的“国家建构”,——表面看来,这只是“一个人的战争”,其实却非我一人的主张。
不过,许先生为了所谓“国家建构”,最终提出了中国现下“道统”申明的问题。这或可说明“吾道不孤”,不过“再建道统”,可没有现成的简单答案。
在近百年时间里,中国人“放”“废”了自己的“皇极”和“大公”(参见笔者与刘洋合作关于土地改革的文章,载《二十一世纪》2009年第2期),而依傍外人外力,贪图简便答案,宁肯大脑弱智化,偏爱那些白开水口号,以致迷信什么“科学”(记得过去党国曾专批过科学至上)、“民主”、“法制”、“阶级斗争”……看似简明扼要的东西,——其实,世上哪有那么简便的事呢!
不解决三大误读,就是假爱国
最近,网易读书视频发表了“高王凌谈中国历史的三大误读:人口负担、经济剥削、政治专制”,在我看来,这些自然都是大问题,有必要再谈,甚至反复地谈。
其原因之一,就是今天社会上仍充满了无数的“陈词滥调”、对中国文化的“污蔑之词”,比如:
一、人口(社会史):人口过多,资源奇缺,环境破坏,食品短缺,民不聊生,发展无望……
二、地主(经济史):强占土地,残酷剥削,欺男霸女,垄断乡里,暗无天日……
三、专制(政治史):帝王世袭,专制集权,生杀予夺,无法无天,无自由无人权……
处于这种情况之下,中国文化还有何“可爱”可言?如果各位一方面高谈“爱国”,一方面漠视“三大误读”所涉及的那些问题,你不觉得这中间存在很大的无法调解的矛盾?那,你“爱”的究竟是什么?
以下我要说几句严厉的话了(往往我是留有余地的):
这三个问题涉及“三宗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污蔑传统罪。怎能等闲视之?
谁若不能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有意无意地站在中国文化传统的死敌一边;或是表面说一套,实际另一套,——那就更是用心险恶了!
我还要补充说明:有人总以为世界上只有“民主”与“专制”两个对立面,不管它是一种“常识”,还是“从小听来”的,我在访谈中已经表明:中国传统政治既不是“专制政治”,也不是“民主政治”,——以前你可能没听说过,以后可不要大惊小怪了!
此文可能冒犯了自百年以来,自九十年、六十年以来,从小学,到中学、大学的无数毕业生和大人先生,那也是迫不得已,各位实在是该猛醒一醒,不再以讹传讹,将错就错了,因为,这都是罪过啊!
民主原来也有或然性问题
民主,也有个“或然性”问题?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竟然说“民主”也能导向“专制”?
倾读施京吾先生《从历史实践看民主与专制的关系》(《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他就说出了这一层意思。看来,施先生是比我专业多了(每每在文章里说了“自谦的话”,就会被批评者抓住,原来你只懂得一点点啊,有限的很啊——取消你的发言权,“打翻在地,再……”令人无所措手足)。
他说,“民主制”在历史上确实造成过严重后果。因此,我们不能一相情愿地认为,民主的历史与现实都是不能置喙的“好东西”,否则,宪政理论家们对“民主”的大量批判,岂不成了捕风捉影(按:浅薄如我辈,就不知道还有诸如此类的“大量批判”)?
比如,从雅各宾专政、拿破仑统治直至希特勒极权,他们的政权都是通过民主制“选举”产生的,都拥有“民意”基础。尽管这些暴力统治最终被推翻,但付出的代价异常惊人。
施先生接着声明,但我们别忙责备和否定“民主制”。
为什么呢?
因为在历史上,“君主制”也产生过许多罪恶,产生过“专制”(在大多数读者心中,中国历史上那罪恶那案例可是举不胜举啦)。但它(传统政治)与专制之间的关系(不过)是种“或然性”关系。
“民主制”也一样的:“君主制”是主权问题,其专制性是“或然性”问题;因而民主相对专制也只能产生“或然性”结果,它自身的无限性特征反而会暴露其专制性:拥有选票同样也能选出一个暴君。
好,就介绍到这里吧!
按:我写作此文,并不是要参与到“宪政理论家”的“大量批判”中去,凑什么分子,更不是要“反民主”(尽管很容易被这样误解)。我的意思,不过是给中国传统“辩诬”,或者至少,要给她一个“对等地位”罢了。
中国并非专制主义的又一举证
我在关于乾隆的一本小书《乾隆十三年》中写道:皇帝还有一些基本原则(如道统)要遵奉,有法律条文的限制需要顾及,怎能说“最后为一人决定”(这是儒家最基本的政治主张),就是“专制”或“专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