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朝廷(乾隆三部曲第二部-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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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朝廷(乾隆三部曲第二部-出书版)-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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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其他各方面史料也可印证,清代出现了“全域性开垦”,势头及于历史上从未开辟的深山老林、生荒地土,其中最著名的新开发地区有西南、中南及东北等地,相对于明代经济重心偏于东部运河一线,已形成极大反差。
  经过清初“恢复时期”的持续开垦,到雍正年间(1723~1735),中国造报耕地数字达到9亿亩。估计民国初年造报的14亿亩耕地中,可能有12亿亩,是为乾隆年间(1736~1796)已经开垦。
  可是当康熙年间(1661~1722),中国还有大片的荒芜土地有待开垦,圣祖皇帝却持相反观点,表示:“内地实无闲处”,“此外更有何应垦之田”?
  圣祖之后,世宗皇帝重新强调土地开垦,史称:“雍正间督各省开垦,颇用以厉民”(特别是在中州河南等地)。引致朝野不满。
  因此高宗皇帝甫一即位,便一面声称:内地开垦一说,断无其事。各省督抚亦断不得以此为言;一面减税免税,甚至对耕地面积的统计都不复关心。“长时段”历史不好解释短时段“事件史”,这是一个例证。三十年内,政策在三个皇帝手里来回变动,由什么“客观原因”可以解读?
  清朝皇帝是不是“错了”,也有学者于此“斤斤计较”,却忽略了作为一位“当事人”、“口述史作者”,是没有所谓“对错”的。对传统的“宽政”缺乏了解,也不免带入现代的“先入之见”。
  所以到乾隆初年,中国的耕地数字就固定下来。中国传统的经济政策出现了历代没有过的大转向。今人对此可能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事实上却非同小可。
  尽管这些都属于经世派的学问(参见《皇朝经世文编》),可惜的是,清人对自己这些东西,从没有好好总结过。一直等到很久很久以后……中间还走了一段大弯路。
  为什么要这样说?事情还要追述到半个世纪以前。据史料记载,1950年1月访问苏联期间,毛泽东曾说,“中国人吃饭难是个普遍的大问题。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发展农业,扩大粮食耕作面积”(《汪东兴日记》)。同期陈云也认为:“农业增产有三个办法:开荒,修水利,合作化。这些办法都要采用”(《陈云文选》)。在毛泽东编辑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也认为土地开垦还大有潜力可挖。……这种情况,直到很久以后才有所改变:1970年毛泽东与斯诺谈话,才承认中国没有什么土地可以开垦(其间也不是“一无所获”,但开垦的都是边际土地,成本较高,而且所得不及每年城市化的“消耗”,因此中国耕地面积仍停留在以前的数额)。
  又过很久以后,最近我才想到:这种思想在本质上是不是改变了呢?怕是未必。农业学大寨,开山造地,各地退经还粮(特别是在广东、福建),恐怕仍然是“扩大粮食耕作面积”,仍然是一种“开荒”。
  如果早读一点清史,读一点康熙、乾隆的谕旨(那些个所谓“错话”),是不是会好一点呢?我就不知道了……
  三、老大难的多种经营
  下一步面临的问题就是,如果说耕地已经开发殆尽,将如何谋求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清代耕地的增加远不足以解释农业总量的提高,又应从哪些方面去寻求这些方法和原因?这是中国历代没遇到过的重大挑战。
  如果说“三百年为一个历史”,我们也可以说,在近几十年里,这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最初的口号是“以粮为纲”,但与它的后半句“全面发展”,就不免成为“悖论”。所以后来胡耀邦称之为“以粮为纲,全面砍光”。这里面原因很多,我们只能集中探讨它的“技术方面”,而且仍是从清史出发。
  清代新的探索始于康熙,期望农民不再“狃于种地”,开展畜牧等他种经营(康熙五十五年上谕);继之以雍正,于土地增垦、“竭力耕耘”外,提倡“山泽园圃之利、鸡豚狗彘之畜”,展宽农业经营方向(雍正二年上谕),而完成于乾隆,不独以农事为先务,而兼修园圃、虞衡、薮牧之政。
  这一经济发展政策的主旨,就是不再亟亟于土地的开垦,而在已有的耕地上做文章,提高其利用水平,特别重视五谷以外的作物种植,及农耕以外的各种经营。其含义已不止于“精耕细作”(据许倬云研究,中国汉代农业已进入这一层次),而在于经济作物等“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工业和商业的广泛增长。遂为中国经济指明了一条极具可行性的发展道路。
  后来有估计说,中国农民经营“副业”的收入,一般占农副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农民中约有五分之一以上专门依靠副业过活。如果加上“工业”部分,相信清代数字还要高出许多。
  总而言之,清代的经济增长,可以说全与“贸易”及“交换”有关(尽管只涉及商业交易的一小部分,清朝关税在乾隆年间仍增长了四倍)。它成为土地开垦之外,对清代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一个因素,也是清代经济发展的最大成就。这虽非政府一手造成,政府政策的作用却不可小觑。
  这一切都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利好”消息:有材料表明,佃户改种高产值经济作物,依旧交纳稻谷田租(如我在广东所见之买税);同量田地上耕作者增加,导致亩产量得以提高,田租反而下降,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参见拙作《租佃关系新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
  反观当代,一般认为,土地改革以后有一个“黄金时代”,其实大可商榷。根据统计数字,到1952年,中国粮食总产恢复到战前水平,人均产量却有所下降;经济作物的下降更是明显,如油料、烟草、茶叶、丝茧的产量降低了一半左右;而且以后很久,这部分生产都未能恢复起来。
  到1956年,集体化以后的第一年,问题就充分暴露出来。1956年中,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5月6日:“一五”计划前三年烤烟生产的计划都没有完成,原因在于指导错误以及价格政策等;9日:越来越尖锐地感觉到油料供应不足;10日:农村副业、手工业生产大大下降,是造成当前农村市场不活跃的重要因素;24日:去冬到今春不少地区农村副业大大衰落;6月6日:由于领导机关重视不够和长期以来收购价格偏低,江浙两省桑园面积和产茧量,目前只相当于战前的54%和35%;据农业部统计,今年花生、黄麻、甘蔗播种面积都在减少,许多地区副业生产下降了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特别是养猪减少;7月:中央农工部副部长王观澜报告,浙江副业严重下降,江苏长江两岸地区副业产值一般亦下降了30%~80%以上。
  毛泽东为此专门起草了一份通知:河北省粮食以外的农产物占产值百分之七十一,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数目字。其他各省情形与此有些不同,但粮食以外作物及副业的产值至少占百分之五十,或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注意多种经营,否则就是一个很大的偏差,甚至要犯严重错误。
  生猪的出栏头数从1955年下降,1956年下降为6157万头,比1954年减少20%左右。1956年出现了全国大牲畜数量的首次下降,从此开始了一个持续下降的过程(1957年、1958年分别减少390万头和610万头)。
  而且,极力强调粮食生产,粮食问题并没有解决。在集体化的前十年(1956~1966年)粮食生产是零增长,后十年(1967~1977年),仅仅是总量增长,人均并无增加。在大饥荒时还能依靠四川、黑龙江,改革前夕则几乎没有一个省份还可调出粮食(不要说防灾,以后的“工业化”、“城市化”皆失去依托)。
  当年“以粮为纲”的做法,不但没有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反而害苦了那些先进地区。类似的问题,在历史上就存在过,如雍正皇帝曾一度批评广东和福建的“舍本逐末”。继1982年福建之后,1983年、1984年我两次赴广东考察,目的就是看看在“放开”之后,地方经济将向何方“自由”发展(我在那里也遇到老人恳切陈情,希望上头放宽粮食政策)。
  简言之,在中国这一农业古国,自发展的早期阶段,粮食生产都是丰富而有余裕的,曾几何时,一些地方改而经营其他经济作物,因此不得不进口粮食(如广东、江苏、福建等),这是一种进步,而不是倒退;如果“倒行逆施”,强令其“自给自足”,结果将会放弃其领先地位,即使获得一时成功,却最终无法解决该地区的发展问题。
  “以粮为纲”的问题,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得以解决,《杜润生自述》中说:1981年中央批转了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13号文件),它关系到健全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业生产的战略方向等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生产结构问题和责任制问题至少是同等重要的。两项政策,一条是包产到户,一条是多种经营,从此把农业推进新的体制和新的生产结构。
  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存在着很大的误解。好像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都主张重农轻商,就只种粮食,不搞多种经营。实际上“多种经营”是禁不住的,在有些朝代还很发达,——《自述》在这里即引述了高王凌的研究。
  1982年秋,我把文章初稿交给发展组。当时小组正准备下乡调查,题目是“包产到户以后”的政策走向。“带头大哥”宋江看好它,来信说:“不仅文章对现实有借鉴意义,而且对改变史学界的学风有一定价值”,并决定打印若干份,送中央书记处。多年以后,据友人唐晓峰回忆,王岐山曾拿此文向他显摆。
  当然,这一问题的解决还须分两步走,没有八十年代中在粮食问题上的“放手”(所谓农村改革的“第二步”),则还不成(参见广东和江苏的例子)。
  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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