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怪孙明俊脸色差,他跟微微冷战了一晚上连觉都没睡好,第二天又得早早地爬起来上班,哪里有心情出门时还记得跟保安打招呼?他所在的公司八点钟准时上班,加班是家常便饭,微微的工作时间朝九晚五非常准时,却从来不给他做饭吃,所以一早起来出门买早点,想起来更是心酸。
孙明俊走到门口的车站前,在旁边的小摊上买了根玉米,就站在那里啃起来。他旁边有一些等车的上班族,有的也拿着面包在啃,看到公交车来了就匆忙收在包里,再随着人群挤上车去。
雷展鹏在远处看了一会儿,像这种辛苦恣睢的人生他是从没有经历过也没有亲见过的,这算是第一次仔细观察,并觉得十分新鲜。孙明俊啃玉米的样子在他看来也很有趣,明明一副白领精英的打扮,却像仓鼠一样用牙齿把玉米粒一颗一颗撕下来,迅速嚼碎了咽下去。他边等车边站着用完了早餐,然后转身去找垃圾桶。
弯下腰扔完垃圾,孙明俊抬起头时刚好迎上初升的阳光,晃得他有些睁不开眼。他眨了眨眼睛再看向前方的时候,雷展鹏就像自带光晕一样,神气地站在他的面前。
“这么巧,你在这里等车啊。”雷展鹏微笑着冲他打招呼。
“嗯。”孙明俊对这种自来熟的人通常没什么好感,总觉得这个人整日无所事事,应该会睡到日上三竿再起床,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早起来遛狗。
对了,遛狗!
孙明俊心里一惊,再定睛看到雷展鹏身后那只摇着尾巴的哈士奇,顿时如临大敌。他怎么把这回事给忘了。
“来,二毛,跟叔叔打招呼啊。”雷展鹏故意把绳子往前带了带。
得到主人的鼓励,二狗腾的一下攒上前去,孙明俊往后一躲,险些打了个趔趄。
“叔叔不要这么冷淡嘛。”雷展鹏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牙。
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常识?孙明俊内心忍不住暴躁,看不出来别人怕狗吗?
雷展鹏见状知道自己真的快把他惹毛了,才出手把狗带开,陪笑着说,“早上只吃那么点不会饿吗?这个给你。”说着,他变魔术般递了一盒牛奶过去。
孙明俊愣住,这个人跟他不过才见了一次面,他们一点也不熟好吗?什么时候这个城市变得这么诡异了,陌生的邻居居然会一早送牛奶给他,这真的不是毒牛奶吗?
“早上碰上就是有缘啦,我本来带出来自己喝的,看到你就送给你算是赔礼了,昨天二毛给你们添麻烦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孙明俊听他说得诚恳,就算不好接受也不好推辞了,一时怔在那里不知如何反应。忽然一辆公交车停下来,他因为片刻的延误不得不排在队伍的最后面,最终只能等下一辆了。
“那个,”雷展鹏几乎憋不住笑,上前把牛奶塞到他的公文包里,拍了拍他的肩说,“别磨蹭了,那这个就算赔偿你误车的时间好啦。”
孙明俊冷冷地看着他说,“你知道我们公司迟到是要扣钱的吗?一分钟一块钱,你就打算拿这个来赔偿我?”
“一码算一码,你放心我不会赖账的了。”雷展鹏恨不得与他多扯上一点关系,急忙拿出手机递给他,“输入你的电话号码拨过去,你就能找到我了,回来以后记得把打卡单复印一下带着。”
“什么?”孙明俊自诩聪明过人,这时候脑子也有点不够用了。
“就算报销也要有发票啊,不然我怎么知道你是真的被扣了那么多钱。”雷展鹏挑眉说道。
孙明俊原本就没有打算真的再去找他,这时候反倒被激怒了,顿时觉得就算一块钱也好,不能便宜了他就这么算了。这时候又一趟车到了,孙明俊再没有犹豫,也没有来得及把牛奶还给他,急匆匆奔过去赶车。
雷展鹏牵着二毛在车站站了好一会儿,眯着眼睛目送载着孙明俊的那趟公交车驶远了,才低下头,拍了拍二毛的脑袋。
二毛看起来显然很开心,人多又热闹的地方它最喜欢了,这时候又得到主人的关注,一边吐舌头一边摇尾巴开始卖蠢,一点都体会不到主人复杂的心情。
雷展鹏在洋洋自得之余,莫名有一些落寞,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并非不好,只是来得太轻松,未免有些独孤求败之意了。
与此同时,孙明俊怀揣着一肚子抑郁走进公司打卡,错过一趟车就会遇到高峰期的塞车,迟到整整二十分钟就是二十块钱。这还是小事,他从来没缺过的全勤奖就这样泡汤了,那个遛狗男说赔偿也不知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他也只答应了这二十块没答应全勤奖,真是太倒霉了。
孙明俊拎着包匆忙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因为是开放式办公,整个部门的人都看到他迟到了,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
坐在他对面的大姐是技术部为数不多的女性员工之一,这时候丝毫不加掩饰把脑袋凑过去八卦道,“小孙你最近状态不太好啊,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情啊?”
孙明俊本不想理她,考虑到自己在公司的人际关系本来就一般,也不想惹她不高兴,就淡淡说了一句,“家里倒没什么事,就是这两天一遇到一个人就倒霉。”
“哦哦,男的女的?”大姐兴奋地追问道。
孙明俊看她一眼,回答,“男的。”
那边果然不再有动静了,八卦大姐乖乖地缩回脑袋继续工作,孙明俊也从公文包里往外摸东西,这一摸刚好碰到那盒牛奶,拿出来放在桌上,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连此时自己万分纠结的样子,也是雷展鹏早已了然于胸,想象了千百回的。
被一个变态富二代盯上,苦难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借个火儿
孙明俊的公司是业界着名的大企业,近年来基本不会招聘应届生,能进来除了自身优秀以外,还有内部举荐,孙明俊的举荐人是他大学里的导师,也是严微微的父亲,是这家公司在他们学校捐助的实验室负责人。
孙明俊也算靠着裙带关系找到了工作,准岳父还给微微买了套房子,至于他也搬进去住,岳父大人却是不得而知了。
他刚毕业是住在公司的宿舍,因为经常找微微玩,有时候太晚了留宿一夜,一来二去的干脆就住了过来。那会儿他跟微微的关系还很好,和在学校里时没有什么区别。虽然隐约感觉到生活的压力,却还没有意识到现实是多么残酷。
慢慢的孙明俊的工作走上正轨,真正承担起责任来的时候就没有刚进来那么轻松了。虽然公司制度是五点下班,加班到半夜也是家常便饭。他起初还觉得挺好,加班工资比基本工资还要多,一个月能多挣不少钱。可是工作压力大了,脾气也渐渐没那么好了,他本来就不胖,一年下来又瘦了十斤。
孙明俊想,他是在为他们的前途努力,微微应该能体谅并照顾他的。毕竟他的工资是微微的三倍还要多,辛苦程度也是成正比的。但是微微一直那么任性,因为工作没有及时回她的电话或短信时,回家就要说尽好话去哄她,明明白天已经那么累了,晚上回去还要费劲唇舌。更有甚者他没有时间做饭,微微有时间也不愿意学做饭,他好不容易不用吃食堂的大锅饭早回家一趟,却还要为女朋友准备吃的。微微完全不能理解他的难处,只会说没关系我们出去吃,她的工资每个月都会花光,而这些都是小问题。
真正的矛盾在于孙明俊的家人,当他搬到微微家,而家人跋山涉水从那么偏远的地方坐火车过来的时候,他真的不忍心叫她们再去住一晚上几十块钱的小旅店了。他向微微提出让她们住进家里来,微微起初不同意,说自己出钱找好点的酒店。孙明俊知道就算姐姐不吭声,妈妈肯定也不会同意花他这么多的钱,而住宿费是女朋友出的这一点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他可是好不容易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啊。
他好说歹说哄她点了头,对家人就说是女朋友的房子给她们借住,也希望借此机会让彼此熟悉一下,毕竟以后都是一家人。
关于以后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孙明俊已经不想回忆了,总之他妈妈并不喜欢微微这个儿媳妇,觉得她好吃懒做一点都不懂得讨长辈的欢心,微微更不能接受这个有着巨大文化差异的婆婆,从内到外每一点都看不惯。至于他那个一直在旁边煽风点火的大姐,都已经不再是主要问题。
再深厚的感情也会被用完,孙明俊有时会想,他跟严微微是不是真的适合在一起。如果听从他妈妈的建议,在老家找一个勤劳懂事的媳妇儿,按照他现在的收入可以贷款买套房子,再把一家人都接到城里来。他和微微之间的快乐时光,就当作年轻时的一个美丽的错误,这样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他依然觉得不甘心,没有人知道他对那个贫穷落后的家乡其实一点热爱都没有,他好不容易才成为城里人,难道只配能找个乡下的老婆?
孙明俊的人格像是分裂成两部分,一半在家人乡亲面前装乖托大,另一半恨不得换个出身好像真正的城里人那样逍遥自在。他有时候会羡慕微微,工作做得不顺心了随时可以辞职,从不担心没有钱花,不考虑没有地方住。换到他身上,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无论是哪一半,孙明俊想的都是在别人面前风光得意好填补他内心的缺失感,他最关心的还是自己。
也许正因为如此,公司的同事对他的评价都一般般,认为这个小伙子虽然认真努力,却不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孙明俊在这个城市里一个朋友都没有,其实不止这个城市,就算在他那看不起又离不开的家乡,又有谁能让他坦诚相对呢?
孙明俊并非不在意这些,他现在还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别人的认同,还没有真正地融入这个城市,还没有办法好好回报为他付出那么多的家人,所以他根本离不开严微微以及严微微背后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