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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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后悔了-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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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生死谁知痛 (2324字)

  袁永亨,享年30岁,肝癌病逝。 小时候,生于一个小城镇,由单亲妈妈养育他,没有爸爸的他并不孤独,因为每个月,他的爸爸就会回来探望他们,袁永亨小时候乖巧而聪明,穷孩子早当家,五岁以前会自己冲凉做饭洗衣服,是邻居孩子模范榜样。     中学,是袁永亨第一个青春叛逆期,早熟的他明白为何爸爸只会一个月来看望自己,因为他妈妈是小三,而他是小三的儿子,后来爸爸的正妻终于发现他们母子后,袁永亨知道妈妈被毒打撕咬了一直耳朵后,催化他叛逆憎恨的仇恨种子,让他走出歧路。
  高中,肖敏奇对袁永亨一见钟情,此后两人做不成情人变做一辈子的朋友,袁永亨一生挚友还有英年早逝的莫吉康、皮一铭、穆桂轩,不打不相识,男人情谊就是这样来的,传闻袁永亨十六岁就加入黑道,事实半真半假,他并没有加入黑道,但认识了道上的人,杨浩及黑白道的穆桂轩。
  关于袁永亨断指一事,知道实情的人并不多,最清楚的人莫过于死去的莫吉康,以及或者的若曦,断指只因一场背叛和赎罪的代价,若曦得罪了道上不能得罪的人物,莫吉康求袁永亨就若曦一命,当时除了一人知道袁永亨的秘密外,谁也不能理解为何袁永亨会被断指,而莫吉康却带着小情人远走高飞。
  “值吗?”那个男人问。
  当时袁永亨不怕死笑着说:“值!”
  没错,那个男人就是死忠不离不弃的肖敏奇,他在袁永亨面前发毒誓,不会向任何人说出真相。
  肖敏奇不甘心问:“拒绝我,是因为他?”那个老粗!就是因为他肌肉比我多比我结实!
  疼痛让袁永亨冒冷汗。看出他忍着痛的苍白脸,肖敏奇不想多问,事实摆在眼前,最后低声骂了一句:“那个小白脸是祸水,你也个罪孽深重的祸水!哼!”
  大学,袁永亨的风生水起在肖敏奇眼中,是自暴自弃的表现,有人失恋是低落消极,另类如袁永亨是忙碌中来麻木心中的苦痛。
  好友莫吉康之死,是巧合又是超级聪明的一石二鸟的计谋,若曦接别人之手把震怒的莫吉康简直杀了,代价是被羞辱,尽管是意料的事,到底现实是残酷,若曦半疯半癫装失忆,投靠了袁永亨。
  “为什么?”肖敏奇质问,为何要对那个小妖精这么好?
  “如果是莫吉康,我必定会这么希望我这样做。”
  “白痴!!”肖敏奇骂他老好人,什么事都揽在身上,也不怕是臭虫还是一坨恶心的屎。
  后来袁永亨和小妖精好上了,肖敏奇痛了好久责问他为什么:“真的爱吗?你不是对康的爱一直至死不渝吗?”
  “我不知道,我爱康,看见若曦,仿佛看见了康。”
  “那不是爱!”
  “可我舍不得他痛苦,他伤心我心也跟着痛。”
  后来,袁永亨和若曦在一起了,后来后来,他发现了肖宇的感情,从若曦身上慢慢转移到自己身上,他讨厌肖宇望着若曦的眼神,他不喜欢若曦对肖宇太过亲密,从很早以前他就是肖宇的眼里只有一个人,目的明明应该达到了,可袁永亨却不能舒坦了……
  肖宇和袁永亨最后一次见面就是那个下雨天,两人紧紧拥抱着,直到忘我的袁永亨支持不下倒下之后的半个月,他和肖敏奇在吃饭,然后收到了袁永亨的死讯。
  汤勺坠落汤碗里,溅脏白色的衬衫,肖敏奇颤抖双手捂住了脸孔,肖宇站起来,两秒后站不稳瘫软跌坐在地上。
  这天迟早回来,他们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可他们以为还能活到生日那天,因为后天就是了,大伙商议好,一起庆祝的。
  黑色雨幕,多少人是发自心里哀恸送走逝去的人?
  丧礼是七叔办理,袁永亨的生父面无表情愣着望着袁永亨生前唯一一张微笑的黑白照,那时他成|人礼他妈妈帮他照的,袁永亨的哥哥姐姐来了不一会儿就走了,这就是袁永亨一直不肯承认回家的原因。
  肖宇望着流泪眼神却空洞的若曦,心里说不出的同病相怜的难受,爱上同一个人,他们都没有错,畸形的爱,又如何?至少除了语言之外,若曦并没有用其它方式对付自己,肖宇安心的想,至少我们还能相互舔舐伤口。
  后来肖宇真的想多了,他并不知道,若曦带走袁永亨所有东西,一起沉沦轮回之道。一场大火,把所有的东西都销毁,满是灰烬里,肖宇哭着翻找,只找到了一只银戒,可惜刻着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
  窗外,是一道罕见的彩虹,肖宇把戒指递给失神的肖敏奇手里。
  肖敏奇呆呆拿起来一看,内面刻着一个奇字,“哈,白痴!傻瓜!混蛋!”肖敏奇一边骂着一边哭着,肖宇受不了背身抬头,把快要落下的眼泪逼回去。
  “送我一直戒指吧,友情戒指的!”
  “白痴啊!友情干嘛要送戒指!”
  “就当是我生日礼物好了!我要!”
  “不要!”
  “不行!我预定了!你一定要送我!”
  那年,他们十八岁,凭着他们的聪明,捞了一笔不义之财,年少无知,并不知道自己做的不是什么正当的事情,肖敏奇的无理要求,袁永亨是听进耳里的,可惜他们因为涉及一些商业秘密事情,在肖敏奇生日之际,官司缠身,后来发生许多事就把这事不了了之忘记了,被丢在一个角落里,然后被遗忘了。
  “爱情会像花儿一样会凋谢,但友情永远不会松手”那是我不可能的初恋,结束于那年的冬天一个伤心悲痛的夜晚,斯人已去,我以为,可以取代那个人下辈子陪着他,可是错了,错在我爱得不够深,错在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爱。
  对他对我说这句话时,以为他是清醒的,到底你是醉了,还是一直清楚痛着呢?
  倚靠在怀里,我觉得他真的很残酷很私自,有时,我真的很讨厌他这样依靠我只因为可以安抚他伤痕累累的心。


☆、第4章你自私我难受 (2885字)

  “胖子,有人找你。”打工同事来仓库找我,把最后一箱货物打包好,回头问一看,以为是朋友赖虾,却意外是另外一个我没有面目相见的人。     我拘束的抓紧了裤子,微微低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倒是对方很大方说:“愣着干嘛呢!现在方便不?”
  猛然抬头,我说:“没问题,下班了。”
  “吃饭吧。”小牧挥手,率先走出仓库,我拍打干净身上的灰尘,步步跟上,两年没见,好吗?可我不敢问。
  我是打算豁出去,带小牧去高档的地方吃饭,然,她先一步在对面的小店铺坐下,也不介意桌上未收走的餐具,椅子上油腻腻的污迹,叫老板过来下单。
  “叉烧饭,你呢?”
  “一样吧。”我说,不自然坐着,像做错事的孩子不敢睁眼看着小牧。
  一时两人沉默,我头越往下垂着,迟来的道歉不能不说:“对不起。”鼓起的勇气,从喉咙发出来却是那么渺小而惶恐。
  “你对不起我什么了?又不关你事!”小牧托着下颚望着外面车水马龙,这里车多人多,一个月就有几次交通事故,有次我过马路差点被撞倒了。
  “因为我,才会……”后面的话,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说好,那段过往,任谁也不希望再提起,“对不起!……”
  头顶传来痛感,微微抬眼一看,是小牧用木筷子戳着我的头皮,对我勾了勾嘴角笑说:“白痴!不关你事!我没事哦!是朋友的就别说了!好吗?”
  我想摇头,一切的起因是因为我,是我的错,若点头,我不就成了个不义之人,一句话就能抵消过去的错误,不是比末日还要可怕而没人性吗?
  饭菜送来了,小牧吃得很滋味,我却吃不知味,心里很纠结。
  饭吃到一半,问我:“下午还要上班?”
  我点头。
  “名牌大学,却来这种地方做搬运工?”
  我低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多久没见肖宇了?”
  我头更加低了,没面说:“有两个月多了。”
  小牧啧啧声,面对她一举一动一个表情一句说话,我都显得拘谨和紧张,甚至是被逼害病态内疚行为怪异畏缩胆小,许是我显得太卑微内疚,头顶被人用力啪啦打了两下,周围人诧异回头望过来,我更加是傻了,不知道小牧这是什么意思,发泄吗?
  “白痴!我说没事就没事!不关你事,你老揽上身干屁啊!快点吃饭!然后请假去!”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总是跟不上小牧的思维。
  “请假?”
  “你知道亨哥事吗?”
  我点头,这么大件事,我岂会不知道呢。
  “肖宇那疯子,自杀了。”
  “什么?”我不相信,“怎么可能!”
  “去到你就知道了!话说你还是他死党吗!这两个月你都干嘛去了!!”
  我没勇气说,因为失恋了,所以逃走了。
  老板是个势利的人,迟到30秒也要扣工资,何况这个工作繁忙时候临时请假,他老人家当然发火了,下达最后通牒,如果我请假了,以后就不用回来,这个情况,我还有心情留下工作才怪,草草去财务处结了工资就跟着小牧走了,老板让财务克扣我几块百也不计较了。
  不就是两个小时的路程,可对我来说,确实万水千山,一个我永远到达不了的地方。
  小时候,我是个不受欢迎的死胖仔,被欺负,小时候家里很穷很穷,穷到妈妈抱走妹妹和别的男人跑了,听说那个男人很有钱,会买许多衣服吃大餐给妈妈,小时候我就是个吃不饱的死胖仔,明明每天饿着肚子,可身体随着岁月不停地飙肉,中医说,这是病,西医说,这个是肥胖症,究竟如何不重要,因为小时候根本没有钱给我看病,是邻居八卦时候随便奚落我而已。
  小时候,家暴什么的没有压力,我皮厚嘛,后来听说成绩好会有奖金,为了那小小的几十块钱,我拼命地念书,后来教育改革,没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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