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声也道:“要是你能做到,我就是你的吉他手。”
之后,严欢一个人离开这家酒吧,向宽提出要送他回去,被严欢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我又不是女人,干嘛要你送。”说完他打量着付声和向宽,“我现在回去备战,你们俩就好好沟通沟通吧。”严欢看得出来,其实向宽也有话想要与付声说,便自己识趣地先离开了。
“这小子。”见严欢推门出去,向宽哭笑不得。
“他这脾气,是我看到过的人中第二个这么倔的。第一个嘛……”向宽侧头向付声看去,付声坐在角落里,理都没理会他。
苦笑一声,向宽也走过去坐下,看着台前一堆凌乱的稿纸和那把吉他。
“真的不准备回去了?”
付声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声,继续在手中的纸上写写画画,时不时地还拿起一旁的民谣吉他拨弄几下,然后便又埋头创作。刚才严欢站在旁边,其实并没有看清这角落的桌上的东西。
那里有几乎铺满一桌的废纸,全是被付声写歌废弃的纸张。这位天才横溢的吉他手倒不是独自坐在角落悲伤春秋,而是忘我地投入新的创作中。
向宽熟悉这样的付声,在最开始大家投入摇滚这条路的时候,付声几乎是天天都这么过来的。随身带着纸,一有灵感便写几句歌词或旋律,那时候的付声忙得没有时间打理自己,整天蓬头垢面,没有多少女人痴迷,也没有多少乐迷为他疯狂。
然而向宽觉得,那段时期的付声才是最开心的。而自从夜鹰在地下世界逐渐闯出名声后,就越来越少见到付声的笑容了,乐队队员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大,最后终于走到了这一步。
夜鹰准备正式出道了,他们找了另一个吉他手来代替付声——这是双方沟通一个礼拜后的最终结果。
付声最后还是没有踏入那片光辉灿烂的地上世界,而是选择继续在这阴暗的地下,弹奏属于他自己的音乐,哪怕是一个人,哪怕再寂寞。
向宽长长叹了一口气,不由道:“要是你能和严欢那小子一起组乐队,我倒也想一起跟着过来了。”
他说完这句话,付声才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很看好他?”
“看好?我只是觉得,他身上的冲劲很不一样,像是要一根筋冲到底,这样执着又傻气的人最近很少见到了。”
付声不置可否,“只是一开始而已。”
向宽明白他的意思,很多踏入摇滚世界的人一开始都有着这么一股豪气与干劲,但是在不知不觉中却被现实磨平了棱角,成为只浮出水面几秒又被激流冲毁的浮木。
太脆弱,太短暂。付声认为,严欢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可不一定。”向宽想到什么,笑着否定道:“他身上有某种特殊的东西,和我们不一样。他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就屈服。”
严欢身上很特殊的一样东西——老鬼JOHN正在毫不给面子的泼冷水。
“基本不可能。”老鬼道:“先不谈你的吉他弹奏技巧,就算是以你的歌声,想要短时间内在酒吧博得口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严欢不解,“你不是说过,我当主唱很有天赋?”
“只是天赋而已,又没有说过你会一下子成为歌神之类的人物。”JOHN说:“而且比起其他人,你有一个最大的劣势——你的年龄。”
“年龄?”
“没错。虽然摇滚乐向来是凭借实力说话,但是很可惜,在很多时候一副小雏鸡般稚嫩的外表的确很容易让人轻视。恐怕见到你上台驻唱,那些看客们第一时间不是听你的歌声,而是在嘲笑你的稚气。”
“可是,上次比赛时……”严欢想要反驳些什么。
“比赛是比赛,但那里是酒吧。”JOHN正色道:“你即将要迈入的是真正的地下世界,可别小瞧了它。”
“好吧,那你说我该怎么做,JOHN。”严欢有些气馁,“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当然有办法。”JOHN带着自信的笑意响在严欢脑内,“那个吉他手你必须要拿下来,为此,从今天开始你要抓紧一切时间接受我的特训。”
“特训?”
JOHN神秘地笑,“是的,特训。”
摇滚乐凭借什么夺人眼目,除了歌声和音乐以外,还有不得不承认的一点,那就是摇滚乐手们的个人魅力。很多时候,那些特立独行的摇滚乐手,是吸引乐迷们注意的主要因素,当然前提是,他们得是一支好乐队。
但是结论到了严欢这里就完全相反,严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变自己的气质,不再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学生党,而被轻视。
首先,是从衣着打扮开始。
还是平常的衣服,但是被JOHN简单地改变搭配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简单的白色衬衫,不再一丝不苟地口上每个扣子,只口上第三、四枚,效果就从青涩稚嫩变成洒脱不羁。
脚底是最简单的牛仔裤与球鞋的搭配,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衬衫没有老实地塞进裤子里而已。
“这有什么不同吗?”
严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头发凌乱一点,衣衫不整一点,也没什么不一样啊。
“闭嘴,现在开始不要说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JOHN命令道:“想一想被黄毛逼走的于成功。”
那一瞬,严欢整个就像变了一个人。本来就沉黑的眸子,像是透不进一丝光亮,如同深渊般吸引人望进去。脸上没有笑容,凌厉的脸部线条显出几分冷峻,倒是一下子长了几岁的模样。
一个稚嫩的学生,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桀骜青年,其实就是这么几秒钟的事情。
JOHN满意道:“以后出去表演的时候,在唱歌之外,你尽量都别出声,明白了吗?”
“为什么呀,JOHN。”严欢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可怜兮兮,一下子使镜子里那冷酷的形象变得不伦不类。
“一出声你就暴露了,傻瓜!”
“摇滚乐还真是以貌取人。”严欢撅嘴,表示不满。
“哈,小鬼,等你有了足够的实力,就没有人敢以外表来轻视你。”JOHN道:“归根结底,还是你实力不够。好了,现在开始另一个特训——我来教你,怎么唱歌。”
歌唱
唱歌。
这需要教导吗?
对于一般人来说,哪怕是五音不全,都可以随便扯两嗓子,嚎给明月清风听。
然而那样的只能算是狼嚎。
对于那些专业的歌手来说,唱歌则是一种技巧性的工作,需要格外严格的教导。但是JOHN显然不打算将严欢培养成一个歌手,摇滚乐手和歌手是很不一样的,他要让严欢学会的是如何作为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
如何唱出,能够诠释摇滚乐的声音。
“你的声音还没有完全成熟,带着青涩,严格来说并不适合唱摇滚。”
听JOHN这么一说,严欢就有些紧张起来,敢情他硬件条件不合格的地方还多着呢。
“但是并不是只有沙哑的声音才能唱摇滚,其实只要感情对了,无论是是男是女,是老是幼,还是粗犷是细腻,都可以唱出摇滚乐。”JOHN道:“很多人认为沙哑的声线才能唱出摇滚的感情,其实是一种偏见。最起码在我看来……”
“等等,等等!JOHN。”
严欢连忙止住他,“我现在不是要你科普什么样的嗓子才能唱出摇滚乐,而是要你来叫我唱。”
老鬼被止住了长篇大论,有些悻悻。
“多掌握些知识对你有没有害处。”
“是没有害处,但是我们时间紧迫。”严欢顺手指了指身后的时钟,“所以大师,那些话以后我会慢慢听的,请你快一点教我吧。”
JOHN盯着他半晌,道:“我突然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来教你了。”
“……你唬我?”
“不,是真的。”JOHN一脸歉意,“虽然之前说要教你,但是我突然发现自己也不是一个专业的歌手,似乎无法在技巧方面指点你什么。唯一可以说的只有一些经验,但是那些对现在的你来说,又大多还没有用处。”
赶在严欢炸毛前,JOHN又多说了一句。
“不过我倒想到另一个方法。”他对着一脸困惑的严欢指了指一旁的电脑。“现在你先不管其他,唱几首歌给我听。”
严欢摸不着头脑,“你究竟要做什么,JOHN?”
“别管,你先唱就是了。”
最后严欢被JOHN半逼迫着,从电脑上挑了十几支曲子出来,有的是他会唱的,有的是他只听过几遍还有些陌生的。但是在老鬼的强烈要求下,严欢将这十几首歌全都演绎了一遍。
唱完后,他有些尴尬地问JOHN。
“现在你总该告诉我你在搞什么名堂了吧?”
刚才有好几首歌他很是生疏,唱的愣愣巴巴的,这让严欢觉得很没面子。
JOHN沉默了几秒,道:“我在听你的感情。”
“感情?”
“听你能将那几首歌唱出几分真情。”JOHN说:“摇滚乐最重要的其实不是技巧,而是宣泄出的情感。一首歌,一支乐队,一个主唱,只有在最大程度上将歌曲中的情感演绎出来,才能获得乐迷的认可。而一首好歌,也必须包含着能令人们共鸣的情感才算成功。”
“刚才我给你选的这几首歌,都是最近听过觉得很有意味的歌曲。”JOHN道:“如果能演唱好它们,才有可能在酒吧驻唱获得成功。”
严欢一愣,“那你听出什么了没有?”
JOHN长长一叹,道:“果然,你还是太年轻。”
这话里的意味似乎显而易见,让严欢有些气恼又有些紧张。“什么意思?难道我一首都唱不好?”
“从曲调上来说,有很多支歌曲你都唱得算是好听。”JOHN又说:“不过也仅仅是好听而已。”
一首好听的歌曲,只会让人觉得悦耳,但并不会产生深刻的印象,也不会因此对演唱他的人而有多少关注。好听的歌未必是好歌,好歌未必所有人都喜欢听。
JOHN对严欢道:“你还年轻,虽然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