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和你换的,你说怕自己忘了,还让我特别提醒你。”
“天啊,我居然给我忘了,该死!”一拍脑门,想起来了,还真有这么回事儿。
“没事,没事,刚上课一小会,快去吧!”
“怪我,怪我,不好意思啊,张老师,我是真给忘了。”不好意思的看看张老师,抬手看看腕表,已经上课十分钟了。
“呵呵,怎么最近吴老师总是心不在焉的?”
“没什么,最近失眠,折磨的我相当痛苦。”
“不说了,高老师,我的先走了啊!”从书架上抽出上课要用的教案,顾不得摊在满桌的资料,起身就往外跑。
“快去吧!”
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一上午,吴水淼坐在办公室里,回想自己上课所讲的教学内容,竟然没有丝毫印象,简直是失败透顶啊!
熬啊熬啊,一下午的时间可以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好不容易挨到下班时间,吴水淼发现自己的教案才开了个头,下面空白的一大片。
“吴老师,都下班了,还不走?”
“还得等会,明天上课要用的教案还没写完,我正想着写完再回呢。”自作自受啊,早上还心存侥幸的得瑟明天的教案写完,今天提前完成任务。
没想到自己把换课这回事儿都忘到后脑勺儿了,匆忙赶到班级上课,结果正好是自己刚写完那课的教案。本来准备的明天的教案,今天就给讲完了,只能硬着头皮把下一节课的教案赶出来,才不至于明天临时抱佛脚。
“那我先走了啊。”
“好。”
下班回家永远是风雨无阻的,不一会办公室就空了,剩下吴水淼自己在“战壕”里艰苦奋战。
“这什么破教案,怎么这个作者鲁迅的生平简介就这么点儿?”
现在的初中学生是越来越不好教了,讲的浅了,他们嚷嚷着都学过了,不愿意听,讲得深了又吵吵着内容太多了,记不先来。这个当了快两月语文老师的吴水淼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真难伺候啊!
记得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有个学生突然发难,问了个与课堂内容不太着边的问题,本来他是可以拒绝回答的。可是架不住学生起哄,吴水淼又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凭着自己高中那点语文剩饭,愣是七拼八凑的勉勉强强回答了个圆满。
有了前几次的教训后,一摔教案,掏出手机百度,补充一下资料,做足准备,省的被学生为难下不来台。
“鲁迅,字豫才,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中国现在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我国现代风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七岁开始读书,十二岁从寿镜吾老先生就读于三味书屋······1902年初毕业后被选派赴日本留学,先是学医,后为改变国民精神,弃医从文······”
“弃医从文,弃医从文,弃医从文······”
呵呵,弃医从文,自己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人家前辈是为改变国民精神,弃医从文。我呢,说出来都可笑!
真他妈的是□裸的讽刺,还有比这更拙劣的吗?
“呸,吴水淼,你他妈还有脸在这误人子弟,也不怕人家鲁迅先生在下面唾死你!”
手机甩在一边,身体向后靠,闭目养神。
“算了,反正也写不下去了,还是趁早撤吧。”
五分钟后,吴水淼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捡过手机和背包,锁门,离开了学校。
夜晚,寂静,孤独,沉醉。
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翻身打开电脑。
很久没有和别人联系了,自从离开医学院后,吴水淼不单换了电话,还玩失踪,不跟任何人联系。
当然他也不知道,那些满世界找他的人都红了眼,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各种人脉,死活就是找不找人。
登上邮箱查看邮件,豁然发现未读邮件有一百多封,这是干嘛啊,扎堆了还?
在众多邮件中,找到师兄陈景升的邮件,点开。
那是一封请他收到后务必找个时间亲自回去一趟,说是学校的科研已经到了关键阶段,必须有他署名的最后结论才能公布,查看邮件时间是一个星期前。
四核CPU高速运转,调出科研项目,算算日子,应该差不多就这两天了。
看来还得再回去一次了······
注:文中出现歌词摘自歌手李建的《传奇》和歌手王菲的《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叔篇【B面】到此结束,下篇就是最后完结篇——季篇,敬请期待中······
☆、淼是最好的药—季篇【A面】
小序: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出自《诗经·邶风·击鼓》
2012年熬过了传说中的“世界末日”,经历了悲欢离合,错过了那个叫做“爱情”的东西,只剩下那些不堪回首的曾经。
明明拥有了一些东西,告诫自己要抓紧。但事情往往事与愿违,等到发现的时候才意识到失去了更多。
有时候,韦巍在想,是不是自己骨子里留着不是血,而是清凉的水。充斥了全身的神经,每时每刻都在给他一种暗示。
回过头静下心来仔细考虑后,怎么都残留着一丝莫名。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沙漠中脱水的人,好不容易看见水源,拼死拼活折腾了半天,临死前才知道自己看见的只不过是“海市蜃楼”罢了。
透明而干净,纯粹而无邪,可是这有什么用?
最后还不是一直活到现在。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直到后来他在身边,可是到头来还是现在自己孤家寡人。从原点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转回到起点。
原来他始终都是自己一个人。
新一年,新的开始。
我的开始,该如何开始?
无人的夜晚,冷意袭来,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水,淼,两个字,皆是水。前者简单明了,后者复杂无常。
吴水淼,你究竟是怎么一个“矛盾”的人?
前一刻可以笑谈风声,温柔谦和,后一秒竟可以神情冷漠,不苟言笑。带着那么沉重的面具,你有没有会累的一天?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你?你是不是太高看我了?
为什么我看到的是总是别人所看不到的你,难道只是因为我是韦巍。所以你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在我面前撕掉所有伪装,就那么有自信我也会跟你一起“同流合污”?
~~~~~~~~~~~~~~~~~~~~少爷的回忆线~~~~~~~~~~~~~~~~~~~
“为什么?巍巍,我等了你八年,只希望能把你留在身边。可惜到最后我还是没能成功,既然如此我也不必要再客气了。拿属于你身上最宝贵的东西来交换,可能我的心就不会那么痛了。”
“小巍,以前是妈妈一直都没能转会那个弯,耽误了你们这么多年。现在妈妈想清楚了,有什么还能比我儿子的幸福更重的?只要你觉得好,妈妈也就不会再反对了。水淼,也算是个好孩子。你和他在一起,是你们的决定,你们俩要好好的。妈妈只希望你能快乐,能幸福,至于这个能给你幸福的人,妈妈以后都不会再介意了。”
“从他邂逅你的第一天开始,他的名字就改成了‘蒹葭伊人’。韦巍,其实你就是那个深深藏在他心里,与他始终都有一岸之隔的伊人。他一直在等你,等你自己察觉,然后爱上他。可是那天晚上,他却突然告诉我,他必须离开你,否则他会控制不了继续伤害你。”
“不被感知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其实有些事情一直都存在你的心底,只是你自己没有察觉而已。莫非定律第四则告诉我们,‘If you are worried about some of happens;then it more likely to occur。’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正如你现在这样,那个不被自己所感知的莫名情感,恰巧就是自己最不愿意承认的爱情。”
“你看这还有这写的,‘借问人间愁寂意,伯牙绝弦已无声。高山流水琴三弄,明月清风酒一樽。’你听,四少还给配的王菲的《执迷不悔》,他原来不是一直都用那个陈小春的《独家记忆》做背景的吗?什么时候换成这个了?”
“韦巍,你明明就不习惯牵我的手,却还是要强迫自己装的若无其事的样子,假装和我是男女朋友。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但是我想告诉你,即使你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此时此刻我能深刻的感受到,你心里早就有了一个人,并且这个人绝对不是我。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应该从来没有情侣之间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吧,自然也不可能有那种心中过电般的恋爱体会!但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不管是你自己不想面对也好,还是始终不肯承认也好,我相信你自己心中已经有了抉择,只是自己不肯揭晓最后的答案罢了。所以对于你利用我的这种试探行为,我只能表示无难为力。因为我是女生,‘分手’这两字,还是留给我说好了。我们之间就到此为止吧,谢谢你,祝你幸福,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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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偏偏是我?为什么偏偏非得是我?”
淡黄色的台灯下,韦巍拉出抽屉,从里面找出那本《水是最好的药》,淡蓝色的封面,还和原来一样干净。
“如果一个人不吃饭,依靠自己体内贮存的营养物质或消耗自体组织,可以活上一个月。但如果不喝水,连一周时间也很难度过,人体一旦失水,后果很严重,缺水1%—2%,感到口渴。缺水5%,口干舌燥,皮肤起皱,意识不清,甚至幻视。缺水15%,往往甚至于饥饿,没有食物,人可以或较长时间。如果连水也没有,顶多能活一周左右,足可见水对生命的重要意义。人体内的水分,大约占到体重的65%。其中,脑髓含水75%,血液含水83%,肌肉含水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