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冒着生命危险跑过来,就是为和我说这个吗?”
“差不多吧,我觉得我们得谈谈。”
弗兰克叹了口气:“你要睡一下吗?”
“是的,我困极了。”
“那就快点闭嘴吧。”
我笑了一下,翻了个身,弗兰克挨着我躺下来,发烫的肌肉贴近了我,然后他理了理我湿漉漉的头发,我觉得他把我向后梳的头发全扫到额头上来了,那样看起来一定很蠢,但是我一根指头也懒得动,只好随他去了。
☆、第 11 章
十一
我在南定待了一周,期间电路一度中断。
弗兰克没有再劝诫我,但是他常常用一种不可挽回的眼神看我,好像我是块即要坠地的珍宝。为此我不得不宽慰他:“放心吧,这次我不会再搞砸了。”
“当然,我相信你不会。”当我说了这话之后,弗兰克就对我笑一笑,当做一种和解。
在旅馆的房间里,时时能听到城外乡野间迫击炮的声响,中午飞机空投给养,天气晴好,天空明净,橘红色的降落伞从天而降,落在铺满白色石头的河岸。这种颇像是困守孤城的情境,很容易产生出亲近之感。因为如果此时城破,我之将亡,身边只会是弗兰克,而不是安慧,或者薇薇安。事实是如此明白,以至于格外奇妙。
跟着一支医疗队回到春仁后,我又去了顺祟,把样稿带给吴廷喜,他很喜欢。这样我成了他的常客,接连发了几篇稿子后,我顺利地拿到了一个专栏。
九月份,弗兰克也回到春仁,他在春仁住了几个星期,这段时间我们四个人总是在一起,就好像弗兰克刚来的时候那样。安慧不再用那种着迷的眼神看着他了,她如此柔顺,如此安于命运,一心一意。我跟露易丝承诺年底娶她妹妹,到时我将搬到一套带浴室的公寓里,安慧也大了一岁。
有天晚上我们在俱乐部遇到伯恩,他走过来打招呼,这次专栏要用的文章我还没给他看,所以我跟他说明天中午可以到我的公寓去找我。弗兰克问我在写什么,我说了吴廷喜的名字,他毫不动容,好像这个名字对他无关痛痒。然而第二天中午伯恩来找我的时候,弗兰克为了某种缘故也在我的房间。
看完稿件后,伯恩问我:“你不打算写点时事吗?”
“是的,我打算,但是他很少谈当前的事,而我又不想急功近利,惹恼了他。”
伯恩很遗憾地点点头:“但是你总可以写得更理智一点,这些只是些传奇故事而已。”
弗兰克突然开口问道:“你想看什么呢?”
伯恩看了他一眼,冷淡地答道:“真实的情况。”
此后他们都不说话了,气氛很压抑,和暖的微风一阵阵撩动着窗帘。我们都掉转目光看着街上,对面的露西饭店里挤满了外国人。
这次交锋之后,我和弗兰克没再谈过此事,从南定回来之后,我们很少真正地交谈。我们每天下午都去领事馆后面的草坪打网球,晚上则去跳舞,极力地压榨自己的体力,直到筋疲力尽为止。跳过舞,便提着两条酸痛不堪的腿,沿着运河慢慢走回住所,初秋的河面上升腾起凉爽的雾气,在夜色
中是一团幽幽的蓝色。
再次重逢是两个月后在顺祟。那时吴廷喜对我极富好感,我的报道在国内反响热烈,美国人喜欢吴廷喜,他在我的笔下显得那么的性格活跃、爱憎分明,因而总统和他打起交道来也更加底气充足。
他的寓所给我留出了专门的客房,但是我因为害怕重蹈他的副官的覆辙,还是选择住城里的旅馆里。我去的时候正是吴廷喜小儿子九岁生日,他很喜欢这个儿子,一直把他抱到腿上。在生日宴上我见到弗兰克,他给吴廷喜带来了军费。
饭后我们在城里闲逛,看得出弗兰克以前来过,他对这里的街道很熟悉。法军刚刚攻占了奠边府,弗兰克在河内待了两个月,他看上去瘦了,然而兴致不错。
“你住在哪里?”
“吴廷喜在城里的另一套住所。”
“里面住着他宠爱的男孩子?”
“是的。”
“他喜欢用那套房子招待外国人,虽然那其实是地中海风格。”我对他讲了那个可怜的副官,提醒他不要对那个男孩子太亲近。
“所以你是站在伯恩那一边的咯?你为他工作?”
“不,他只是检查我的稿子里有没有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我也不站在哪一边。”
弗兰克沉吟了一阵,道:“你不喜欢吴廷喜。但是我想他也许是有些毛病,可是那也是适合这儿的毛病。”
我笑了起来,“什么叫适合这儿,我看这儿和那儿也没什么区别。”
我想起我的专栏上那些经过粉饰的故事,它们很贴近人们的想象,一位东方的将军,具有某种迷人的特质,他多疑而有魄力,愚昧但是富于世俗的经验,我想这正是弗兰克看中,并且企图仰仗的。可惜如果他真是看中了这个,那他就真是选错了人。但是当时我没想更正他,因为法国人在北方战事如虹,我想不管弗兰克他们培养的第三势力是谁,结果都差不多。
晚上我们和吴廷喜一起吃饭,饭桌上,他一直夸赞自己的小儿子,最后甚至说:“我想让他接我的班。”说着他喘了口气,不知怎么回事,脸色变得灰暗起来,发起蔫来,他把杯子往前一推,踉跄着站起来,杯子倒了,红色的葡萄酒流出来,弄污了他雪青色的软缎子背心。
那个男孩子最先回过神来,他伶俐地跳起来,一把扶起将军,把他搀到楼上。我和弗兰克坐在桌边等待着,弗兰克还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只好告诉他:“他的毒瘾发作了,要去打一针。”
过了很久,那个男孩从楼上下来,走路的姿势变得有点奇怪,像是在忍痛,我们都明白,
注射了可卡因之后,吴廷喜总是有些疯狂。
男孩白着脸对我们说:“将军不太舒服,请二位先生回房休息吧。”
弗兰克沉着脸,注射毒品大概不算可以容忍的毛病,这对他是一个打击。两天之后,他遇到更大的打击,玩闹中,吴廷喜失手把他刚满九岁的儿子扼死了。
弗兰克给他找了个戒毒医生,我也没有把这件事写进专栏里,我们一起离开了顺祟。
☆、第 12 章
十二
弗兰克回司令部待了一段日子,后来又在春仁的旅馆租了一个房间,但是我们很少碰面,他不上俱乐部了,也很少去酒吧,如果我要见他,就得先打电话确认他在不在旅馆里。
圣诞节的时候我妈给我寄来一瓶冻葡萄酒,我带去给他。那天很冷,我穿了一条灯芯绒的长裤,里面填了一层羊绒,没什么型,不过够暖和。我把酒瓶踹在口袋里,敲响他的房门,拿不准他在不在里面,之前忘记打电话了,再说我也不喜欢电话确认那一套。
弗兰克很快开了门,因为他正好准备出门,他一边戴手套一边问我来干什么。
我只好从口袋里摸出那瓶酒,“呃,圣诞节礼物,我妈寄来的。”
弗兰克接过去,犹豫着要不要把另外一只手的手套戴上,不过也只是犹豫了几秒钟,我还没来得及问他要上哪儿去,他就侧身让我进门。
他租下的这个房间装潢讲究,家具精致,一点儿破损或者划痕都没有。弗兰克把酒瓶搁在茶几上,脱下手套。
“一起喝一杯吧。”他说着,从橱柜里取出两只杯子。
“你刚刚打算上哪去?”
“俱乐部,今天那儿有圣诞舞会,你不知道吗?”
“哦对,我记起来了。”我想起舞会的请柬就在口袋里,难怪弗兰克穿得这么讲究。
他笑了一下,“新婚的男人对舞会不感兴趣了。”
他大概是想讲得俏皮一点,不过听上去一点也不俏皮。
“我还没结婚呐,要等到圣诞节之后。”
“……不管怎么样,你们住在一起了吧,我是说……”他打住了,感到有点窘,像是踩到了狗屎一样。
我觉得他完全没必要那样窘,也许他觉得不应该随便谈到“性”,但是时下这话题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是指同居吧,没有,我不想那么急,反正我们就要结婚了。”我实话实说:“再说她看起来太年轻了,让我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哦……”他还是有点窘,要不就是喝了酒。
我在沙发上躺倒了,双腿搁到扶手上,这沙发真软。弗兰克又给我倒了点酒,我看着淡黄色的液体注入我的杯子里,诗樽白冰,价值不菲。
“有的人就是喜欢年轻姑娘,或者小伙子,比如吴廷喜,”我每多加一句弗兰克就抿一小口酒,“但是我还是更喜欢和我年纪相仿的女人,我想这是因为我还不算太老的缘故,再过几年,我就不会觉得安慧太小了。其实她过完年也就十八岁了,只是瘦了点,所以才显小。你呢,弗兰克?”
“什么?”
“你喜欢什么样的?”
弗兰克吸了一口气,像是为长篇大论一番做准备,结果却只是说:“我不知道,没什么兴趣。”
“吴廷喜戒毒成功了?”
从顺祟回来后我们就没提起过吴廷喜,我们在这上面有分歧,如果不想搞得生分起来,最好就别提起他。但是喝了酒以后,我的舌头往往就不那么听话了。
弗兰克皱了皱眉,又给我添了酒,“文森特,你就不能说个有意思的话题吗?”
“哦,女人啊,将军啊,毒品啊,如果把扼死自己儿子这一点也加上去的话,我觉得都还蛮有意思的。”酒有点温了,口感不那么纯粹,变得软绵绵的,像橡皮糖,但总算不太难喝,毕竟要八十五美元一瓶,“其实是,我收到离婚证明了。另外,我妈告诉我薇薇安结婚了。”
“你也快结婚了不是吗。”
“哦是的,经你提醒,我想起来还真有这么回事。”我瞪了他一眼。
他们说喝冰酒得慢慢来,不能喝太多,也许是因为多喝几杯你就能发觉不值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