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立。”迟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江昱辰扯这种谎话,急切之下也唯有把何小立拉出来应急。江昱辰理解似的点点头,合上画册,说了一声:“我们来做吧,怎么样。”
迟暮一愣,顿时心跳如雷,“做……做什么?”
“自然是做蛋糕。”
“……”
“不然你以为是做什么?”
如果手边有石头,迟暮肯定会抬起来对着自己脑袋就这么一下,他悻悻地垂下眼睛,暗自庆幸江昱辰或许没看穿他刚才的龌龊想法,说:“我这里没有做蛋糕的材料,而且我周末也比较忙,要赶稿子……”
“没材料去买就行了。”江昱辰催促般推了推迟暮,“快穿衣服,出门。”
迟暮无奈,只得跟着他上外边的超市溜达了一圈,他推着车子,江昱辰则将货架上的东西一样一样放进去,两人肩并肩走着还颇有老夫老妻的感觉。迟暮看着江昱辰的侧影,莫名觉得心中有个隐匿的地方被微微触动了一下。
“想不到在这种小超市里也能买到朗姆酒。”江昱辰声音愉悦地拿起一个琥珀色的玻璃瓶。
迟暮从他手里接过来,点点头:“这下东西就齐了。”
江昱辰却诧异地问:“不再买些米酒了?”
“买米酒做什么?”
“难道你不想尝试着做做看那种苦味的提拉米苏?”
迟暮心中一动,他实在是没想到江昱辰居然也惦记着那种东西,不过嘴上却说:“不用了,不知道米酒添加量的话,做出来也是失败品,还浪费材料,倒不如尝试着做一些正统口味的意大利提拉米苏。“
江昱辰不以为然地点点头,“不用就算了。”话虽这么说,结果等到结账的时候,迟暮掏出钱包准备付款,江昱辰却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大碗米酒放进推车里。
“试试看吧。”他看着迟暮不解的眼神,说:“凡事不试试看是不会知道结果的。”
迟暮想反驳,想说既然能大概猜到结果还不如不试,因为有些事情做起来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看着江昱辰认真的神情,他奇异地把到了喉咙口的话又吞了回去。
提拉米苏的做法说复杂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这种蛋糕是由奶油,巧克力,再加上朗姆酒一层一层浇叠出来的,手法要精准,朗姆酒的量也要准确。如果只有迟暮一个人的话是绝对是做不来,他也不会有闲心来做这种东西,但加上一个江昱辰立马就不一样了,有个在国外吃西餐长大的混血儿做指导,两人做起这种西式糕点来也像模像样。
江昱辰的神情很专注,那本画册被他打开架在吊柜上面,以他的身高刚巧一抬头便能看见,迟暮则只能帮他打下手,调奶油,热巧克力,磨可可粉什么的,忙得不亦乐乎。江昱辰在做的时候用了点心眼,圆形的蛋糕,他一边加的是朗姆酒,另一边加的是米酒,在最不浪费时间的情况下做起了实验。
这个蛋糕耗费了他们整整三个小时的时间,偏偏两人都不觉得累,迟暮最后在蛋糕上撒可可粉时还有些期待——或许江昱辰的尝试能成功,他们也能做出那种特色的“先苦后甜”提拉米苏?
将蛋糕一边切出一小块,江昱辰让迟暮先尝,迟暮吃了一口加上朗姆酒的一边,口感香醇浓厚,当即眼睛一亮,“不错,很地道!”
“朗姆酒的量我加得比书上说的多了一勺,总觉得这蛋糕要是酒味淡了会没有味道,现在看来我的判断是对的。”江昱辰切出一块带米酒的拿到身前,尝了一口。
“怎么样?”迟暮期待地问。
江昱辰看了他一眼,默默把那块蛋糕推回去,“失败了。”
迟暮不信,也尝了一口,结果入口尽是浓烈的酒气,还有一种混合着米酒奶油的古怪味道,苦是够苦,但除了苦,便再也没别的了。
“先苦又甜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看来那家店的师傅下了不少功夫。”迟暮叹了一口气。
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二人实在是没了继续尝试的性质,他们一人一口将成功的那半块蛋糕瓜分干净,失败的半块则放进冰箱,又开始喝酒。
半瓶朗姆酒加上大半碗的米酒,喝起来的时候并不怎么烈,却后劲十足,迟暮昏昏沉沉之间感觉有人把他抱起来放到了床上,再睁眼时天已大亮,屋子里就他一个人——江昱辰昨天夜里便回去了。
迟暮一直觉得自己酒量相当不错,却没想到会被一点米酒放倒,说出去都好笑。他揉着头发打开冰箱想取杯牛奶喝,刚巧看见了江昱辰那半块失败的作品。
一样是提拉米苏,一样有着层次分明的光鲜外表,那一块早被他们用作果腹之用,这一块却只能孤零零地躺在冰箱里等着发霉,就因为加在里面酒精的差异。迟暮望着那块可怜的蛋糕,心中不知怎的忽然涌起一股冲动,把它端出来,拿着勺子三两下吃得干干净净。
过程十分痛苦,那刺激的味道让他舌头发麻,但是等到整个吃完,在回味的瞬间,他似乎捕捉到了,那么一丝丝隐约的甘醇。
迟暮眼睛一亮,那是先苦后甜的感觉。
看来江昱辰也并非全然失败,他只是没有勇气一尝到底而已。
两天之后,颜烁终于告别自闭生涯,开始到新诊所上班,因为地段和编辑部离得近,迟暮午休的时候特地上他的新办公室里晃荡了一圈,也顺便见了见他的新上司诺丹,一个长得很像汤姆克鲁斯的美国人。
这个“汤姆克鲁斯”似乎还对颜烁颇为照顾,连带着一听迟暮是颜烁的朋友,立刻大喊了两句“oh!it’s very very nice to meet you!”扑了上来,还附赠一个热情十足的美国式拥抱。
迟暮受宠若惊。
午饭时,颜烁问他:“你觉得诺丹这人怎么样?”
“挺好。”迟暮说:“挺热情,你跟着他做事绝对比留在那个气死人的医院好得多。”
“我指的不是工作上的事情。”颜烁轻轻叹了口气,放下筷子,“我是想问问你的意见,你觉得诺丹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怎么样,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和他谈恋爱。”
“啊?”迟暮被颜烁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彻底惊住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我不知道美国人是不是都这么直接,诺丹见到我的第二天就问我是不是GAY,说很欣赏我,想和我交往。”颜烁慢条斯理地吃着碗中的面条,“我想了想,觉得答应他也不错。”
“你是想学何小立么?”迟暮啼笑皆非,“你们才认识几天?况且他现在还是你的老板,如果有一天你和他分手,那你不是又要重新找工作了?”
迟暮的想法并非没有道理,这就像很多公司禁止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谈恋爱的目的一样,耽误工作不说,一旦感情出现了问题,那绝对会因为私人恩怨而影响到整个部门的运作,得不偿失。
“但是人总要有新的开始,对不对。”颜烁定定望着迟暮的眼,“我觉得,如果不马上让另外一个人走进我的生活,那我永远也没办法把顾明安的影子彻底赶出去。”
“顾明安……你想他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应该是想,但只要一想到他,又会立刻想到他的儿子,他欺骗我的事实,越想就越难过,唯有不想。”
迟暮知道颜烁是走进一个死胡同里了,想要借着另外一个人的力量爬出来,他思虑片刻,小心翼翼道:“你难道真的不能原谅他?”
颜烁抬起眼:“如果我让你原谅程昊,你会吗?”
“这根本就是两码事。”迟暮说:“顾明安和程昊不一样,你明白的。”
颜烁长久的沉默,最后才说,“迟暮,或许我的感觉你根本就不懂。”
这顿饭吃到后面,两人都觉得索然无味,迟暮将颜烁送回办公室,准备离开,谁知诺丹却追了出来,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送到他面前,“这是送给你的。”
迟暮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金发男人,一时没弄明白他的意思。
诺丹咧开嘴笑了笑,“sorry,我想我没说清楚,这是锋让我转送给你的。”
“锋?”迟暮想了想,顿时露出惊讶的表情:“陈禹锋?”
“yes!”诺丹点头,“锋是我在美国的同学,多亏他介绍我才能认识颜,我很喜欢颜,想感谢他,他就让我帮他送这么一束花给你。”
诺丹的中文明显不过关,可迟暮还是听明白了,一时更觉得不可思议,陈禹锋知道颜烁丢了工作?陈禹锋介绍诺丹给了颜烁新工作?陈禹锋还间接撮合了他们两个?陈禹锋送花给自己?陈禹锋到底有什么打算?
他看着眼前那一束鲜红的玫瑰,摇头道:“对不起诺丹先生,这束花我收不起。”
“为什么?”诺丹露出疑惑的表情。
“陈禹锋他应该明白的。”迟暮道:“而且请你帮我转告他,他连一束花都要让别人帮着送,真是……”
“我没有!”陈禹锋突然就从旁边的房间里冲出来,吓了迟暮老大一跳,他夺下诺丹手里的花,站在迟暮身前,脸色有些发红,“我……我只是怕我送给你你不肯接,不是不愿意亲自送给你。”
迟暮揉了揉额头,“禹锋我一直当你是朋友的,你这又是何必?”
“你知道我喜欢你。”陈禹锋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缓缓垂下手,“我不求你现在就答应,我可以等,这束花你要是不想收……就不要收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刚才更新得太仓促,虫子太多了,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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