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触碰的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无法触碰的他-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所以我和李溪那个混蛋的本该是值得纪念的第一次干坏事经历就这样被他的眼泪和鼻涕弄得不忍直视,我恨他简直恨得牙痒痒。
  而他每次都还丧心病狂地来诱惑我。
  他爱吃面条,每次都很骚包地穿个裤衩,外面罩个围裙下面条。
  等我一碰他他就用那种死了母兽般的小兽的眼光盯着我看,看得我心软又心寒。
  他爱喝酒,每次都爱拿个高脚的纯亮透明的玻璃杯在艳红的嘴唇上轻晃,然后扬起修长的脖颈将那白生生如牛奶般的肌肤暴露在灯光下。 
  我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当我正狂性大发想要将他找个角落强办了时,他却开始醉了,嘴里唱咒般地开始念那个人的名字。
  颜叶,颜叶,颜叶,颜叶,颜叶。。。
  我真想一巴掌将他拍扁在吧台上。
  然而为了对得起我温柔在外的名声,我还是快速吞完杯子里色彩鲜艳如毒汁一般的酒,将这个惑人精搀到了我的车上,然后忍受着满肚子的不快将他带回家。
  我觉得早晚有一天我会死在他的手上,不是被气死,就是开车太快被撞死。
  不过说实在的,被气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只要有他在我的车上,心里的怒火再大,我也能控制自己不把车开得太疯狂。
  这次真是着了道了,在外打拼了这些年,还真应了那句话:出来混,总归要还。
  小心翼翼的将他带回了家,为他脱衣擦身熬解酒汤,等着他每次都要来一次的神经质般的癫狂。
  几乎没有一次例外的,他都会突然醒来,然后砸我的台灯,撕我的床单,扔我的枕头,还要嫌弃嫌弃我。
  我每次看着他那纤细如女人般的小胳膊小腿都想笑,没能力还这么爱穷折腾。
  然而每次我都没能真的笑出来,因为他那绷紧的脊背和疯狂的哭颜都让我的心像被一块一块地切割着,他的痛苦就像复制一般全部刻在了我的心中。
  所以我不管他,我任他鬼子进村一样将我的东西肆意打砸,在他弄伤了手的时候还要过去帮他揉揉,还要时不时拿纸巾擦擦他那糊着鼻涕眼泪的巴掌脸,防止一切弄得太难看。
  不过这个混蛋任性归任性,乖的时候还是很乖的,等个十几分钟他就会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脱力陷入深眠,而这个时候就是我索取报酬的时候了。
  我可以趴在他柔韧的身躯,肆无忌惮地舔他明净诱人的肌肤,我不用担心他会说那些让人想要掐死他的话语,我可以做所有的事,亲吻他,占有他,将他的身体染上属于我一人的味道。
  可是每次我都没能做到最后,因为这个小混球给我下了咒。
  记得第一次他这样发疯,从我的抚摸中微微清醒的他明明说话都没了力气却还是咬牙切齿。
  他说:“年润生,你要是沾染了我,就别想做我心中的特殊。”
  我被这句话定在了那里,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这个家伙像南美洲的花蛇一般妖娆,然而既然是条蛇的话,他的心也是蛇一般:情热而心冷。
  他是一只彻彻底底的冷血动物。
  我知道他很多的事情,他在圈中本就有名,我又找了侦探将他的底翻了一遍,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农村,知道他考上了县城的学校却很自卑,知道他的三大姑四大姨借了他家多少钱,我现在要是想装他青梅竹马的哥哥也不会有问题。
  他的过去无疑是传奇的,至少在我看来就够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从小学到大一,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好学生,不逃课不早恋,学习成绩优异,画画很厉害,又有一股招人疼的感性。
  我特意去接触了几位据说是因为一起看言情小说而与他交情甚好的女人,没想到居然发现这个混小子是她们好几个人心中的初恋,第一次爱的人。
  只不过由于他太乖太木头太不开窍,一切才没有被说开。
  我简直想笑,这个毒舌的小神经要是知道自己这么能迷惑女人不知道要作何感想。
  总之大一以前的李小蛇是纯洁的,白莲花一般的好学生。
  然而刚过一个学期,这朵白莲花就自己跳进了淤泥里。
  虽然我实在不想这样形容自己所在的这个圈子,然而当时的情形看起来就是这样。
  他开始入夜店,喝酒,吊男人。哦,不,应该是吊男孩。
  当年他在圈子里出名多半就是因为他那嚣张的宣言:我不跟25岁以上的老头子做。
  他为这个宣言吃了一些苦,然而那年的咬舌事件却将他推到了众人面前。
  于是大家都看到了这天美艳的,倔强的,高傲的花蛇,大家都开始放平自己的身段想要赢得他的垂怜。
  当然我也在这其中,只是我不会贱到放低身段,这个孩子还是太嫩,他也不想想,如果这个圈子里随便咬一下舌头就能随心所欲,那我年润生这么多年的打拼又有何意义?
  如果不是我将他圈进我的领地,这条高傲的小花蛇还能放肆到哪去?
  谁要在他脚下摇尾乞怜?
  我年润生不是乞丐,我要吃的东西就得乖乖自己跳到我嘴里来。
  然而我却失算了,食物太过诱人,人就不得不自己动手了。
  这个李小蛇却不仅仅是条用来裹腹的小蛇,还没吃到他的肉,我却已被他深深蛊惑。
  所以说感情这个东西碰不得,能够结交的只有身体,千万不要去探寻食物的内心,我年润生蠢就蠢在对食物的情感太好奇。
  也是这条蛇太狡猾,平时明明都是程序化地游走在人间,那天却独独对我摘下了面具。
  我依然记得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元宵节,天气有点冷,我哄着他放下了酒杯,喂他吃了几口汤圆。
  正当我幸福地演着老妈子的角色时,他突然说想看烟花,我只好带他来到市郊的河边。
  这个繁华的城市已经被各种文化侵袭得支离破碎,咱们国家传统的节日早就已经没有了应有的氛围。
  我很庆幸这个臭小子说的是想看烟花而不是放花灯。
  所以我带他来到河边,这里每年都会有崇尚浪漫的人在各种节日的夜晚放烟花,不管是春节、国庆还是情人节。
  总之那天我们如愿看到了很多的烟花,我搂着他并排坐在河堤齐整的石头上。
  他穿着麻织的白色衬衫和裤子,宽宽大大地在河风的吹拂下轻盈得像要飘走一般。
  我抱着他瘦瘦纤细的身体,看着他线条柔和的侧脸,想要捕捉他的目光。
  然而他只是一直保持着仰头的姿势,固执地看着天空炸开的一个个芳华。
  我有点不悦,我感觉不到自己在他的眼中。
  我觉得自己这么多天的付出就像烟花一样炸了就炸了,回头再找连灰都找不到。
  我们就这样静默了好久。
  正当我越想越呕,想要强硬地将他掰回来时他突然将脸转向我。
  我看到他的眼里闪着泪光。
  他就那样睁着眼睛流泪,将那在烟花掩映下忽明忽暗的目光毫不保留地刻在我的眼里。
  我有点不知所措,这小子要是在这里发疯那就够呛了。
  然而直觉告诉我这次不一样,他的眼里透露出一种绝望的温柔。
  突然,他将脸靠在我的脸上,双手紧紧地环住我的肩膀,在我的嘴角烙下一个滚烫的吻,然后我听到他说:“润生,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是的,我就这样被他突然而来的敞开心扉而蛊惑了。
  不要问我在商业场上那么冷血,那么老谋深算,为什么到了这个兔崽子面前就这么轻易地被吃定了。
  我不想去想这个问题,我就想要沉迷在这样的喜悦和幸福中,什么也不去计较。
  那天晚上,李小蛇躺在我的身边跟我讲了很多很多话。
  关于他和那个叫颜叶的家伙的。
  我不知道原来他背着我让个野男人在他心里住了这么久,久到已经在他心里生锈,久到和他的骨血深深地融合在了一起。
  我带着嫉妒的心情,却渴望听他说得更多。
  他的声音总是那么爽朗而又清秀,和这河水一般地缓缓流淌,而当他讲到激动之处也会咒骂颜叶,那个时候他的声音又会像天空中正在炸开的烟花一般华丽诱惑。
  于是我知道了很多我的侦探不能告知的关于他的问题,那个时候我心中的感觉就像是我平时最爱喝的酒一般,明净的玻璃杯中五颜六色融合。
  等他再也讲不出什么来,我就狠狠地压在他的身上吻住了他,他似乎吃了一惊开始挣扎,而我再也控制不住,将他的嘴唇咬得鲜血直流。
  他终于放弃了挣扎,闭上眼睛回应我。
  那天我哭了,眼泪被我蹭到了他白嫩柔滑的脸上。
  而这个28岁的木头脑袋痴情狂,这个不管是美色还是恋爱心智都还停留在初中的笨蛋,却自顾自闭着眼睛,仿佛想要和我吻到地老天荒。
  那天我说了爱他,他笑笑,对我敞开他的身体,然而我却没有要他。
  自从将他带回来,我总会怀疑自己某方面是不是不行了。
  然而每天晚上抱着他时身体的变化又让我打消了这个疑虑。
  我不是不想要他,我只是不舍得碰他。
  从那以后,他对我的态度明显变得暧昧多了,只是他再也不讲以前的事情,我很遗憾那天晚上没有将他说的那些话给录下来,因为我清晰地感觉到,他再也不会那么坦然地对我敞开他的心扉了。
  而我也在改变,变得对他愈加迷恋,他却像放弃了什么似的越加放纵起来。
  每天他都要诱惑我,明目张胆的展示他的妖娆,然而总是在我蠢蠢欲动的时候想起他的伤心事,皱着眉头撅着嘴去玩他的电脑游戏。
  我快要被他逼疯了。
  连我的秘书都开始对他不满起来,然而我还是不舍得教训他。
  我派人去查了颜叶这个人,然而我不会告诉他。
  他对我敞开心扉确实是好事,但是我不会让他有机会产生哪怕一点点从我身边离开的念头。
  我控制了房间里的那台电脑,很无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